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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不识庐山真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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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人提着裤腰带站在花丛边,显然是想偷个懒,就在这里方便一下,却一眼看见了伏在花丛中的一道人影。
    那人大骇,纵身往后一跳,却被自己已经褪下的裤子绊了一下。
    亏得他身手敏捷,踉跄了两下,却没有跌倒。
    但他张嘴欲呼的喊声,却也因为这一绊给噎了回去。
    待他站稳身形,正欲再喊,杨沅已经像窜出洞的一条飞蛇,一掠而起。
    杨沅左手疾探,在那人呼声出口以前,手刀便狠狠地戗进了他的喉咙。
    “咝……”
    那位不知名姓的杀手仰面朝天地倒在地上,喉咙里咝咝地出气,但人显然已经挂了。
    人,死了,死的干净利落。
    杨沅心念一转,正想把人拖进花丛隐藏,忽然想起那些巡夜人带了猎犬。
    他若隐匿于花丛之中,借花草气味尚可隐藏自己身上的气息。
    可血腥味儿,怎么可能瞒得过猎犬的鼻子?
    弃尸不顾,继续潜入?
    那样的话,只怕不等他成功潜入内宅,找到齐云社三巨头之一,巡弋的人就会敲响警锣。
    内院就得被杀手们团团包围,他将插翅难逃。
    就此退却?此后这里必然会加强戒备,他再想潜入可就难了。
    甚至,作为一个刚刚渗透进来不过半个月的新人,他将是最大的可疑目标。
    “咝……”
    杨沅头疼起来,这個时候该怎么办?
    按照估算的时间,那队巡弋人员就快到了。
    杨沅心念电闪,一纵身,便掠向那道打开的门户。
    “咣啷!”
    房中光线更难视物,只能隐约看清各处的轮廓。
    杨沅不清楚房中有几个人,也不清楚刚才被他杀死的人睡在第几张床铺上,
    他只看清一张床榻的轮廊,便挥刀扑了过去。
    结果,地上竟放着一个马扎,杨沅一时无法看清室内环境,一脚把它踢倒。
    “谁?”
    室中陡然传出一声低吼,杨沅心中一宽,只有一个声音,这房中只睡了两个人。
    外边已经结果了一个,就只剩下这一个了。
    杨沅一阵风般卷了过去。
    “呼~~”
    床上猛然惊醒的杀手看见一道黑影掠来,想也不想,双腿一蜷,复又一蹬,双手也同时用力一抛,一张床单就旋转着向杨沅罩去。
    接着那人一个翻滚,就贴着榻沿摔下地去。
    “嗤啦!”
    刀锋裂帛,杨沅手中的刀只是迟滞了刹那,便破开被单,剁到他的枕头上。
    枕中的荞麦皮登时飞扬起来,而那杀手已经趁着争取来的这刹那功夫,滚落地面。
    他身子刚一挨地,便团身向前一个翻滚,一个兔子蹬鹰,上半身还躺在地上,双足已狠狠地蹬向杨沅的小腹之下。
    杨沅一刀不中,便已抽身疾退,与此同时,掌中一口刀“夜战八方”,刀风呼啸。
    那人用了类似地趟拳的狠辣招式,却没想到杨沅动作如此之快。
    他一条腿被杨沅一刀砍中,顿时剧痛入骨,不由大叫了一声,腿上力道便是一泄。
    杨沅现在可是“惜命”的很,眼前这人虽名不见经传,却是一个杀手,天天研究如何杀人,被训练如何杀人的人。
    杨沅没和什么人交过手,他只和大哥切磋过,真正接触杀人技,也不过就是一年的光景。
    杨沅不觉得他在平等机会下,和一个从小研究如何杀人的杀手较量仍有胜算。
    更何况,巡逻的人就要到了。
    所以,既已抢占先机,杨沅片刻不退。
    他已确定了对方的位置,也清楚了对方手中并无兵器,
    因此一口刀由夜战八方,陡然化作力劈华山,刀锋狭着风雷之势,便呼啸而下。
    那杀手顾不得腿上被砍了一刀的剧疼,旋身拧腰,就要使一个“懒驴打滚”逃开。
    可他身子刚转过一半,髂骨上就被一刀剁了下去。
    手刀虽轻,也是考虑了破甲能力加以设计的,砍一块骨头又怎么了?
    杨沅“咔”地一刀,生生把那人半个骨盆都给劈成了两半,
    疼得那杀手大叫一声,登时晕了过去。
    远处正走来的一队巡弋人员中,前方牵着的猎狗突然身子一矮,便大声狂吠起来。
    那群夜巡人员顿时警觉,纷纷拔出兵刃。
    牵着猎犬的人一松绳索,喝道:“去!”
