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长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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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的手在胸前捏了捏,柔软的触感告诉朕,这里是君士坦丁堡。
随后,淡淡的紫堇气息佐证了这一点。
番婆子最近没好好吃饭啊,感觉没有上个月丰腴了。
穿上冬衣,披上紫袍后,朕先是查阅了昨日的日记。
原来那本册子,果然是孔庙卫队的调查笔记,只是内容都用密文书写,需要季米特里奥斯以数术推演多日,方能破译。
这孔庙卫队的钱庄和放贷生意曾经做的极大,又是百年老店,在各地制办大量田地产业,应该积存了大量资金,要是能得到一处窖藏的银库,对拂菻国的财政大有裨益。
若是真能找到孔庙卫队的遗产,朕得记首功,届时非得让番婆子把面饼和清水都撤了,起码得顿顿有羊排乳酪。
因为两人是一根绳子上的蚱蜢,朕不仅得治理大明,还得替她打理好人际交往和日常起居,更要替康丝坦斯治理君士坦丁堡。只不过君士坦丁堡中的拂菻国民不过四万多人,外加一万多外国侨民,不过一县之地,拂菻国又有完备的中央官制,管起来倒是颇为轻松。
即使如此,还是有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需要朕亲自拍板。
比如说,朕现在国库里还有一笔不算多的流动资金,但城中处处要花钱,不知道究竟要放到哪里。
根据官员们的建议,朕有三个选择:丢进金角湾,丢进马尔马拉海,丢进爱琴海。
……朕得扣他们俸禄,这样省下来的钱还能还能多听几声响。
这时,乔治敲门进了朕的房间,捧着一堆稿纸。
“康丝坦斯,你要的《月相学》论文稿都已经审校完了,今晚就能抄录,然后交给信鸽塔和商船队。土库曼两份,特拉布宗一份,德意志地区五份,法兰西三份,意大利五份……”
乔治算了算,至少要誊录三十份才够,他捧着书稿,殷切地盯着朕。
什么意思?这是要朕来抄录的意思吗?全都要一份份手抄吗?
显然乔治手里活计不止这些:“我们还要向所有分部发送三份《地中海学术通讯文集》,康丝坦斯,你今天要是有时间,就帮忙抄录几份通讯文集,这几个月我们收录的文章有些多,每份需要抄二十页。尤其是这份《内战记三场战役再推演》,审稿人都大为赞赏,还需要额外再抄录五份单独装订。”
注意到朕杀人般的目光,乔治垫步把书稿和空白纸张丢在我桌上,像躲避猛兽一样退到门外:“……别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啊,是你自己说,你可以干普通抄书人三倍的工作,所以我才把三人份的工作都带给你的嘛。”
朕被当成了抄书人随意使唤,抄了整整大半天不明所以的文章。这让朕想起了小时候被先生罚抄四书五经的回忆,抄错了手心还要挨板子,令人不寒而栗。
可恶,番婆子肯定是知道今天是朕在君士坦丁,才故意招揽这样的活!
枯燥的论文,每抄录一份的收益并不算多,但只要持之以恒,原本用于雇佣抄书人的钱就能节省下来。
在这个多数人都不识字的时代,识字还是很有优势的,文化人只要肯每天腾出几小时来抄书,就能赚点面包钱。只是实际抄了几个时辰,羽管笔压得朕中指胀痛不已,朕这才发现,番婆子的手指侧面因为经年伏案,已经磨出一个小小的茧子。而比手指更加酸胀的,是朕的脑壳和眼睛,这抄书简直就是酷刑,根本不是人干的。
难怪市井传说中,有些抄书人抄到一半,便连书带人一起消失,哪怕被雇主逮到后吊起来打,也死性不改,各中辛酸痛楚,朕算是了然于胸了。
又誊录了一份论文之后,朕感到羽管笔的笔尖已经弯曲开裂,不得不停下来,抄起桌上的小刀想要切削一下。
可是朕拿起兼做拆信和削笔的小刀,却发现刀刃迟钝,根本切不动坚硬的笔尖,一时气不过,狠狠地在胸口抓了两把。
眼下又有三个选择,找块条石把小刀磨锋利,找一根新羽毛笔,找一把新的刀。
朕从嘎吱作响的老旧椅子上站起身,难怪会被便宜母后海伦娜一口气坐塌三把。
因为站的太急,朕只觉得眼前一黑,这番婆子的身体未免也太虚了吧?有没有按朕吩咐的,每天喝黑糖水啊?
