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零二章 军曹李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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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恪成为了哨所内的最受关注和最被崇拜的神,一扫从前的颓势。
换了新的居所,与军曹的宅子一般大,花园占地有五亩多,还有池塘和亭子,池塘里真的有鱼。
每天都有女神军士投怀送抱,主动蹦跶到房间里来,李恪觉得不应该扫对方兴,否则女神们就太没面子了,于是一一笑纳,生活过得很是风流,都有点儿不像话了。
头领向上级申报了军功之后,过了可能有二十几天还是三十天,反正李恪忙于与哨所的女神们亲热,弄得有些昏头昏脑,已经无法搞清楚准确的时间。
据说在神界的军队里晋升是比较艰难的事,所以李恪觉得自己多半还要在这个哨所里待很久。
然而情况有些出乎预料,上级传达来信息,说要破格提拔此次战斗当中表现极为突出的李恪。
就这样,李恪在这个哨所里仅仅只待了不足三个月,就到了另一个规模较大的军队当中,成为军曹,管着一百零五号上等兵。
在走的时候,李恪带上了珠珠,说要让她做自己的勤务兵。
那个军营里一共有九百多号军士,一位参将,两位副将,九位军曹。
李恪一到这里,就住进了豪宅当中,这是真正的豪宅,周围有坚实的双重结界,巨大如足球场一般的花园,三只猩猩和四只猴子还有两只狒狒以及一位天神管家负责照看生活起居饮食。
这里的猩猩厨师技艺非常不错,弄出的菜很好吃,猴子则把花园里照顾得非常好,种了许多果树,但是果实大部分都被它们自己吃掉了,这一点有些讨厌,但是没办法,动物劳动的营养也需要得到保证,否则它们就无法做好工作。
珠珠和李恪住在华美的大宅院内,其它的军官都以为她是李恪的专属情人,事实上也是,只不过他和她之间有约定,互不干扰生活,没有约束,没有控制,做永生永世的好朋友。
珠珠偶尔会有些沮丧地抱怨,说李恪不够意思,不知不觉的就变得非常厉害,而先前在抓猫妖的时候,大家明明实力都差不多,为何他一下子就飞跃了,把她拉下极大的一段距离。
李恪总是安慰她,说这样的事很普通,很常见,从他开始修行就是这样,不断地把一起努力的同伴扔在后面,始终如此,没有办法。
在这里,李恪也有困扰,因为别的军曹和三位将军的修为都很强,明显比他厉害得多。
就算是这里下等兵和上等兵还有上士当中修为比他强的也很多,就像在哨所时一样。
参将安慰李恪,说这不是问题,之所以因为一次辉煌的战功而将他提拔起来,是因为他确实表现出不可思议的潜力和能耐,还有一个重大原因就是,上级了解到他在仙界时神奇的成绩和表现,认定他绝对值得培养。
就这样,李恪在军营里虽然修为不够强,却地位超然,颇受尊重,因为从上到下每一个神都认为他前途无量,在这里仅仅只是暂时待一下,迟早要去灵霄宝殿做天兵天将,只要再立一两次大功,就要说拜拜了。
李恪却没有这么乐观,所以每天都努力修行,好在这里的军士们不像哨所那些同僚一样崇拜他,这里的女神军士对于他兴趣也不是那么浓郁,所以他可以抽出许多时间修行和学习。
这个军营里有一所不错的图书馆,藏书有一万多册,其中可能有七百多册是关于修行和武技以及战略还有法术的。
李恪每天至少三分之一的时间待在图书馆里,有时还带着一两本回住宅里观看。
整个军营里,就数他最爱学习。
这里的情况与哨所基本一样,那就是普遍不遵守纪律,墙壁上的规定谁都不理睬,此地每天都有派对,与哨所里的派对性质相同,只是参与的神数量更多。
像李恪这么勤奋好学的神有二十几个,士兵和军官都有,这一群体几乎被视为异类。
李恪想要把自己手下的士兵管理得严格些,却发现基本无法做到,他们都嘻嘻哈哈的,不怎么认真,乱哄哄的,不注意修行,不研究武技和法术,大部分时间都在寻欢作乐,胡作非为。
