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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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神恩?”乍听这个名字时,陪同下山的老滚忽然怔了一下,脸色怪异地想着在哪里听过,十分熟悉,让他直觉得应该认识名字的主人,而且和她关系密切。
“她”不做“他”想,认定这个名字是个女孩。
为什么呢?
他说不上来,感觉曾有那么个小女生,脸蛋小小,手小小,走起路来也很小步,使劲地捉住他的手撒娇,喊他喊他呃,喊他什么
不,不对,他不可以忘记她,他要尽快想起她,因为她是她是她是他唯一的亲人。
“对不起,没有这个人,我们这附近的透天厝被大财团收购,改建成办公大楼,没你要找的阁楼。”鸽子笼倒有几个。
“喔!打搅你了,那请问秋冬便当店往哪走?”都十年了,人事已非。
“秋冬便当店?没听过耶!”真俗的店名,叫佳冬不是更好听。
银白色的发丝飞扬在阳光下,特别引人注目,发长及腰的司徒离人不辞辛劳在大街小巷中穿梭,飘逸俊秀的身影总叫人忍不住回头一顾。
之前于神恩大喊他黑发中有白头发,他苦笑不语,白,才是他原来的发色,因为师父要他做一件事他尚未做到,因此顽性甚重的老人家趁他睡觉时,偷偷地将染发剂往他头上倒。
其实是黑或白他也不在意,反正他看不到,一直到三天后他才经由村人口中得知,但那时已经洗不掉了,白发变乌丝。
只不过葯剂有时效性,大概过了一、两个月就慢慢褪色,因此露出原色。
意外地,她居然喜欢他一头白,坚持漂回原来的颜色,折腾了一夜,终于以银丝见人。
“秋冬便当店你说的应该是秋冬开的便当店啦!它原先的店名叫好吃便当店。”一位打扮入时,年近五十的妇人这么说道。
“搬了?”
“是呀!搬很久了,听说秋冬她老公外面有女人,她一个火大拿起菜刀往他背上砍夭寿哟!十七刀耶!差点要命,这女人真的很狠。”
嚼着槟榔的老阿伯描述当时的惊险情景还做出砍人的凶狠动作,直说只剩下半条命的老板吓得和老婆离婚,跟外面的女人搬到国外,再也没回来了。
“老板娘她人在哪里呢?”至少还有一个人可问。
“谁知道,被关了好些年,也不晓得放出来了没。”
线索到此中断。
额头微冒薄汗的司徒离人听从老滚的建议,两人先到附近的公园休息一下,有树荫遮凉不致太热,顺便重整思绪。
他们花了两天的时间四处打探,可笑的是,找到的线索有一半是错的,三段说成四段,南和北相距甚远,而且街道名称也有出入。
十年里可以发生很多事,譬如小商店变成大商场,平房没了,耸立着高楼大厦,道路拓宽了,新兴的商业街和小吃店林立,物换星移、沧海桑田。
于神恩是个孤儿,她一个人承租八坪大的小阁楼,原先的房东卖了房子也不知哪去了,根本没人知道她从哪里来,有没有亲人。
而早已关闭的学校更是找不到人询问,大部分学生资料早已流失,她的同学有些人她自己都讲得不清楚,茫茫人海又如何找到遗落的小粟呢?
“先生,你为什么执意要找出那个叫于神恩的女孩?”他从未看过他这么认真的神色,好像那人对他来说非常重要。
司徒离人面上微露惑色。“你怎么知道她是女孩?我应该没告诉过你。”
“我猜的。”果然是女孩。
“猜的?”
“因为你最近常追问我有没有瞧见一个女孩,我猜你想找的人是她。”他找得很急切,有时若有所失地托腮叹息。
当初春色小姐被吸入阴阳镜时,他也未流露太着急的心情,神色自然地研究古镜,不疾不徐地从中摸索出蹊跷。
如今人不同了,反应也不相同,看得出他特别看重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娇客,虽然从容不迫仍在,却多了一丝关心。
“是呀!我想找她,但又不是她。”她是她,却也不是她。
“先生,你在打什么哑谜?”老滚听得一头雾水,不晓得他究竟在说什么。
司徒离人低笑不语。
过午的公园少有人活动,上课的上课,上班的上班,怕热的老人带孙子回家睡午觉,三三两两的游民或躺或坐的抽烟聊天,吵杂的车声影响不了此时的宁静。
近秋的气候还是一样炎热,吹拂而过的风仍带些热气,不是让人受不了的酷暑,就是有点闷热,吸进肺部的空气也显得干燥。
“秋冬小吃店的米粉汤真是他x的好吃,一碗要我三十块,吃死也甘心。”
秋冬小吃店?
