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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章 冯洁不会是女主吧?(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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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换个口的人,这会得直接说“不是我的”了。
    李石大多时候不是这种性格跳脱之人,何况对面不但是“白茫茫”,终究也是“白老师”。
    他连续发了两排问号,以此表达自己的疑惑和惊讶。
    白茫茫很激动,信息马上回过来:“我有写书的灵感了!哈哈,这次我真的是有灵感了!绝对不会像前面几次那样,第一章都没选完就不写了!”
    原来你说的是这个。
    李石摇头失笑,不过想起她为此纠结了那么长时间,如果这会真的有了下笔进行长创作的灵感契机,那这么激动,也是可以理解的。
    他打字道:“那恭喜你了,赶紧抓住这个灵感创作吧,所谓机不可失。”
    鹏城南山,一栋泳池别墅内。
    白茫茫依旧是坐在卧室附带的阳台上,家里静悄悄的,她一人在家。
    这会她抱着笔记本电脑,疯狂打字,把自己的灵感先简洁地记录在新创建的文档里。
    突然,她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念头,敲击键盘的手指不由停下来——我怎么那么迫不及待地告诉他呢?
    还来不及多想,qq提示音响起,看到李石发来的信息,嘴角微微抿起一丝笑容,眨了眨眼睛,回道:“我正在把一些想法记在电脑上,不过正式开始写的话,还需要你的授权。(呲牙)”
    李石诧异,打字问道:“???”
    白茫茫:“((*^▽^*))因为我的灵感来自于你!”
    “我?怎么说?”
    “你不觉得你游学,写书,做视频,然后出书等等这些行为,其实很像现实里的修行者吗?”
    李石一时间没听的太明白,问道:“仔细说说。”
    这一次,白茫茫过了稍微长的时间,才发了一大段话过来:
    “践行于道,便是修行!我想按照你这个原型,来设定男主,但是给他一个可以通过文物古迹,来沟通历史的金手指——就是可以通过观察和接触文物古迹,在脑海中再现当年的场景,让主角身临其境,然后主角把这些历史场景,再用艺术或者文学影视作品的形式表现和创作出来。
    以作品传播华夏文化,让更多的现代人知道和解过去的历史,而作品获得的影响力越大,主角获得的回报就越丰厚!”
    “你觉得这个创意怎么样?能不能写?”
    李石看完后迟疑了一秒钟,又把这段话重新看了一遍。
    然后下意识伸手摸了摸下巴,打字道:“白同学,你不会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吧?”
    这会轮到正在等李石评价的白茫茫疑惑了:“什么意思呢?”
    李石把自己将来打算撰写书法有关的文学作品,包括网文和剧本,然后再拍成影视剧,进行书法普及和宣传的事大致说了一下,然后道:“到时候,我的作品里,肯定会再现很多历史上真实的书法人物和历史场景……这和你主角要做的事情,几乎一般无二了。”
    白茫茫噌的一下从躺椅上坐起来,眼睛瞪大,盯着手机屏幕,身子仿佛被无形的电流击中了一般,不由自主蜷缩起来,连好看的脚指头都下意识扣住了椅子上的布料。
    这也太巧合了吧!
    虽然我是以他为原型创作男主,但后面男主要做的事情,完全是自己凭空想象出来的啊,怎么可能会那么巧呢?!
    这就是默契吗?
    她呆了两分钟,才点击屏幕上的输入框,想打字说些什么,但输入法出来后,手指停留在九键上,却不知道按哪一个。
    又过了好一会,她才本能地摇摇头,再次解锁屏幕,唤出输入法:“所以,你还会书法吗?”
    李石:“会一点,我也是最近几年才发现自己原来在书法上比较有天赋,所以正在学习。”
    白茫茫这会思维特别发散,有着作家丰富的想象力,在与李石交往的过程,白茫茫觉得他与自己一样,喜欢历史,喜欢文学,喜欢传统文化,她立马脑补出了一切:
    “所以你学着学着,就喜欢上了书法,又觉得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舶来的艺术,这样不好,便想着发挥自己的力量,去宣传这种华夏文明特有的艺术?”