看来这些神之后所从军,就是为了来过这种放荡不拘的生活,看样子他们真的如愿以偿了。
李恪尽其所能想要提高自己统领的这伙士兵的战斗力,于是不定期地抽查他们的兵器,要求他们维护好这些吃饭的家伙,并且经常试练法宝和法器,尽可能多去图书馆阅读与武技和法术还有修行有关的书籍。
效果可能有一些,但是不明显。
可能要到战死的时候,或者天魔杀过来的时候,这些军士们才会明白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许多智慧生命体都这样,只有到麻烦来临之际,才后悔没有努力提高生存所需技能。
这一天,李恪照例检查手下士兵的武器。
一百零五号军士来了九十八位,有七位请假,说要修炼某种绝技,其实他们躲在住宅里嗑药和豪饮。
没办法,只好凭由他们去。
李恪严肃地说:“上等兵十五号,你的刀生锈了,盾牌上的洞应该修补一下,下次别让我看到这类似情况。”
十五号:“别看我的刀锈了,可是锋利着呢,不信的话请长官拿出刀来,与我的刀对碰一下,看谁的兵器会被损坏。”
李恪拿出了无梦刀,那种无可匹敌的强大气势立即如潮水一般涌出去。
大家都是天神,都能够扛得住,但是多少会有些难受。
现在的李恪战斗能力更强,而无梦刀来到神界之后也饮过天魔和天神的血,那种天然的可怕煞气更显浓郁。
李恪平静地举着刀,等待十五号挥刀斩过来。
这一下,十五号傻眼了,木瞪瞪地看着面前黑色可怕大刀,心里明白绝对不会有意外,如果手里的锈刀斩过去,立即就会受损,绝对没有别的可能性。
但是此时众目睽睽之下,不容许有别的选择,无可奈何,只好举起锈刀,轻轻斩下,故意避开了无梦刀的刃,选择去撞击侧面平整位置。
并不严重的一声轻响,制造出久久不散的嗡嗡声,锈刀的刃立即卷起来,刀身略有变形。
队列当中立即响起一阵惊叹声,还有一些交头接耳。
士兵们议论纷纷,占上风的观点是,这柄刀确实是上品神器,李恪能够在前面那次战斗当中立下赫赫大功,全靠这柄好刀,以及那张神奇的弓,否则的话就不怎么样了,如果同样的神器落到自己手里,必然也能够发挥出强大的战斗能力。
李恪听到了这些议论,却也没兴趣解释或者澄清,而是保持若无其事的笑容,心里转悠的念头是,等将来上了战场,这些家伙或许会明白到底怎么一回事。
战斗可能会有不远的未来发生,因为前一次的天魔入侵,所以天神这边在策划一次反攻,一旦找准目标,就会组织一帮精锐杀过去。
李恪心想,如果上级安排,就去大杀一番,经过前面那次战斗之后,对于打败天魔,他很有信心。
但是上面迟迟没有命令下来,已经过去了半个月仍没动静。
李恪也不在乎,每天出入图书馆,抽空也参与同僚们举办的狂欢派对,生活很是充实,间或到几千里之外的城市里转悠一番。
身穿神界军队的制服,出现在城市里很受欢迎,无论走到哪家餐馆里或者赌场里,都可以看到热情的笑容。
这是因为神界军士的薪水还算优厚,经济状况普遍不错的缘故。
至于说到保卫神界,貌似不怎么靠谱,许多次天魔杀过来捣乱,基本都是当地居民自己解决掉所有问题,而军队则姗姗来迟,连收拾残局都无法做到。
李恪渐渐形成一个印象,在神界,军队可能是最轻松最好混的地方,当然,危险是有的,责任也是有的,当外来入侵真的发生时,天神军士们首当其冲,必须得战斗在第一线。
也许暂时没用,但是着眼于长久未来,军队的存在完全有必要,除非魔界消失了,天魔们都死了。
在军营内,李恪的努力渐渐收到了一些效果,士兵们对于兵器和法宝照顾得更好了,纪律方面也有了不错的表现,只是他们对于李恪这位军曹仍然缺乏那种发自内心的尊敬。
李恪有种感觉,自己的这只小队如果真的上了战场,打得顺利的时候还好,若遇到麻烦,恐怕会有惨重的伤亡。
但是他实在没有办法提高这些士兵们的战斗力,因为他们压根没打算完全配合,只是碍于级别不同而只能服从,若是有得选择,他们绝对会选择另一名他们认为合适的神来做军曹。
