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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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夏不能理解:“可看着离离跟别的男人双宿双栖,他会不在意,还是他说爱离离那些话,全都是在放屁?”
陶赫瑄设身处地,再三思考,无奈的笑了笑:“他确实是爱上离离了,因为爱,所以怕——他害怕被她当成拆散她和‘心上人’的恶人,所以他要尽快收拾掉言休,找到治愈她的办法,上一次是因为脑袋受伤,才把他忘记了,而这次却是因为人为原因,莫离又把他从脑子里踢出去了,在莫离眼底是个完全的陌生人,他怎能不畏缩?老天是公平的,总不可能让一个人在各个方面全都是全能健将,沈夜生了颗玲珑心,可这颗玲珑心上有一窍却是不开的,那就是爱情,他在爱情上,像个稚子,不知到底该如何处理,而他身边的狗头军师瞿让,在这方面也是个棒槌,其实再往上看,沈夜他爹——第二宗不也是个失败的例子,如果第二宗在感情方面是个高手,沈夜他娘当年又怎么会跟个小警卫员跑了!”
☆、第六十二章
米夏沉吟片刻,深以为然:“看来姓沈的那家伙,十有八九要走他老头的旧路了,所以说,家庭氛围什么的,对小孩子的成长太重要啦!”说到这里突然回过味儿来,立刻神经兮兮的紧张道:“哎呀呀……我得好好辅导辄止,可不能让他跟他没出息的爸爸和爷爷学习,领导都说‘要从娃娃抓起’,我现在就去教他怎么讨小姑娘欢心,早早搞定个小媳妇,省得将来抓心挠肝。”因为知道莫离的行踪,悬着的心也暂时放下,这才有闲情扯淡。
“你够了!”
“闪一边去,别拦我……”
于是被陶赫瑄压倒狠狠“教育”,不许她教坏小孩子。
相对于悔不当初的何家;怒火攻心的言休;提心吊胆的逃亡者,就属沈夜这边的情况还算相对轻松些。
不过就算相关人员统统缓了口气,沈夜却不敢有丝毫松懈——就目前情况看来,虽不必担心莫离的人身安全,可要知道,她是被心怀不轨的“扒皮狸猫”给诓走的,虽然那货是个“赝品太子”,整天吃喝玩乐,为人轻佻,办事不牢,但不得不说,那货在他们这群人里颜值最高,更关键的是,照比不是心理残废,就是阴阳怪气,或者情商为负的家伙们,那货简直堪称“大好青年”,还尤其擅长哄女人开心……真是不敢再往深处想下去!
或许把她带回来私藏住才能安心,可就像大家看到的那样,在她现在的记忆里,言休是她曾三番五次强调比命还重要的人,可她还是想尽办法从他身边逃离,那么换个“陌生男人”把她关起来,估计逃不出去,她肯定会干出什么极端的事情来,那样的结果,沈夜自觉承受不起。
分析的过程,由条理清晰渐至乱成一团麻,想得越多越是惶恐,瞻前顾后止步不前。
她曾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公主,被他一棒打落云端,从此跌进尘埃,经受世态炎凉,尝尽人情冷暖,磕磕绊绊熬过来,眼见生活越来越好,却与他们这群道貌岸然的小人重逢,这一次,跳出个更狠的,由着私欲作祟,将她直接推入地狱。
什么是幸福,词典上是这么释义的——使人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
所以说,幸福只是一种心里感觉,你觉得自己过得幸福,那么你就是幸福的。
对于现在的莫离来说,她延续着死去的莫离的生命轨迹,被人为改变的记忆中,何晓佐是她至死不渝的爱人,他们为了可以长相厮守而努力争取,至少这一刻,她是幸福的。
这样——也好……
哪怕就是半年前,有人跟他说,他会为个女人忍让到如此地步,他一定轻蔑嘲笑那人在疯言疯语,现在看来,自己才是个道地的疯子吧?