司徒离人的耳朵相当敏锐,三百公尺外的交谈声都能接收得到。
“是吗?听说又要涨价了,多五块。”赚的钱永远比不上花钱的速度。
“格他xx的,怎么又要涨?我穷得都快要当内裤了咦?五百块”啊!会飞
在附近工地工作来公园小憩的大汉瞪大眼睛,跟着一张红色纸钞看向一只持钞的手。
“能请教你们一个问题吗?秋冬小吃店在哪里?”只要有一线希望他都不放弃。
大汉一把抽走钞票。“再给我一千,老子带你去。”
不恼不气的司徒离人笑容温雅依他要求,大汉也不啰唆地拿钱办事,迈大步往前走去。
但走了一半,他忽然觉得不对劲,再回头一瞧,满头白发的年轻人居然是个瞎子,他嗟了一声,搔搔耳,脚步放慢地配合他。
不是很远,大概两条街外,步行差不多十分钟左右,一间看起来干净的小店面就开在便利商店旁边。
“秋冬呀,有人找你,顺便来碗米粉汤,老子饿了。”大汉大刺刺地拉张椅子坐,抽出卫生筷等吃。
“谁找我嗳!你这死老赵,欠老娘的面钱还没还呢!你又想来白吃白喝呀!”四十出头的妇人手叉着腰,拿着锅盖就要往他脑门砸。
“等等、等等,死婆娘,我有钱,这位白头发的小兄弟给的。”他连忙把刚到手的钱往她手心塞,一身大哥气魄忽然变卒仔。
“人家为什么给你钱?”不会是恐吓得来的脏钱吧?
“嘿!查某,少年仔说要找秋冬啦!不就是你嘛!”这笔领路费他赚得心安理得。
“找我?”一张历经风霜的脸抬了抬,看了看摊子前的年轻人,然后被他身后的老滚吓到。“这个月的保护费我已经交给老九,不能再找我拿。”
她一个月所赚不多,再养这些废物,她自己都快饿死了。
“阿婶,你误会了,我是想向你打听一个人。”司徒离人和善有礼的点头示意。
“找谁?”一见他有礼貌的问候,秋冬婶这才放下手中护身的菜刀。
“于神恩,十年前在你的便当店打工”
他还没说完,秋冬婶的大嗓音已经扯开了。
“你说小恩呀!那女孩勤快又认真,嘴巴又很甜,叫她做什么就做什么,乖得很,我看了都想好好疼疼她。”要不是她家那死老头老是一脸色色地瞧着人家女孩,她早收她当干女儿了。
“应该是她,她留着一头短发,脸蛋小小,嘴也小”但是胸部有发展空间。
司徒离人像想到什么画面,脸上一阵发烫。
“太瘦了,没什么肉,前面后面看起来没两样,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她是男生,冲着她叫便当店小弟。”所以她一直叫她吃,希望把她养胖些。
秋冬婶的思绪一下子飘回十年前,那时她还没有水桶腰,走在路上是还有年轻人会吹口哨的大美女,她和丈夫经营了一间便当店,店里有几名工读生,而勤奋的神恩让她印象最深。
原本她有心要照顾她,可是那时候她老公因为赚了些钱而在外胡搞瞎搞,搞大别的女人的肚子,他们夫妻吵翻天,无暇顾及她是否吃饱,功课好不好。
“对,就是她,你知道她在哪里吗?”总算找到认识她的人。
“她呀!”她满脸同情的叹了口气。“以前她常常迟到三、五分钟,问她原因也不说,后来我才晓得她喜欢一个男生,为了赶时间去看他一眼,就在公车站前被撞了。”
“什么,被撞了?”心脏一紧,司徒离人为了她的痴傻而心痛。
“相当严重的车祸,血流了一地,手呀脚的都断了,当场就没了气。”真是可怜,她要是慢慢来就不会出事了。
“她她死了”怎么可能?他还能碰触到她温热的躯体,她是那么真实的活着。
“那倒没有,不过比死还惨,有个奇怪的老头子闯进急诊室,不知比划什么,断了气的小恩又恢复心跳、脉搏,送进加护病房。”
“然后呢?”他急问。
“然后她就没再醒过来了,活着受苦,成了不会动、没有知觉的植物人。”她看了都辛酸。
“植物人”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她才会因心中的执念过重而离魂。
相传古代有对相爱至深的恋人,女的是位千金大小姐,男的则是穷家小子,两人被迫分离,男子在临上船前,他的爱人追来了,愿与他双宿双栖,永不离别。
后来两人结为夫妇,并生下数名孩儿,多年后丈夫陪同妻子返回离家多年的家乡,爹娘兄嫂大为震惊,人明明躺在床上已昏迷多年,怎会嫁为人妇?
女子进入自己的闺房,走向双眼紧闭的小姐,两者合而为一,沉睡不醒的小姐幽幽醒来,她挽起男子的手向双亲告禀,此人已为她夫婿。
这便是离魂的由来,因为思念超过人的负荷,魂魄脱出躯壳化为形体,追随所爱的人而去。
“对呀!都十年了,不好也不坏,拖着一口气也不知道要见谁。”早点解脱对小恩来说才是好事一桩,她这样硬撑着实在太苦了。
忍着悲痛情绪,司徒离人语气艰涩的问道:“她还住在医院里吗?”
