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长公主不嫁了 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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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她不提,沈阅当然也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
“黄小姐,今日多谢你了。”沈阅起身作揖,道:“不知该如何多谢你,或者黄小姐有什么事情,沈某能帮上忙的?”
“沈公子不必言谢。”黄小姐微微一笑,道:“其实我也不全为了沈公子。”
沈阅觉得她话里有话,但一时又想不到哪里有不妥,紧接着,她又听到她说:“沈公子,昔日得到你的鼓励,我振作起来。今日,我亦想告诉你,人生匆匆,不必太过介怀旁人的看法,最重要是自己活的快活、尽兴。”
“……”这下,沈阅彻底被她弄得一头雾水。
“与其说这番话是对你说的,倒不如说是对我自己说,反正我已经打算冲破世俗的眼光,大胆追求自己的幸福。”黄小姐说着,目光落在沈阅身前的木匣子上,道:“两个人心意相通最重要,其实我一直觉得你长得很柔美,倘若担心旁人指指点点,你大可作女子打扮。”
沈阅的眸子蓦地瞪大了,不等她说什么,黄小姐已经笑着退出了小阁楼。
“……”
这下不用问,黄小姐那日肯定看到她与周旸亲吻。不仅仅看到了,还在她的脑子里形成了一个凄美的爱情话本子,只是话本子的两个主人翁都是男子罢了。
海棠阁的布料样式新颖、品种丰富,加上缥色绢布大热,布行每日从开门到打烊,梁平都忙得脚不沾地。
开张的第四日,沈阅赶在开门前来找梁平,问他留在悠县这事考虑得如何,因为她差不多时候要启程离开了。
“小姐,我愿意留在分号。”
沈阅本准备了一些劝说的说辞,没料到梁平一开口便是同意。她微微一愣,问:“我很高兴你愿意留下,我能知道你为何突然同意了?”
梁平的脸突然微微涨红,一向稳重的他露出羞涩之意,但说话时的语气很坚定,“我与黄小姐两情相悦,我打算向黄员外求娶她。”
“……”沈阅想起那日黄小姐那句“我已经打算冲破世俗的眼光,大胆追求自己的幸福”,原来她指的是梁平。
周旸那番黄小姐倾慕她的推论肯定是个乌龙,黄小姐送她平安符单纯是想表达感谢,她再度倾心的人是梁平。但照梁平的出身,的确高攀了黄小姐。
不过,这门亲事比众人预料要顺利得多。因为黄小姐的极力争取,也因为黄员外看重梁平的人品与潜力,只要求他这辈子一心一意对黄小姐,不纳妻妾,便同意这么婚事了。
由于黄小姐之前便打算抛绣球招亲,嫁娶之物皆已准备妥当,所以在得到黄员外首肯后,梁公收到消息也连夜从京城赶来悠县。
梁公到达悠县第二日便是梁平迎亲之日。
沈阅的宅子暂时没有租赁出去,她便将宅子赠予梁平居住。梁平虽受宠若惊,可到底不想住在老丈人家,这不仅让自己更让他媳妇低人一头,便接受了她的好意。
“小姐,待我挣到银两置宅子,我届时便会搬出去,日后也会替你打理好这宅子。”梁平说。
“无妨,你看着办便行。”
梁平成亲是大喜事,众人皆十分欢喜。碧桃与陈嬷嬷、苏梨忙里忙外,花了一日时间便把屋子布置得十分喜庆。
沈阅帮不上忙,坐在院子里品茶,正当她雅兴不错时,不速之客上门了。
她近日都特意避开周旸,但他还是跟上门了。
“古人有云,人生三大乐事: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我看梁平乐得合不拢嘴,真是心生羡慕呀!”周旸感慨道。
沈阅眼皮都懒得抬,道:“你不必羡慕旁人,只要你周世子想娶,多得是姑娘愿意。”
“偏偏我想娶的那个还不愿意嫁我。”周旸看着她,问:“你真的一点都不想穿凤冠霞帔吗?那是女子一生中最美的时候。”
“想,但并非为你穿罢了。”
“……阅儿,你故意扎我的心了吧。”周旸问。
“我并非故意,是你自己往上凑而已。”沈阅似笑非笑道:“还有,你难道不知道送上门的都不香吗?就像当初的我那样。周旸,别浪费光阴了,我与你再无可能。”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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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世子,你赶紧醒醒。”
周旸今日起晚了,昨日梁平与黄小姐成亲,沈阅兴致高,难得与他喝了几杯。他当然奉陪,不过他担心沈阅酒量不佳,待她喝了三杯之后,便不让她喝了,不过他倒是高兴得喝了个半醉。
二更天,他们一行人才返回客栈,他躺上床便睡着了,一直睡到此刻被仇剑摇醒。
“何时慌慌张张?”周旸扶着额头,他的头有些重,“给我倒杯醒酒茶。”
“世子,没空喝醒酒茶了。”仇剑焦灼道:“客栈的店小二正在打扫对面厢房,他们说客官子时刚过便退房了。”
“什么?”周旸立刻从床上弹了起来,“你怎如今才说?沈阅何时离开的?”