时钟嘀嗒响,不知道又过去多久,坐在精密仪器前的沈夜莞尔一笑,慢条斯理的回应瞿让的问题:“去跟我岳父大人打个招呼,我要当面会会他。”
因公务和私事忙得焦头烂额,外加获悉当初迫害的竟是自己的亲骨肉,何以恒感觉心力交瘁,季雅淑更是卧床不起,不过听说沈夜要来见他们,何以恒还是爽快接受——于公于私,他都没办法拒绝他。
彼此都没那个闲心跟对方虚与委蛇,沈夜落座后,直接点明来意:“何董,我来跟你谈笔买卖。”
何以恒默默打量眼前这个气度非凡的年轻人,几个月之前,就是这个年轻人的雷霆手段,差点毁了何氏,好在那个时候晓佐果断出手,而这个年轻人也没紧咬不放,何氏才闯过危机。
时隔不久,这个年轻人竟登门拜访,却是为了完全相反的事情。
何以恒一双爱克斯射线透视眼,将沈夜上上下下打量一遍,然后笑了:“我为什么要跟你合作?”
沈夜从容的任凭何以恒观察,听见他的问题,垂下眼帘,遮住眼底情绪起伏,如果换做从前,他一定会丢给何以恒一句“你别无选择”,然而现在,再是将一切掌握在股掌间,也没办法排挤内心落寞,大家都不快活,他也卸除了曾经的冷硬,半晌,轻启口:“因为,我是你外孙的亲生父亲。”肥水不流外人田。
一句外孙,将何以恒的伪装彻底击碎。
那双灵秀的小娃娃,身上流淌着他的血脉,他们的父亲是第二宗的独子,这样的关系,何等奇妙。
然而混迹商场这么多年,心底的触动再大,却没忽略疑点:“你怎么知道莫离是我女儿?”
沈夜表情自然:“何董应该了解知己知彼的道理,既然我受命前来调和你和言休的矛盾,有些事情肯定要做到全面了解。”漫不经心的笑笑,他也不瞒他:“我投入设备对你们进行二十四小时监听。”就是这么狂,你能奈我何?
何以恒愣了愣,竟想到:“那晓佐和离离……”
“他们目前很安全。”
何以恒叹口气:“想让我怎么干?”
沈夜知道,何以恒一定会妥协,现在听见这句,完全在意料之中,所以沈夜的表情还是一如之前的波澜不惊,甚至从声调上,也叫人听不到一丝一毫的起伏:“我会在最短的时间内瓦解言休在官场和商场上的人脉,而何氏只需在明处接手言休的业务就好。”
何以恒惊诧:“你打算鲸吞言休的资产?”
沈夜点头:“是。”
何以恒想了想:“为什么要找我,你完全可以自己接手言休的资产。”
沈夜笑:“这是他给离离的赔偿,理应何家接手。”顿了顿:“早晚有一天,何氏也将属于离离。”
何以恒的心一抽,他没忘记:“到那时候,你会怎么处理晓佐?”
沈夜敛了笑容:“他是个外人。”
是的,在沈夜心中,何晓佐就是个路人甲,他已经霸占离离的身份那么多年,不让他偿还已经算开恩,难不成还让他为那个情敌多做考虑?
一旦接手言休的资产,何氏的市场地位将坚不可摧,这样的好事,何以恒没理由拒绝,也没能力拒绝,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他们两个已经达成口头协议。
之所以没有白纸黑字的写下来,是因为何以恒明白,如果沈夜想反悔,就算签字画押,对沈夜也未必能有什么约束力,还不如这样信任他来的痛快。
就像沈夜说的那样,他是何家外孙子的亲爹,何家的资产,早晚还是属于沈夜他儿子闺女的。
因当初何以恒在沈夜眼前差点把莫离打死,所以即便何以恒是莫离的亲爹,可沈夜还是不待见他,达成协议后,起身就要走,被何以恒叫住:“等等。”
沈夜顿住脚步:“何董还有什么吩咐?”
何以恒脸上现出一丝尴尬,可还是问出口:“如果方便的话,可不可以让我见见那两个孩子?”