甚至还有士兵在悄悄商量,想要向他挑战。
当然,他并不在乎,如果真有士兵来挑战,他会干脆地应战,然后通过显示武力来获取敬畏以及惧怕。
换了新的居所,与军曹的宅子一般大,花园占地有五亩多,还有池塘和亭子,池塘里真的有鱼。
每天都有女神军士投怀送抱,主动蹦跶到房间里来,李恪觉得不应该扫对方兴,否则女神们就太没面子了,于是一一笑纳,生活过得很是风流,都有点儿不像话了。
头领向上级申报了军功之后,过了可能有二十几天还是三十天,反正李恪忙于与哨所的女神们亲热,弄得有些昏头昏脑,已经无法搞清楚准确的时间。
据说在神界的军队里晋升是比较艰难的事,所以李恪觉得自己多半还要在这个哨所里待很久。
然而情况有些出乎预料,上级传达来信息,说要破格提拔此次战斗当中表现极为突出的李恪。
就这样,李恪在这个哨所里仅仅只待了不足三个月,就到了另一个规模较大的军队当中,成为军曹,管着一百零五号上等兵。
在走的时候,李恪带上了珠珠,说要让她做自己的勤务兵。
那个军营里一共有九百多号军士,一位参将,两位副将,九位军曹。
李恪一到这里,就住进了豪宅当中,这是真正的豪宅,周围有坚实的双重结界,巨大如足球场一般的花园,三只猩猩和四只猴子还有两只狒狒以及一位天神管家负责照看生活起居饮食。
这里的猩猩厨师技艺非常不错,弄出的菜很好吃,猴子则把花园里照顾得非常好,种了许多果树,但是果实大部分都被它们自己吃掉了,这一点有些讨厌,但是没办法,动物劳动的营养也需要得到保证,否则它们就无法做好工作。
珠珠和李恪住在华美的大宅院内,其它的军官都以为她是李恪的专属情人,事实上也是,只不过他和她之间有约定,互不干扰生活,没有约束,没有控制,做永生永世的好朋友。
珠珠偶尔会有些沮丧地抱怨,说李恪不够意思,不知不觉的就变得非常厉害,而先前在抓猫妖的时候,大家明明实力都差不多,为何他一下子就飞跃了,把她拉下极大的一段距离。
李恪总是安慰她,说这样的事很普通,很常见,从他开始修行就是这样,不断地把一起努力的同伴扔在后面,始终如此,没有办法。
在这里,李恪也有困扰,因为别的军曹和三位将军的修为都很强,明显比他厉害得多。
就算是这里下等兵和上等兵还有上士当中修为比他强的也很多,就像在哨所时一样。
参将安慰李恪,说这不是问题,之所以因为一次辉煌的战功而将他提拔起来,是因为他确实表现出不可思议的潜力和能耐,还有一个重大原因就是,上级了解到他在仙界时神奇的成绩和表现,认定他绝对值得培养。
就这样,李恪在军营里虽然修为不够强,却地位超然,颇受尊重,因为从上到下每一个神都认为他前途无量,在这里仅仅只是暂时待一下,迟早要去灵霄宝殿做天兵天将,只要再立一两次大功,就要说拜拜了。
李恪却没有这么乐观,所以每天都努力修行,好在这里的军士们不像哨所那些同僚一样崇拜他,这里的女神军士对于他兴趣也不是那么浓郁,所以他可以抽出许多时间修行和学习。
这个军营里有一所不错的图书馆,藏书有一万多册,其中可能有七百多册是关于修行和武技以及战略还有法术的。
李恪每天至少三分之一的时间待在图书馆里,有时还带着一两本回住宅里观看。
整个军营里,就数他最爱学习。
这里的情况与哨所基本一样,那就是普遍不遵守纪律,墙壁上的规定谁都不理睬,此地每天都有派对,与哨所里的派对性质相同,只是参与的神数量更多。
像李恪这么勤奋好学的神有二十几个,士兵和军官都有,这一群体几乎被视为异类。
李恪想要把自己手下的士兵管理得严格些,却发现基本无法做到,他们都嘻嘻哈哈的,不怎么认真,乱哄哄的,不注意修行,不研究武技和法术,大部分时间都在寻欢作乐,胡作非为。
看来这些神之后所从军,就是为了来过这种放荡不拘的生活,看样子他们真的如愿以偿了。
李恪尽其所能想要提高自己统领的这伙士兵的战斗力,于是不定期地抽查他们的兵器,要求他们维护好这些吃饭的家伙,并且经常试练法宝和法器,尽可能多去图书馆阅读与武技和法术还有修行有关的书籍。