“世子恕罪,小的昨夜也喝了一下小酒,不知不觉睡着了。”仇剑羞愧道。
当下不是追究的时候,周旸衣裳来不及穿,直接穿着中衣,赤着脚下床,大步朝外面跨。
他一打开门,果然看到几个店小二正在对面忙活,他踏进去一看,里面除了厢房原有的摆设,半点沈阅居住时的痕迹都没有。
其中一个店小二看见他,立刻迎上去道:“周公子,您睡醒了?沈公子离开时托咱们掌柜交给你一样物件,您等等,我立刻去取。”
“什么物件?”周旸从震惊中回过神来,问。
店小二:“我也不清楚,待会儿您自己拆开瞧一瞧。”
说着,店小二便下楼去。仇剑也跟着过来了,抓了其中一个小二询问昨夜的情况。即便他昨夜喝酒睡着了,但警惕性不该这么低,对门大件小件往外搬会察觉不到。
原来,昨日众人在忙着喝梁平喜酒时,张昭已经偷偷回来把行李搬上马车,待他们一同回到客栈不久后,沈阅便带着人静悄悄地离开,难怪神不知鬼不觉了。
没错,她是故意避开周旸,因为不想再与他无谓纠缠下去。
周旸听完,沉着一张脸回到自己的厢房穿衣裳。沈阅想甩掉他,不可能。
他刚套上袍衫,店小二便敲门了,仇剑从他手中接过沈阅留给他的东西。
他看到木匣子时就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他接了过来,打开便看到一支做工考究的精致玉簪躺在里面,此乃他那日送她的祝贺礼。
“世子,这是殿下给您的信。”仇剑递了一封信过去。
周旸盯着信封上面“周旸台启”四个字,秀丽却有力的字体,熟悉甚至带着他字迹的影子,他突然有些不敢打开了。
“世子。”仇剑催促了一声,周旸才把信接了过去,然后缓缓撕开信封,把里面的信纸抽出来。
他把纸张打开,简短的一封信,却字字在戳他的心。
周旸:莫要再来找我了,我与你在你婉拒指婚之时已不再有可能。如今你非我不可,不过是不甘心作罢。簪子是男女定情之物,我收下不妥,如今把它还给你,等你日后遇到心爱的姑娘再赠予她。保重!再也不见!
看着“再也不见”四个字,周旸无力地垂下了手,“仇剑,你说我要怎么做,她才相信我是真的喜欢她?难道要我把心肝挖出来给她看吗?”
“你把心肝挖出来都证明不了呀。”仇剑小声嘟喃道。
仇剑果然人如其名,关键时刻非常能补剑。周旸一记眼神扫过来,仇剑立马狗腿了,道:“世子,那你如今打算怎么办?就这样放殿下走了?”
“当然不是。”周旸脱口而出,“你马上收拾,她才走了一夜,几个女子坐着马车,应该走不远。”
“是,属下马上去。”
即便沈阅他们走得不远,可等出了悠县城门,周旸面对三条分岔路,一时踌躇不前。
他跟掌柜与梁平打听过,他们皆说听沈阅说过要去枫县。而枫县地处富庶之地,当地百姓生活富足,的确是开布行分号的好选择。可她这是要甩掉他,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把目的地告知他人。
此时已快到晌午,仇剑怕天黑之前赶不到下一个县城,便催促道:“世子,你想好往哪里走了没?”