心脏砰砰直跳,过了一会儿才缓过来,视野中的黑色逐渐褪去。
环视了一圈布拉赫奈宫的紫室,这间原本据说是世间最尊贵者居住的房间中,除了一张窄床,一组桌椅和两排书架之外,再无它物。
朕抬起头,看到了书桌边的武器架,为了传承武德,彰显皇家威仪,尽管康丝坦斯并不会兵击骑射,紫室里依然摆了一座刀架,板链甲被支撑在旁边的支架上,墙上的装饰木盾上还绘着巴列奥略家族的徽章。
朕曾经对此颇为好奇,这覆盖全身的铁甲迥异于大明的样式,看起来颇为坚固。
但在制甲作坊悄悄观摩了一阵后,发现这样的盔甲工期太长,在西域诸国也只用来装备将领、校尉和精锐亲兵,并不能推广开。
番婆子明确告诉我,这盔甲换算成大明的白银,每套的造价在六十两以上。何况西域和大明的工艺完全不同,如果大明各支军队都装备这样的盔甲,需要大规模量产,培训匠人,购置锻炉工具,造价恐怕还要增加。
军费,朕心中永恒的痛,要是有人能研发辟谷之数就好了,大明百姓不饮不食,就能征集更多的粮食,用来支付军饷。不过大明百姓都不用吃饭了的话,为什么还要种粮食呢?种出来的粮食又要卖到哪里去?
朕一阵胡思乱想,从刀架上取下一把夷制的长剑,将它从鞘中抽出,细细观摩。
剑柄足以两手持握,末端的配重球的正反面刻着十字架和巴列奥略家徽,剑身的后半段未开锋,而前半截却打磨得寒光凌人。
作为大明宗室,龙子龙孙,朕自幼就被禁卫教习剑术马术,毕竟朱家的皇帝不能是个不识刀兵,不善骑射的鱼腩,哪怕朕原本无缘于皇位,起码也是个分封之国的亲王,但亲王也得摆的上台面。
剑乃百兵之君,所以在剑术上,朕下过苦功夫,特别是在……
总之在那天之后,命悬一线的危机,逼迫朕在剑术上不断精进。
拂菻国的剑样式虽然异于赛里斯,不过朕拎在手里把握到剑身的重心,有些生涩的挽了个剑花后,渐渐熟悉了这把剑的手法。
这把剑不同于大明所用的片型护手,这把剑的一字型剑格两个末端还加粗成两个圆球,可以招架住砍来的刀刃,并转动剑柄将其卡住,再伺机而动。
颠了颠,重量不算太重,约莫四斤上下,加上配重球平衡后可以一手拿剑,腾出另一手持盾。而加长的剑柄也可以两手持握,使这把剑既可在室内贴身械斗,也能用于战阵,不仅能持之步战,略带弧度的前部开刃,也能在马上劈砍,借助马力可以轻易斩断颈骨。
而下半截剑身没有开锋,便可以徒手握住剑身根部,当作短矛使用,两手一前一后,可以精细的掌控剑尖的戳刺方向,而锥子般的剑尖,想来寻常的盔甲都经不住一戳。
当然,缺点也是有的,这把剑的钢口未免太次了。
不说旋焊嵌钢,马齿夹钢这些技术,这剑连覆土烧刃处理都没有,只是单纯加重剑身,以剑身强度和持剑人的蛮力伤人。
康丝坦斯一个弱女子,用这剑恐怕砍不了几剑就得累趴下,难怪只是摆在刀架上用作装饰。
什么?改良君士坦丁堡的锻铁技术?