“应该是吧,如果没转院的话。”
“请问是哪一间医院?”他要见她一面,在最短的时间内。
“哎!我要找找看,太久了,我两、三年前还碰到她大嫂。”啊!有了,就是这张名片。
“她有大嫂?”原来她不是无亲无戚,还有家人在。
“是呀!还长得挺漂亮的,不过还没过门,她短命的大哥上山工作,赚她的医葯费,车子翻了,人也没了。”到现在连尸体也找不到,八成被熊吃了。
“那她大哥是”若有机会就替他招招魂吧!算是缘分一场。
“好像叫什么跟小恩名字只差一个字,我想想啊!于承恩,块头很大。”她比了比肌肉,表示壮得像头牛。
于承恩!
正要递水给司徒离人的老滚忽地全身一僵,像被雷击中似,口中不停地喃喃自语这个名字,于承恩于承恩于承恩
随即摇了摇头,他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
****
医院是神圣的殿堂,不容侵犯的救人圣地,不论你是达官贵人,或是地痞流氓,一旦进入了此地,生老病死将无权选择,医生的角色是治病和减轻病痛,绝对没办法跟上帝抢人,也赢不了死神挥下的巨镰。
地处近郊的圣心医院虽有门诊挂号,但以长期疗养病患居多,院区占地辽阔,室外景观造景多,适合精神有问题,身心障碍者的治疗环境。
在入口处东侧最后一幢大楼,里面住的是无行动能力老人,全身瘫痪需要全日看护的重残者,以及植物人。
不过他们有分楼层,各有专属医生和护士以应不时之需,不会混在一起聘请没有经验的外劳照顾,因此收费相当昂贵。
即使有健保给付,一床一月也要三万元起跳,而这是清寒家庭才有的减免,一般家庭若没有七、八万是难得一床位。
此时,应该静谧平和的某一病房里,传出近乎争执的大吼声,理应出面制止的护士只从护理站仰直脖子一瞧,习以为常地又低下头整理住院资料。
只是她们互相传递的无奈眼神似在说——又是三五病房,怎么闹个不停?
“我说你呀!能不能听我一次,都几岁了还这么任性,你也老大不小了,该找个好人家嫁了,别像个女佣帮人把屎把尿,尽做些低下肮脏的工作,弄得一身是消毒水的味道,谁敢要你?”
放着自个家里的事不做,每个月薪水才两万出头的工作倒是做得挺乐,没有三节奖金,没有年终礼品,而且全年无休,二十四小时全天守着一个活死人。
她就是不晓得这丫头究竟在想什么,明明有知名厂商聘用她当会计师,月入少说六、七万,还有生育津贴、出国补助、公司分红,一年两次员工旅游,及其他一堆福利,她偏是给辞了,花了三个月时间受训练,只为当个工时长又辛苦的看护。
原本以为她会撑不了,顶多半年一年就会放弃,身为备受宠爱的么女,大家也就由着她去吃点苦头,不忍心苛责。
谁知这一做居然没完没了,不喊苦也不叫累的硬撑着,女孩子最可贵的青春大半就这么蹉跎掉,叫深爱她的家人看得很心痛。
“妈,这里是医院,你小声点,别吵到其他人。”她精神真好,嗓门依然大得惊人。
“哪里会吵,这一个个躺得像死人似,跟太平间没两样,我就算拿着大声公在他们耳边大吼大叫,也没一个会爬起来骂我太吵。”真要能开口还得感谢她呢!
“妈!你不要这样,请给别人多一点尊重,他们也不想变成这模样。”躺在这里的都是可怜人,更需要关怀和怜悯。
“我尊重他们,谁尊重我!不过叫你去相个亲,推三阻四地直说走不开,害我一再跟人家道歉,丢尽老脸,你真是我的好女儿呀!”
早知道她会这么不孝,当初一生下来就先把她掐死,省得被她活活气死。
“这件事怎么能怪我,事先也没知会我一声,临时要我去餐厅和男方见面,一时之间根本无法脱身,连找人代班的时间也没有。”说风是风说雨是雨的个性也不改一改,老是要所有人配合她。
李桂花手一叉腰,呈茶壶状,指着女儿鼻头大骂。“你还敢回嘴呀!上一回陈妈妈刚从国外留学回来的侄儿等了你多久,你不去也就算了,还打电话叫陈妈妈别多事,你还不想嫁人。”
“我有工作”她话还没说完,震耳欲聋的狮子吼又直冲门面而来。
“朱秀婉,你要敢再跟我提这个吃不饱、饿不死的工作,我马上随便找个人把你给嫁了,嫁个阿猫阿狗都比当下人强。”有哪个当妈的狠得下心看女儿日渐消瘦,三餐不定地常以面包果腹。
因为总是忙得没时间进食,一有空就囫图吞枣,拿到什么吃什么,以吐司干面最方便,长期下来难免营养失衡,一点也不关心自己的健康。
“妈,你别生气,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怕我累坏了自己,你会心疼。”一听她喊她的全名,朱秀婉赶紧摆出小女儿的姿态撒娇,即使她年纪已“老”得不适合当妈妈的小女孩。
面对最宠、最疼的小女儿,李桂花稍软了口气“知道我会心疼还尽让我为你操心,当初你硬要和长得像流氓的穷小子交往,我们也没说什么,只要他对你好,肯专心一意的疼你宠你,你要的我们不都给你了!”
