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庶人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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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早的,朕就被窗外的鸟吵醒了,今天的北京也是和平的一天,不用像在摧破者号上那样天天刀口舔血,和平真好。
先前在黑海上时,番婆子的身体太虚,砍杀两回就要歇一阵,好在水战时双方人数都不多,热那亚人也不是专门的水师,只要挫其锋芒,把领头几个砍了,他们就兵败如山倒,这才侥幸赢了几场。
朕确实是剑法通玄,可终究只是血肉之躯,战场上刀剑无眼,若是有个闪失,缺胳膊断腿乃至丢了性命,再后悔可就来不及了。再说两军交战,动辄万人相互倾轧,朕就算以一敌百,也不过砍崩两个方阵,于战事何益?
一回想起血染的甲板,满地乱滚的头颅,朕就有些腿软。
庶人剑和天子剑孰强孰弱,自不必说,朕也知道天子剑上决浮云,不过天子剑再强,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君王遇到闯入宫中的持棍歹徒,还不是匹夫一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
庶人剑好练,每天两斤牛肉,一把铁剑,求学于各位知名剑客,严冬酷夏,日日苦练,三年小成,十年大成。
天子剑嘛……番婆子说,朱家就太祖皇帝,成祖皇帝还算过得去,其他的要么把天子剑束之高阁,要么喝醉之后拿来砍宫殿中的柱子。
她懂个屁,你们拂菻国国王倒是精熟天子剑,结果到今日就剩个县?
不过朕现在练的剑法都是剑圣理查德纳尔所传,国内的剑施展起来总有些不顺手,尤其是没有一手半剑的十字剑格,而是用元宝形的剑锷,诸如防反,绞杀之类的剑招精髓都使不出来。
这倒不是大明的剑法不及拂菻,大明承平日久,百姓都有城墙和军队保护,民间的武艺都有些荒废了,而西域年年战乱,加之民风彪悍,防身决斗用的剑法就有市场。
再者大明的战阵之艺都是长兵、弓箭、火器为主,腰刀这类短兵都是失了主战兵刃后备用,自然不受重视。
现在刀剑用得少了,除了腰刀易于上手还有些用,剑已经沦为仪具,士人多将此物当做装饰,经年累月,旧的剑法无人传承,新的剑法也没有谁来研发。
一月之前,朕就从兵仗局调了两个刀匠,前去东郊和东瀛的武士、蒙古的牧民讨论铸造刀剑的方法,还是要有砍人的经验,才知道砍人的工具要怎么做。
至于明军嘛,还是被砍的多,朕又不会降神招魂的把戏,还是这些杀过人的蛮夷有经验。
比如斩首时刀剑是哪一部分承力,要如何锻打才能过颈骨而不伤刃,剑尖又要怎么加强前部,以免破甲时折断,如何调整剑身配重,便于步战马战使用。
此外,朕还把西域长剑的图样绘与刀匠,令其加上剑柄配重球和十字剑格,他们铸造了数把生铁锻造的样品,朕一一测试后,再行微调尺寸,用马齿嵌钢、包钢等工艺,以百炼镔铁为原料,打造了一把剑胎。
剑长四尺三寸,剑脊加厚,全龙骨柄,刃从底部向剑尖逐渐收拢。
铸成之后又退火烧刃,再以鲛皮缠兵,制成剑装,之后又请专人开刃,直到今天早上才送到宫中。
剑被装在一个漆盒中,打开之后,朕抓着木鞘,将长剑从鞘中取出,一圈冷光从折叠锻打和覆土烧刃的纹路中绽放开,轻轻一弹,龙吟不绝。
剑身上还刻着铭文:剑名慈航,崇祯元年铸于燕京。
摸着剑身,挽了几个剑花,竟有种人剑合一的错觉。朕大为欢喜,换上便衣,坐着马车就出了朝阳门,来到北京东郊,想请刀匠、蒙古人和倭人评判这剑。