那朕得先去打铁铺里学个三年,到时候大明朝刚送走一个木匠皇帝,又迎来一个铁匠皇帝,估计那帮言官清流东林党得造反。
拿起羽管笔,甩干净墨水,小心的用右手握住剑身中段,再把羽管笔放到剑刃上——
雪亮的剑身被仔细擦拭打磨,像镜子一样平整光滑,足以反映出身后的光景。
朕分明看到,身后不知何时站着一个人,手中还拿着匕首。
我松开握笔的手,任由羽毛笔飘落,左手握住剑,旋身横劈,身体已经交给了千锤百炼的剑技。
一声水囊被切开的闷响,剑尖切开肌肉,截断骨头的感觉沿着手传到我脑中,这时我才看清了那个人。
这是新雇佣的一个仆人,他平时沉默寡言,但干活勤快,要的工钱也不多,康丝坦斯还打算把几个奸懒馋滑的仆人交给他管理。
仆人带着怨毒的眼神让我根本无法闭眼,毒蛇,恶狼都不会有这样的眼神,必须死死与之对视才能躲开他的临死反扑。
果然,我察觉到了他的动作,当即弯腰沉肩,避开他奋力掷出的匕首,长剑趁机再度挥动,血滴从剑尖甩出,在墙上挥出一道血痕。剑刃化作一泓春水,干脆利落的切断了仆人的脖子,猩红的血喷出,滋了我一头一脸。
暗杀者无力的跪倒,扑在自己伤口中汩汩涌出的血泊里,羽管笔直到此时才飘然落地,洁白的羽毛吸饱了血液,仿佛这惨烈的画面是这支羽管笔绘出的一般。
悸动的心跳打鼓般狂跳,我眼前一片血红,我还活着吗,受伤了吗?
确认身上并无伤口后,我再给刺客补了两剑,扎穿他的腹部和后心,确保他死透了,才松开手,让剑留在暗杀者身上。
转过头,一把不起眼的匕首齐柄没入身后的墙壁,朕走过去奋力一拔,匕首将精钢锻造的刃口展现在朕面前,上面沾满某种味道刺鼻的液体。
康丝坦斯,你到底招惹了什么人?
还是说那本孔庙卫队相关的人想要夺你的命?可是朕分明记得,那天除了朕和那个已经遇害的学者以外,没有人知道这本笔记在朕手里。
知道笔记这件事的,只有卢卡斯和季米特里奥斯两人。乔治也可以算一个,如果乔治知道德·莫莱的身份,那他也该知道朕在当天接触过德·莫莱,并且随后德·莫莱也死于意外,且他身上的笔记不翼而飞。
不,冷静一点,大明提刑官朱由检,不一定就是为了那本笔记来的。
扮成仆人,精心准备涂毒的匕首,忍气吞声在宫殿中潜伏多日,这和自己得到笔记的时间对不上。
也许是番婆子平时得罪的人太多,所以才有人想要取她性命?
当然,眼下还有最重要的事情要做,没有时间给朕慢慢思考此事。
深深吸了一口,胸口剧烈鼓起,朕气沉丹田:“救命啊!”
随后,淡淡的紫堇气息佐证了这一点。
番婆子最近没好好吃饭啊,感觉没有上个月丰腴了。
穿上冬衣,披上紫袍后,朕先是查阅了昨日的日记。
原来那本册子,果然是孔庙卫队的调查笔记,只是内容都用密文书写,需要季米特里奥斯以数术推演多日,方能破译。
这孔庙卫队的钱庄和放贷生意曾经做的极大,又是百年老店,在各地制办大量田地产业,应该积存了大量资金,要是能得到一处窖藏的银库,对拂菻国的财政大有裨益。
若是真能找到孔庙卫队的遗产,朕得记首功,届时非得让番婆子把面饼和清水都撤了,起码得顿顿有羊排乳酪。
因为两人是一根绳子上的蚱蜢,朕不仅得治理大明,还得替她打理好人际交往和日常起居,更要替康丝坦斯治理君士坦丁堡。只不过君士坦丁堡中的拂菻国民不过四万多人,外加一万多外国侨民,不过一县之地,拂菻国又有完备的中央官制,管起来倒是颇为轻松。
即使如此,还是有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需要朕亲自拍板。
比如说,朕现在国库里还有一笔不算多的流动资金,但城中处处要花钱,不知道究竟要放到哪里。
根据官员们的建议,朕有三个选择:丢进金角湾,丢进马尔马拉海,丢进爱琴海。
……朕得扣他们俸禄,这样省下来的钱还能还能多听几声响。
这时,乔治敲门进了朕的房间,捧着一堆稿纸。
“康丝坦斯,你要的《月相学》论文稿都已经审校完了,今晚就能抄录,然后交给信鸽塔和商船队。土库曼两份,特拉布宗一份,德意志地区五份,法兰西三份,意大利五份……”
乔治算了算,至少要誊录三十份才够,他捧着书稿,殷切地盯着朕。
什么意思?这是要朕来抄录的意思吗?全都要一份份手抄吗?