沈夜目光很冷:“暂时——不方便。”
何以恒噎了噎,干笑:“那方面的时候再说吧。”
沈夜“嗯”了一声,迈步就走。
沈夜找何氏合作,刨除何以恒是莫离亲爹这点之外,更关键的是,所有人都知道何氏跟言休对着干,他们两个谁吞并了谁,在外界看来都没什么好奇怪的,这是商场上的事情,不会涉及到官方内部事务。
如果不找何氏,另寻合作伙伴,倒也不怕他们敢跟他玩邪的,可让第四方来,除了规模和资金等方面的条件外,还需要进驻的合情合理。
如此考量下来,需要耽搁很多时间,等鲸吞言休的资产,再把言休送进大牢,找到莫离的“病根”,怕是小晓佐都搞出来了,那就太迟了。
步入初冬,长江以南的季节性变化,来得比北方要迟得多。
青天、白日,亘古不变的自然布景;小镇、古巷,历经岁月打磨的青石板路,徜徉其间,仿佛淌过历史长河,一不小心,地老天荒。
恋人啊!手牵着手,穿行在街头巷尾,浓厚的深情漾在眉目间,静谧、安然,这是多么叫人艳羡的幸福。
鹅黄色的连帽衫,如果将毛茸茸的帽子掀起来看,就会发现,竟是经典橡皮鸭造型。
这样幼稚的情侣衫穿在何晓佐身上,却将他的姿容衬得更加艳丽,真是生了副“万能搭”的好皮囊,叫滑稽版鸭宝宝的莫离十分嫉妒。
途径商业街,一眼相中橱窗中打样的这身衣服,之前他用荷兰猪的形象“赞美”她,她怀恨在心,见到这套,指定要买,目的自然是因“女子报仇,三分钟都晚”——就是要看他出糗!
这点小心思,哪会瞒过他,他笑了笑,攥住她的手钻进商铺,点明要这身。
其实,之所以会走“幼稚”路线,完全是因为这是“亲子款”,主要就是为了衬托那套宝宝服。
大人的连帽衫只帽子毛绒绒,而宝宝服却是整体毛绒绒,穿在宝宝身上,远远看过去,还真有几分刚出壳的鸭宝宝的感觉。
不过即便是鸭爸鸭妈鸭宝全家系,可平日里也不好穿着出来招摇,本就招眼的一对情侣,再套上这身,回头率还不得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
估计也就是去游乐场或者上一些电视台的儿童节目才有机会穿出来晃晃。
售货员问他们家宝宝多大了,何晓佐煞有介事:“尚在酝酿中,你们这里有没有超小号的,适合娘肚里穿的?”
如果不是这厮长得超适合“貌相”,能勾起纯良少女一颗hc心,年轻女售货员指不定要喊保安揍他丫的神经病。
虽然没有小宝宝,可何晓佐还是让售货员将那套最小号的宝宝服装起来了,看着那毛绒绒的一身,一个大男人,笑得像买到心爱玩具的小孩子,被莫离丢过去好多白眼。
包好宝宝服,莫离逼着何晓佐把新衣服套上了身,何晓佐并不搪塞,说穿就穿,穿好之后,自然也要莫离穿上。
莫离那会儿还真不惧他,女人么,穿的幼稚一点,显得可爱,可男人穿成这样,出门一定被别人笑,看他还敢不敢说她像小猪——她明明这么瘦,哪里像猪了?
却没想到,何晓佐这家伙,穿成这样,也丝毫不损他完美形象,反倒增添亲和力。
再看莫离,如果只她自己,看上去也是十分可爱的,可站在何晓佐身边就差了那么一点,她十分不平——他妈的,丫个大男人,凭毛长的比女人还漂亮!
“不走了!”一屁股坐在巷口的木墩上,做小孩子耍赖状。
何晓佐停下脚步,桃花眼里绽桃花,撇嘴:“又怎么了?”脱口的却是宠溺语调。
莫离嘟着嘴:“领你出门,太没安全感了!”
何晓佐转过身,蹲在她面前:“为什么?”
这样的姿势,很适合被她祸祸,想到做到,抬起手把帽子掀起来,看着巨型鸭宝宝,不滑稽,只勾魂,她似乎更不满意了,把嘴巴撅老高:“怎么长成这样啊,实在叫人太不放心了。”
何晓佐哭笑不得:“那可怎么办,要不,我去给你找把小刀。”他把脸伸给她,食指点着脸颊:“你瞧着哪儿块不够顺眼,就亲自动手改造一下。”
她还真伸出双手捧住他的脸,左瞧瞧又看看,煞有介事:“要是我在你左边脸刻个‘x’,右边脸刻个‘o’,你还会不会配合我?”