一听母亲提起那个人,顿时鼻一酸的朱秀婉红了眼眶,想起无缘的他,心中的伤痛仍在,不时隐隐作痛。
她很清楚当初家人并不赞同两人的交往,刚和他认识的时候,她是清汤挂面的国立大学生,而他不过是半工半读、高中毕业的黑手学徒,因为家穷先当兵再念夜校,大她两岁。
也许就如母亲所言,鬼迷了心窍吧!第一眼见到他时觉得他很可怕,像一拳能打死一头虎,可知道他是做什么的后,慢慢地越走越近,终于成为男女朋友。
他一直很自卑,认为自己配不上她,而那时又有不少男同学追求她,所以两人的感情有如风雨中的鸟巢,摇摇晃晃,要散不散地渡过危险期。
后来他出师了,有了稳定的工作,一路走来才渐渐平顺,怕被嘲笑他们学历上的悬殊,白天在汽车修理厂上班的他又去报名夜大,想跟上她的程度。
“可是你要为自己多想一想,人都不在了,你还逞什么强,女孩子的青春有限,你想耽搁到什么时候?爸妈的心情你想过了没?”她有多舍不得女儿吃苦受罪,巴望着她有好日子可过。
“妈,阿恩只是失踪了,他会回来的,他不可能放下小妹不管。”就算不为她,他也会为唯一的妹妹拚死拚活的赶回。
女儿的傻气让李桂花是又气又伤心。“死了!死了!早死成一堆白骨了,你还执迷不悟想等他,你以为你能等他多久?”
明明是聪明伶俐的孩子,偏偏一碰到感情事就傻了,怎么说也说不听,一头往下栽。
也不想想她和她爸都几岁的人了,能陪她到几时,哥哥姐姐们虽疼她,可他们也有自己的家庭,即使他们不介意多养个妹妹,但他们的另一半多少会有些微词。
“妈,不要在小妹面前说这些,她听了会难过。”例行看护工作的时间一到,朱秀婉挽起袖子帮躺在床上瘦小的人儿翻身背,为她调整靠枕的高度。
李桂花由鼻孔嗤哼一声。“瞧她那模样还能听见什么,当初要是一死百了不就轻松了,省得拖累其他人。”
“妈!你是信佛的人,留点口德,小妹已经很可怜了,你就别造口业了。”人死了就真的一了百了吗?
她一度也曾想放弃,认为自己一定撑不下去,每天重复相同的动作,喂食、翻身背,帮毫无反应的病人动动四肢关节,不让肌肉萎缩,曾经因小妹没有任何好转迹象而绝望的痛哭失声,抱着她想一起去死。
可是小妹哭了,那一滴得来不易的泪珠打消她的死意,唤醒她的希望,她相信小妹不是毫无知觉,她只是太累了,想休息,睡一觉就会醒来。
也许她是家里最小的孩子,所以她把小妹当自己亲妹妹来疼,再加上她是自己所爱男人最重视的人,她更是义无反顾的一肩挑起照顾她的责任,看着小妹的同时她觉得自己对情人的爱也延续下去。
这些年来,小妹的面容并无太大变化,只不过头发长了一点,脸庞略微清瘦些,稍有女人味,清丽模样还是没变,可爱讨喜,仿彿是睡着的小娃娃一般,惹人怜爱。
每回一看到她沉睡的娇憨小脸,朱秀婉的心情就会平静许多,不再怨天尤人,认为老天太残酷,故意折磨善良的兄妹俩。
“你呀你,只顾着替别人着想,你有没有想过你的未来,如果这女孩再拖上十年、二十年不死,你也要陪着她一辈子不嫁人吗?”她初一‘五吃斋念佛是为了谁,还不是希望女儿早日觅得良缘。
“妈——”朱秀婉语气恳求,不想她咒骂无辜的小妹。
“这是我的最后通牒,明天中午在丽晶饭店,和黄伯伯的儿子吃个饭,你若再迟到,或是干脆不到,我就叫你哥哥们把你捉回家,关到你愿意嫁人为止!”她不会再纵容她,爱她等于是害她。
“妈”她也想当听话的女儿,可是
争执中的母女俩没发现床上人儿的手动了一下,面上露出近乎欢快的微笑。
门外响起敲门声。
“她”不做“他”想,认定这个名字是个女孩。
为什么呢?
