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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沈煜伦一直抚摸我的背说:“怎么了,谁惹我们家大宝贝儿了,不哭不哭不哭,是哥哥不好,不该凶你的,不问不问,我不问了啊,你别哭,你每次哭最折磨的是我啊,好吗?你乖!不哭不哭了!我心都碎掉了!”
他这么一哄我哭的更凶了,我伸出手抱他更紧了,我不知道他或者李浩然还能在我身边多久,很久以后,终于安静了,只剩下他轻轻拍我的背,我冷静地想了一个计划,听见自己说:“今晚,我想去酒吧!”
“唉!去什么酒吧啊,你别老这样喝啊,我心疼!”沈煜伦接着说。
我把头从他胸口抬起,看着他,像是哀求,像是命令,是一种只属于我和他的默契。
“行!去!”他爽快地答应,然后又把我头按在他的胸口。
接着他叫了我喜欢的外卖,我实在没心情吃东西,但沈煜伦硬是连哄带骗的让我吃了一小碗,才松了口气,然后沈煜伦给李浩然打了电话约李浩然十点在酒吧见。我给黄斌打了电话,让他帮我通知侯擎宇,晚上十点,酒吧碰面。
出发前,我在沈煜伦家洗了澡,换上那件放在他家的黑色衬衫,每次穿这件衣服一定有一些事情发生,今晚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已经决定了一件事,一件非做不可,罪与罚边界的小事。
我把自己收拾得很棒,喷上香水,像昨晚侯擎宇从我身边走过时候一样的香味,沈煜伦还不知道我的计划,只轻轻到耳后对我说:“漂亮!喜欢这样的你,今天的你,和往常不一样,你脸上有一种吸引力,怪怪的,很邪恶的感觉。但我更喜欢了。”
沈煜伦也把自己收拾得很帅气,上了车,我们朝酒吧方向走。
车窗外,我看到了霓虹灯,看到了车灯,看到了马路边暧昧阵阵的昏黄街灯。我看看身边的沈煜伦,他对我笑笑,抚摸我的头,呵呵,沈煜伦,过了今晚,我可能不再是你和浩然哥心中那个乖宝宝了,你们还会喜欢和我玩吗?但我心里依然流淌着从未有过的兴奋,从未有过的刺激,我感觉的自己浑身血液都在沸腾,心跳急速。
(27)耍你*(pandora's gift to&h*)
车停在酒吧门口的时候,沈煜伦还低着头发短信,他完全不知道,接下来我要对侯擎宇做的事情,事实上,我经常这样,我总觉得自己大部分时间是理性的,但这就像疯子永远说自己没疯的道理一样,因为那整晚,我坚持认为自己是理性的,直至多年后的今天。
“到了,沈煜伦!”我对他说。
“行!浩然发短信过来说估计还得一个小时过来,他爸警局今晚有任务,没这么快到家!”
“行!我们先进去!”
下了车,酒吧门口已经堆积了很多腐败灵魂,他们时而呻吟,时而无力,飘飘然踮着脚的走,好像每个人手里都有一张号码牌,他们以为这是通往快乐天堂的快捷方式,聚集在酒吧地带的人群是一群有色人群,色彩源自两个方面:自身夸张的浓妆艳抹,还有习惯看人时候戴上的有色眼镜,源自光怪陆离的渴望。
我其实不适合评判任何人,因为走进酒吧,我们都一样。
“怎么了?感觉今晚情绪不高呢?”沈煜伦似乎看出一些端倪。
“没事儿,真没事儿。”我嘴上这么说,手却不安地抓住沈煜伦胳膊。
他伸出手,搭在我肩膀,把我朝他方向按过去说:“哥哥今天舍命陪你喝,只要你能开心!什么都值!好吗?你就只管开心地玩儿!这都背过你回家了,也不怕这第二次!”
“你说的啊,就喜欢你这点,特爽快!”我朝他粲然一笑,他更乐了。
进了酒吧,厚厚的重低音从音箱传出来,人群里鬼魅横生,很多人其实都无比孤独,因为他们过于喧哗。
沈煜伦带着我习惯性的朝雅座方向走,几个社会青年朝沈煜伦喊伦哥,沈煜伦没搭理,走到雅座位置,又是上次那四人。
那一次,沈煜伦恨不得把整个酒吧都要掀了,我看沈煜伦脸上肌肉因为咬牙而抽搐,他捏紧了拳,我伸手握住他的手臂说:“今晚,我们不闹!沈煜伦!”