何晓佐也嘟起红润的唇:“广告都打脸上了,你再带我出来,怕是更没安全感了。”又一脸奸笑的:“不过那个时候,你再跟我走一起,没准会被当成那啥那啥的。”
她做天真无邪状:“那啥是那啥——嫖客么?”
何晓佐奸笑脸变苦瓜,自言自语似的咕哝:“咋有没有记忆,都把我想象成‘鸭子’啊?都不知道你这小脑袋瓜子里,一天天的都想些什么,再者说了,那几头‘烂蒜’长得也不见得比我‘安全’多少啊,怎么都没看你把他们当鸭啊,就看我任劳任怨好欺负对吧?”
莫离拉长嗓音:“你搁那咕哝些什么,又在偷偷骂我?”
何晓佐眨眨貌似无辜的大眼睛,笑得那叫一个真诚:“哪里敢呦,我的老婆大人!”
莫离哼了一声:“臭不要脸,谁是你老婆大人?”
何晓佐贼兮兮的笑,将连帽衫拉锁往下拉了拉,从内衬口袋里摸出两个小红本本,献宝似的举到她眼前:“嘿、嘿嘿——之前我没告诉你,前几天我和那边的朋友联系了一下,据可靠消息称,言休的公司陷入债务危机,他忙的连觉都没时间睡,更没工夫来调查咱们,也就是说,咱们安全了!”
从贼兮兮到得意洋洋:“然后我又找人帮忙查了查,也不知道言休怎么想的,他确实跟你举行了一场隆重的婚礼,却没跟你登记,也就是说你还是自由身!”
超没气质的仰头大笑几声:“换个通俗点的说法就是,他个流氓头子就算把婚礼搞得地球人都知道了,如果你没逃出狼窝子,还跟他一起,那也只能叫做非法同居,是不受中国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保护的,现在你跑出来了,一句‘我们分手了’就能搞定。”
丫个萌系大黄鸭宝宝说得高兴,还要恶毒的揣摩言休心里,做恍然大悟状:“呀,说到分手,我终于明白了,那厮很有钱,如果你跟他结婚再分手,赡养费能分到他蛋疼,就这样分手了,你的权益不受法律保护,他一毛钱赡养费都不必支付,实在太小肚鸡肠,一点都不够爷们!”
真像小孩子干仗,为了让小伙伴都站在自己这边,极尽侮辱之能事。
莫离白了他一眼:“幼稚!”
在她的“记忆”里,言休曾救过她的性命,甚至在相当长的一段岁月里,他就是她的命,失去他,她会活不下去。
可听到他陷入债务危机,分身乏术,扪心自问,莫离觉得,一点都不替他担心,反倒松了口气,而且忍不住自己“白眼狼”幻想:就让他彻底破产吧,失去权势,他就没那个能力布下天罗地网抓我了。
她不想回去,一点都不想的,她怕言休,很怕很怕,尽管后来她屈服了,而他也极尽所能来取悦她,可她还是觉得一看到他那张脸,就全身不舒服,心里泛起焦躁。
她听到很多人都说她是疯子,可她总觉得自己很正常,这点应该可以用醉酒的人都认为自己没有醉来解释,或许她真疯了。
但,她这个“疯子”和“正常”的言休比起来,貌似才更正常吧?
