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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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
六月中旬的宜城入了梅雨季,带着初夏的湿热,每日淅淅沥沥的小雨下个不停,路面上几乎少有干燥的机会。
打开窗门的瞬间,潮湿的空气混杂着泥土的气息扑面而来。
记忆中,桑南溪很喜欢这样的味道,喜欢到会京北下雨的时节,带着周聿白一同前往郊区,去寻找有草地的地方。
屋里开着空调,可桑南溪还是喜欢把窗户给打开,所幸那是间独栋的别墅,雨声掩盖了那带着求饶意味的低吟。
“阿白,你知不知道……雨后泥土的气味叫什么?”她总喜欢在起伏间问周聿白一些极稀奇古怪的问题。
周聿白往往掐着她的腰,抽出半分心神来应她一声:“嗯?”
桑南溪便俯下身,在他耳边低语:“叫petrichor,我们对于这种气味的感知能力比鲨鱼在水中嗅到血腥味的能力更强。”
“所以,你说感受这一草一木的存在是不是就是我们的天性使然。”
自由富足的成长环境让这样美好又浪漫的想法对桑南溪几乎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周聿白从喉间发出沉沉的笑,勾着人的心神,也随之一同震颤,“溪溪,那是放线菌的味道。”
桑南溪在他的肩头轻咬了一下,撅着嘴抱怨:“你一点儿都不浪漫。”
周聿白吻了吻她的眼皮,放慢了动作,指尖轻拂过她的腰窝“那你猜猜,我的天性是什么?”
“什么?”
雨打湿了窗台。
桑南溪撑着他的胸膛,眼尾泛红,一副被欺负狠了的模样:“周聿白,你的天性是臭流氓!”
房门被敲响,像是《灰姑娘》故事里到了午夜十二点就会敲响的钟声,提醒她,回到现实。
杨芸没进来,只是隔着房门和她说:“南溪,你准备一下,我们晚上要和陶家一块吃饭的。”
桑南溪应了一声:“好。”
回家这半个月来,她跟陶季之见面的机会虽然不算少,但两人的关系始终处于一种平淡无奇的相处状态。
这样不温不火的进度看在桑明德的眼里,他不免有些着急。
因为京北的那人,哪怕只是在吃饭的时候看见桑南溪手机上亮起有关京北的号码,他都忍不住担忧。
桑明德的烟抽了一根又一根,“南溪怎么说?”
杨芸从他手中夺下烟,轻咳了一声:“南溪不是早都答应了会去吃饭,你急什么,别把丫头给逼急了,到时候适得其反。”
桑明德摇了摇头,“我女儿我能不知道嘛,姓周的那小子在她心里埋得根深,保不齐什么时候一场雨,又生根发芽。”
越是这么想,桑明德就越是后悔,当年桑南溪带周聿白回家的时候他就看出了这人气度不凡。
托人暗中打听了几番,隐隐知道了些周聿白的身份,当时他想着不过是谈恋爱,自己女儿并不是那么轻易会动心的人。
再加上当时公司事务繁杂,遇上了些难事,他存了一丝侥幸,刻意在和桑南溪打电话的时候提了几嘴,不曾想,竟真管了用。
那一段时间,公司的发展称得上是格外的顺风顺水。
一时贪念,等到要将两人分别的时候才发现桑南溪早已陷了进去。
他忘不了那日电话里桑南溪近乎崩溃的质问,女儿从小到大都未曾跟他真红过脸。
可隔着电话,桑南溪几乎泣不成声,问他:“爸爸,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究竟从他手里拿了多少好处?”“我抬不起头来,我在他们家面前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
那些她本引以为傲的底气,在文件被摆在她面前的那一瞬荡然无存。
说到最后,桑南溪哑着嗓子笑:“爸爸,如果周聿白要求的话,你是不是也会把我给卖了。”
电话里,从嘶吼到无声,桑明德被吓得不轻,那时他就知道酿成了大错,只能一遍遍隔着电话喊她:“囡囡,你别吓爸爸,你跟爸爸说句话。”
从宜城赶往京北的那几个小时,桑明德至今难忘,那几个小时间,他是真觉得自己会失去这个唯一的女儿。
种种过后,周家派人找上他,一字一句地将他们父女的尊严踩在地下。
他可以没关系,但一想到自己千娇百宠养大的女儿也曾受过这般蔑视。
桑南溪从小不论做什么事都是第一,是连半点委屈都不愿受的,那样的痛,她又是如何受的。
哪怕至今想来,他都忍不住地发抖,那样的人家,本是连想都不敢想的,偏偏他被鬼迷心窍,昏了头。
自从桑南溪回国后,他的心就没放下过,那些曾经追悔莫及的事情,桑明德是打定了主意绝不能再发生一次。
*
毕竟是和长辈一起吃饭,桑南溪简单挑了件蓝白对半开的无袖旗袍,不规则的颜色拼接处,似是泼墨的山水画。
她稍稍勾勒了一下眉形,盘了发,不说打扮得有多隆重,但绝对是极得体的。
桑南溪看见愣在原地的陶季之,以为自己的衣服有什么问题,“怎么了?”