他说不上来,感觉曾有那么个小女生,脸蛋小小,手小小,走起路来也很小步,使劲地捉住他的手撒娇,喊他喊他呃,喊他什么
不,不对,他不可以忘记她,他要尽快想起她,因为她是她是她是他唯一的亲人。
“对不起,没有这个人,我们这附近的透天厝被大财团收购,改建成办公大楼,没你要找的阁楼。”鸽子笼倒有几个。
“喔!打搅你了,那请问秋冬便当店往哪走?”都十年了,人事已非。
“秋冬便当店?没听过耶!”真俗的店名,叫佳冬不是更好听。
银白色的发丝飞扬在阳光下,特别引人注目,发长及腰的司徒离人不辞辛劳在大街小巷中穿梭,飘逸俊秀的身影总叫人忍不住回头一顾。
之前于神恩大喊他黑发中有白头发,他苦笑不语,白,才是他原来的发色,因为师父要他做一件事他尚未做到,因此顽性甚重的老人家趁他睡觉时,偷偷地将染发剂往他头上倒。
其实是黑或白他也不在意,反正他看不到,一直到三天后他才经由村人口中得知,但那时已经洗不掉了,白发变乌丝。
只不过葯剂有时效性,大概过了一、两个月就慢慢褪色,因此露出原色。
意外地,她居然喜欢他一头白,坚持漂回原来的颜色,折腾了一夜,终于以银丝见人。
“秋冬便当店你说的应该是秋冬开的便当店啦!它原先的店名叫好吃便当店。”一位打扮入时,年近五十的妇人这么说道。
“搬了?”
“是呀!搬很久了,听说秋冬她老公外面有女人,她一个火大拿起菜刀往他背上砍夭寿哟!十七刀耶!差点要命,这女人真的很狠。”
嚼着槟榔的老阿伯描述当时的惊险情景还做出砍人的凶狠动作,直说只剩下半条命的老板吓得和老婆离婚,跟外面的女人搬到国外,再也没回来了。
“老板娘她人在哪里呢?”至少还有一个人可问。
“谁知道,被关了好些年,也不晓得放出来了没。”
线索到此中断。
额头微冒薄汗的司徒离人听从老滚的建议,两人先到附近的公园休息一下,有树荫遮凉不致太热,顺便重整思绪。
他们花了两天的时间四处打探,可笑的是,找到的线索有一半是错的,三段说成四段,南和北相距甚远,而且街道名称也有出入。
十年里可以发生很多事,譬如小商店变成大商场,平房没了,耸立着高楼大厦,道路拓宽了,新兴的商业街和小吃店林立,物换星移、沧海桑田。
于神恩是个孤儿,她一个人承租八坪大的小阁楼,原先的房东卖了房子也不知哪去了,根本没人知道她从哪里来,有没有亲人。
而早已关闭的学校更是找不到人询问,大部分学生资料早已流失,她的同学有些人她自己都讲得不清楚,茫茫人海又如何找到遗落的小粟呢?
“先生,你为什么执意要找出那个叫于神恩的女孩?”他从未看过他这么认真的神色,好像那人对他来说非常重要。
司徒离人面上微露惑色。“你怎么知道她是女孩?我应该没告诉过你。”
“我猜的。”果然是女孩。
“猜的?”
“因为你最近常追问我有没有瞧见一个女孩,我猜你想找的人是她。”他找得很急切,有时若有所失地托腮叹息。
当初春色小姐被吸入阴阳镜时,他也未流露太着急的心情,神色自然地研究古镜,不疾不徐地从中摸索出蹊跷。
如今人不同了,反应也不相同,看得出他特别看重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娇客,虽然从容不迫仍在,却多了一丝关心。
“是呀!我想找她,但又不是她。”她是她,却也不是她。
“先生,你在打什么哑谜?”老滚听得一头雾水,不晓得他究竟在说什么。
司徒离人低笑不语。
过午的公园少有人活动,上课的上课,上班的上班,怕热的老人带孙子回家睡午觉,三三两两的游民或躺或坐的抽烟聊天,吵杂的车声影响不了此时的宁静。
近秋的气候还是一样炎热,吹拂而过的风仍带些热气,不是让人受不了的酷暑,就是有点闷热,吸进肺部的空气也显得干燥。
“秋冬小吃店的米粉汤真是他x的好吃,一碗要我三十块,吃死也甘心。”
秋冬小吃店?