    李石看着她发的信息,又用手摸了摸下巴,迟疑了一点五秒钟,打字道:“对,就是你说的这样。”
    接着,又发了个(你懂我)的表情包。
    他不知道是,他俩结束聊天后,白茫茫盯着他发来的这个表情包,看了好久。
    李石从qq切换到微信,发现之前发的朋友圈已经有一大堆点赞和留言了。
    除了一小部份人直接无脑恭喜外,大部分人都在问他什么进入二审了。
    李石笑着统一回复:暂时保密,等将来事情成了,会在朋友圈第一时间公布的。
    到这会,初审过稿带来的小激动已经彻底平复。
    他唤出学习面板,“看”了一眼。
    “快了,只待把二十四史读完!”
    他初读二十四史,自然不可能全部通读。
    二十四史总计足有四千七百万字(中华书局点校本),他暂时只求学到精通级别,也没必要全部通读。
    他的方法是前四史《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通读,其中一些感兴趣的重要篇章甚至精读。
    但往后的二十史则暂时只从《旧唐书》、《新唐书》、《宋史》、《明史》中选读所有的本纪。
    “今天晚上就开始读《三国志》,以我的阅读速度和精力,用不了半个月,二十四史选读计划就能完成!”
    李石拿出平板电脑,点开《三国志》的文档。
    “《卷一·魏书一·武帝纪》”
    “太祖武皇帝,沛国谯人也,姓曹,讳操,字孟德,汉相国参之后。桓帝世,曹腾为中常侍大长秋,封费亭侯。养子嵩嗣,官至太尉,莫能审其生出本末。嵩生太祖。”
    ……
    《武帝纪》自然是《三国志》中的重中之重,李石反复读了两遍,有些感慨。
    “各因其器,矫情任算,不念旧恶……曹孟德确实非常人也,换成我,却做不到他这个程度。”
    “不过,他求的是帝王霸业,与我所求,全然不同,不可一概而论,我自有我的章法和坚持!”
    李石思考到这,又想起曹操另一个雅号,忽然一笑。
    “嗯……说起来,他与我倒也不是完全没有相似之处。”
    “我等对女子成熟风韵之欣赏,倒是有些英雄所见略同,不过我比他有品些。”
    “而且我口味甚杂。”
    李石读《三国志》到凌晨三点,才洗澡入睡。
    第二天七点钟醒来,又看到上午九点,直到王圆打电话进来,说他到楼下了,李石才下楼和他会合,打算去尝尝他推荐的一家早餐店。
    从酒店出来,开了十七八分钟的车到了京城师范大学附近的定阜街,找地方停好车,拐进一条胡同里,走了二十来米,进了家外表看上去很普通的早餐店。
    王圆最爱的是卤煮,李石上回已经吃过,这次点的是褡裢火烧和炸灌肠,又一人要了两瓶北冰洋汽水。
    李石饭量大,王圆人高马大的,饭量也不小,两人算是遇到棋逢对手的吃友了。
    造完之后,还觉得不过瘾,又去隔壁的店里买了几个牛羊肉饼,一边吃,一边去取车,然后绕一小圈,到了后海王圆他朋友开的清吧。
    这家清吧开在二楼,装修的很文艺,甚至有些像书吧和咖啡店,上面三楼还有个露台。
    他们到的时候,店里刚刚开门,没什么客人,不过武秀月和清吧的老板蒋冲已经在等了。
    先介绍老板,蒋冲是一个高高瘦瘦,留着长头发的年轻人,手里一直摆弄着吉他。
    打过招呼,武秀月建议直接去楼上。
    楼上的露台不算大,布置的也挺小资文艺,四周围了一圈玻璃墙,外面则是旁边建筑的青瓦屋顶。
    三人坐好,蒋冲让让服务员送来酒与零食、果盘。
    “大白天的,我就不喝了,等会回去我来开车,你们喝吧,李石,蒋冲调的这款酒味道还挺好的,你尝尝。”武秀月说着抓了一把生豆在手里,慢悠悠吃着。
    李石端起杯子尝了口,酸酸甜甜的酒味,确实还行。
    三人聊着天,一开始是王圆和武秀月追问李石关于他要出书当作家的事,接着又聊到最近娱乐圈里大瓜不断,吃都吃不完。
    最后李石说起自己打算在京城弄个固定住处,免得每次来都要住酒店的事。
    武秀月问道:“你是打算租个房子吗?”
    李石想了想:“先租一个吧,以后要是碰到合适的房子,再考虑买一套,京城毕竟是咱们大首都,每年估计都要来很多趟。”
    武秀月眼珠一转,追问道:“那你是想租高楼呢,还是租四合院?要是想租四合院的话,其实我家以前住的地方改造完还一直空着,如今通风也有一年了,但我父母适应了电梯房,却不打算搬回去住了。”
    李石笑道:“原来你家是有四合院的土豪啊!”
