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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章:林启正(五)上
    这是他一个月内第三次回到内地。
    一个月前的一日清晨,老林董起床时,只穿了一边的衣服,到穿另一只袖子时,却突然半边的身子不能动弹直直地僵在那里。脑中风毫无征兆地发作了。
    他回来探望父亲,看到父亲一贯梳理考究的头发有些蓬乱,精神差了很多,恻隐之心顿生。从父亲同意拿出致林的股份与江家合并,他对父亲的怨恨在逐渐减轻,或许父亲在用自己的方式爱着他。
    这两年父亲真是老了。连续几天的输液治疗,父亲的身体麻痹并无任何起色。他是个骄傲的老人,如此尊严尽失,让他焦躁得成了一只笼中困兽。
    喝洋墨水长大的他,却相信中医对某些病的治疗有西医不及之处。花了大价钱,为父亲从外地请来一个精通正骨点穴的中医师。
    父亲却不相信。他气恼父亲的执拗,却也只能软言劝慰。
    治疗时父亲痛得嘶嘶吸气甚至叫喊让他难过,双胞胎的母亲甚至对他颇有微词。但是一个月后他再回来,老林董的身体麻痹和受损的语言几乎已看不出发病的迹象,他会幸运的成为那个骄傲的中医师口中“在我手下70%的中风病人可以完全康复”那百分之七十中的一员吗?
    父亲对那中医师已是心服口服。他是霸道固执的,让他改变对一件事情的看法不容易。
    “治好了以后会不会再发作?”父亲问那大夫。“不好说。再发作可就比第一次难治多了。”大夫回答。“为什么我定期疏通血管,还会中风?”父亲又问。“没有用。西医的定期疏通,只会让血管越来越脆弱。”医学界普遍存在的中西医对立再一次得到了证明。
    这次身体瘫痪甚至一度语言受损对林董的冲击和震撼是巨大的,他是霸道不服老的一个人,即使儿子当家,掌控公司主导权的还是他。
    无常大鬼,不期而至。这个不服输的老人,在大自然的生老病死面前,终于低下了高傲的头。顺天道,及早确定接班人,为致林未来的发展布局,似乎已成了刻不容缓的事情。
    老林董曾经对两个儿子他们各有期许。自2006年开始的那一波股市浪潮,像绝大多数有点效益的企业一样,致林也动用了一部分资金投入股市。身为财务总监的林启重超越董事会授权权限,挪用大量公款炒股。为公司赚了很多,自然往个人腰包里也揣了不少,却不懂得见好就收,在股市6000点股评家和经济学家们鼓吹10000点指日可待的号角声中,不听劝告,继续投入重金,不但将原来的获利全额吐出,最后还大亏一笔。林启重拆东墙补西墙,最终东窗事发。
    虽然身为董事长,林董依然为此饱受董事会责难。长子终究让林董失望。致林如果交到林启重的手中,怕是很快就会被掏空。他生病后,林启重倒是来看望过几次,每次扔下一大堆补品而已。长子更关心的另有它事。公司传回来的消息是,林启重在董事会中动作频频,接班意图明显。
    发病前,林董到香港公干,和老朋友吃饭,林启正作陪。席间,老友说:“林董,中国有句老话,会经商的儿子不好生。我很羡慕你,生了一个会经商的儿子,启正很优秀。”林启正对商战有敏锐的直觉和出色的判断,商业思维和市场光非常独到。从初回国时对国内经济环境和企业运行方法的艰难适应,经过多年历练后,到现在的圆滑成熟。他心内明白,就财富品质的传承而言,二儿子的素质远远优于长子,他更具备将致林带入下一个里程碑的能力。
    父亲的病情几乎已完全康复,中风没有影响他的思维。父亲昨晚跟他谈,希望他能辛苦一点,两边来回跑,把致林的担子也挑起来。听到父亲的话,他很奇怪自己完全没有想象中的狂喜和激动。倒是有些感慨。人生看似一成不变却又瞬息万变。他无论如何也料不到,当他早已淡出致林权利中心,无力争不再争的时候,胜利的果实却从天而降落到了他的头上。
    他是想回来的,这里才是他的根,做上门女婿的感觉不见得多好。此时回致林,意味着他要在香港和内地之间来回跑,会很辛苦,意味着他需要在工作上付出更多的心力,因为房地产市场已经开始出现萧条迹象。
    父亲让他住在家里。因为他救驾有功,双胞胎的母亲也破例对他有了主动的笑脸。他拒绝了,他不习惯。从父亲家走出来,站在大门外他点着了一支烟。他想透口气。
    今天白天的太阳很好,好到让人骨头缝里都酥酥的,到晚上了还能够感到空气中太阳留下的暖意。门前绿茵茵的草地上,有大片盛开的黄色小花,好似黄金铺在大地上,耀眼夺目。他望着别墅区里散落的房子,星星点点的灯光,静静地享受着这份安静美丽,嘴角浮现出一抹淡淡的笑意。
    妈,你知道吗?我要回来了,这次是真的回来,你高兴吗?