显然乔治手里活计不止这些:“我们还要向所有分部发送三份《地中海学术通讯文集》,康丝坦斯,你今天要是有时间,就帮忙抄录几份通讯文集,这几个月我们收录的文章有些多,每份需要抄二十页。尤其是这份《内战记三场战役再推演》,审稿人都大为赞赏,还需要额外再抄录五份单独装订。”
注意到朕杀人般的目光,乔治垫步把书稿和空白纸张丢在我桌上,像躲避猛兽一样退到门外:“……别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啊,是你自己说,你可以干普通抄书人三倍的工作,所以我才把三人份的工作都带给你的嘛。”
朕被当成了抄书人随意使唤,抄了整整大半天不明所以的文章。这让朕想起了小时候被先生罚抄四书五经的回忆,抄错了手心还要挨板子,令人不寒而栗。
可恶,番婆子肯定是知道今天是朕在君士坦丁,才故意招揽这样的活!
枯燥的论文,每抄录一份的收益并不算多,但只要持之以恒,原本用于雇佣抄书人的钱就能节省下来。
在这个多数人都不识字的时代,识字还是很有优势的,文化人只要肯每天腾出几小时来抄书,就能赚点面包钱。只是实际抄了几个时辰,羽管笔压得朕中指胀痛不已,朕这才发现,番婆子的手指侧面因为经年伏案,已经磨出一个小小的茧子。而比手指更加酸胀的,是朕的脑壳和眼睛,这抄书简直就是酷刑,根本不是人干的。
难怪市井传说中,有些抄书人抄到一半,便连书带人一起消失,哪怕被雇主逮到后吊起来打,也死性不改,各中辛酸痛楚,朕算是了然于胸了。
又誊录了一份论文之后,朕感到羽管笔的笔尖已经弯曲开裂,不得不停下来,抄起桌上的小刀想要切削一下。
可是朕拿起兼做拆信和削笔的小刀,却发现刀刃迟钝,根本切不动坚硬的笔尖,一时气不过,狠狠地在胸口抓了两把。
眼下又有三个选择,找块条石把小刀磨锋利,找一根新羽毛笔,找一把新的刀。
朕从嘎吱作响的老旧椅子上站起身,难怪会被便宜母后海伦娜一口气坐塌三把。
因为站的太急,朕只觉得眼前一黑,这番婆子的身体未免也太虚了吧?有没有按朕吩咐的,每天喝黑糖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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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抬起头,看到了书桌边的武器架,为了传承武德,彰显皇家威仪,尽管康丝坦斯并不会兵击骑射,紫室里依然摆了一座刀架,板链甲被支撑在旁边的支架上,墙上的装饰木盾上还绘着巴列奥略家族的徽章。
朕曾经对此颇为好奇,这覆盖全身的铁甲迥异于大明的样式,看起来颇为坚固。
但在制甲作坊悄悄观摩了一阵后,发现这样的盔甲工期太长,在西域诸国也只用来装备将领、校尉和精锐亲兵,并不能推广开。
番婆子明确告诉我,这盔甲换算成大明的白银,每套的造价在六十两以上。何况西域和大明的工艺完全不同,如果大明各支军队都装备这样的盔甲,需要大规模量产,培训匠人,购置锻炉工具,造价恐怕还要增加。
军费,朕心中永恒的痛,要是有人能研发辟谷之数就好了,大明百姓不饮不食,就能征集更多的粮食,用来支付军饷。不过大明百姓都不用吃饭了的话,为什么还要种粮食呢?种出来的粮食又要卖到哪里去?