司徒离人的耳朵相当敏锐,三百公尺外的交谈声都能接收得到。
“是吗?听说又要涨价了,多五块。”赚的钱永远比不上花钱的速度。
“格他xx的,怎么又要涨?我穷得都快要当内裤了咦?五百块”啊!会飞
在附近工地工作来公园小憩的大汉瞪大眼睛,跟着一张红色纸钞看向一只持钞的手。
“能请教你们一个问题吗?秋冬小吃店在哪里?”只要有一线希望他都不放弃。
大汉一把抽走钞票。“再给我一千,老子带你去。”
不恼不气的司徒离人笑容温雅依他要求,大汉也不啰唆地拿钱办事,迈大步往前走去。
但走了一半,他忽然觉得不对劲,再回头一瞧,满头白发的年轻人居然是个瞎子,他嗟了一声,搔搔耳,脚步放慢地配合他。
不是很远,大概两条街外,步行差不多十分钟左右,一间看起来干净的小店面就开在便利商店旁边。
“秋冬呀,有人找你,顺便来碗米粉汤,老子饿了。”大汉大刺刺地拉张椅子坐,抽出卫生筷等吃。
“谁找我嗳!你这死老赵,欠老娘的面钱还没还呢!你又想来白吃白喝呀!”四十出头的妇人手叉着腰,拿着锅盖就要往他脑门砸。
“等等、等等,死婆娘,我有钱,这位白头发的小兄弟给的。”他连忙把刚到手的钱往她手心塞,一身大哥气魄忽然变卒仔。
“人家为什么给你钱?”不会是恐吓得来的脏钱吧?
“嘿!查某,少年仔说要找秋冬啦!不就是你嘛!”这笔领路费他赚得心安理得。
“找我?”一张历经风霜的脸抬了抬,看了看摊子前的年轻人,然后被他身后的老滚吓到。“这个月的保护费我已经交给老九,不能再找我拿。”
她一个月所赚不多,再养这些废物,她自己都快饿死了。
“阿婶,你误会了,我是想向你打听一个人。”司徒离人和善有礼的点头示意。
“找谁?”一见他有礼貌的问候,秋冬婶这才放下手中护身的菜刀。
“于神恩,十年前在你的便当店打工”
他还没说完,秋冬婶的大嗓音已经扯开了。
“你说小恩呀!那女孩勤快又认真,嘴巴又很甜,叫她做什么就做什么,乖得很,我看了都想好好疼疼她。”要不是她家那死老头老是一脸色色地瞧着人家女孩,她早收她当干女儿了。
“应该是她,她留着一头短发,脸蛋小小,嘴也小”但是胸部有发展空间。
司徒离人像想到什么画面,脸上一阵发烫。
“太瘦了,没什么肉,前面后面看起来没两样,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她是男生,冲着她叫便当店小弟。”所以她一直叫她吃,希望把她养胖些。
秋冬婶的思绪一下子飘回十年前,那时她还没有水桶腰,走在路上是还有年轻人会吹口哨的大美女,她和丈夫经营了一间便当店,店里有几名工读生,而勤奋的神恩让她印象最深。
原本她有心要照顾她,可是那时候她老公因为赚了些钱而在外胡搞瞎搞,搞大别的女人的肚子,他们夫妻吵翻天,无暇顾及她是否吃饱,功课好不好。
“对,就是她,你知道她在哪里吗?”总算找到认识她的人。
“她呀!”她满脸同情的叹了口气。“以前她常常迟到三、五分钟,问她原因也不说,后来我才晓得她喜欢一个男生,为了赶时间去看他一眼,就在公车站前被撞了。”
“什么,被撞了?”心脏一紧,司徒离人为了她的痴傻而心痛。
“相当严重的车祸,血流了一地,手呀脚的都断了,当场就没了气。”真是可怜,她要是慢慢来就不会出事了。
“她她死了”怎么可能?他还能碰触到她温热的躯体,她是那么真实的活着。
“那倒没有,不过比死还惨,有个奇怪的老头子闯进急诊室,不知比划什么,断了气的小恩又恢复心跳、脉搏,送进加护病房。”
“然后呢?”他急问。
“然后她就没再醒过来了,活着受苦,成了不会动、没有知觉的植物人。”她看了都辛酸。
“植物人”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她才会因心中的执念过重而离魂。
相传古代有对相爱至深的恋人,女的是位千金大小姐,男的则是穷家小子,两人被迫分离,男子在临上船前,他的爱人追来了,愿与他双宿双栖,永不离别。
后来两人结为夫妇,并生下数名孩儿,多年后丈夫陪同妻子返回离家多年的家乡,爹娘兄嫂大为震惊,人明明躺在床上已昏迷多年,怎会嫁为人妇?
女子进入自己的闺房,走向双眼紧闭的小姐,两者合而为一,沉睡不醒的小姐幽幽醒来,她挽起男子的手向双亲告禀,此人已为她夫婿。
这便是离魂的由来,因为思念超过人的负荷,魂魄脱出躯壳化为形体,追随所爱的人而去。
“对呀!都十年了,不好也不坏,拖着一口气也不知道要见谁。”早点解脱对小恩来说才是好事一桩,她这样硬撑着实在太苦了。
忍着悲痛情绪,司徒离人语气艰涩的问道:“她还住在医院里吗?”