周旸继续沉默了一会儿,最后指着中间的路,道:“去枫县。”
“你不说枫县可能是殿下在欲盖弥彰吗?”仇剑问。
“是,可冰雪聪明如她,能想不到我所想吗?”周旸说:“她想迷惑我去其它地方罢了,她就是去枫县。”
话落,周旸一甩马鞭,骏马如离弦之箭冲了出去。
晌午,沈阅在城郊一家小茅屋悠闲地用着午膳,此乃苏梨的家。
小茅屋虽然简陋,但被苏梨收拾得很整洁,他们昨日在这里对付一宿还算凑合。
“公子……不,小姐,您今晚想吃鸡吗?倘若想吃,我去邻居家买一只回来。”苏梨虽然从沈阅他们几人男扮女装的震惊中回过神来,可对她的称呼还一时改不了口。
“鸡?你打算怎么做?”沈阅问。
苏梨:“咱们这边的竹笋甜脆,用来焖鸡不错。”
“那好,你去买一只大点的鸡,否则咱们几个不够吃。”
话音刚落,外头院子的竹门被推开,紧接着张昭进来,他朝沈阅禀报,“小姐,周世子已经出城,往枫县的方向去。”
沈阅听完轻轻一笑,“果然骗不了他,既然他已经出发,那咱们便在苏梨这里多住两日,到时候再慢慢出城。等咱们到枫县时,他应该已经走了。”
“可周世子再聪明,也没料到小姐你还留在悠县。”碧桃有些遗憾地说,“他肯定是太着急了,否则怎么忘了夜里城门已关,咱们根本没法出城呢。”
沈阅瞧她这幅“胳膊肘往外拐”的模样,道:“主子都弄不清楚,看来留在身边都没什么用,早日嫁出去便是了。”
“小姐,你……你说啥了?”碧桃的脸顿时红彤彤的。
“我能说什么,不就是兑现我当日的承诺吗?”沈阅笑道:“其实在苏梨这儿让你们成亲是最合适,只可惜只有一个寝室,你们俩洞房花烛夜都没地,只能到了枫县再说。”
听到“洞房花烛夜”,不仅仅碧桃羞得垂下了头,就连张昭都不知道眼神往哪里放了。
在苏梨这里过了两日田园生活,沈阅有些舍不得离开了,“陈嬷嬷,日后办完事,咱们也找这么个地,过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你觉得怎么样?”
陈嬷嬷听着,笑道:“只要小姐您喜欢,老奴怎么样都成。只不过小姐您还是读读书弹弹琴便好,劳作不适合你。”
“也是。”沈阅笑道:“咱们先睡,明日要早起出发,否则在太阳下山之前到不了客栈。”
次日,刚听到鸡鸣声,他们便起来洗漱穿衣。
碧桃给沈阅梳好发髻,瞧着她的女子打扮,不由问道:“小姐,咱们真的不用作男子打扮吗?奴婢觉得那样更安全一些。”
“不用,咱们如今算是逃难,不能老是一种打扮,否则很容易被别人认出。”沈阅说。她从梁公带来的话得知,宫里目前尚不知晓她偷偷离开了大佛寺,至少目前看起来是这样。太后不可能就此放过她,她想应该是皇上做了些什么,才没让太后发现自己逃走了。
越是风平浪静,她得越加小心。
早膳都没来得及用,带了些干粮,他们便坐上马车出发。
虽然碧桃今日亦做回女子打扮,但还是难逃赶马车小厮的活,与张昭一并坐在车厢前头赶马车。
沈阅与陈嬷嬷、苏梨,还要苏梨的儿子一并坐在车厢内。
小娃娃如今才七个多月,本来很瘦小,自从沈阅收了苏梨之后,陈嬷嬷与苏梨悉心照顾他,已肉眼可见胖乎了许多。
“苏梨,你家牛娃大名叫什么呀?”沈阅问。
“还没起呢。”苏梨有些苦恼,“他出生不久他爹便去了,还没来得及给他取名,我识字不多,便一直没给他取。小姐,倘若可以的话,能不能替牛娃向你求个名字?”
