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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第322章 小说的原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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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22章 小说的原型地点
    “浅浅,你咋又尿炕了!”
    几人正坐着抽烟,贾平凹在屋里嚷嚷起来。
    陈忠实笑笑,“瞧,这家里没个女人能行么?”
    贾平凹头大的收拾床铺,路遥把一旁不知所措吃手指的贾浅浅抱了起来。
    “浅浅和我闺女一样大,都属羊。”
    他这么一说,江弦才意识到,路遥这个时候也已经结婚了。
    而且很有意思的是,路遥本名王卫国,但他没让自己闺女跟自己姓王,而是跟了他笔名的姓,姓路,那是他唯一的孩子。
    据说路遥去世以后,留给这个独生女儿的,不是巨额遗产,而是一堆欠条。
    从作家的角度看,路遥是伟大的作家,但从父亲的角度看,他可真不是合格的父亲。
    而且就在路遥去世的三个月前,他的妻子逼着病床上已经肝硬化腹水、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的他签署了离婚协议。
    临终前遭到枕边人的背叛,这种痛苦真不是一般人能体会到的。
    贫穷和疾病的双重打击,路遥的“晚年”简直就是十足的悲剧。
    但又不能去指责路遥的这位妻子,毕竟路遥奢侈败家明显对家庭不负责。
    那又不能指责路遥的生活习惯,因为他小时候真的特别惨。
    从一个作家笔下的角色当中,往往能看到他的身影。
    《平凡的世界》里有一段非常生动的描写:
    主角孙少平不敢像同学们一样去食堂打饭,而是等同学们都走了以后,再去偷偷地拿起自己的黑面馍,因为他不想让同学们看到自己吃得这么差,害怕别人嘲笑他。
    这既是孙少平的人生经历,也是路遥自己过去的记忆。
    路遥小时候家里穷到什么地步呢?
    江弦写《红高粱》,小说里的戴凤莲家里尚且没有卖儿鬻女,还把她养到大。
    而路遥家里已经穷到照料不了他的地步,要将他过继给伯父。
    据说小时候,路遥的同学们常常拿他的贫穷当笑料,把他拉到大街中央嘲笑他,这给路遥的心里带来了自卑。
    为了把初中读完,他甚至不得不经常去野地里挖野菜充饥,儿时的这种饥饿和贫穷在他的内心留下深深的烙印。
    另外,《平凡的世界》里还有个剧情,穷小子孙少平跟高官女儿田晓霞谈起了恋爱。
    这种童话故事一样穷小子配白雪公主,完全脱离现实的爱情,许多人批评这是路遥的意淫。
    但实际上这还真就是他自己的遭遇。
    路遥的爱人就出身于“京城”中产家庭,相对于路遥这个陕西农村的小伙子,可不就是富家女。
    所以有些悲剧,还真是命中注定,没办法逃离。
    江弦又在西安住了一段日子,就住在《延河》的招待所里。
    《延河》隔壁的院子就是陕西作协的地盘,借用他们的资料室,江弦翻看了很多陕西当地的资料和历史。
    这既是表面功夫,也是一种学习。
    毕竟此前,江弦通过“风流罪人”与“陕北”两条灵感,自主合成出了脑海中的那部承载着陕西厚重文化的小说。
    小说篇幅非常的广阔,而且时间跨度极长,江弦前世读过一些家族流的修仙网文,像是什么《玄鉴仙族》。
    还有一部国外的电影,叫《时空恋旅人》。
    而脑海这部小说,给他的感觉便有些像这些家族流的网文,像《时空恋旅人》,都能从其中感受到时间的浩渺,被震撼到头皮发麻的同时,两眼也在不知何时盈满热泪。
    这部小说就是有着这样的威力。
    但在它问世之前,江弦这个陕西的外乡人,必须制造出他能写出这篇小说的合理性。
    总不能真的凭空写出这么一部小说,要留下一些痕迹给其他人。
    此外,这篇小说的后半部分因为作者笔力的局限,又显得有些潦草,江弦查阅资料的同时,也是尝试着去填充、补足,在原有的内容上作进一步的改写。
    江弦在西安呆了一段时间,又和路遥回了他的老家,去感受真正的陕北农村。
    与此同时,千里之外,山东半岛东部,胶莱平原腹地,一个默默无闻的县级城市高密,因为一部小说而震动了。
    张世家是高密县公婆庙村人,他在文化馆工作。
    文化馆是县、市一级的群众文化事业单位,职能就是宣讲文化知识,丰富群众生活。
    工作也很轻松。
    余华不是说过自己在那工作的经历嘛。
    “我在文化馆第一次上班,故意迟到2个小时,结果发现是第一个到的,我就知道那个单位来对了。”
    这天,张世家来单位以后,找到一本新到的1982年第6期的《人民文学》,捧着阅读起上面名为《红高粱》的一篇小说。
    “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
    ”
    “一九三九年?”