    他开着车,在灯火辉煌的大街上随着车河缓缓移动。打开车窗,让微凉的夜风吹进来,空气中飘来淡淡的花香。这样美妙的夜晚,他不想回家。他很想将心里的喜悦与人分享。他随意地开着车,不知不觉间,竟然将车开到了邹雨住的小区门口。小区里千家万户,窗户里透出明亮的灯光。他哑然失笑,搞不清楚自己怎么就会来到了这里。
    第二天上午,他原来的秘书送来一摞财物报表,父亲让他先摸一下情况。看着看着,他的表情凝重起来。致林这两年拿地太多,虽然地块不错,长远看都是极具发展前景的优质资产,但在目前商品房销售率下降,资金回笼速度放慢的情况下,现金流出现了问题。
    中午到食堂吃过大锅饭,回到办公室,他靠在椅子上,想起了林启重早上在公司看到他时阴郁仇视的脸。自己是林启重的眼中钉,这个大哥不会善罢甘休。他需要做好迎战准备,倒要看林启重如何出招。
    他没有午休的习惯,随手打开了电视,频道一个接一个的翻过去,突然,他像被雷电击中了一般,一下子被钉在了椅子上。
    上天垂怜他吗?屏幕上居然出现了—邹雨!他全神贯注地盯着电视机,不放过她的任何表情。
    今天这个案例实在有趣。张大娘家的猪冲出了猪圈,李大爷家的狗咬伤了小孙子,被追杀,果然是狗急跳墙,掉在了正从墙根下经过的猪身上,猪受惊狂奔,冲进一间美发厅,撞倒了加热器。正坐在加热器下烫头发的女孩被烫伤,将美发厅老板告上法庭,却遭败诉。最后,该负责的人各负其责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他忍不住轻笑起来。邹雨的讲解也很风趣,很轻松。她成了电视台的嘉宾主持人,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
    邹雨的气场不输她身旁的专业主持人,有些喧宾夺主,她自己都没意识到吗?他嘴角扬起,心中居然很骄傲。的
    邹雨与以前不太相同了。屏幕上的她,白皙干净的皮肤像透明的瓷器,电视台专业化妆师打造出来的精致淡雅的妆容,一头清新俏丽的短发,不知是染过还是灯光的缘故,闪着隐约的栗棕色的色泽,漂亮极了。她穿着一件深v领的黑色职业装,白色的大青果领衬衣,领口下沿有一圈细小的荷叶边,颈间一条细细的白色素金链子,庄重、优雅又亮丽,一个精致的职场丽人形象。
    这是他从未见过的邹雨。她的眼神里闪烁着光芒和自信,眉宇间多了一些以前他不太熟悉的从容和淡定。这样的她,优雅安静却明媚快乐,光彩夺目却又温润如玉。
    他的心里像在烧着一锅已经盛沸的开水,一股强烈的渴望从心底升起,像不停蹿起的水泡,怎么压都压不住。他要看一看她,哪怕只能是远远的看一眼,他就会安心。
    下午四点,他驱车来到了她的小区。小区是封闭式的,只有一个入口,他找了一个位置将车停下。这个位置视野很好,睁亮眼睛,可以看到所有进出的人。
    他盯着入口,焦急又紧张地期待着。他刻意没开那辆硕大的陆虎。他靠坐在椅背上,一根接一根地抽着烟。眼睛却是紧盯着小区的入口,不敢错过任何出入小区的车辆和人。