“名字?”沈阅思忖了一会儿,道:“叫泽游怎么样?泽寓意心胸像大海一般宽大,游寓意自由自在。”
“黄小姐,今日多谢你了。”沈阅起身作揖,道:“不知该如何多谢你,或者黄小姐有什么事情,沈某能帮上忙的?”
“沈公子不必言谢。”黄小姐微微一笑,道:“其实我也不全为了沈公子。”
沈阅觉得她话里有话,但一时又想不到哪里有不妥,紧接着,她又听到她说:“沈公子,昔日得到你的鼓励,我振作起来。今日,我亦想告诉你,人生匆匆,不必太过介怀旁人的看法,最重要是自己活的快活、尽兴。”
“……”这下,沈阅彻底被她弄得一头雾水。
“与其说这番话是对你说的,倒不如说是对我自己说,反正我已经打算冲破世俗的眼光,大胆追求自己的幸福。”黄小姐说着,目光落在沈阅身前的木匣子上,道:“两个人心意相通最重要,其实我一直觉得你长得很柔美,倘若担心旁人指指点点,你大可作女子打扮。”
沈阅的眸子蓦地瞪大了,不等她说什么,黄小姐已经笑着退出了小阁楼。
“……”
这下不用问,黄小姐那日肯定看到她与周旸亲吻。不仅仅看到了,还在她的脑子里形成了一个凄美的爱情话本子,只是话本子的两个主人翁都是男子罢了。
海棠阁的布料样式新颖、品种丰富,加上缥色绢布大热,布行每日从开门到打烊,梁平都忙得脚不沾地。
开张的第四日,沈阅赶在开门前来找梁平,问他留在悠县这事考虑得如何,因为她差不多时候要启程离开了。
“小姐,我愿意留在分号。”
沈阅本准备了一些劝说的说辞,没料到梁平一开口便是同意。她微微一愣,问:“我很高兴你愿意留下,我能知道你为何突然同意了?”
梁平的脸突然微微涨红,一向稳重的他露出羞涩之意,但说话时的语气很坚定,“我与黄小姐两情相悦,我打算向黄员外求娶她。”
“……”沈阅想起那日黄小姐那句“我已经打算冲破世俗的眼光,大胆追求自己的幸福”,原来她指的是梁平。
周旸那番黄小姐倾慕她的推论肯定是个乌龙,黄小姐送她平安符单纯是想表达感谢,她再度倾心的人是梁平。但照梁平的出身,的确高攀了黄小姐。
不过,这门亲事比众人预料要顺利得多。因为黄小姐的极力争取,也因为黄员外看重梁平的人品与潜力,只要求他这辈子一心一意对黄小姐,不纳妻妾,便同意这么婚事了。
由于黄小姐之前便打算抛绣球招亲,嫁娶之物皆已准备妥当,所以在得到黄员外首肯后,梁公收到消息也连夜从京城赶来悠县。
梁公到达悠县第二日便是梁平迎亲之日。
沈阅的宅子暂时没有租赁出去,她便将宅子赠予梁平居住。梁平虽受宠若惊,可到底不想住在老丈人家,这不仅让自己更让他媳妇低人一头,便接受了她的好意。
“小姐,待我挣到银两置宅子,我届时便会搬出去,日后也会替你打理好这宅子。”梁平说。
“无妨,你看着办便行。”
梁平成亲是大喜事,众人皆十分欢喜。碧桃与陈嬷嬷、苏梨忙里忙外,花了一日时间便把屋子布置得十分喜庆。
沈阅帮不上忙,坐在院子里品茶,正当她雅兴不错时,不速之客上门了。
她近日都特意避开周旸,但他还是跟上门了。
“古人有云,人生三大乐事: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我看梁平乐得合不拢嘴,真是心生羡慕呀!”周旸感慨道。
沈阅眼皮都懒得抬,道:“你不必羡慕旁人,只要你周世子想娶,多得是姑娘愿意。”
“偏偏我想娶的那个还不愿意嫁我。”周旸看着她,问:“你真的一点都不想穿凤冠霞帔吗?那是女子一生中最美的时候。”
“想,但并非为你穿罢了。”
“……阅儿,你故意扎我的心了吧。”周旸问。
“我并非故意,是你自己往上凑而已。”沈阅似笑非笑道:“还有,你难道不知道送上门的都不香吗?就像当初的我那样。周旸,别浪费光阴了,我与你再无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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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子,你赶紧醒醒。”
周旸今日起晚了,昨日梁平与黄小姐成亲,沈阅兴致高,难得与他喝了几杯。他当然奉陪,不过他担心沈阅酒量不佳,待她喝了三杯之后,便不让她喝了,不过他倒是高兴得喝了个半醉。
二更天,他们一行人才返回客栈,他躺上床便睡着了,一直睡到此刻被仇剑摇醒。
“何时慌慌张张?”周旸扶着额头,他的头有些重,“给我倒杯醒酒茶。”
“世子,没空喝醒酒茶了。”仇剑焦灼道:“客栈的店小二正在打扫对面厢房,他们说客官子时刚过便退房了。”
“什么?”周旸立刻从床上弹了起来,“你怎如今才说?沈阅何时离开的?”
