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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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密瓜追问起霍明珠到底在做什么。
    霍明珠不能告诉哈密瓜“我这边是1990年”,只能含含糊糊地搬出原来的借口:“作业……”
    哈密瓜说:“你这老师还真是奇葩,净给你出这种奇怪的作业。不过你真的太牛了,居然能把话题炒到这种热度。”
    霍明珠说:“因为大家都特别好心!”
    哈密瓜可不觉得大伙有多么热心,平时遇到什么事大部分人都是袖手旁观、坐视不管的。
    也许因为这家伙太认真,所以其他人不小心跟着认真起来了吧?
    哈密瓜刷到第三页,帖子里的人已经被霍明珠补充的“商品图”震得不轻。有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开始发起了感慨:“一九九零年啊,我才十五岁,现在都四十了……”
    “想当年”是一种群发性传染病,一有人起了头,整页都开始跟着回忆。
    人气越来越高,楼盖得越来越快,后来进来的围观群众看到最后,忍不住留言说:“没想到我居然看得眼泪都掉下来了,良心贴啊!!!”
    哈密瓜也看得感慨不已,他对霍明珠说:“1990年我还没出生呢。你要是真在1990年就好了,过几年可以帮我去看看小时候的‘我’,我小时候没交到过朋友,天天盼着有人能陪我玩……”
    霍明珠看得替哈密瓜心酸,可她琢磨了这么久,隐约知道哈密瓜所在的2015年和她这边将迎来的2015年是不同的,哈密瓜在她这个时代也许并不存在。
    霍明珠只能说:“我去不了。”
    哈密瓜哈哈一笑:“我开玩笑的,你怎么可能在1990年!”他在翻了翻那一页页的“想当年”,忽然明白了这个话题能引起热议的原因。霍明珠言语之间表现得那么诚恳,帖子又那么有诚意,看完之后大家不知不觉就被她带进了一种近乎真实的气氛里。
    那是许多人经历过的年代啊!对他们来说,那可能是他们的幼年、可能是他们的少年——甚至可能是他们的中年——比如有个老人说:“你真的能在1990年开超市吗?那应该也能寄信吧?假如我给你出的主意赚了钱,帮我写一封信给我老伴。其实早就想写了,就是一直不好意思写,结果拖啊拖,拖到我写出来的时候她已经收不到了……”
    哈密瓜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红了眼,眼泪哗哗地掉。
    这世上果然是好人占多数、好事占多数。
    即使这些话语里有再多遗憾和痛苦,终归还是起源于爱和怀念。
    哈密瓜擦干眼泪夸霍明珠:“你这作业做得可真牛逼,你老师不给你满分的话大伙都不答应!”
    霍明珠本来只是想借鉴借鉴二十五年后的“先进经验”,话题会这么热闹也是远远出乎她的意料。哈密瓜看到的那些内容她都看到了,对于一个只有十五六岁、和这些人像个了二十五年的女孩来说,这些话里面蕴含感情是她还不能彻底领会的。
    霍明珠快速将可参考的意见和照片归类完毕,又把那些“拜托你帮我”之类的留言建档存好。即使这边不一定有他们口中说的人或地点,真有机会的话她还是会帮他们把事情办了——反正都是说句话寄封信之类的要求。
    忙完之后,霍明珠伸了个懒腰,赤脚走到窗前拉开窗帘。
    午后的阳光从窗外照进来,洒落一地碎金。
    今天天气格外好!
    第34章 我不会偷懒的
    维斯利在常岭做客的第三天,遇上了生命中最大的挫折。
    他的表白还没说出口,立刻遭遇了滑铁卢。
    维斯利对长相甜美的霍明珠很有好感,从他那“华国沃尔玛”的评价就知道了,他心中对霍定国十分敬慕。从前他对霍婧婧喜欢是喜欢,却总不敢太接近,霍明珠就不一样了,霍明珠看起来乖乖巧巧,像只软萌可爱的小动物。维斯利本身也是“小动物”型,他对霍明珠难免产生了“小动物惜小动物”的喜爱之情,尤其是在吃过霍明珠做的饭菜之后,维斯利更坚定了这份突如其来的“爱恋”。
    维斯利揣着内心的小苗苗,忐忑不安地酝酿了一整天,终于鼓起勇气约霍明珠出去散步。
    霍彦对此十分警惕。
    作为一个标准的护妹狂人,霍彦对于接近霍明珠的异性有着天生的监测雷达。霍明珠显然一无所查,她才十五岁,在感情方面还懵懵懂懂,以前她为了关逸和别人针锋相对,根本就像小孩子对玩具的独占欲那样单纯。
    维斯利的借口找得很好:“我很喜欢华国的文化,想选购一些华语学习工具书。”
    霍彦说:“呵呵,我陪你去吧。这个我熟悉,明珠不熟。”
    维斯利:“……”
    霍明珠压根不明白霍彦和维斯利之间的暗涌。她说:“我也该去买一批新书了,一起去吧!”