    武秀月还没回答,王圆抢先道:“我们是一个胡同里长大的,就是那种大杂院,一个院子里住好几户的那种。”
    他说着又看向武秀月:“不对啊,秀云周末不是偶尔会回去住吗?我上回还碰到她了啊……好家伙,你不会还没死心,想让石哥给你当妹夫吧?”
    说着,又朝李石道:“石哥,男人在外面也要保护好自己,尤其你这种大帅哥,不然说不定有些居心叵测的人,想要害你身子呢,哈哈!”
    武秀月的小心思被点破,直接一巴掌呼了上去,王圆似乎对她的动手早有预计,不挡不躲,任由她的手打在自己粗壮的胳膊上,发出沉闷的声音。
    完了,还抬起胳膊,做了一个炫肱二头肌的姿势。
    李石看着这对青梅竹马的发小打闹,笑了笑,没再接茬。
    有钱的话,想租想买,哪都可以。
    买的话,因为要考虑未来几年,十几年的事,可能还需要一些时间去衡量和选择,但租的话,选定范围,找个中介,一天功夫就能搞定。
    没必要为了一个住处,跟朋友之间牵扯到她的家人。
    聊到中午,又叫上王圆这个清吧老板朋友,一起去附近的馆子涮了顿羊肉。
    男生们都喝了酒,由武秀月分别把他们送回家,先送的李石。
    回到酒店,李石继续读《三国志》。
    《三国志》总计三十七万多字,按照少数精读、多数粗读的方法,对于古文水平越来越高的李石而言,通读起来的效率非常高的。
    “邓哀王冲字仓舒。少聪察岐嶷,生五六岁,智意所及,有若成人之智。”
    五六岁,有成人之智,曹冲这个神童,年幼的时候倒是像个穿越者。
    ……
    《魏书》看了一半多,到傍晚的时候,手机qq连续响了几次。
    李石点开,是白茫茫发了个文档过来:“顽石,这是我写的小说开头,你帮我看看。”
    “好的。”
    正好史书读的有些累了,不如换换脑子,他回了句,便把文档下载好,打开,看了起来——
    男主万磊无意中见到了一枚非金非木的指环,戴在左手食指上大小刚合适,不想一觉醒来,那枚指环变成纹身,融入了他的左手食指里,成了只有他一人能看到的存在,并且获得了可以通过接触和观测文物古迹,可以在脑海中再现历史场景……
    剧情发展和白茫茫昨天晚上说的差不多。
    只是当李石看到第二章,男主去向他高中时期的美妇历史老师请教问题,并且还无意中发生肢体接触的剧情时,直接愣住了。
    第二章就开车……这也就算了,怎么感觉,她想把这个女历史老师写成女主啊?
    “这个冯洁不会是女主吧?”李石在qq上问道。
    白茫茫:“对啊,我是这么想的。”
    李石忍不住快速打字:
    “可她出场的时候已经是人之妻了啊!”
    “虽然开局就在张罗离婚了,但作为女主,在男频里肯定算是一个毒点了,不如修改一下她的设定吧,比如年龄改到二十来岁,未婚,甚至没谈过恋爱,这样的话可能比较好。”
    白茫茫:“这为什么就是毒点了呢?我之前看一些书里的评论,很多读者都说自己是曹贼啊?”
    李石:“男频的读者,曹贼是不少,很多人想看这种剧情,但你如果把这种角色写成女主,那又会被很多人喷的,除非你把她魔改成结婚多年还是chu……但这就是没有逻辑,太狗血了,也一样是毒点。”
    刚发过去,突然觉得不对。
    冯洁这个角色的设定,怎么看着也很眼熟呢?
    咦,原型不会是她自己吧?
    李石越想越觉得有可能。
    年龄,高中老师,熟悉历史,包括外表描写也能对得上……
    等了会,那边一直没回信息。
    李石是能理解的,以自己为原型的角色,换谁来都同样会舍不得删改。
    他琢磨了一下,打字,抱着单纯为朋友好的心思,试图给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建议:“要不然把她设定为主角的情人?戏份可以比明面上的女主还更多些,反正你是作者,笔在你手里……让她明着当女二,实际上是女一好了。”(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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