他没看我,依然盯着雅座里那位女孩,那位我说了好几次看着面熟,但说不清在哪儿见过的女孩,那位上次在酒吧撞在我肩上,警告我离沈煜伦远一点的女孩,她嘴唇的颜色是烈焰的颜色,和她的气质一拍即合。
在她身边的女孩比我们大一些,脸上只是清雅的淡妆,让人舒服一些。
沈煜伦又往前一步。
估计发现气氛诡异,两男的一抬头,见到沈煜伦,立马屁滚尿流地跑开了,倒是对面两女孩还带种些,起码离席的动作慢条斯理,这是一种对最后的自尊的最大维护,事实上,她们也只能这样。
我这才松了口气,今晚不能出任何状况,今晚的主角是侯擎宇,因为我准备认真送他一份厚礼,沈煜伦气鼓鼓地坐到沙发上,直接把脚往桌上一跷,抱着手,仰着头靠在沙发上。
“谢谢!”我坐到他身边,学着他,一样把脚往桌上一跷。
“谢谢?谢什么?”他还是不看我,我知道他气没这么快下来。
“谢谢你听我的话啊,没动手!”我把手伸过去扣着他的手臂,对着他美滋滋地笑。
他没看我,但他一定知道我那时候的表情,因为他也微微笑笑了说:“你说人是不是都有命的?正所谓一物降一物,你说我这什么都不怕,什么都不放眼里的大老爷们儿,怎么就怕你呢?”他侧过脸,看着我说。
“得了吧你,还大老爷们儿,就一小孩儿你!再说了,我这样不是关心你嘛!你想想,有几个人会管你动不动手。”
“嘿嘿,这倒也是,就喜欢你贫的时候,特别可爱,来,亲哥一个!”他这气总算顺下来了。
“你别得寸进尺啊!沈煜伦。”
“那牵牵小手总可以吧?反正上次那么多人都看到我俩牵手来着,成吗?”他这根本就不是一个疑问句,因为他还没说这句之前,已经牢牢扣着我的手了。
接着酒保把桌上东西撤了,换上新的酒水和果盘。
“今晚无论发生任何事情,你都不准动手,答应我,可以吗?就一个晚上!”
我其实是恳求,我真怕又杀出一些始料未及的暴力美学,因为沈煜伦这脾气这辈子就我最清楚,他奶奶过逝了以后,他一直就这么一个人过,到了今天,我依然是他这辈子最亲近的人。
“行!除非有人欺负你,行了吧?沈少,我这总得扮演一下御前带刀侍卫吧!”他继续贫。
“别沈少沈少的,知道的明白你开玩笑,不知道的又得损我多自恋多做作了!即使今晚待会儿有人动我了,你也不准动!我
沈煜伦一直抚摸我的背说:“怎么了,谁惹我们家大宝贝儿了,不哭不哭不哭,是哥哥不好,不该凶你的,不问不问,我不问了啊,你别哭,你每次哭最折磨的是我啊,好吗?你乖!不哭不哭了!我心都碎掉了!”
他这么一哄我哭的更凶了,我伸出手抱他更紧了,我不知道他或者李浩然还能在我身边多久,很久以后,终于安静了,只剩下他轻轻拍我的背,我冷静地想了一个计划,听见自己说:“今晚,我想去酒吧!”