    维斯利首战告败。
    维斯利有着美洲人的不折不挠。他羞涩一笑:“好啊!”
    霍彦决定把维斯利拉进黑名单。
    三人一出门,迎面撞上信步走来的关逸。关逸牵着只棕色的大狗,足足有半人高,身长快一米五。霍明珠吓了一跳,接着又惊又喜地说:“你把将军带过来了!”
    关逸“嗯”地一声,饶有兴味地打量着旁边的维斯利。
    霍明珠哪有心思注意关逸在看谁,她扑上去把大狗抱住,亲热地和它蹭啊蹭。“将军”看起来有点无奈,侧开脑袋让她抱个够本,末了才甩甩尾巴,以示还记得她这个烦人的家伙。
    霍明珠说:“将军,爷爷还好吗?”
    将军转回头来,舔了舔霍明珠的手背。
    霍明珠这才满足地问关逸:“你怎么把将军讨来的?爷爷肯吗?”
    听到霍明珠习惯性地喊关老爷子“爷爷”,关逸几不可见地微微勾唇。关老爷子自然是不肯放爱犬的,不过他危言耸听地说“你再不让将军去牺牲一下色相,霍明珠就要跑了”,关老爷子才忍痛割爱把将军送过来。
    霍明珠经过年前那番折腾,早已将回首都这件事视若蛇蝎,他不能一下子把人逮回首都,只能慢慢让霍明珠想起从前的好来。这样慢是慢了点,但闹成这样终归是因为他有欠考虑,用点心弥补一下是应该的。
    关逸说:“我下棋赢了他,他愿赌服输,只能把将军给我带来。”他微微一笑,“你要是想它了,可以过来陪它散散步,张婶也过来了,她挺想念你的。”
    张婶在霍明珠心里的级别比古叔高很多,因为张婶厨艺很好,人又和气,霍明珠可喜欢她了!
    霍明珠马上败下阵来:“好!我买完书就过去!”
    关逸和霍明珠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礼数周全地问霍彦和维斯利:“你们要去买书?这位是……?”
    维斯利从关逸出现开始就一直注意着他和霍明珠的往来,雄性的本能让他察觉这人应该是自己的劲敌。
    维斯利壮着胆子开口:“你好,我是维斯利·乔治森,你叫我维斯利就好。”
    关逸大大方方地朝维斯利伸出手,笑着说:“你好,我是关逸。”
    明明是同龄人,维斯利却感觉关逸身上给他一种压迫感。这种压迫感他经常在家族聚会时从那些长辈身上感受到,维斯利感到很不可思议,这么一个少年,难道竟比得上他家中那些叔伯?
    维斯利勉强伸出手和关逸握手。
    关逸没为难他,轻轻一握,松开手,状似无意地说:“你有个叔叔是怀恩·乔治森吧?我上次去的时候,与乔治森先生聊得很投契,你回去以后帮我向他问声好吧。”
    维斯利憋红了脸。怀恩·乔治森是他们家族最有希望继承族长之位的人,平日里威严十足,他们这些小辈都非常敬畏他,别说代人问好了,他连自己向这个叔叔问好都不太敢。他越发觉得底气不足,却又不愿在霍明珠面前露怯,只能硬着头皮说:“好……好的,我会的。”
    目睹整个过程的霍彦:“……”
    虽然他同样很不喜欢关逸,但也看得出维斯利在关逸面前根本搅不出半点风浪。什么叫完败?这就叫完败!关逸还是维持着他那平和从容的态度,即使是最后的“炫耀”也做得十分完美,轻轻松松就把维斯利碾成渣渣。
    可怜维斯利明明挺怕他那叔叔的,偏偏还要硬着头皮扛下“问候”的事儿,想想都替他心疼!
    霍彦说:“走吧,先去买书。”
    关逸说:“我也正好要去拿一批书,一起吧。”他见霍明珠虎视眈眈地看着自己手上的牵引绳,大方地把它递了过去,“你牵着将军,可别让它乱跑。”
    将军和霍明珠齐齐看向关逸。
    将军不能说话,霍明珠替它辩护:“将军很乖的,才不会乱跑!”
    关逸淡淡一笑,伸手揉揉霍明珠脑袋:“走吧。”
    维斯利和霍彦走在一块,小小地落后了几步,压低声音问:“彦,关和明珠是什么关系?”