“应该是吧,如果没转院的话。”
“请问是哪一间医院?”他要见她一面,在最短的时间内。
“哎!我要找找看,太久了,我两、三年前还碰到她大嫂。”啊!有了,就是这张名片。
“她有大嫂?”原来她不是无亲无戚,还有家人在。
“是呀!还长得挺漂亮的,不过还没过门,她短命的大哥上山工作,赚她的医葯费,车子翻了,人也没了。”到现在连尸体也找不到,八成被熊吃了。
“那她大哥是”若有机会就替他招招魂吧!算是缘分一场。
“好像叫什么跟小恩名字只差一个字,我想想啊!于承恩,块头很大。”她比了比肌肉,表示壮得像头牛。
于承恩!
正要递水给司徒离人的老滚忽地全身一僵,像被雷击中似,口中不停地喃喃自语这个名字,于承恩于承恩于承恩
随即摇了摇头,他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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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是神圣的殿堂,不容侵犯的救人圣地,不论你是达官贵人,或是地痞流氓,一旦进入了此地,生老病死将无权选择,医生的角色是治病和减轻病痛,绝对没办法跟上帝抢人,也赢不了死神挥下的巨镰。
地处近郊的圣心医院虽有门诊挂号,但以长期疗养病患居多,院区占地辽阔,室外景观造景多,适合精神有问题,身心障碍者的治疗环境。
在入口处东侧最后一幢大楼,里面住的是无行动能力老人,全身瘫痪需要全日看护的重残者,以及植物人。
不过他们有分楼层,各有专属医生和护士以应不时之需,不会混在一起聘请没有经验的外劳照顾,因此收费相当昂贵。
即使有健保给付,一床一月也要三万元起跳,而这是清寒家庭才有的减免,一般家庭若没有七、八万是难得一床位。
此时,应该静谧平和的某一病房里,传出近乎争执的大吼声,理应出面制止的护士只从护理站仰直脖子一瞧,习以为常地又低下头整理住院资料。
只是她们互相传递的无奈眼神似在说——又是三五病房,怎么闹个不停?
“我说你呀!能不能听我一次,都几岁了还这么任性,你也老大不小了,该找个好人家嫁了,别像个女佣帮人把屎把尿,尽做些低下肮脏的工作,弄得一身是消毒水的味道,谁敢要你?”
放着自个家里的事不做,每个月薪水才两万出头的工作倒是做得挺乐,没有三节奖金,没有年终礼品,而且全年无休,二十四小时全天守着一个活死人。
她就是不晓得这丫头究竟在想什么,明明有知名厂商聘用她当会计师,月入少说六、七万,还有生育津贴、出国补助、公司分红,一年两次员工旅游,及其他一堆福利,她偏是给辞了,花了三个月时间受训练,只为当个工时长又辛苦的看护。
原本以为她会撑不了,顶多半年一年就会放弃,身为备受宠爱的么女,大家也就由着她去吃点苦头,不忍心苛责。
谁知这一做居然没完没了,不喊苦也不叫累的硬撑着,女孩子最可贵的青春大半就这么蹉跎掉,叫深爱她的家人看得很心痛。
“妈,这里是医院,你小声点,别吵到其他人。”她精神真好,嗓门依然大得惊人。
“哪里会吵,这一个个躺得像死人似,跟太平间没两样,我就算拿着大声公在他们耳边大吼大叫,也没一个会爬起来骂我太吵。”真要能开口还得感谢她呢!
“妈!你不要这样,请给别人多一点尊重,他们也不想变成这模样。”躺在这里的都是可怜人,更需要关怀和怜悯。
“我尊重他们,谁尊重我!不过叫你去相个亲,推三阻四地直说走不开,害我一再跟人家道歉,丢尽老脸,你真是我的好女儿呀!”
早知道她会这么不孝,当初一生下来就先把她掐死,省得被她活活气死。
“这件事怎么能怪我,事先也没知会我一声,临时要我去餐厅和男方见面,一时之间根本无法脱身,连找人代班的时间也没有。”说风是风说雨是雨的个性也不改一改,老是要所有人配合她。
李桂花手一叉腰,呈茶壶状,指着女儿鼻头大骂。“你还敢回嘴呀!上一回陈妈妈刚从国外留学回来的侄儿等了你多久,你不去也就算了,还打电话叫陈妈妈别多事,你还不想嫁人。”
“我有工作”她话还没说完,震耳欲聋的狮子吼又直冲门面而来。
“朱秀婉,你要敢再跟我提这个吃不饱、饿不死的工作,我马上随便找个人把你给嫁了,嫁个阿猫阿狗都比当下人强。”有哪个当妈的狠得下心看女儿日渐消瘦,三餐不定地常以面包果腹。
因为总是忙得没时间进食,一有空就囫图吞枣,拿到什么吃什么,以吐司干面最方便,长期下来难免营养失衡,一点也不关心自己的健康。
“妈,你别生气,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怕我累坏了自己,你会心疼。”一听她喊她的全名,朱秀婉赶紧摆出小女儿的姿态撒娇,即使她年纪已“老”得不适合当妈妈的小女孩。
面对最宠、最疼的小女儿,李桂花稍软了口气“知道我会心疼还尽让我为你操心,当初你硬要和长得像流氓的穷小子交往,我们也没说什么,只要他对你好,肯专心一意的疼你宠你,你要的我们不都给你了!”