朕一阵胡思乱想,从刀架上取下一把夷制的长剑,将它从鞘中抽出,细细观摩。
剑柄足以两手持握,末端的配重球的正反面刻着十字架和巴列奥略家徽,剑身的后半段未开锋,而前半截却打磨得寒光凌人。
作为大明宗室,龙子龙孙,朕自幼就被禁卫教习剑术马术,毕竟朱家的皇帝不能是个不识刀兵,不善骑射的鱼腩,哪怕朕原本无缘于皇位,起码也是个分封之国的亲王,但亲王也得摆的上台面。
剑乃百兵之君,所以在剑术上,朕下过苦功夫,特别是在……
总之在那天之后,命悬一线的危机,逼迫朕在剑术上不断精进。
拂菻国的剑样式虽然异于赛里斯,不过朕拎在手里把握到剑身的重心,有些生涩的挽了个剑花后,渐渐熟悉了这把剑的手法。
这把剑不同于大明所用的片型护手,这把剑的一字型剑格两个末端还加粗成两个圆球,可以招架住砍来的刀刃,并转动剑柄将其卡住,再伺机而动。
颠了颠,重量不算太重,约莫四斤上下,加上配重球平衡后可以一手拿剑,腾出另一手持盾。而加长的剑柄也可以两手持握,使这把剑既可在室内贴身械斗,也能用于战阵,不仅能持之步战,略带弧度的前部开刃,也能在马上劈砍,借助马力可以轻易斩断颈骨。
而下半截剑身没有开锋,便可以徒手握住剑身根部,当作短矛使用,两手一前一后,可以精细的掌控剑尖的戳刺方向,而锥子般的剑尖,想来寻常的盔甲都经不住一戳。
当然,缺点也是有的,这把剑的钢口未免太次了。
不说旋焊嵌钢,马齿夹钢这些技术,这剑连覆土烧刃处理都没有,只是单纯加重剑身,以剑身强度和持剑人的蛮力伤人。
康丝坦斯一个弱女子,用这剑恐怕砍不了几剑就得累趴下,难怪只是摆在刀架上用作装饰。
什么?改良君士坦丁堡的锻铁技术?
那朕得先去打铁铺里学个三年,到时候大明朝刚送走一个木匠皇帝,又迎来一个铁匠皇帝,估计那帮言官清流东林党得造反。
拿起羽管笔,甩干净墨水,小心的用右手握住剑身中段,再把羽管笔放到剑刃上——
雪亮的剑身被仔细擦拭打磨,像镜子一样平整光滑,足以反映出身后的光景。
朕分明看到,身后不知何时站着一个人,手中还拿着匕首。
我松开握笔的手,任由羽毛笔飘落,左手握住剑,旋身横劈,身体已经交给了千锤百炼的剑技。
一声水囊被切开的闷响,剑尖切开肌肉,截断骨头的感觉沿着手传到我脑中,这时我才看清了那个人。
这是新雇佣的一个仆人,他平时沉默寡言,但干活勤快,要的工钱也不多,康丝坦斯还打算把几个奸懒馋滑的仆人交给他管理。
仆人带着怨毒的眼神让我根本无法闭眼,毒蛇,恶狼都不会有这样的眼神,必须死死与之对视才能躲开他的临死反扑。
果然,我察觉到了他的动作,当即弯腰沉肩,避开他奋力掷出的匕首,长剑趁机再度挥动,血滴从剑尖甩出,在墙上挥出一道血痕。剑刃化作一泓春水,干脆利落的切断了仆人的脖子,猩红的血喷出,滋了我一头一脸。
暗杀者无力的跪倒,扑在自己伤口中汩汩涌出的血泊里,羽管笔直到此时才飘然落地,洁白的羽毛吸饱了血液,仿佛这惨烈的画面是这支羽管笔绘出的一般。
悸动的心跳打鼓般狂跳,我眼前一片血红,我还活着吗,受伤了吗?
确认身上并无伤口后,我再给刺客补了两剑,扎穿他的腹部和后心,确保他死透了,才松开手,让剑留在暗杀者身上。
转过头,一把不起眼的匕首齐柄没入身后的墙壁,朕走过去奋力一拔,匕首将精钢锻造的刃口展现在朕面前,上面沾满某种味道刺鼻的液体。
康丝坦斯,你到底招惹了什么人?
还是说那本孔庙卫队相关的人想要夺你的命?可是朕分明记得,那天除了朕和那个已经遇害的学者以外,没有人知道这本笔记在朕手里。
知道笔记这件事的,只有卢卡斯和季米特里奥斯两人。乔治也可以算一个,如果乔治知道德·莫莱的身份,那他也该知道朕在当天接触过德·莫莱,并且随后德·莫莱也死于意外,且他身上的笔记不翼而飞。
不,冷静一点,大明提刑官朱由检,不一定就是为了那本笔记来的。
扮成仆人,精心准备涂毒的匕首,忍气吞声在宫殿中潜伏多日,这和自己得到笔记的时间对不上。
也许是番婆子平时得罪的人太多,所以才有人想要取她性命?
当然,眼下还有最重要的事情要做,没有时间给朕慢慢思考此事。
深深吸了一口,胸口剧烈鼓起,朕气沉丹田:“救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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