    霍彦看着维斯利略带期待的蓝眼,遗憾地掐灭他心底的小火苗:“他们么,有……”他琢磨了半天,没想出“婚约”该怎么表达,磕磕绊绊地挤出一句话,“会结婚,是会结婚的关系,暂时来说,嗯,是这样的。”
    维斯利:“……”
    维斯利的小心脏哗啦啦地碎成一瓣一瓣,黏都黏不起来。
    霍彦只能对维斯利予以十二分的同情。
    关逸这个级别的对手,一般人都扛不来!有对比才有高下,和维斯利一比较,关逸成熟太多也出色太多。不过关逸有能耐归有能耐,却不一定适合他家妹妹啊……
    霍彦想到这一点,瞬间又把关逸归回“威胁名单”之内。
    关逸可不会去想霍彦心中的百转千回。他这人本来就不太在意别人的想法,也就是霍明珠拧起来了,他才会花心思把人哄回来,其他人的看法他从来都不在乎。
    关逸领着霍明珠踏入书店。
    书店老板一见关逸,热络地说:“小关先生,你订的书刚到,要看一看吗?”
    霍彦认得这书店老板,从前这人都绷着一张脸,眼下却对关逸笑开了花,整张脸都写满“你好牛逼我好崇拜你”的欢喜。怪,特别怪,这难道就是成年人的世界?霍彦不由看向关逸。关逸依然保持着一贯的气度,不会咄咄逼人,也不会亲切体贴好说话,仿佛早已对这样的讨好和奉承习以为常。
    这样的家伙,也不知道是怎么长大的。
    关逸朝书店老板颔首,然后对霍明珠说:“有一部分书是给你订的,你也拿回去看看。老师他们虽然不在这边,但他们都惦记着你,要是下次见面你退步了,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霍明珠有很多老师,分别是外文、写作、音乐、棋艺等等方面的,有些是她自己认识的,有些是和关逸一起拜的——有些严格,有些宽松,但都对她极好。关逸这么一提,霍明珠顿时愧疚起来。她离开首都前病了一场,又和母亲吵了一架,伤心之余没和任何人道别,糊里糊涂就回来了,实在对不起他们。
    霍明珠郑重其事地说:“我不会偷懒的!”
    关逸说:“不用向我保证什么,能做到就好。”
    霍明珠乖乖点头。
    关逸亲自验收过订来的书,推到霍明珠面前:“挑你能看的。”
    霍明珠麻利地翻完所有书,留下一小半:“我先看看这部分能不能吃透,吃透了再跟你要别的!”
    关逸对霍明珠的表现挺满意,在她挑的书里取出两本摆在最上头:“这两本看完后早点给我,我要用。”
    霍明珠认认真真地把书名记下来。
    维斯利看着他们熟稔地相处,心又碎成渣渣。更要命的是,他们俩选的书有些他都看不懂,那好像是德文的吧?霍明珠能用英语和他流畅交流已经很了不得了,居然还会德文!
    霍彦拍拍维斯利的肩膀,以过来人的语气劝慰:“有时候被打击着打击着就会习惯了。”
    维斯利:“……”
    关逸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的似的,转向霍彦说道:“我叫人影印了几份蔡闵先生的手稿,到时会直接寄到你家。蔡先生很看好你,要是有机会的话你可以到首都去拜访他。”
    关逸说得轻描淡写,霍彦却整个人呆住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激动地说:“是那个蔡闵先生吗?”
    关逸没说话。
    霍彦也知道自己问了蠢话。关逸都已经说得这么明白了,还有什么好问的?他说:“蔡闵先生真的提起过我?”
    关逸说:“当然,你那首曲子闹得挺大的,蔡先生又是评委,自然知道你。”
    霍彦已经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蔡闵先生在乐坛的地位非同一般,他是蜚声国际的大音乐家,不仅与国内许多著名音乐人非常熟稔,还与许多国外大师往来甚密!蔡闵先生收到过无数入籍邀请,希望他能移居国外专心做音乐,蔡闵先生却一一婉拒。说实话,国内乐坛并不景气,这两年新出的音乐榜上港台流行乐占了大半江山,而港台流行乐又大部分都是从岛国、欧美等地引进、改编、翻唱,连真正的原创都少之又少,更别提原创的一流音乐。
    国内这种恶劣的形式,绝对不是音乐家的乐土。土壤太稀薄、养分太稀少,撑不起能称为“艺术”的好音乐。
    但蔡闵先生不曾想过要离开。他说过这么一句话:“音乐是扎根于文明与文化之上的,我离开了我生长、生活的故土,肯定再也写不出半首歌。”
    就是这么一个固执的老头儿,不顾亲友们的劝阻在国内苦熬,熬过冬熬过夏,熬过无数个日日夜夜,熬过最艰难、最困顿的时期。他广收弟子,为的是播下一颗又一颗的种子,以待他日种子逐一萌发,长成一棵棵参天大树,为国内乐坛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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