    五点了,下班回家的人陆陆续续多了起来。他将烟摁灭在烟灰缸里,手扶方向盘,坐直了身子,眼睛仍然是紧紧地盯着入口处。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邹雨没有出现。是他一不小心漏掉了她吗?邹雨出差了吗?还是在事务所加班?还是今晚有应酬?他今天见不着她了吗?好几个念头在他头脑中盘旋,焦急和渴望的心开始动摇。他低头看表,已经五点半了。就在他再次抬头看入口的时候,惊喜紧紧地攫住了他的心。邹雨回来了!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邹雨,视线跟着她的脚步移动。她真的不太一样,比以前会装扮了。只见她穿着一件短款的白色西服上衣,黑色长裤,经典略显沉闷的黑白配被颈间的长条蓝地印花丝巾衬托地飘逸灵动。邹雨的手里拎着一袋子菜。走了几步,她停住,从包里掏出手机,放在了耳边。许是听到了什么开心的事情,邹雨仰头大笑起来。那是一个多么灿烂的笑容呀!就像春花一样一朵一朵地绽放在她的唇边、嘴角。
    顿时,好似阳光强力穿透云层,然后跳动着射进了他的心房。他的心随之轻舞飞扬,一片明亮。目不转睛地盯着邹雨明艳的笑脸,他的心底有千万个声音在呼唤着她,几乎要冲破喉咙,他的体内有股强得不能再强的冲动,他想打开车门,冲下车去将她紧紧地抱在怀里。
    但是,他没有。他只能任由她从他的车前经过,怔怔地看着她的背影在他的眼前消失。
    他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靠坐在椅背上,长长地呼出一口气。片刻,摸出烟盒,点上一只烟,车厢里顿时又弥漫着一股浓浓的烟味。他好安心。邹雨过得很好,她是一个坚强的女人,他一直都知道。
    浓浓的苦涩拂过心头。他最爱的女人就在咫尺之遥,他却只能像个偷窥者一样,连打一声招呼的勇气也没有。一支烟燃尽,他又点上第二只烟,抽到一半,他想自己该走了。他将烟头掐灭,发动引擎,正欲放下车玻璃,却又停止了动作。
    他眼角的余光看到邹雨从楼房的拐角处走了出来,直直地走到离他大约20米远处的地方停了下来。她的怀里居然抱着一个小孩。他像再次遭到了雷击,不会动也不会思想。时间仿佛已不存在,他只知呆呆地看着邹雨。
    邹雨换了一身装束,松石蓝的针织衫,米色的休闲长裤。傍晚的光线还很亮,她怀里的小孩戴着一顶天蓝色的棒球帽,帽子上的米老鼠图案清晰可见,但他看不清那小孩的脸。
    邹雨停住的地方有几棵大的柳树,在春风中舒展着绿意盎然的枝条。他看着邹雨把着那孩子的小手去摸柳树枝,几经努力,终于够着了,她表情夸张地在那孩子的小脸上亲了一口。邹雨爽朗的大笑和那孩子“咯咯”稚嫩的笑声清晰地传入他的耳膜。接着,他看到邹雨指着柳树旁边几簇黄艳艳的迎春花,不知跟那孩子说着什么。随后,她抱着孩子蹲了下来,握着小孩的手去摸迎春花。接着又从裤袋里掏出手机,背对着迎春花,把那小孩逗笑,给两人拍了一张照片。做完这些动作,邹雨抱着那孩子转向了别处。
    他呆怔地看着那一大一小的背影渐行渐远,直至完全在他的视线里消失
    第三十六章:林启正(五)下
    他失魂落魄地开着车,脑子里回旋的全是邹雨和那小孩的画面,心中充斥着巨大的失落感。
    他解释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情绪反应。看到她过得很好,不是还为她高兴吗,为什么现在心里这么苦涩,苦得延向了四肢百脉,连口腔都是苦苦的?
    漫无目的地在街上不知游荡了多久,经过一家大众菜馆,好像生意很红火的样子,他将车子停了下来。
    他平日里没有机会踏进这种地方,除了那次邹雨带他去郊外的鱼头火锅店。但现在他只想把自己投身到这喧嚣的环境里,让嘈杂和喧闹洗涤去自己满身的寂寞和孤单。
    呆怔地坐了一会儿,他给傅哥拨了一个电话。他现在只想见也最想见的人只有傅哥。当傅哥走进人声鼎沸、烟雾缭绕的餐馆时,一时有些吃惊。老板不是个喜欢热闹的人,怎么突然一个人跑到了这种地方?