    那猎犬便像一道箭似的向前窜去,众巡夜人紧随其后。
    很快,他们就发现那条猎犬正向一个人不停地发起攻击,同时发出愤怒的咆哮。
    就见那人手中寒光一闪,那狗突然呜咽一声,踉跄倒在了地上。
    接着,就见那人一瘸一拐,疯狂地逃向外墙。
    “快追,快追!”
    “当当当当……”
    警锣声,在后院里响了起来。
    训练有素的杀手们纷纷从宿处冲了出来,不过他们并没有奔向锣声响起处,而是有条不紊地先把内院儿围了,接着才辐射状向外延伸着控制各处屋脊、道路。
    杨沅一瘸一拐地奔向外墙,人刚一翻过墙头,就陡然加速,敏捷如飞地狂奔而去。
    当骚动传到前院时,杂役房也被惊动了。
    大胡子冲到门口时,发现睡在门口位置的杨沅已经先他一步,正站在门外抻着脖子向远处张望。
    大胡子道:“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杨沅摇摇头:“就听见敲锣了,半夜三更的,敲什么锣?”
    跟着出来的唐侯脸色一变:“敲锣?咱们齐云社,怕是遭了贼吧?”
    后边陆续披着衣服往外赶的杂役听了,便有人哄笑起来:“老唐,你开什么玩笑?什么贼那么不开眼,敢来劫咱们齐云锦标社?”
    这时,杨沅的呼吸已经慢慢调匀了,他也淡定地笑了起来:“唐哥,你想多了吧?就咱们齐云锦标社这么多的英雄豪杰,哪个小贼敢来?”
    后院里,社副邸九州第一个赶到了侧跨院儿,紧跟着是录事鲁臧。
    社头巴亭璋迟迟没有出现,他的娘子万氏刚刚省亲回来,又是一个那般火辣妩媚的妇人,今夜自然不会“太平”。
    就算他们已经听到了警讯,清洁整理,再着装穿戴,也要费上一阵功夫。
    邸九州和鲁臧没有等他,在十几个手执火把,把院子里照得亮如白昼的杀手簇拥下,两人神色冷峻地勘验着现场。
    今夜负责值宿巡逻的那队杀手统领则在旁边向他们讲述着所见所闻。
    “那人受了伤,与阿黑搏斗时,看着身形就有些别扭,被我们惊走时,奔跑虽速,却也是一瘸一拐的……”
    邸九州一边听着,一边和鲁臧沿着地上的血迹往前走。
    血迹越到墙边越少。
    很显然,要么是那个人伤势不重,流血得到了抑制,要么是在匆忙中简单做了包扎。
    邸九州抬头看了眼围墙,那个巡夜统领忙道:“已经有十几个兄弟追出去了。”
    邸九州点点头,看了鲁臧一眼:“老鲁,你怎么看?”
    鲁臧抚摸着大胡子,若有所思地道:“会是……毁了‘至味堂‘的那个人吗?”
    邸九州想了一想,缓缓地道:“他找上国信所,不难。只要不是瞎子,谁都看得出来国信所有问题,只是没有证据,谁也奈何不了他们。可是找上我们……”
    鲁臧脸色凝重地道:“找上我们的话,那就意味着,那个人知道我们的真正身份了。”
    邸九州道:“可是……可能么?我们的身份,他能从何得知?”
    鲁臧想了一想,道:“国信所那边,只有李公公、张供奉还有沈勾当知道我们的底细。”
    邸九州皱眉道:“张定邦和沈鹤,已经葬身‘至味堂‘了,难道是李荣出了事?”
    这时,社头巴亭璋终于赶了来。
    从他的面色上,倒是看不出一点儿刚刚正在欢娱的痕迹。
    这,大概是老天爷对女人不公平之处。
    刚刚经历鱼水之欢后,女人从脸上的潮红、再怎么整理都有凌乱感觉的头发、眉梢眼角的风情,还有那湿漉漉的眼睛,总能叫你看出一些端倪。
    但,男人基本没有这些体征。
    所以,沉着脸的巴社头,显得很是严肃。
    听邸社副把事情对他简单描述了一遍之后,巴亭璋道:“此人能越过巡弋人员,潜入到这里才被发现,从现场情形看,还是因为有人起夜,偶然发现,可见此人对我齐云社内部的警戒很是熟悉……”
    邸九州听弦音而知雅意,道:“社头是说,有内奸策应?”
    鲁臧道:“有可能有内奸,也有可能,就是内奸!”
    巴亭璋双眼微微一眯,沉声道:“先对社中人员,逐一做个排查。此人已经受了伤,如果人就在齐云社,他跑不掉!”