“世子恕罪,小的昨夜也喝了一下小酒,不知不觉睡着了。”仇剑羞愧道。
当下不是追究的时候,周旸衣裳来不及穿,直接穿着中衣,赤着脚下床,大步朝外面跨。
他一打开门,果然看到几个店小二正在对面忙活,他踏进去一看,里面除了厢房原有的摆设,半点沈阅居住时的痕迹都没有。
其中一个店小二看见他,立刻迎上去道:“周公子,您睡醒了?沈公子离开时托咱们掌柜交给你一样物件,您等等,我立刻去取。”
“什么物件?”周旸从震惊中回过神来,问。
店小二:“我也不清楚,待会儿您自己拆开瞧一瞧。”
说着,店小二便下楼去。仇剑也跟着过来了,抓了其中一个小二询问昨夜的情况。即便他昨夜喝酒睡着了,但警惕性不该这么低,对门大件小件往外搬会察觉不到。
原来,昨日众人在忙着喝梁平喜酒时,张昭已经偷偷回来把行李搬上马车,待他们一同回到客栈不久后,沈阅便带着人静悄悄地离开,难怪神不知鬼不觉了。
没错,她是故意避开周旸,因为不想再与他无谓纠缠下去。
周旸听完,沉着一张脸回到自己的厢房穿衣裳。沈阅想甩掉他,不可能。
他刚套上袍衫,店小二便敲门了,仇剑从他手中接过沈阅留给他的东西。
他看到木匣子时就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他接了过来,打开便看到一支做工考究的精致玉簪躺在里面,此乃他那日送她的祝贺礼。
“世子,这是殿下给您的信。”仇剑递了一封信过去。
周旸盯着信封上面“周旸台启”四个字,秀丽却有力的字体,熟悉甚至带着他字迹的影子,他突然有些不敢打开了。
“世子。”仇剑催促了一声,周旸才把信接了过去,然后缓缓撕开信封,把里面的信纸抽出来。
他把纸张打开,简短的一封信,却字字在戳他的心。
周旸:莫要再来找我了,我与你在你婉拒指婚之时已不再有可能。如今你非我不可,不过是不甘心作罢。簪子是男女定情之物,我收下不妥,如今把它还给你,等你日后遇到心爱的姑娘再赠予她。保重!再也不见!
看着“再也不见”四个字,周旸无力地垂下了手,“仇剑,你说我要怎么做,她才相信我是真的喜欢她?难道要我把心肝挖出来给她看吗?”
“你把心肝挖出来都证明不了呀。”仇剑小声嘟喃道。
仇剑果然人如其名,关键时刻非常能补剑。周旸一记眼神扫过来,仇剑立马狗腿了,道:“世子,那你如今打算怎么办?就这样放殿下走了?”
“当然不是。”周旸脱口而出,“你马上收拾,她才走了一夜,几个女子坐着马车,应该走不远。”
“是,属下马上去。”
即便沈阅他们走得不远,可等出了悠县城门,周旸面对三条分岔路,一时踌躇不前。
他跟掌柜与梁平打听过,他们皆说听沈阅说过要去枫县。而枫县地处富庶之地,当地百姓生活富足,的确是开布行分号的好选择。可她这是要甩掉他,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把目的地告知他人。
此时已快到晌午,仇剑怕天黑之前赶不到下一个县城,便催促道:“世子,你想好往哪里走了没?”
