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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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章 坏人开始撕逼
    猪腰洗干净,一剖两片,去除白色的膜和筋,打花刀。
    麦穗花刀比较麻烦,沈柳目光专注,一手按着猪腰,一手握着菜刀。沈柳连续使用这把菜刀,已经非常顺手,打好花刀切成菱形长条,放色拉油和干粉抓匀。
    胡萝卜切成菱形薄片,葱、蒜都切好,木耳撕成小块。另外拿一个碗倒入老抽、醋、水淀粉等调成味汁,放入葱段。
    起锅放油,九成热倒入腰花,滑炒至腰花卷成麦穗状迅速捞出,这个过程要快,二十五秒左右。锅留底油将蒜片煸香,倒入胡萝卜和木耳,放入腰花和味汁,翻炒三次出锅装盘。
    爆炒,速度要快,否则腰花会变老,味道不会鲜嫩醇厚,润滑不腻。把盘子放在架子上,沈柳出门拿茄子。
    “嗷呜。”一直守在门口的沈二哈立刻站起来,抬起狗头刷存在感。
    不过沈柳此时眼里只有食材,拿了茄子和豆角,目不斜视径直进了厨房。豆角切断,下锅淖水,茄子切块,泡清水。
    豆角烧茄子比较简单,沈柳一边翻炒,一边掀开一旁的汤锅里的骨头汤看了眼。
    骨头汤没加盐,只加了少许葱段、姜片、酱油,已经熬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沈柳舀了一些面加一点盐,稍微搅拌一下开始和面。面团有点硬,沈柳上半身微微前倾,两只手一起作用,知道面团表面光滑,擀成薄片,切条。
    面条放开水煮熟,过凉水,倒入骨头汤,最上面放烫熟的青菜。
    开摊剩下的青菜直接放在锅里跟排骨汤一起炖,没加任何调料,香味很特别。
    沈二哈巴巴地看着厨房里面,四条狗腿站了一会儿,觉得不如趴下舒服,于是改为趴着,抬着狗头看了一会儿,觉得不如把狗头放在狗腿上舒服……
    手擀面做好了,主食有了,沈柳一拍脑门,把新鲜出炉的合伙人给忘了,既然一起开摊,总得会炒菜吧。合伙人刚学会炒饭,沈柳有意指点,赶忙走到厨房门口探头喊:“咳咳,封靖哲?”
    原本正坐在沙发上,肩膀可疑地耸动,胸腔里压抑着笑意的房东大人立刻站起来,愣了三秒,脸上的表情迅速归于平静,同手同脚地走到门口。“叫我?”低头跟沈二哈对视,肿么有一种自己不如狗的错觉,沈二哈还知道守在门口……
    “最后一道菜,你来做。”沈柳把人拉进厨房,指着菜板上的冬瓜说,“冬瓜去皮切片,葱姜蒜切碎,放锅里爆香……”
    厨房里有备用围裙,还是粉底紫色小花的,封靖哲面不改色地穿上,沈柳一句话一个动作,切菜的时候还蛮有气势。
    海米烧冬瓜终于出锅,封靖哲取了深底宽口盘装好放在身后的架子上。瞧着一个汤锅还咕咚咕咚冒泡,走过去掀开一看,好家伙,大块大块的排骨,肉香味美,但漂浮的洋葱丝、胡萝卜丝、土豆丝,各种青菜丝是咋回事?