    ……
    火把燃得夜如白昼。
    杂役房门前,十六名杂役站成两排,衣服都堆在地上。
    他们光溜溜的站在那儿,除了白川白老大有点肚腩,其他人都显得身材精瘦。
    毕竟天天干活的人,吃的又不是多好,哪可能养出胖子来。
    但同样是瘦,有的人就瘦得好看,细腰乍背,翘臀长腿,充满男性的健美感。
    比如……“小宋”。
    大胡子站在“小宋”左边,唐侯站在“小宋”右边。
    几名三更杀手在录事鲁臧的带领下,杀气腾腾地逐一检查着。
    光不出溜的白老大点头哈腰地赔笑在一旁,连带着他家小白也跟着点头哈腰的。
    控制住内外环境之后,就是对所有人员做了排查的,包括三更杀手的自查。
    这些杂役已经是最后一批了。
    大胡子不时偷瞄“小宋”的“小宋”一眼,唐侯也是。
    “小宋”站得笔直,但他眼角看得见左右两人的举动,忍不住小声地道:“我有的,你们都有,看什么看!”
    大胡子“啧啧”两声,扭过了脸儿去。
    确实是人家有的,他都有,可是,有和有,它有时候不一样啊。
    就像他们十六个杂役站在这儿,同样是光不出溜的,可论身材之匀称,肌肉之健美,人家一眼看到的,就是“小宋”。
    就像十五朵狗尾巴花簇拥着一朵富贵牡丹,大家都沾了一个花字,可是真的不一样啊。
    他俩就站在杨沅左右,哎,瞧瞧人家这本钱,做个杂役,真是亏了!
    最主要的是,你让兄弟我很难堪啊!
    唐侯就没想那么多,他觉得,是因为自己比较矮、比较胖的缘故。
    不然的话,两个人怎么可能差距那么大?小宋是一头毛驴子么?
    第一排杂役检查完了,白老大陪着鲁臧和几名杀手来到了第二排。
    杨沅站在队伍中,一点都不慌。
    在他行踪被发现,不得不把那个起夜人杀掉之后,他就立即估算出了形势。
    进,已经不可能了。
    因为有巡夜人和猎犬的存在,无法隐藏被杀者的气息。
    如果他继续潜入内院,不等他找到三巨头之一的住处,整个齐云社就得被惊动。
    若就此退却,就有两个问题。
    一是此番打草惊蛇,再想来,难了。
    二是如果人家想到要做内部排查,他这个新来半个月的人,就很容易成为怀疑对象。
    幸好他之前的从业经历,使他善于跳开常人思维去想解决问题的办法。
    所以,他主动让巡弋的杀手发现了他,从而让一群人亲眼看到了他“一瘸一拐”受了伤的“事实”。
    至于他一路逃去时滴落的血液……
    伱以为他为何要主动冲进房去,干掉另一个杀手?
    装血的水壶,已经被他打碎,搅埋在房后溪流中的泥沙里。
    因为他身上无伤,又做了这些误导,所以他才敢冒险留在这里。
    否则,他早就第一时间溜走了。
    检查他的人,只是举着火把,围着他前后转了一圈儿,又叫他抬起脚底板,连脚底有无受伤都看过了,就马上去检查下一个人了。
    他们不仅在检查每一个人的身体,也在观察每一个人的神色。
    杨沅和左右两个杂役低声说笑的模样,他们早已看在眼里。
    心态如此轻松的人,嫌疑自然也小,他们在检查之前,其实就已把杨沅排除在外了。
    另外就是,他们也不想看杨沅。
    没办法,本钱和他有得一拼的,身材没他好;身材和他有得一拼的,模样没他俊。
    这种男人,太不招人待见了。
    内部排查,未到天明便全部结束了,刺客不在其中。
    消息报到巴亭璋那里,他轻轻吁了口气。
    “看来,是我多虑了,这个人应该是潜伏在外的人。”
    邸九州笑道:“我就说嘛,此人若是已经把我们当成了目标,直接来对付我们就行了,何必潜伏于此,他又不是专找某一个人,我们整个齐云社,人人都是他的目标。”
    录事鲁臧沉声道:“还是要小心一些,近期应该加强戒备,咱们那件大事行动在即,不容有失。”
    巴亭璋道:“加强戒备是应该的,不过,这几天倒也不必如临大敌。那人受了伤,短时间内,不会再来了。”
    他挥挥手道:“你们先去歇息吧,咱们不要自乱了阵脚。”
    邸九州和鲁臧答应一声,向他拱拱手,便退了出去。
    巴亭璋轻轻吁了口气,靠在椅背上。
    屏风后面,忽然传出一个娇滴滴的声音:“巴哥,只有千日作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否则,我们就算是耗,也要被那人耗死,得想个办法,主动引他出来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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