巴塞丽莎每隔几日就要去东郊视察军队,她说这些蒙古人和倭人终究非我族类,要用心整治才能堪大用。
其实说起非我族类的话,某位巴塞丽莎……
眼下是蓟辽调来的都督佥事孙祖寿负责统帅这些蒙古骑兵,他平时倒也节制有方,在军中掺杂自己的汉人亲兵作为校尉和军士,也提拔蒙古人为军官,两千多蒙古骑兵被治得服服帖帖,也不曾听闻有骚扰民众的弹劾。
倭人就不行了,桀骜难驯,已经有好几个作奸犯科,偷鸡摸狗乃至杀人越活的倭人,被巴塞丽莎抓起来绞死,吊在东郊军营边的木杆上。也不允许下葬,任其荡在空中风干腐烂,由鸟雀啄食。
倭人不管是信佛道的,还是信十字教的,都是这般不服教化,巴塞丽莎也是大摇其头,说什么这些都是信教的一小撮激进分子,十字教是劝人向善的宗教,真正的信徒是不会这么做的。
她唯一能做的就只有给天草甚兵卫和岩流小次郎施压,在两群倭人中实行连坐制,每十人为一队,任何一人犯事,其余人一律克扣饷钱,又调了一帮禁军和锦衣卫在附近驻扎,这才把倭人给压下去。
现在东郊已经建成了一座大军营,除了两千蒙古人和六百多个倭人,还有刘之纶正在训练的六百名新军。他的新军看着呆头呆脑的,都像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一般,每天也不怎么练拼杀,只是列成方队走来走去,百姓都管这支军队叫木人军。
朕本来还不怎么在意,和倭人、蒙古人聊着剑术刀法,马术骑射时,刚好看到这支成军不过半个多月的新军从营房中走出。只见他们穿着大红大紫的鲜亮盔甲,扛着长枪,排成四路纵队,步伐整齐的从营房中走出,兵卒沉默不语,军容严整。
每百人分为一个分队,第一排是一名旗手和一名鼓手,分别拿着一杆幡旗和挂在腰间的小鼓,在他们身后,两个兵卒正在吹奏着唢呐,曲调激昂,鼓点绵密,后方的百人就踩着鼓点行军,丝毫不显得凌乱。
一半兵卒们配备长枪,看着有两丈长,这么长的硬木杆可不便宜,寒光闪烁的枪尖高指天空,像密集的芦苇丛。
剩下的战兵都配备着火铳或是刀牌,分为两部分,走在队伍前部和后部。
刘之纶骑着马,带着几个随从,跑到行军队伍前,一个带着将旗的随从高举军旗,左右有节律的摇动,各个连队纷纷响应,晃动连队旗帜作为回应,在一阵眼花缭乱的变动中,一字长龙的纵队变成六个正面展开的方阵。
刀牌手和火铳手分别列在方阵前方,六个方阵彼此空出五六步,留出一条通道,一群推着虎踞炮、佛郎机的炮手迅速跟上,将大炮部署到空出的通道中。
朕看呆了!
如此令行禁止,如臂指使的军队,朕真是生平未见!哪怕是帝选营,都没有这般本事!
倒是周围的蒙古人和倭人对此司空见惯,他们告诉朕,这些兵卒不少原先都是刘之纶的家丁,本就训练过,作为校尉军官携领新募集的兵卒。这半个多月,那些新兵也不练砍杀,天天只练队列,看似军容严整,实际打起来就是绣花枕头。
朕倒是不这么看,这支军队的士兵表面上看上去就像木雕的一样,可是玩过斗鸡的人都知道,最可怕的斗鸡,都是呆若木鸡,不知恐惧为何物。
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天下有几个不要命的,能把军队练到发愣已经不得了了。
朕喝着茶,在倭人和蒙古人簇拥中闲聊了一个多时辰,刘之纶指挥着六百人的新军反复变换队形,起初一切井然有序,不过没过多久,一个显然都是新兵的方阵开始陷入混乱。他和方阵的军官开始抽打引发混乱的士兵,结果越练越乱,反复变阵数次都不得章法,最后只能把这些新兵赶到一边,让他们分解成十人小队,继续单独练习。
看来新军也不是一蹴而就的。
过了一阵到了晌午,刘之纶的伙兵开始埋灶做饭,兵卒们也解散在原地休息,朕命人将刘之纶喊过来询问。
他开始还以为是哪个高官路过寒暄,结果走近之后看到是朕,显得有些诧异:“陛下,您往常不是要吃过午饭才来的吗?”
往常?番婆子你也天天来东郊玩?