最初的时候,她在他身下挣扎哭喊,触怒他,他就在她身上制造属于他的痕迹,不是“吻痕”,而是咬痕,咬得她血肉模糊,像禽兽一样,在属于自己的东西上,尽可能的留下自己的味道,老远就让敌手知道,这个是有主的。
那样疼,看她受不住,他就把自己的手指、耳朵、胳膊……但凡能咬住的地方塞到她嘴里,就像女人顺产咬毛巾,让她把他咬得同样血淋淋。
他说这是他们彼此留在对方身上的“爱的印记”,干细胞的记忆比人的记忆更长久,哪怕再怎么更替,也不会抹灭这些记号,他要让她的身体记住他一辈子。
陶赫瑄设身处地,再三思考,无奈的笑了笑:“他确实是爱上离离了,因为爱,所以怕——他害怕被她当成拆散她和‘心上人’的恶人,所以他要尽快收拾掉言休,找到治愈她的办法,上一次是因为脑袋受伤,才把他忘记了,而这次却是因为人为原因,莫离又把他从脑子里踢出去了,在莫离眼底是个完全的陌生人,他怎能不畏缩?老天是公平的,总不可能让一个人在各个方面全都是全能健将,沈夜生了颗玲珑心,可这颗玲珑心上有一窍却是不开的,那就是爱情,他在爱情上,像个稚子,不知到底该如何处理,而他身边的狗头军师瞿让,在这方面也是个棒槌,其实再往上看,沈夜他爹——第二宗不也是个失败的例子,如果第二宗在感情方面是个高手,沈夜他娘当年又怎么会跟个小警卫员跑了!”
☆、第六十二章
米夏沉吟片刻,深以为然:“看来姓沈的那家伙,十有八九要走他老头的旧路了,所以说,家庭氛围什么的,对小孩子的成长太重要啦!”说到这里突然回过味儿来,立刻神经兮兮的紧张道:“哎呀呀……我得好好辅导辄止,可不能让他跟他没出息的爸爸和爷爷学习,领导都说‘要从娃娃抓起’,我现在就去教他怎么讨小姑娘欢心,早早搞定个小媳妇,省得将来抓心挠肝。”因为知道莫离的行踪,悬着的心也暂时放下,这才有闲情扯淡。
“你够了!”
“闪一边去,别拦我……”
于是被陶赫瑄压倒狠狠“教育”,不许她教坏小孩子。
相对于悔不当初的何家;怒火攻心的言休;提心吊胆的逃亡者,就属沈夜这边的情况还算相对轻松些。
不过就算相关人员统统缓了口气,沈夜却不敢有丝毫松懈——就目前情况看来,虽不必担心莫离的人身安全,可要知道,她是被心怀不轨的“扒皮狸猫”给诓走的,虽然那货是个“赝品太子”,整天吃喝玩乐,为人轻佻,办事不牢,但不得不说,那货在他们这群人里颜值最高,更关键的是,照比不是心理残废,就是阴阳怪气,或者情商为负的家伙们,那货简直堪称“大好青年”,还尤其擅长哄女人开心……真是不敢再往深处想下去!
或许把她带回来私藏住才能安心,可就像大家看到的那样,在她现在的记忆里,言休是她曾三番五次强调比命还重要的人,可她还是想尽办法从他身边逃离,那么换个“陌生男人”把她关起来,估计逃不出去,她肯定会干出什么极端的事情来,那样的结果,沈夜自觉承受不起。
分析的过程,由条理清晰渐至乱成一团麻,想得越多越是惶恐,瞻前顾后止步不前。
她曾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公主,被他一棒打落云端,从此跌进尘埃,经受世态炎凉,尝尽人情冷暖,磕磕绊绊熬过来,眼见生活越来越好,却与他们这群道貌岸然的小人重逢,这一次,跳出个更狠的,由着私欲作祟,将她直接推入地狱。
什么是幸福,词典上是这么释义的——使人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
所以说,幸福只是一种心里感觉,你觉得自己过得幸福,那么你就是幸福的。
对于现在的莫离来说,她延续着死去的莫离的生命轨迹,被人为改变的记忆中,何晓佐是她至死不渝的爱人,他们为了可以长相厮守而努力争取,至少这一刻,她是幸福的。
这样——也好……
哪怕就是半年前,有人跟他说,他会为个女人忍让到如此地步,他一定轻蔑嘲笑那人在疯言疯语,现在看来,自己才是个道地的疯子吧?