周旸继续沉默了一会儿,最后指着中间的路,道:“去枫县。”
“你不说枫县可能是殿下在欲盖弥彰吗?”仇剑问。
“是,可冰雪聪明如她,能想不到我所想吗?”周旸说:“她想迷惑我去其它地方罢了,她就是去枫县。”
话落,周旸一甩马鞭,骏马如离弦之箭冲了出去。
晌午,沈阅在城郊一家小茅屋悠闲地用着午膳,此乃苏梨的家。
小茅屋虽然简陋,但被苏梨收拾得很整洁,他们昨日在这里对付一宿还算凑合。
“公子……不,小姐,您今晚想吃鸡吗?倘若想吃,我去邻居家买一只回来。”苏梨虽然从沈阅他们几人男扮女装的震惊中回过神来,可对她的称呼还一时改不了口。
“鸡?你打算怎么做?”沈阅问。
苏梨:“咱们这边的竹笋甜脆,用来焖鸡不错。”
“那好,你去买一只大点的鸡,否则咱们几个不够吃。”
话音刚落,外头院子的竹门被推开,紧接着张昭进来,他朝沈阅禀报,“小姐,周世子已经出城,往枫县的方向去。”
沈阅听完轻轻一笑,“果然骗不了他,既然他已经出发,那咱们便在苏梨这里多住两日,到时候再慢慢出城。等咱们到枫县时,他应该已经走了。”
“可周世子再聪明,也没料到小姐你还留在悠县。”碧桃有些遗憾地说,“他肯定是太着急了,否则怎么忘了夜里城门已关,咱们根本没法出城呢。”
沈阅瞧她这幅“胳膊肘往外拐”的模样,道:“主子都弄不清楚,看来留在身边都没什么用,早日嫁出去便是了。”
“小姐,你……你说啥了?”碧桃的脸顿时红彤彤的。
“我能说什么,不就是兑现我当日的承诺吗?”沈阅笑道:“其实在苏梨这儿让你们成亲是最合适,只可惜只有一个寝室,你们俩洞房花烛夜都没地,只能到了枫县再说。”
听到“洞房花烛夜”,不仅仅碧桃羞得垂下了头,就连张昭都不知道眼神往哪里放了。
在苏梨这里过了两日田园生活,沈阅有些舍不得离开了,“陈嬷嬷,日后办完事,咱们也找这么个地,过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你觉得怎么样?”
陈嬷嬷听着,笑道:“只要小姐您喜欢,老奴怎么样都成。只不过小姐您还是读读书弹弹琴便好,劳作不适合你。”
“也是。”沈阅笑道:“咱们先睡,明日要早起出发,否则在太阳下山之前到不了客栈。”
次日,刚听到鸡鸣声,他们便起来洗漱穿衣。
碧桃给沈阅梳好发髻,瞧着她的女子打扮,不由问道:“小姐,咱们真的不用作男子打扮吗?奴婢觉得那样更安全一些。”
“不用,咱们如今算是逃难,不能老是一种打扮,否则很容易被别人认出。”沈阅说。她从梁公带来的话得知,宫里目前尚不知晓她偷偷离开了大佛寺,至少目前看起来是这样。太后不可能就此放过她,她想应该是皇上做了些什么,才没让太后发现自己逃走了。
越是风平浪静,她得越加小心。
早膳都没来得及用,带了些干粮,他们便坐上马车出发。
虽然碧桃今日亦做回女子打扮,但还是难逃赶马车小厮的活,与张昭一并坐在车厢前头赶马车。
沈阅与陈嬷嬷、苏梨,还要苏梨的儿子一并坐在车厢内。
小娃娃如今才七个多月,本来很瘦小,自从沈阅收了苏梨之后,陈嬷嬷与苏梨悉心照顾他,已肉眼可见胖乎了许多。
“苏梨,你家牛娃大名叫什么呀?”沈阅问。
“还没起呢。”苏梨有些苦恼,“他出生不久他爹便去了,还没来得及给他取名,我识字不多,便一直没给他取。小姐,倘若可以的话,能不能替牛娃向你求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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