朕有些不悦,要知道每天跑一趟东郊,来回要浪费半个多时辰,做点啥不好?你吃便宜坊都没这么勤快。
“爱卿,你这兵练的似乎有些夹生啊,中间那四个方阵,都是你的家丁充作骨架,带动新兵,故而进退有度,旁边两个方阵就都是新募的兵丁吧?”
刘之纶有些尴尬的回答道:“陛下目光如炬,臣实在瞒不过陛下。”
朕想了想几次实战中,卢卡斯是怎么带队的。摧破者号上有新招募的希腊水兵,也有只会陆战的瓦兰吉卫队,跟随卢卡斯多年的老兵不过二三十人,接舷血战时却能压着同样人数的热那亚打。
便指点着刘之纶:“练兵还是要以旧带新为主,就算有步兵操典作为准绳,也不及老兵言传身教,有几个军士看得懂这类兵书?不过这道理你应该也懂,说说你是怎么个想法?”
刘之纶拱手作揖,唱了个喏:“臣是想,陛下忧心边寇,定是想迅速成军,可若是要练一万人的大军,以一老兵带一新兵就破费时日。眼下臣的练兵计划中,一个战兵不论是长枪、火铳还是刀盾,做到初步可用就要苦练三个月。臣原先只有一百多个家丁,现在已经是一个带三四个新兵,每个班只有两个老兵,如果要这么练,一年也就翻四番,最多就练成两三千人。”
也就两三千?你小子想一口吃成胖子啊。
朕柔声宽慰:“练兵还是求稳,又不是要你一年就练出精兵十万,你急什么?朕看你治军颇有成效,带的兵比那些粗鄙武人、酸腐文官都强,只是这战兵的个人武艺也得修习,光会队列怎么成,靠踢正步把建虏踢死?”
刘之纶再拜道:“万岁,臣的练兵方略是取自戚继光将军的纪效新书,练兵纪实,又做了些删改补订。臣以为,治军以军纪为先,队列为首,唯有临阵时军阵不乱,上下组织结构严谨而不混乱,方能在两军交锋时稳住阵脚。一人武艺再强,在如林长枪聚刺,火铳列队攒射之下,又有何用?”
话不是这么说的,朕只要趁着火铳施放后未来得及装填的间隔,乘着甲骑具装的战马,披上全副铁甲,冲进你的侧翼,再以绞字诀斩断长枪枪杆,一剑三个人头,一盾砸死两个,再一脚踢死一个……
哦,朕估计建虏应该没这么能打。
先前在黑海上时,番婆子的身体太虚,砍杀两回就要歇一阵,好在水战时双方人数都不多,热那亚人也不是专门的水师,只要挫其锋芒,把领头几个砍了,他们就兵败如山倒,这才侥幸赢了几场。
朕确实是剑法通玄,可终究只是血肉之躯,战场上刀剑无眼,若是有个闪失,缺胳膊断腿乃至丢了性命,再后悔可就来不及了。再说两军交战,动辄万人相互倾轧,朕就算以一敌百,也不过砍崩两个方阵,于战事何益?
一回想起血染的甲板,满地乱滚的头颅,朕就有些腿软。
庶人剑和天子剑孰强孰弱,自不必说,朕也知道天子剑上决浮云,不过天子剑再强,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君王遇到闯入宫中的持棍歹徒,还不是匹夫一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
庶人剑好练,每天两斤牛肉,一把铁剑,求学于各位知名剑客,严冬酷夏,日日苦练,三年小成,十年大成。
天子剑嘛……番婆子说,朱家就太祖皇帝,成祖皇帝还算过得去,其他的要么把天子剑束之高阁,要么喝醉之后拿来砍宫殿中的柱子。
她懂个屁,你们拂菻国国王倒是精熟天子剑,结果到今日就剩个县?