    拿勺子舀一点尝尝,还别说,味道挺香,就是没放盐。
    手刚伸到调味盒上,沈二哈叼着狗盆蹿进来,尾巴摇晃着蹲坐在每次领取大餐的地方。
    厨房里的菜已经全部端到餐桌上了,沈柳随后进来,“那锅排骨不用加调料,带回来的青菜晚上不吃就不好了,我特地煮给沈二哈的。”
    放在调味盒上的手迅速收回来,封靖哲低头看了眼垃圾桶里的垃圾袋,递给沈二哈,“去送垃圾。”
    沈二哈扭头,仰着狗头看沈柳,户主说话才管用。
    “今晚不用送了,明天早晨捎着就行。”沈柳没注意到封靖哲之前的小动作,看了眼盘子里的冬瓜,点头,“火候还行,冬瓜闷的时间再长一点味道更好。”
    沈家老头子轻易不收徒,因为一旦正式收徒就是亲传弟子,不但要倾囊相授,更要步步把关,以免出徒以后撑不起沈家的招牌。沈家家传私房菜是一个金字招牌,当年老头子经常在沈柳耳边念叨,“小柳啊,你要记住,我这辈子没收徒,你就算是我的徒弟,切记沈家私房菜不能轻易传授与人,这关系到咱们沈家的声誉。不过,你可以指点别人嘛……”
    当时还是包子的小沈柳嗤之以鼻,拿着嫩葱扔自家老头子,“老头子不知羞,妈妈每次说菜味道不行,你就偷偷的蹲厨房改进,别以为我不知道。”
    那时候家里父母和和睦睦,小沈柳除了每天练习刀法,就是了解食材,从未想过自家菜谱会传到自己手上,更没想到老头子后来会出事……
    “爸,好香,以后我也要学做菜。”因为户主没发话,沈凌衫爬到椅子上做好,眼巴巴地看着眼前的爆炒腰花。
    沈柳回神,看着沈凌衫腮帮子鼓鼓的,一手拿着筷子,一手拿着勺子,吸着鼻子,眼睛亮晶晶的,跟一只小仓鼠似的,“好,开饭。苦瓜猪脚汤多喝一点,还有猪腰。”
    面条刚好不是特别烫,手擀面很筋道,搭配骨头汤,非常鲜美。
    “爸,沈二哈吃的很咱们不一样。”小包子脸鼓鼓的,嘴里嚼着苦瓜,小眉毛皱起来,赶忙咽下去。
    沈二哈吃的是米饭拌排骨,还有炖菜。排骨很大块,能嚼碎的骨头都嚼碎了,剩下的吐到狗盆一角,听到自己的名字,沈二哈抬起狗头,低头看了看狗盆里香喷喷的大餐,摇了摇尾巴继续吃。
    大概是青菜比较多,大餐不如昨天好吃汪?不过沈二哈是绝对不敢抗议的,户主一个眼神砸下来,他得思考半天,本狗做错撒了咩?
    吃完饭,收拾完毕,各自回房。
    封靖哲关好门,在卧室里转了几圈,转身扑到大床上,拿出手机打电话。“恩,我现在住回我的房子里了,封二哈?他现在姓沈,叫沈二哈。我没事,一切都好,您注意身体……”
    换另外一个号码,“我这两天不会露面,分公司手续最近办下来。总公司那边的人不用理会……”
    被褥是全新的,床单清洗过,有一股阳光的味道,封靖哲翻了个身把枕头压在身体下面,想着现在隔壁房客应该睡着了,还是正讲故事?
    隔壁,沈柳一边给小孩讲故事,一边打开古董手机,上网,搜寻临城本地小吃。
    江北市临城,传统小吃比较多,塌煎饼、手抓饼、肉包等等,简单的快餐却并不多。一方面来说,这里的人有可能并不接受其他种类的快餐,也有可能是因为没有人卖,这是一个潜力巨大的市场。
    沈凌衫已经躺在被窝里睡着了,小包子脸白白嫩嫩的,跟个肉包似的。沈柳低头亲了口,关灯睡觉。
    第二天早晨,沈柳起床进了厨房,蒸上米饭。小米和红枣洗干净,红枣划几刀,一起放在锅里炖。
    和面、发面,调馅。包菜鸡蛋、韭菜粉条、猪肉白菜三种馅儿。
    “早。”封靖哲站在厨房门口,看着沈柳和面,调馅,嘴里不自觉地开始分泌口水。
    “寿司帘和紫菜已经准备好了,你做寿司试试,这个比较简单,也可以卖。”沈柳开始包包子,三中包法,一目了然,“寿司很简单,寿司醋我已经拌好了。米饭要压实,放黄瓜条和火腿肉松就可以。”
    匆匆吃了早饭,去建材城广场开摊。