“唉!去什么酒吧啊,你别老这样喝啊,我心疼!”沈煜伦接着说。
我把头从他胸口抬起,看着他,像是哀求,像是命令,是一种只属于我和他的默契。
“行!去!”他爽快地答应,然后又把我头按在他的胸口。
接着他叫了我喜欢的外卖,我实在没心情吃东西,但沈煜伦硬是连哄带骗的让我吃了一小碗,才松了口气,然后沈煜伦给李浩然打了电话约李浩然十点在酒吧见。我给黄斌打了电话,让他帮我通知侯擎宇,晚上十点,酒吧碰面。
出发前,我在沈煜伦家洗了澡,换上那件放在他家的黑色衬衫,每次穿这件衣服一定有一些事情发生,今晚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已经决定了一件事,一件非做不可,罪与罚边界的小事。
我把自己收拾得很棒,喷上香水,像昨晚侯擎宇从我身边走过时候一样的香味,沈煜伦还不知道我的计划,只轻轻到耳后对我说:“漂亮!喜欢这样的你,今天的你,和往常不一样,你脸上有一种吸引力,怪怪的,很邪恶的感觉。但我更喜欢了。”
沈煜伦也把自己收拾得很帅气,上了车,我们朝酒吧方向走。
车窗外,我看到了霓虹灯,看到了车灯,看到了马路边暧昧阵阵的昏黄街灯。我看看身边的沈煜伦,他对我笑笑,抚摸我的头,呵呵,沈煜伦,过了今晚,我可能不再是你和浩然哥心中那个乖宝宝了,你们还会喜欢和我玩吗?但我心里依然流淌着从未有过的兴奋,从未有过的刺激,我感觉的自己浑身血液都在沸腾,心跳急速。
(27)耍你*(pandora's gift to&h*)
车停在酒吧门口的时候,沈煜伦还低着头发短信,他完全不知道,接下来我要对侯擎宇做的事情,事实上,我经常这样,我总觉得自己大部分时间是理性的,但这就像疯子永远说自己没疯的道理一样,因为那整晚,我坚持认为自己是理性的,直至多年后的今天。
“到了,沈煜伦!”我对他说。
“行!浩然发短信过来说估计还得一个小时过来,他爸警局今晚有任务,没这么快到家!”
“行!我们先进去!”
下了车,酒吧门口已经堆积了很多腐败灵魂,他们时而呻吟,时而无力,飘飘然踮着脚的走,好像每个人手里都有一张号码牌,他们以为这是通往快乐天堂的快捷方式,聚集在酒吧地带的人群是一群有色人群,色彩源自两个方面:自身夸张的浓妆艳抹,还有习惯看人时候戴上的有色眼镜,源自光怪陆离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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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儿,真没事儿。”我嘴上这么说,手却不安地抓住沈煜伦胳膊。
他伸出手,搭在我肩膀,把我朝他方向按过去说:“哥哥今天舍命陪你喝,只要你能开心!什么都值!好吗?你就只管开心地玩儿!这都背过你回家了,也不怕这第二次!”
“你说的啊,就喜欢你这点,特爽快!”我朝他粲然一笑,他更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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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煜伦带着我习惯性的朝雅座方向走,几个社会青年朝沈煜伦喊伦哥,沈煜伦没搭理,走到雅座位置,又是上次那四人。
那一次,沈煜伦恨不得把整个酒吧都要掀了,我看沈煜伦脸上肌肉因为咬牙而抽搐,他捏紧了拳,我伸手握住他的手臂说:“今晚,我们不闹!沈煜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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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身边的女孩比我们大一些,脸上只是清雅的淡妆,让人舒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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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才松了口气,今晚不能出任何状况,今晚的主角是侯擎宇,因为我准备认真送他一份厚礼,沈煜伦气鼓鼓地坐到沙发上,直接把脚往桌上一跷,抱着手,仰着头靠在沙发上。
“谢谢!”我坐到他身边,学着他,一样把脚往桌上一跷。
“谢谢?谢什么?”他还是不看我,我知道他气没这么快下来。
“谢谢你听我的话啊,没动手!”我把手伸过去扣着他的手臂,对着他美滋滋地笑。
他没看我,但他一定知道我那时候的表情,因为他也微微笑笑了说:“你说人是不是都有命的?正所谓一物降一物,你说我这什么都不怕,什么都不放眼里的大老爷们儿,怎么就怕你呢?”他侧过脸,看着我说。
“得了吧你,还大老爷们儿,就一小孩儿你!再说了,我这样不是关心你嘛!你想想,有几个人会管你动不动手。”
“嘿嘿,这倒也是,就喜欢你贫的时候,特别可爱,来,亲哥一个!”他这气总算顺下来了。
“你别得寸进尺啊!沈煜伦。”
“那牵牵小手总可以吧?反正上次那么多人都看到我俩牵手来着,成吗?”他这根本就不是一个疑问句,因为他还没说这句之前,已经牢牢扣着我的手了。
接着酒保把桌上东西撤了,换上新的酒水和果盘。
“今晚无论发生任何事情,你都不准动手,答应我,可以吗?就一个晚上!”
我其实是恳求,我真怕又杀出一些始料未及的暴力美学,因为沈煜伦这脾气这辈子就我最清楚,他奶奶过逝了以后,他一直就这么一个人过,到了今天,我依然是他这辈子最亲近的人。
“行!除非有人欺负你,行了吧?沈少,我这总得扮演一下御前带刀侍卫吧!”他继续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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