不过朕现在练的剑法都是剑圣理查德纳尔所传,国内的剑施展起来总有些不顺手,尤其是没有一手半剑的十字剑格,而是用元宝形的剑锷,诸如防反,绞杀之类的剑招精髓都使不出来。
这倒不是大明的剑法不及拂菻,大明承平日久,百姓都有城墙和军队保护,民间的武艺都有些荒废了,而西域年年战乱,加之民风彪悍,防身决斗用的剑法就有市场。
再者大明的战阵之艺都是长兵、弓箭、火器为主,腰刀这类短兵都是失了主战兵刃后备用,自然不受重视。
现在刀剑用得少了,除了腰刀易于上手还有些用,剑已经沦为仪具,士人多将此物当做装饰,经年累月,旧的剑法无人传承,新的剑法也没有谁来研发。
一月之前,朕就从兵仗局调了两个刀匠,前去东郊和东瀛的武士、蒙古的牧民讨论铸造刀剑的方法,还是要有砍人的经验,才知道砍人的工具要怎么做。
至于明军嘛,还是被砍的多,朕又不会降神招魂的把戏,还是这些杀过人的蛮夷有经验。
比如斩首时刀剑是哪一部分承力,要如何锻打才能过颈骨而不伤刃,剑尖又要怎么加强前部,以免破甲时折断,如何调整剑身配重,便于步战马战使用。
此外,朕还把西域长剑的图样绘与刀匠,令其加上剑柄配重球和十字剑格,他们铸造了数把生铁锻造的样品,朕一一测试后,再行微调尺寸,用马齿嵌钢、包钢等工艺,以百炼镔铁为原料,打造了一把剑胎。
剑长四尺三寸,剑脊加厚,全龙骨柄,刃从底部向剑尖逐渐收拢。
铸成之后又退火烧刃,再以鲛皮缠兵,制成剑装,之后又请专人开刃,直到今天早上才送到宫中。
剑被装在一个漆盒中,打开之后,朕抓着木鞘,将长剑从鞘中取出,一圈冷光从折叠锻打和覆土烧刃的纹路中绽放开,轻轻一弹,龙吟不绝。
剑身上还刻着铭文:剑名慈航,崇祯元年铸于燕京。
摸着剑身,挽了几个剑花,竟有种人剑合一的错觉。朕大为欢喜,换上便衣,坐着马车就出了朝阳门,来到北京东郊,想请刀匠、蒙古人和倭人评判这剑。
巴塞丽莎每隔几日就要去东郊视察军队,她说这些蒙古人和倭人终究非我族类,要用心整治才能堪大用。
其实说起非我族类的话,某位巴塞丽莎……
眼下是蓟辽调来的都督佥事孙祖寿负责统帅这些蒙古骑兵,他平时倒也节制有方,在军中掺杂自己的汉人亲兵作为校尉和军士,也提拔蒙古人为军官,两千多蒙古骑兵被治得服服帖帖,也不曾听闻有骚扰民众的弹劾。
倭人就不行了,桀骜难驯,已经有好几个作奸犯科,偷鸡摸狗乃至杀人越活的倭人,被巴塞丽莎抓起来绞死,吊在东郊军营边的木杆上。也不允许下葬,任其荡在空中风干腐烂,由鸟雀啄食。
倭人不管是信佛道的,还是信十字教的,都是这般不服教化,巴塞丽莎也是大摇其头,说什么这些都是信教的一小撮激进分子,十字教是劝人向善的宗教,真正的信徒是不会这么做的。
她唯一能做的就只有给天草甚兵卫和岩流小次郎施压,在两群倭人中实行连坐制,每十人为一队,任何一人犯事,其余人一律克扣饷钱,又调了一帮禁军和锦衣卫在附近驻扎,这才把倭人给压下去。
现在东郊已经建成了一座大军营,除了两千蒙古人和六百多个倭人,还有刘之纶正在训练的六百名新军。他的新军看着呆头呆脑的,都像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一般,每天也不怎么练拼杀,只是列成方队走来走去,百姓都管这支军队叫木人军。
朕本来还不怎么在意,和倭人、蒙古人聊着剑术刀法,马术骑射时,刚好看到这支成军不过半个多月的新军从营房中走出。只见他们穿着大红大紫的鲜亮盔甲,扛着长枪,排成四路纵队,步伐整齐的从营房中走出,兵卒沉默不语,军容严整。
每百人分为一个分队,第一排是一名旗手和一名鼓手,分别拿着一杆幡旗和挂在腰间的小鼓,在他们身后,两个兵卒正在吹奏着唢呐,曲调激昂,鼓点绵密,后方的百人就踩着鼓点行军,丝毫不显得凌乱。
一半兵卒们配备长枪,看着有两丈长,这么长的硬木杆可不便宜,寒光闪烁的枪尖高指天空,像密集的芦苇丛。
剩下的战兵都配备着火铳或是刀牌,分为两部分,走在队伍前部和后部。
刘之纶骑着马,带着几个随从,跑到行军队伍前,一个带着将旗的随从高举军旗,左右有节律的摇动,各个连队纷纷响应,晃动连队旗帜作为回应,在一阵眼花缭乱的变动中,一字长龙的纵队变成六个正面展开的方阵。