    隔壁小摊早就开摊了,沈柳刚下车,宋大满就领着两个jc走过来。
    “你好,我是jc,想找你了解一下情况。”
    宋大满在旁边帮腔,“是啊,你就据实说呗,我那不成器的儿子……哎……”
    说的无非是前两次混子们来砸摊子的事,第二次沈柳和封靖哲都动手了,但混子们没有人受伤。宋大满一直耷拉着老脸站在旁边,等问完情况,沈柳隐约听到,“儿子……不能人道……倾家荡产也要告……”
    第28章 小人长戚戚
    在沈柳没来之前,宋大满这个小摊生意是最好的,一开始只卖塌煎饼就赚了不少,后来连带着炒饭、炒面什么的都卖,赚的只会更多。因为每年只需要交两千块的物业费,不需要付房租费什么的,小摊赚钱不少。
    宋庆伟快三十了,还没找女朋友,平时宋大满绑在跟前看着还好,可自从被张建勇揍了一顿,阴差阳错的揍得不能人道,在家里养病的宋庆伟直接就疯魔了,跟条疯狗似的,逮谁咬谁。
    小摊只有宋大满一个人忙活,还要跑门路告张建勇,媳妇只会切菜收钱,厨艺一塌糊涂。宋大满再有能耐也不能同时做塌煎饼和炒饭,一来二去的,去买塌煎饼的要等,买炒饭的也要等,慢慢的,又不愿意等的就跑到沈柳这边的小摊。
    简易寿司出乎意料的受欢迎,本来买塌煎饼的都是些小年轻,吃惯了塌煎饼嫌油腻,买一个蛋包饭,再买一个寿司,正好。
    戴着一次性口罩,身上穿着深蓝色衬衣,袖子挽起来,手上戴着塑料手套,从锅里挖出一把米饭,寿司帘上摆一张海苔。米饭均匀地铺在上面,压实,挤上沙拉,放上黄瓜、胡萝卜、火腿和肉松,鸡蛋条,卷起来。薄片刀沾水,切好寿司放在塑料餐盒里装好。
    “6块。”封靖哲把塑料餐盒放在塑料袋里,递给前面的小姑娘。
    “哎,我还要蛋包饭呢。”小姑娘把12块零钱放在纸盒子里,眼睛不停地撇封靖哲的眼睛。
    蛋包饭花费时间最少,炒饭是早就做好的,只需要煎蛋皮即可。
    寿司虽然只有一种,还是最简单的,却丝毫不影响年轻人的喜欢。沈柳想的没有错,临城暂时没有卖寿司的,大家又不习惯去大型超市买饭吃,而寿司的味道,的确美味。
    穿蓝色t恤的少年买了寿司直接坐在小摊前面的小马扎上开吃,“酸酸甜甜的,很清爽,老板,再来一份啊。”
    米饭酸甜,黄瓜用盐抓过,除去水分很脆,胡萝卜用油煎过,肉松鲜美,越是简单的食材,做得好吃就越难,但沈柳做到了。
    “老板,给我来两个塌煎饼。”一个胖乎乎的男人从车上下来,边掏钱边说着,“媳妇非要吃这里的塌煎饼,我从家里跑出来的……”
    “塌煎饼外皮香脆,蔬菜种类多,营养丰富呢。”沈柳笑笑,“我们还卖蛋包饭和寿司,可以买回去给你媳妇尝尝。”
    “好,再来两个蛋包饭和两份寿司。”男人继续掏钱。看得出来是个疼老婆的,专门来买塌煎饼。
    从开摊忙到中午,人流最多的时候,沈柳喘气的功夫都没有,等终于抽空歇一歇了,封靖哲那边正忙着,赶忙过去帮忙。
    终于到了人少的空隙,沈柳夹了一些韭菜,打上鸡蛋,搅匀,放一点点盐,煎成蛋饼。盘子里盛好米饭,上面盖上烫熟的菜心,再盖上两层韭菜蛋饼。其余的蛋饼全部进了狗盆,米饭拌匀。
    “沈凌衫,过来端盘子。”沈柳一边夹青菜炒,一边喊。
    昨天晚上表达了自己想学厨艺的意思后,沈柳说了,要做厨师,就要先了解食材,不是食材的也要了解,万一想做饭的时候,没有灶台怎么办,现垒啊,没有锅怎么办,自己打一个啊……
    于是,沈凌衫上午研究完了小矮桌的构造和小马扎的构造后,开始研究沈二哈。抓着一条狗退摸了摸,数了数脚掌上梅花瓣的数量,正准备摸狗头,沈柳喊话了。
    收起图画书,沈凌衫噔噔噔跑去洗手端盘子,沈二哈一个机灵站起来,颠颠地跟在后面。刚刚狗腿被摸了一遍,不知为啥,沈二哈总感觉狗腿子有点酥麻。
    端着盘子回到小马扎上,沈凌衫绷着小包子脸,学着沈柳的语气,拿出小户主的威严来,“开饭!”