效果可能有一些,但是不明显。
可能要到战死的时候,或者天魔杀过来的时候,这些军士们才会明白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许多智慧生命体都这样,只有到麻烦来临之际,才后悔没有努力提高生存所需技能。
这一天,李恪照例检查手下士兵的武器。
一百零五号军士来了九十八位,有七位请假,说要修炼某种绝技,其实他们躲在住宅里嗑药和豪饮。
没办法,只好凭由他们去。
李恪严肃地说:“上等兵十五号,你的刀生锈了,盾牌上的洞应该修补一下,下次别让我看到这类似情况。”
十五号:“别看我的刀锈了,可是锋利着呢,不信的话请长官拿出刀来,与我的刀对碰一下,看谁的兵器会被损坏。”
李恪拿出了无梦刀,那种无可匹敌的强大气势立即如潮水一般涌出去。
大家都是天神,都能够扛得住,但是多少会有些难受。
现在的李恪战斗能力更强,而无梦刀来到神界之后也饮过天魔和天神的血,那种天然的可怕煞气更显浓郁。
李恪平静地举着刀,等待十五号挥刀斩过来。
这一下,十五号傻眼了,木瞪瞪地看着面前黑色可怕大刀,心里明白绝对不会有意外,如果手里的锈刀斩过去,立即就会受损,绝对没有别的可能性。
但是此时众目睽睽之下,不容许有别的选择,无可奈何,只好举起锈刀,轻轻斩下,故意避开了无梦刀的刃,选择去撞击侧面平整位置。
并不严重的一声轻响,制造出久久不散的嗡嗡声,锈刀的刃立即卷起来,刀身略有变形。
队列当中立即响起一阵惊叹声,还有一些交头接耳。
士兵们议论纷纷,占上风的观点是,这柄刀确实是上品神器,李恪能够在前面那次战斗当中立下赫赫大功,全靠这柄好刀,以及那张神奇的弓,否则的话就不怎么样了,如果同样的神器落到自己手里,必然也能够发挥出强大的战斗能力。
李恪听到了这些议论,却也没兴趣解释或者澄清,而是保持若无其事的笑容,心里转悠的念头是,等将来上了战场,这些家伙或许会明白到底怎么一回事。
战斗可能会有不远的未来发生,因为前一次的天魔入侵,所以天神这边在策划一次反攻,一旦找准目标,就会组织一帮精锐杀过去。
李恪心想,如果上级安排,就去大杀一番,经过前面那次战斗之后,对于打败天魔,他很有信心。
但是上面迟迟没有命令下来,已经过去了半个月仍没动静。
李恪也不在乎,每天出入图书馆,抽空也参与同僚们举办的狂欢派对,生活很是充实,间或到几千里之外的城市里转悠一番。
身穿神界军队的制服,出现在城市里很受欢迎,无论走到哪家餐馆里或者赌场里,都可以看到热情的笑容。
这是因为神界军士的薪水还算优厚,经济状况普遍不错的缘故。
至于说到保卫神界,貌似不怎么靠谱,许多次天魔杀过来捣乱,基本都是当地居民自己解决掉所有问题,而军队则姗姗来迟,连收拾残局都无法做到。
李恪渐渐形成一个印象,在神界,军队可能是最轻松最好混的地方,当然,危险是有的,责任也是有的,当外来入侵真的发生时,天神军士们首当其冲,必须得战斗在第一线。
也许暂时没用,但是着眼于长久未来,军队的存在完全有必要,除非魔界消失了,天魔们都死了。
在军营内,李恪的努力渐渐收到了一些效果,士兵们对于兵器和法宝照顾得更好了,纪律方面也有了不错的表现,只是他们对于李恪这位军曹仍然缺乏那种发自内心的尊敬。
李恪有种感觉,自己的这只小队如果真的上了战场,打得顺利的时候还好,若遇到麻烦,恐怕会有惨重的伤亡。
但是他实在没有办法提高这些士兵们的战斗力,因为他们压根没打算完全配合,只是碍于级别不同而只能服从,若是有得选择,他们绝对会选择另一名他们认为合适的神来做军曹。
甚至还有士兵在悄悄商量,想要向他挑战。
当然,他并不在乎,如果真有士兵来挑战,他会干脆地应战,然后通过显示武力来获取敬畏以及惧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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