    从接到老板电话到他赶过来,已差不多半个小时,老板面前的桌上空空如也,烟灰缸里倒是几只烟蒂。他蹙了蹙眉,老板今天很不寻常。
    傅哥点了菜,他却还在沉默地抽着烟。源源不断的烟雾引起邻座的一对年轻情侣不停地向他翻白眼,希望藉此引起他的自觉。而他却浑然不知,终于招致女孩的抗议。
    “长得人模狗样的,这么不自觉。”女孩朝向自己的爱人低声嘟囔着,声音似有若无地飘到了他的耳中。他看那女孩一眼,摁灭了香烟。
    傅哥看出他心情不好,于是试探地问:“林总,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他看一眼傅哥,闷闷地问:“傅强,邹雨是什么时候结婚的?”傅哥心下了然。他跟着年轻老板很多年了,能把老板搞得七上八下的就只有那个能干的邹律师。
    “邹律师结婚了?没听说啊。”傅哥惊讶。“她已经结婚了,我今天看到她抱着一个小孩。”他继续闷声说道。
    难怪老板情绪这么低落,傅哥心生感叹。那件事萦绕在他心头很长时间了,该不该说呢?傅哥思量着。
    此事非同小可,做下属的,有些话老板不问,是没有立场主动开口的。
    “林总,有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说。”傅哥犹疑地说。他正喝着一口茶,闻听此言,从茶杯上抬起头来,疑惑地看着傅哥。
    他和傅哥,在公司是上司和下属的关系。傅哥聪明,忠心,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嘴巴很紧,所以他的事情从来不避讳傅哥。傅哥也算是心眼朴实,因为他前几年经常到傅哥家过年过节的关系,他认为傅哥和他私底下应该是亦兄亦友的关系。现在,他觉得傅哥有点奇怪,有什么事情是不能说的?
    “林总,去年冬天,我在市立医院看到高律师和一个保姆模样的女人带着一个几个月大的小孩看病,高律师说是亲戚家的孩子。第一眼看到那个小孩就觉得有些面熟,后来我想起来了,我觉得那个小孩长得很像你。”他倏然抬起头来。
    他刚刚听到了什么?傅哥的话是什么意思?
    傅哥却还在兀自说下去:“欧阳也说有一次在启福寺看到邹律师和她弟弟带着一个小孩去烧香”他全身的血液好像凝固了,冻住了。
    他的大脑在邹雨结婚生子的震惊和失落中失去了思考的能力,现在它开始正常运转。
    和傅哥分手后,他将车开到了邹雨的楼下。从车窗里看到邹雨家明亮的灯光,他拼命地压制着自己想下车去敲她门的渴望。几次抓过手机按下她的号码,却在最后一刻放弃。
    此时此刻他知道,自己是真的怕了这个女人。
    那一夜,他在车里呆到了很晚很晚。初春时节,下半夜凉意袭人。回到那个简陋的家,他辗转反侧,几乎一夜未眠。
    第二天一大早,他搭乘早班飞机,于中午时分回到了香港。
    回到公司,他已经疲惫不堪,却还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投入到一个商务谈判中。谈判结束,他回到办公室,只不过三天不在,桌子上等着他批阅的公文堆成了小山。然而,他却完全没有办法静下心来处理公事。
    他焦急不安地等待着傅哥的电话,然而手机却一直寂寂无声。好几次想打傅哥的电话,却还是放弃了。他信任傅哥,傅哥现在一定在为这件事情忙着。
    快下班的时候,傅哥的电话过来了。手机只响了一声,他便接了起来。傅哥向他报告,他查到了那个孩子的资料:邹石头,男,2007年7月底出生,户口栏里没有父亲。傅哥甚至还查到,为了给这个孩子上户口,按照当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没有准生证的邹雨缴纳了相当于当地人均年工资十几倍,高达十几万元美其名曰落户费的罚款。
    无力感像滔天巨浪,一下子席卷了他的全身。他又气又恨。
    傅哥接下来的一句话更是将他推入了万丈深渊。“林总,我托欧阳打听,邹律师已经有男朋友了”
    那天晚上,他有一个酒会无法取消。尽管他极力控制,极力掩饰,所有的人还是看出来了,他的心情极度糟糕。
    晚上十点,他回到了家,除了庭院里的灯,大房子漆黑一片。心遥在家的时候,有时会记得帮他留一盏灯,不过今晚她忘了。