时钟嘀嗒响,不知道又过去多久,坐在精密仪器前的沈夜莞尔一笑,慢条斯理的回应瞿让的问题:“去跟我岳父大人打个招呼,我要当面会会他。”
因公务和私事忙得焦头烂额,外加获悉当初迫害的竟是自己的亲骨肉,何以恒感觉心力交瘁,季雅淑更是卧床不起,不过听说沈夜要来见他们,何以恒还是爽快接受——于公于私,他都没办法拒绝他。
彼此都没那个闲心跟对方虚与委蛇,沈夜落座后,直接点明来意:“何董,我来跟你谈笔买卖。”
何以恒默默打量眼前这个气度非凡的年轻人,几个月之前,就是这个年轻人的雷霆手段,差点毁了何氏,好在那个时候晓佐果断出手,而这个年轻人也没紧咬不放,何氏才闯过危机。
时隔不久,这个年轻人竟登门拜访,却是为了完全相反的事情。
何以恒一双爱克斯射线透视眼,将沈夜上上下下打量一遍,然后笑了:“我为什么要跟你合作?”
沈夜从容的任凭何以恒观察,听见他的问题,垂下眼帘,遮住眼底情绪起伏,如果换做从前,他一定会丢给何以恒一句“你别无选择”,然而现在,再是将一切掌握在股掌间,也没办法排挤内心落寞,大家都不快活,他也卸除了曾经的冷硬,半晌,轻启口:“因为,我是你外孙的亲生父亲。”肥水不流外人田。
一句外孙,将何以恒的伪装彻底击碎。
那双灵秀的小娃娃,身上流淌着他的血脉,他们的父亲是第二宗的独子,这样的关系,何等奇妙。
然而混迹商场这么多年,心底的触动再大,却没忽略疑点:“你怎么知道莫离是我女儿?”
沈夜表情自然:“何董应该了解知己知彼的道理,既然我受命前来调和你和言休的矛盾,有些事情肯定要做到全面了解。”漫不经心的笑笑,他也不瞒他:“我投入设备对你们进行二十四小时监听。”就是这么狂,你能奈我何?
何以恒愣了愣,竟想到:“那晓佐和离离……”
“他们目前很安全。”
何以恒叹口气:“想让我怎么干?”
沈夜知道,何以恒一定会妥协,现在听见这句,完全在意料之中,所以沈夜的表情还是一如之前的波澜不惊,甚至从声调上,也叫人听不到一丝一毫的起伏:“我会在最短的时间内瓦解言休在官场和商场上的人脉,而何氏只需在明处接手言休的业务就好。”
何以恒惊诧:“你打算鲸吞言休的资产?”
沈夜点头:“是。”
何以恒想了想:“为什么要找我,你完全可以自己接手言休的资产。”
沈夜笑:“这是他给离离的赔偿,理应何家接手。”顿了顿:“早晚有一天,何氏也将属于离离。”
何以恒的心一抽,他没忘记:“到那时候,你会怎么处理晓佐?”
沈夜敛了笑容:“他是个外人。”
是的,在沈夜心中,何晓佐就是个路人甲,他已经霸占离离的身份那么多年,不让他偿还已经算开恩,难不成还让他为那个情敌多做考虑?
一旦接手言休的资产,何氏的市场地位将坚不可摧,这样的好事,何以恒没理由拒绝,也没能力拒绝,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他们两个已经达成口头协议。
之所以没有白纸黑字的写下来,是因为何以恒明白,如果沈夜想反悔,就算签字画押,对沈夜也未必能有什么约束力,还不如这样信任他来的痛快。
就像沈夜说的那样,他是何家外孙子的亲爹,何家的资产,早晚还是属于沈夜他儿子闺女的。
因当初何以恒在沈夜眼前差点把莫离打死,所以即便何以恒是莫离的亲爹,可沈夜还是不待见他,达成协议后,起身就要走,被何以恒叫住:“等等。”
沈夜顿住脚步:“何董还有什么吩咐?”
何以恒脸上现出一丝尴尬,可还是问出口:“如果方便的话,可不可以让我见见那两个孩子?”