暮色微沉,雨后的天空被金色的黄昏给晕染,落日余晖下,初夏的风吹起她耳边的两缕鬓发,桑南溪的脸蛋泛着一层柔和的光。
还未等陶季之回答,一旁的陶母率先握上了桑南溪的手:“能怎么,这小子看愣神了呗,我们囡囡是真漂亮。”
这场饭局与桑南溪预想的稍有不同,原本桑南溪只是做个陪客。
可吃到一半,陶母竟拿出了一个首饰盒来,上好的翡翠手镯在灯光下流光熠熠。
“阿姨,这太贵重了,我不能收的。”桑南溪推辞着拒绝。
陶母脸上带着慈祥的笑:“不贵重,带在我们囡囡手上才能发挥它的价值不是。”
桑南溪面色为难地看向桑明德,却发现他正与陶父聊得尽兴,似是丝毫都未注意到桑南溪的难处。
桑南溪的手被陶母握着,连拒绝的机会都没有,骨节微痛,手腕一沉,那翡翠镯子便已然挂在了她的手腕上。
她的肤色本身就很白,一抹幽绿更衬得她手如柔荑。
陶母捏着她的手心不愿放,眼尾处堆起欢喜的细褶,“你看,我就说戴在你手上才好看。”
众人的视线这才落到了桑南溪的身上,桑明德更像是订下了什么了不起的大事般,笑得格外欢喜。
“好好好!”
席间都在拍手叫好,桑南溪本也该笑的,可她牵强地勾着嘴角,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关于petrichor的那一段,灵感来源于一个冷知识的科普。
原文写到,人类闻到petrichor的能力,比鲨鱼嗅到水中血腥味的能力更强。
而搬运这段话的博主为这段话增加了新的理解:既然血腥是鲨鱼的天性,那我们的天性就是热爱自然和土地吧!
(本章完)
六月中旬的宜城入了梅雨季,带着初夏的湿热,每日淅淅沥沥的小雨下个不停,路面上几乎少有干燥的机会。
打开窗门的瞬间,潮湿的空气混杂着泥土的气息扑面而来。
记忆中,桑南溪很喜欢这样的味道,喜欢到会京北下雨的时节,带着周聿白一同前往郊区,去寻找有草地的地方。
屋里开着空调,可桑南溪还是喜欢把窗户给打开,所幸那是间独栋的别墅,雨声掩盖了那带着求饶意味的低吟。
“阿白,你知不知道……雨后泥土的气味叫什么?”她总喜欢在起伏间问周聿白一些极稀奇古怪的问题。
周聿白往往掐着她的腰,抽出半分心神来应她一声:“嗯?”
桑南溪便俯下身,在他耳边低语:“叫petrichor,我们对于这种气味的感知能力比鲨鱼在水中嗅到血腥味的能力更强。”
“所以,你说感受这一草一木的存在是不是就是我们的天性使然。”
自由富足的成长环境让这样美好又浪漫的想法对桑南溪几乎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周聿白从喉间发出沉沉的笑,勾着人的心神,也随之一同震颤,“溪溪,那是放线菌的味道。”
桑南溪在他的肩头轻咬了一下,撅着嘴抱怨:“你一点儿都不浪漫。”
周聿白吻了吻她的眼皮,放慢了动作,指尖轻拂过她的腰窝“那你猜猜,我的天性是什么?”
“什么?”
雨打湿了窗台。
桑南溪撑着他的胸膛,眼尾泛红,一副被欺负狠了的模样:“周聿白,你的天性是臭流氓!”
房门被敲响,像是《灰姑娘》故事里到了午夜十二点就会敲响的钟声,提醒她,回到现实。
杨芸没进来,只是隔着房门和她说:“南溪,你准备一下,我们晚上要和陶家一块吃饭的。”
桑南溪应了一声:“好。”
回家这半个月来,她跟陶季之见面的机会虽然不算少,但两人的关系始终处于一种平淡无奇的相处状态。
这样不温不火的进度看在桑明德的眼里,他不免有些着急。
因为京北的那人,哪怕只是在吃饭的时候看见桑南溪手机上亮起有关京北的号码,他都忍不住担忧。
桑明德的烟抽了一根又一根,“南溪怎么说?”