    “胶平公路?”
    张世家边看边嘀咕。
    “天地混沌,景物影影绰绰,队伍的杂沓脚步声已响出很远。
    父亲眼前挂着蓝白色的雾幔,挡住他的视线,只闻队伍脚步声,不见队伍形和影。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奶奶像岸愈离愈远,雾像海水愈近愈汹涌,父亲抓住余司令,就像抓住一条船舷。
    父亲就这样奔向了耸立在故乡通红的高粱地里属于他的那块无字的青石墓碑。
    他的坟头上已经枯草瑟瑟,曾经有一个光屁股的男孩牵着一只雪白的山羊来到这里,山羊不紧不忙地啃着坟头上的草,男孩子站在墓碑上,怒气冲冲地撒上一泡尿,然后放声高唱:
    高粱红了——日本来了——同胞们准备好——开始开炮——
    有人说这个放羊的男孩就是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
    我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
    一直看到这儿,张世家被小说那跌宕起伏的文字震撼的同时,眉头也不禁皱了起来。
    “哪儿?”
    “高密?”
    这下不得了了,张世家抹了抹鼻子,重新聚精会神的把这段文字阅读一遍。
    “高密。”
    “真是高密!”
    张世家没听过什么东北乡,但是高密这两个字就是他们县城的名字。
    加上此前所说的胶平公路,还有高粱,张世家有种很强烈的感觉,作者江弦写的就是他们这块儿。
    张世家接着往后面阅读。
    小说讲的很跳跃,大概是一个叫余占鳌的人组织抗日。为啥抗日呢?
    有个叫罗汉的人,被日本人剥了皮。
    那天,女人和小孩哭得特别厉害,哭声震天响,男人们眼睛里含着泪,眼神中还涌动着仇恨的炽热光芒。
    “咱活着,不能像牲畜似的被日本人宰杀。”
    于是高粱地里的血性汉子要起来反抗了。
    余占鳌带的队伍,总共不过四十人,这里面有聋子、哑巴,还有瘸子、拐子。
    他们背的枪也是长短不一,甚至有人背上扛着一盘铁齿耙。
    这群人在村里的时候能把村子闹得鸡犬不宁,一出来就装成硬汉了。
    余占鳌领着他们走过又高又直的高粱地,越过拿老百姓血肉筑成的胶东公路,在墨水河边上打响了一场战役。
    那是一场伏击战,打得特别成功。
    被残暴日军欺负惨了的高密人民,有理由为这场战役欢呼。
    余占鳌他们这群兄弟拼了老命,才打下所有这些战果的。
    但在这场战争里,余占鳌最心爱的女人戴凤莲死了,被日本人的机枪扫射死了。
    余占鳌带着愤怒,带着悲伤,继续作战。
    他带着兄弟们英勇杀敌,拼了命地搏斗,还把日本的一个少将给干掉了。
    然而随后,日本人打击来得更猛烈了。
    村子里的人几乎被杀光了。
    这场大屠杀让村里几百条狗都成了无家可归的丧家之犬。
    它们饿了,想凶狠地扑向主人们的尸体大快朵颐,绿汪汪的狗眼全是想吞吃的渴望。
    余占鳌恨得直咬牙,对着跑来吃尸体的狗不停地开枪,枪身发烫,他满腔的恨意随着枪口散发出来,在天地间弥漫开。
    千人坑啊,万人坟,到处都是白骨,一具一具的,冰冷冰冷的。
    余占鳌心中仇恨的火种越烧越旺。
    他要带着儿子,领着一群农民组成的队伍,接着抗日!