沈夜目光很冷:“暂时——不方便。”
何以恒噎了噎,干笑:“那方面的时候再说吧。”
沈夜“嗯”了一声,迈步就走。
沈夜找何氏合作,刨除何以恒是莫离亲爹这点之外,更关键的是,所有人都知道何氏跟言休对着干,他们两个谁吞并了谁,在外界看来都没什么好奇怪的,这是商场上的事情,不会涉及到官方内部事务。
如果不找何氏,另寻合作伙伴,倒也不怕他们敢跟他玩邪的,可让第四方来,除了规模和资金等方面的条件外,还需要进驻的合情合理。
如此考量下来,需要耽搁很多时间,等鲸吞言休的资产,再把言休送进大牢,找到莫离的“病根”,怕是小晓佐都搞出来了,那就太迟了。
步入初冬,长江以南的季节性变化,来得比北方要迟得多。
青天、白日,亘古不变的自然布景;小镇、古巷,历经岁月打磨的青石板路,徜徉其间,仿佛淌过历史长河,一不小心,地老天荒。
恋人啊!手牵着手,穿行在街头巷尾,浓厚的深情漾在眉目间,静谧、安然,这是多么叫人艳羡的幸福。
鹅黄色的连帽衫,如果将毛茸茸的帽子掀起来看,就会发现,竟是经典橡皮鸭造型。
这样幼稚的情侣衫穿在何晓佐身上,却将他的姿容衬得更加艳丽,真是生了副“万能搭”的好皮囊,叫滑稽版鸭宝宝的莫离十分嫉妒。
途径商业街,一眼相中橱窗中打样的这身衣服,之前他用荷兰猪的形象“赞美”她,她怀恨在心,见到这套,指定要买,目的自然是因“女子报仇,三分钟都晚”——就是要看他出糗!
这点小心思,哪会瞒过他,他笑了笑,攥住她的手钻进商铺,点明要这身。
其实,之所以会走“幼稚”路线,完全是因为这是“亲子款”,主要就是为了衬托那套宝宝服。
大人的连帽衫只帽子毛绒绒,而宝宝服却是整体毛绒绒,穿在宝宝身上,远远看过去,还真有几分刚出壳的鸭宝宝的感觉。
不过即便是鸭爸鸭妈鸭宝全家系,可平日里也不好穿着出来招摇,本就招眼的一对情侣,再套上这身,回头率还不得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
估计也就是去游乐场或者上一些电视台的儿童节目才有机会穿出来晃晃。
售货员问他们家宝宝多大了,何晓佐煞有介事:“尚在酝酿中,你们这里有没有超小号的,适合娘肚里穿的?”
如果不是这厮长得超适合“貌相”,能勾起纯良少女一颗hc心,年轻女售货员指不定要喊保安揍他丫的神经病。
虽然没有小宝宝,可何晓佐还是让售货员将那套最小号的宝宝服装起来了,看着那毛绒绒的一身,一个大男人,笑得像买到心爱玩具的小孩子,被莫离丢过去好多白眼。
包好宝宝服,莫离逼着何晓佐把新衣服套上了身,何晓佐并不搪塞,说穿就穿,穿好之后,自然也要莫离穿上。
莫离那会儿还真不惧他,女人么,穿的幼稚一点,显得可爱,可男人穿成这样,出门一定被别人笑,看他还敢不敢说她像小猪——她明明这么瘦,哪里像猪了?
却没想到,何晓佐这家伙,穿成这样,也丝毫不损他完美形象,反倒增添亲和力。
再看莫离,如果只她自己,看上去也是十分可爱的,可站在何晓佐身边就差了那么一点,她十分不平——他妈的,丫个大男人,凭毛长的比女人还漂亮!
“不走了!”一屁股坐在巷口的木墩上,做小孩子耍赖状。
何晓佐停下脚步,桃花眼里绽桃花,撇嘴:“又怎么了?”脱口的却是宠溺语调。
莫离嘟着嘴:“领你出门,太没安全感了!”
何晓佐转过身,蹲在她面前:“为什么?”
这样的姿势,很适合被她祸祸,想到做到,抬起手把帽子掀起来,看着巨型鸭宝宝,不滑稽,只勾魂,她似乎更不满意了,把嘴巴撅老高:“怎么长成这样啊,实在叫人太不放心了。”
何晓佐哭笑不得:“那可怎么办,要不,我去给你找把小刀。”他把脸伸给她,食指点着脸颊:“你瞧着哪儿块不够顺眼,就亲自动手改造一下。”
她还真伸出双手捧住他的脸,左瞧瞧又看看,煞有介事:“要是我在你左边脸刻个‘x’,右边脸刻个‘o’,你还会不会配合我?”