    黑暗中,他坐在书桌前,脑海里回闪着他和邹雨的片段:她在飞机上旁若无人流泪的样子,她恶狠狠地警告他不准去惹邹月,她在三亚不顾一切地冲到他的怀里,他们第一次分手他指责她时她哭着说是自己的错,在三亚他生病时她对他说“那就记住这粥的味道”她为他求的护身符,还有那条短信“放在心上的爱情,不一定要相守,希望你一切都是好好的”
    “我从来没有要和你有什么将来”“我从来就没有抱过什么信心,但是我以为我可以悄悄地爱你,和被你爱”邹雨说过的话,他居然一句都没忘记。
    此时,他觉得自己可憎可怨可恼可悲。
    不知坐了多久,他打开电脑,调出硬盘d卷下那些照片,一张一张的放大,停留在那张星巴克的照片上。
    他情不自禁地将手伸向了屏幕,手指轻轻地从她的唇上拂过,仿佛邹雨就在眼前他的心仿佛被撕裂成了片片碎片,痛得无法呼吸。
    只要拿出刀片,轻轻一划,心里就会好过很多。但是他没有,他任由自己的心痛得四分五裂。仿佛只有痛,才能提醒着自己的存在。
    屏幕上邹雨的脸在他的眼前一片模糊
    从昨天傍晚到现在,他好像过掉了一辈子。
    “启正,无论你长到多大,你一定要记住,妈妈要你好好的。”母亲离世前精神尚可时,对他说的最多的一句话穿透二十几年的岁月,在他的记忆里清晰起来。
    借着电脑微弱的光亮,他打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本小册子,那是母亲留给他唯一的遗物,一本母亲用心收藏的整整齐齐的他从幼儿园到小学的联系手册,是他收到过的最感动也最伤感的礼物。现在看着这本册子,他的眼泪汩汩而出。他从来没有这么伤心过,即使母亲去世时也没有。母亲的话,有如暮鼓晨钟,敲醒了他的愚顽痴迷。
    他终于知道,他在奋斗追逐的过程中,违背了母亲的初衷。
    自己的人生是如此辛苦,如此不快乐,他把人生过成了泡影。
    “启正,以后我会努力地过我自己的日子,你也要健健康康地生活”“我喜欢看你笑,你还是笑起来比较好看”他何其有幸,遇到了一个永远带笑的天使,永远温暖的太阳,是自己,生生地舍弃了她。
    眼泪继续奔涌而出,仿佛要把一辈子的泪一次性流干。
    继续这样活下去,了无生气,甚至如行尸走肉,他不觉得这样对自己是好的,对心遥是好的,对邹雨是好的。
    那一刻,他有一种在茫茫人海中找回自己的感觉。可是,他是不是醒悟得太迟了,他还有机会挽回邹雨吗?他悲伤地想。对心遥,他是不是已经身不由己?他要如何弥补对心遥的亏欠?
    到了夜里一点了。江心遥站在他的书房门口,已经很长时间。
    她半夜醒来,身边是空的。看看表,快一点了,恐怖的预感从心头升起。他从来也没有这么晚回来过。她披衣起床,来到书房门口。书房门虚掩着,透出电脑的微弱光亮。他又在看那些照片了,她的心一阵冰凉。
    这样的婚姻,真是虚伪,婚姻中的他虚伪,她自己也虚伪。—她叹了一口气。
    江心遥站在门外踌躇着,该怎么办呢?是应该像以前那样默默走开,第二天看他手臂上再添一条伤痕,然后二人还若无其事地谈笑风生吗?
    可是,她听到他居然在哭!男人的压抑的呜咽,在这万籁俱寂的黑夜里听起来让人心酸。心一横,她推门走了进去。
    他双肘撑着书桌,还在轻声啜泣。沉浸在悲伤中的他,浑然不觉心遥走了进来。书房的灯亮了。已经适应了黑暗的眼睛,因为流泪而肿胀的眼睛,被强光突然刺激,更加地生疼。
    他转回头,心遥怯怯地问他:“ken,你怎么啦?”他深吸了一口气,镇定了一下情绪,将脸上的泪痕摸干,直直地望向心遥。
    经过了这场心伤,他所有的遗憾、所有的不甘、所有的痛楚,似乎都随着泪水洗净流干了。他告别了过去的自己,他真正放下了。
    她突然感到心里莫名的慌乱。
    “心遥。”他唤她。心遥望向他,他的眼神里有着她不熟悉的坚定和平静。这是另一个他,一个她不想看见却早已了解的他。好像听到玻璃落地的清脆响声,她的心,碎了。
    她原以为,他需要她,比她需要他更甚,他们之间不会有这一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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