刀牌手和火铳手分别列在方阵前方,六个方阵彼此空出五六步,留出一条通道,一群推着虎踞炮、佛郎机的炮手迅速跟上,将大炮部署到空出的通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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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倒是不这么看,这支军队的士兵表面上看上去就像木雕的一样,可是玩过斗鸡的人都知道,最可怕的斗鸡,都是呆若木鸡,不知恐惧为何物。
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天下有几个不要命的,能把军队练到发愣已经不得了了。
朕喝着茶,在倭人和蒙古人簇拥中闲聊了一个多时辰,刘之纶指挥着六百人的新军反复变换队形,起初一切井然有序,不过没过多久,一个显然都是新兵的方阵开始陷入混乱。他和方阵的军官开始抽打引发混乱的士兵,结果越练越乱,反复变阵数次都不得章法,最后只能把这些新兵赶到一边,让他们分解成十人小队,继续单独练习。
看来新军也不是一蹴而就的。
过了一阵到了晌午,刘之纶的伙兵开始埋灶做饭,兵卒们也解散在原地休息,朕命人将刘之纶喊过来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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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常?番婆子你也天天来东郊玩?
朕有些不悦,要知道每天跑一趟东郊,来回要浪费半个多时辰,做点啥不好?你吃便宜坊都没这么勤快。
“爱卿,你这兵练的似乎有些夹生啊,中间那四个方阵,都是你的家丁充作骨架,带动新兵,故而进退有度,旁边两个方阵就都是新募的兵丁吧?”
刘之纶有些尴尬的回答道:“陛下目光如炬,臣实在瞒不过陛下。”
朕想了想几次实战中,卢卡斯是怎么带队的。摧破者号上有新招募的希腊水兵,也有只会陆战的瓦兰吉卫队,跟随卢卡斯多年的老兵不过二三十人,接舷血战时却能压着同样人数的热那亚打。
便指点着刘之纶:“练兵还是要以旧带新为主,就算有步兵操典作为准绳,也不及老兵言传身教,有几个军士看得懂这类兵书?不过这道理你应该也懂,说说你是怎么个想法?”
刘之纶拱手作揖,唱了个喏:“臣是想,陛下忧心边寇,定是想迅速成军,可若是要练一万人的大军,以一老兵带一新兵就破费时日。眼下臣的练兵计划中,一个战兵不论是长枪、火铳还是刀盾,做到初步可用就要苦练三个月。臣原先只有一百多个家丁,现在已经是一个带三四个新兵,每个班只有两个老兵,如果要这么练,一年也就翻四番,最多就练成两三千人。”
也就两三千?你小子想一口吃成胖子啊。
朕柔声宽慰:“练兵还是求稳,又不是要你一年就练出精兵十万,你急什么?朕看你治军颇有成效,带的兵比那些粗鄙武人、酸腐文官都强,只是这战兵的个人武艺也得修习,光会队列怎么成,靠踢正步把建虏踢死?”
刘之纶再拜道:“万岁,臣的练兵方略是取自戚继光将军的纪效新书,练兵纪实,又做了些删改补订。臣以为,治军以军纪为先,队列为首,唯有临阵时军阵不乱,上下组织结构严谨而不混乱,方能在两军交锋时稳住阵脚。一人武艺再强,在如林长枪聚刺,火铳列队攒射之下,又有何用?”
话不是这么说的,朕只要趁着火铳施放后未来得及装填的间隔,乘着甲骑具装的战马,披上全副铁甲,冲进你的侧翼,再以绞字诀斩断长枪枪杆,一剑三个人头,一盾砸死两个,再一脚踢死一个……
哦,朕估计建虏应该没这么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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