杨芸从他手中夺下烟,轻咳了一声:“南溪不是早都答应了会去吃饭,你急什么,别把丫头给逼急了,到时候适得其反。”
桑明德摇了摇头,“我女儿我能不知道嘛,姓周的那小子在她心里埋得根深,保不齐什么时候一场雨,又生根发芽。”
越是这么想,桑明德就越是后悔,当年桑南溪带周聿白回家的时候他就看出了这人气度不凡。
托人暗中打听了几番,隐隐知道了些周聿白的身份,当时他想着不过是谈恋爱,自己女儿并不是那么轻易会动心的人。
再加上当时公司事务繁杂,遇上了些难事,他存了一丝侥幸,刻意在和桑南溪打电话的时候提了几嘴,不曾想,竟真管了用。
那一段时间,公司的发展称得上是格外的顺风顺水。
一时贪念,等到要将两人分别的时候才发现桑南溪早已陷了进去。
他忘不了那日电话里桑南溪近乎崩溃的质问,女儿从小到大都未曾跟他真红过脸。
可隔着电话,桑南溪几乎泣不成声,问他:“爸爸,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究竟从他手里拿了多少好处?”“我抬不起头来,我在他们家面前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
那些她本引以为傲的底气,在文件被摆在她面前的那一瞬荡然无存。
说到最后,桑南溪哑着嗓子笑:“爸爸,如果周聿白要求的话,你是不是也会把我给卖了。”
电话里,从嘶吼到无声,桑明德被吓得不轻,那时他就知道酿成了大错,只能一遍遍隔着电话喊她:“囡囡,你别吓爸爸,你跟爸爸说句话。”
从宜城赶往京北的那几个小时,桑明德至今难忘,那几个小时间,他是真觉得自己会失去这个唯一的女儿。
种种过后,周家派人找上他,一字一句地将他们父女的尊严踩在地下。
他可以没关系,但一想到自己千娇百宠养大的女儿也曾受过这般蔑视。
桑南溪从小不论做什么事都是第一,是连半点委屈都不愿受的,那样的痛,她又是如何受的。
哪怕至今想来,他都忍不住地发抖,那样的人家,本是连想都不敢想的,偏偏他被鬼迷心窍,昏了头。
自从桑南溪回国后,他的心就没放下过,那些曾经追悔莫及的事情,桑明德是打定了主意绝不能再发生一次。
*
毕竟是和长辈一起吃饭,桑南溪简单挑了件蓝白对半开的无袖旗袍,不规则的颜色拼接处,似是泼墨的山水画。
她稍稍勾勒了一下眉形,盘了发,不说打扮得有多隆重,但绝对是极得体的。
桑南溪看见愣在原地的陶季之,以为自己的衣服有什么问题,“怎么了?”
暮色微沉,雨后的天空被金色的黄昏给晕染,落日余晖下,初夏的风吹起她耳边的两缕鬓发,桑南溪的脸蛋泛着一层柔和的光。
还未等陶季之回答,一旁的陶母率先握上了桑南溪的手:“能怎么,这小子看愣神了呗,我们囡囡是真漂亮。”
这场饭局与桑南溪预想的稍有不同,原本桑南溪只是做个陪客。
可吃到一半,陶母竟拿出了一个首饰盒来,上好的翡翠手镯在灯光下流光熠熠。
“阿姨,这太贵重了,我不能收的。”桑南溪推辞着拒绝。
陶母脸上带着慈祥的笑:“不贵重,带在我们囡囡手上才能发挥它的价值不是。”
桑南溪面色为难地看向桑明德,却发现他正与陶父聊得尽兴,似是丝毫都未注意到桑南溪的难处。
桑南溪的手被陶母握着,连拒绝的机会都没有,骨节微痛,手腕一沉,那翡翠镯子便已然挂在了她的手腕上。
她的肤色本身就很白,一抹幽绿更衬得她手如柔荑。
陶母捏着她的手心不愿放,眼尾处堆起欢喜的细褶,“你看,我就说戴在你手上才好看。”
众人的视线这才落到了桑南溪的身上,桑明德更像是订下了什么了不起的大事般,笑得格外欢喜。
“好好好!”
席间都在拍手叫好,桑南溪本也该笑的,可她牵强地勾着嘴角,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关于petrichor的那一段,灵感来源于一个冷知识的科普。
原文写到,人类闻到petrichor的能力,比鲨鱼嗅到水中血腥味的能力更强。
而搬运这段话的博主为这段话增加了新的理解:既然血腥是鲨鱼的天性,那我们的天性就是热爱自然和土地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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