    沈二哈一个机灵,立刻低头啃米饭。
    嫩黄的鸡蛋饼夹杂着翠绿的韭菜,火候把握的刚刚好,鲜嫩可口。沈凌衫还没开始吃,等着买塌煎饼、蛋包饭、寿司的都回头看。
    “老板,我回去也给我儿子做,闻起来真香啊。”
    沈柳笑笑,手上的动作不停,“煎的时候火不要太大,速度要快,蛋液凝固就出锅,不然煎老了味道会变差。”
    中午高峰期过去,沈柳终于松了口气,生意太好也有烦恼,歇都得瞅空子才能歇呢。
    “中午吃什么?我来做。”把手上的塑料手套拿下来,封靖哲拿起炒锅。上午生意非常好,零钱几乎塞满了纸盒,50的,100的都收起来了,大概数了数,竟然有好几张。
    “西红柿炒鸡蛋,蛋液搅匀,炒熟,再煎西红柿。”沈柳拿出早晨带来的西红柿,切好了放在碗里推过去。
    学过放盐分量的窍门,封靖哲从容不迫地煎鸡蛋,盛出来再煎西红柿。沈柳盛了两盘米饭,炒好的西红柿鸡蛋正好盖在上面。
    因为没加水,对火候的把握比较重要,封靖哲一手端着炒锅,一旦火太大便抬起来一点,最后炒出来还挺不错。
    趁着这会儿没人,两个人端着盘子出来吃饭。
    “垃圾袋在门口。”沈柳坐下,捏捏小孩软软鼓鼓的脸蛋。
    “汪。”沈二哈站起来,狗头蹭蹭沈柳的腿,摇着尾巴绕到小摊门口去叼垃圾。
    这一排小摊,沈柳家生意最好,其他小摊主早就闲下来,午饭也吃过了。宋大满一直盯着这边,看到沈柳出来吃饭,赶忙从小摊里出来,快步走过来。
    小矮桌并不大,宋大满不好凑过去,便坐临近一桌,因为有些胖,啤酒肚撑着身体让他看上去像个企鹅。
    “吃饭啊。”见沈柳没出声,宋大满尴尬地开口。
    沈柳点点头,拿勺子舀西红柿尝了尝,“煎西红柿的时候火太大了,鸡蛋还行,放盐的时间再晚几秒。”
    “恩。”封靖哲点头。
    “我说,”见沈柳不理会,宋大满伸长了脖子,“我那个小摊最近太忙,忙不过来,不知你们有没有意思。我把我的小摊通开,咱们合伙……”
    宋大满的小摊是沈柳这个两倍大,其实在沈柳刚来的时候,他打算等沈柳干不下去,就把小摊转到手,再请沈柳打工的。可现在沈柳的小摊生意一天比一天红火,宋大满就歇了这个心思。
    不过能在建材城广场占据两个摊位的位置,宋大满也不是省油的灯,算盘早就打好了,跟沈柳合伙。到时候生意一起红火,谁也不吃亏,大家一起挣钱,岂不是皆大欢喜?
    沈柳还没说话,宋庆伟一手踹在裤兜里,摇晃着走过来。沈二哈刚送完垃圾,被小摊主们一路调侃,心情正郁闷着,就闻到前面的人身上的味道怪怪的,很难闻,便直接绕开了走。户主说了,见了坏人打不过就躲远点。
    宋庆伟早就看到沈二哈了,特意装作没看到的样子,准备等沈二哈跑上来踢一脚。眼角余光确实看到沈二哈了,脚也抬起来了,可沈二哈绕道了,宋庆伟脚再长也踢不到,身体还是去平衡,啪叽摔在地上。
    “你怎么出来了?”宋大满急了,赶忙跳起来过去扶宋庆伟。
    一把甩开宋大满,宋庆伟眼神阴鸷,低吼道:“你跟他们说什么?我不会放过他们的!”宋庆伟把自己挨打的事全部归咎到隔壁小摊上,要不是他出来找小王,也不会遇到张建勇,后面的事情也不会发生。
    “跳梁小丑而已。”封靖哲端着盘子舀西红柿汤,在沈二哈眼巴巴的注视下,把盘子吃的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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