何晓佐也嘟起红润的唇:“广告都打脸上了,你再带我出来,怕是更没安全感了。”又一脸奸笑的:“不过那个时候,你再跟我走一起,没准会被当成那啥那啥的。”
她做天真无邪状:“那啥是那啥——嫖客么?”
何晓佐奸笑脸变苦瓜,自言自语似的咕哝:“咋有没有记忆,都把我想象成‘鸭子’啊?都不知道你这小脑袋瓜子里,一天天的都想些什么,再者说了,那几头‘烂蒜’长得也不见得比我‘安全’多少啊,怎么都没看你把他们当鸭啊,就看我任劳任怨好欺负对吧?”
莫离拉长嗓音:“你搁那咕哝些什么,又在偷偷骂我?”
何晓佐眨眨貌似无辜的大眼睛,笑得那叫一个真诚:“哪里敢呦,我的老婆大人!”
莫离哼了一声:“臭不要脸,谁是你老婆大人?”
何晓佐贼兮兮的笑,将连帽衫拉锁往下拉了拉,从内衬口袋里摸出两个小红本本,献宝似的举到她眼前:“嘿、嘿嘿——之前我没告诉你,前几天我和那边的朋友联系了一下,据可靠消息称,言休的公司陷入债务危机,他忙的连觉都没时间睡,更没工夫来调查咱们,也就是说,咱们安全了!”
从贼兮兮到得意洋洋:“然后我又找人帮忙查了查,也不知道言休怎么想的,他确实跟你举行了一场隆重的婚礼,却没跟你登记,也就是说你还是自由身!”
超没气质的仰头大笑几声:“换个通俗点的说法就是,他个流氓头子就算把婚礼搞得地球人都知道了,如果你没逃出狼窝子,还跟他一起,那也只能叫做非法同居,是不受中国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保护的,现在你跑出来了,一句‘我们分手了’就能搞定。”
丫个萌系大黄鸭宝宝说得高兴,还要恶毒的揣摩言休心里,做恍然大悟状:“呀,说到分手,我终于明白了,那厮很有钱,如果你跟他结婚再分手,赡养费能分到他蛋疼,就这样分手了,你的权益不受法律保护,他一毛钱赡养费都不必支付,实在太小肚鸡肠,一点都不够爷们!”
真像小孩子干仗,为了让小伙伴都站在自己这边,极尽侮辱之能事。
莫离白了他一眼:“幼稚!”
在她的“记忆”里,言休曾救过她的性命,甚至在相当长的一段岁月里,他就是她的命,失去他,她会活不下去。
可听到他陷入债务危机,分身乏术,扪心自问,莫离觉得,一点都不替他担心,反倒松了口气,而且忍不住自己“白眼狼”幻想:就让他彻底破产吧,失去权势,他就没那个能力布下天罗地网抓我了。
她不想回去,一点都不想的,她怕言休,很怕很怕,尽管后来她屈服了,而他也极尽所能来取悦她,可她还是觉得一看到他那张脸,就全身不舒服,心里泛起焦躁。
她听到很多人都说她是疯子,可她总觉得自己很正常,这点应该可以用醉酒的人都认为自己没有醉来解释,或许她真疯了。
但,她这个“疯子”和“正常”的言休比起来,貌似才更正常吧?
最初的时候,她在他身下挣扎哭喊,触怒他,他就在她身上制造属于他的痕迹,不是“吻痕”,而是咬痕,咬得她血肉模糊,像禽兽一样,在属于自己的东西上,尽可能的留下自己的味道,老远就让敌手知道,这个是有主的。
那样疼,看她受不住,他就把自己的手指、耳朵、胳膊……但凡能咬住的地方塞到她嘴里,就像女人顺产咬毛巾,让她把他咬得同样血淋淋。
他说这是他们彼此留在对方身上的“爱的印记”,干细胞的记忆比人的记忆更长久,哪怕再怎么更替,也不会抹灭这些记号,他要让她的身体记住他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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