一听母亲提起那个人,顿时鼻一酸的朱秀婉红了眼眶,想起无缘的他,心中的伤痛仍在,不时隐隐作痛。
她很清楚当初家人并不赞同两人的交往,刚和他认识的时候,她是清汤挂面的国立大学生,而他不过是半工半读、高中毕业的黑手学徒,因为家穷先当兵再念夜校,大她两岁。
也许就如母亲所言,鬼迷了心窍吧!第一眼见到他时觉得他很可怕,像一拳能打死一头虎,可知道他是做什么的后,慢慢地越走越近,终于成为男女朋友。
他一直很自卑,认为自己配不上她,而那时又有不少男同学追求她,所以两人的感情有如风雨中的鸟巢,摇摇晃晃,要散不散地渡过危险期。
后来他出师了,有了稳定的工作,一路走来才渐渐平顺,怕被嘲笑他们学历上的悬殊,白天在汽车修理厂上班的他又去报名夜大,想跟上她的程度。
“可是你要为自己多想一想,人都不在了,你还逞什么强,女孩子的青春有限,你想耽搁到什么时候?爸妈的心情你想过了没?”她有多舍不得女儿吃苦受罪,巴望着她有好日子可过。
“妈,阿恩只是失踪了,他会回来的,他不可能放下小妹不管。”就算不为她,他也会为唯一的妹妹拚死拚活的赶回。
女儿的傻气让李桂花是又气又伤心。“死了!死了!早死成一堆白骨了,你还执迷不悟想等他,你以为你能等他多久?”
明明是聪明伶俐的孩子,偏偏一碰到感情事就傻了,怎么说也说不听,一头往下栽。
也不想想她和她爸都几岁的人了,能陪她到几时,哥哥姐姐们虽疼她,可他们也有自己的家庭,即使他们不介意多养个妹妹,但他们的另一半多少会有些微词。
“妈,不要在小妹面前说这些,她听了会难过。”例行看护工作的时间一到,朱秀婉挽起袖子帮躺在床上瘦小的人儿翻身背,为她调整靠枕的高度。
李桂花由鼻孔嗤哼一声。“瞧她那模样还能听见什么,当初要是一死百了不就轻松了,省得拖累其他人。”
“妈!你是信佛的人,留点口德,小妹已经很可怜了,你就别造口业了。”人死了就真的一了百了吗?
她一度也曾想放弃,认为自己一定撑不下去,每天重复相同的动作,喂食、翻身背,帮毫无反应的病人动动四肢关节,不让肌肉萎缩,曾经因小妹没有任何好转迹象而绝望的痛哭失声,抱着她想一起去死。
可是小妹哭了,那一滴得来不易的泪珠打消她的死意,唤醒她的希望,她相信小妹不是毫无知觉,她只是太累了,想休息,睡一觉就会醒来。
也许她是家里最小的孩子,所以她把小妹当自己亲妹妹来疼,再加上她是自己所爱男人最重视的人,她更是义无反顾的一肩挑起照顾她的责任,看着小妹的同时她觉得自己对情人的爱也延续下去。
这些年来,小妹的面容并无太大变化,只不过头发长了一点,脸庞略微清瘦些,稍有女人味,清丽模样还是没变,可爱讨喜,仿彿是睡着的小娃娃一般,惹人怜爱。
每回一看到她沉睡的娇憨小脸,朱秀婉的心情就会平静许多,不再怨天尤人,认为老天太残酷,故意折磨善良的兄妹俩。
“你呀你,只顾着替别人着想,你有没有想过你的未来,如果这女孩再拖上十年、二十年不死,你也要陪着她一辈子不嫁人吗?”她初一‘五吃斋念佛是为了谁,还不是希望女儿早日觅得良缘。
“妈——”朱秀婉语气恳求,不想她咒骂无辜的小妹。
“这是我的最后通牒,明天中午在丽晶饭店,和黄伯伯的儿子吃个饭,你若再迟到,或是干脆不到,我就叫你哥哥们把你捉回家,关到你愿意嫁人为止!”她不会再纵容她,爱她等于是害她。
“妈”她也想当听话的女儿,可是
争执中的母女俩没发现床上人儿的手动了一下,面上露出近乎欢快的微笑。
门外响起敲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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