    他们没受过先进革命思想的熏陶,也没有明确的奋斗方向,就晓得在高粱棵子里穿来穿去,拉网子,躲着打伏击。
    打啊,打啊。
    小说看到最后,张世家浑身热血,甚至觉得自己牙齿都在颤栗。
    他有理由相信,一股来自骨子里的血性被激活了。
    因为他绝对取信,这篇小说写的就是他们高密,写的就是他们高密这片土地上曾经发生过的故事。
    因为江弦所写的,就是他们公婆庙村曾经发生过的历史——
    “公婆庙大屠杀。”
    张世家就是公婆庙村人,他的一个亲属在那次屠杀中受了伤,所以他会对这一事件了如指掌。
    1938年3月中旬,游击队在孙家口村大桥头埋下了连环铁耙,伏击了日本鬼子的汽车队,经过浴血奋战,打死日本鬼子39人,其中还包括一个少将中冈弥高。
    几天后,日本鬼子大队人马前来报复,但被指错了方向,没包围孙家口,却包围了公婆庙,屠杀了手无寸铁的老百姓一百余口,整个村庄几乎被夷为平地。
    这正如小说中所写。
    [八月十五日,中秋节。一轮明月冉冉升起,遍地高粱肃然默立,高粱穗子浸在月光里,像蘸过水银,汩汩生辉。
    我父亲在剪破的月影下,闻到了比现在强烈无数倍的腥甜气息。那时候,余司令牵着他的手在高粱地里行走,三百多个乡亲叠股枕臂、陈尸狼藉,流出的鲜血灌溉了一大片高粱,把高粱下的黑土浸泡成稀泥,使他们拔脚迟缓。
    腥甜的气味令人窒息,一群前来吃人肉的狗,坐在高粱地里,目光炯炯地盯着父亲和余司令。
    余司令掏出自来得手枪,甩手一响,两只狗眼灭了;又一甩手,灭了两只狗眼。群狗一哄而散,坐得远远的,呜呜地咆哮着,贪婪地望着死尸。
    余司令大喊一声:“日本狗!狗娘养的日本!”他对着那群狗打完了所有的子弹,狗跑得无影无踪。
    余司令对我父亲说:“走吧,儿子!”一老一小,便迎着月光,向高粱深处走去。
    那股弥漫田野的腥甜味浸透了我父亲的灵魂,在以后更加激烈更加残忍的岁月里,这股腥甜味一直伴随着他。
    ]
    多长时间了,张世家已经不知道自己多久没回想起这回事儿了。
    本该是越烧越旺的仇恨的火种,可他却对这些事有些麻木。
    正如小说结尾作者所写,“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
    张世家真切感受到了种的退化,这让他羞愧又愤怒,恨不得像《环》里被雷神爷当众批评了的赵蒙生一样,咬破手指,用血书证明自己的意志。
    “好小说!”
    张世家捧着《人民文学》,看着上面的《红高粱》,心中满是炽热。
    因为这写的是写他们高密的故事,他又对这篇小说更多了些情感。
    他冲到自己领导的办公室里,领导正在抽着烟,捧着一册杂志阅读。
    “好东西,我找到好东西了!”
    “什么好东西?”领导看他一眼。
    张世家拿出《人民文学》。
    “就这个杂志。”
    领导笑了,“老张,你别闹笑话。
    我还不知道《人民文学》是好东西?”
    见领导不以为然,张世家有些着急。
    “是这上面的一篇小说,讲的是咱们高密。”
    “啥?”
    这下领导站起来了,“你是说,《人民文学》上面有文章,说的是咱们高密。”
    “是一篇小说。”
    “我看看。”
    领导听了这话,立马兴奋起来,拿过《人民文学》看完《红高粱》这篇小说。
    “好啊,好一篇《红高粱》!”
    “我正愁没有合适的文艺作品,来丰富咱们高密人民的群众生活。”
    “这样,你马上订购《人民文学》给咱们高密的每个公社都来点,要尽快将《红高粱》这篇小说,在咱们高密当地宣传开!”
    “可以可以,我马上就去办。”张世家答应一声。
    领导同志仍是全身干劲,琢磨一会儿,又道:
    “江弦是个大作家,他写了高密,说明江弦同志了解我们高密,对我们这片土地有感情。”
    “我这就给作者江弦同志写一封信,你麻烦《人民文学》帮我们转交。”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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