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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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的母熊猫战斗力爆表,要不是因为跟赵伟民和程穗相熟,是绝对不可能允许陌生的两脚兽靠近自己和崽崽的。
尤其是这些拎着医疗箱的兽医。
欢欢记得可清楚着呢,之前在动物园住得时候,每次体检都会有穿着白大褂的人来给自己抽血,有时候还要掰开自己的嘴来看。
所以看到他们手里的医疗箱,欢欢就忍不住想呲牙。
还想把崽崽带走?怕是走不出十米远就要被欢欢一耳刮呼到地上。
“那把欢欢也带回去呢?”另一位兽医跟着说道,“我记得动物园的室内场馆和新的熊舍马上就修好,让它们回动物园暂住一段时间?”
崽崽手臂的伤已经拖了很久,再不医治就真的要留下毛病了。
单独把崽崽接走不太可能,那索性就把它们娘儿俩一块带回去,反正欢欢曾经也是在动物园住过的,权当是回娘家住几天了,这大过年的总比带着孩子天天跑到村子里蹭饭要好。
程穗觉得这个方法可行,于是跟赵伟民也说了一下,不过他们都觉得可能性不大。
欢欢在动物园里住了三年,倘若它真的是个贪图享受的性子,在动物园住的那段时间,又怎么会无时无刻不想要逃出来呢?
比起享福,它更想要的是自由。
当初它拼死拼活也要逃出来,又怎么会想带孩子回去?
赵伟民:“先回去把车开来吧,我先劝劝它,看能不能劝得动。”
兽医给出的建议是,快刀斩乱麻,直接一针下去把欢欢和崽崽麻晕后带回去。
但赵伟民选择遵从欢欢的决定。
毕竟依照欢欢的性子,没人能强迫得了它。如果真的麻晕后带回去,等它睁眼后一定会想办法带着崽崽逃跑,把动物园折腾得人仰马翻。
只有让它心甘情愿地回去,才能真的让崽崽安静地修养。
重新将崽崽交回到欢欢的怀里,它迫不及待地舔着被兽医们摸过的毛,可是当它碰到崽崽右边的手臂时,崽崽便会疼得发出几声哀叫。
欢欢知道崽崽受了伤,听到崽崽的叫声它也心疼得要命,但急得它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坐在欢欢旁边,赵伟民轻抚着它的后背试图安慰它:“别担心,它的手臂可以治好的。”
为了能让欢欢在村子里多呆一会,等到他们开车回来,程穗直接找村民要了一些红薯、玉米面和杂粮做起了窝窝头。
欢欢好久没有吃这一口了,一定想念得很,正好也能让崽崽尝一下山里吃不到的新奇美味。
“嗯,嗯,嗯。”
窝窝头刚放进蒸笼里,欢欢就闻到了那股熟悉的味道,伸着脖子一个劲儿嗅闻着空气中的香气。
等到窝窝头做好后,程穗将窝窝头掰成了小块又隔着冰水镇了镇,没一会就可以吃了。
吧唧吧唧~
欢欢迫不及待地把窝窝头塞进嘴里,里面的芯儿还有些烫,急得它慌忙吐出半口在手臂上,来回舔了舔,等温度降低一点后又再次吃了进去。
它怀里的崽崽是第一次吃,左蹭蹭右闻闻,观察了好半天才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小口。
“嗯?”
从欢欢嘴里掉出来的碎屑,像雨一样洒了崽崽一头,一边吃着自己手里的,一边舔着崽崽脑袋瓜上的,又是一抬头又是一低头,光是看着都替它觉得累。
冬天,六点多天色就暗下来了,依稀能透过云层看到那轮淡白色的月牙。
眼看着时间不早,吃完了窝窝头的欢欢准备带崽崽回去,这才看到远处卡车亮起了明亮的车头灯。
将空笼子从车上抬下来,同行的还有几个熊猫馆的员工。
一下子看到这么多熟悉的面孔,欢欢不免紧张,尤其是看到那只笼子后,更是连忙将怀里的崽崽叼了起来准备离开。
“欢欢。”
见欢欢吓得站起了身,赵伟民赶忙叫了它一声,试图劝它道:“我们来是想帮你的,崽崽受伤了需要回去把伤治好,就像你当年那样,等到治好后,还是会把你们送回来的。”
“嗯!嗯!”
欢欢听不懂他说的话,只知道那只笼子意味着失去自由,要是再不跑,自己和崽崽就都要被这些人给抓进去了。
“哎,哎!”
欢欢不小心又碰到了崽崽的手臂,疼得它抽动着身子发出几声哀嚎。
赶忙把孩子放下来想要调整一下姿势,结果一不小心又再次碰到了它受伤的手臂。
“哎哎!哎!哎!”
崽崽的叫声吵得它有点不知所措,想要走不是,想要留下也不行,急得它开始用爪子扒拉着耳朵,呲着牙也想像它那样哭闹着把情绪都发泄出来。
众人也不敢靠近,就这么远远地看着它们。
过了好一会,欢欢终于冷静了下来,哭喊的崽崽也噤声看向妈妈。
再次将崽崽从地上叼起来,它一不小心还是碰到崽崽受伤的手臂,但这次崽崽没有叫出声,只是疼得咧着嘴,身子也不由得抽动一下。
它不能再让妈妈担心了,它能够感觉到妈妈一定很害怕这些两脚兽,很想离开这里。
那就快点走吧!
将崽崽叼起来后,欢欢没有行动,只是定定地看向它们居住的深山老林。
在山上生活是自由自在,可是孩子的手臂受了伤,走路都一瘸一拐的,还会经常疼得叫唤。
欢欢知道,那些穿着白大褂的兽医虽然可恶,但是曾经也是把它们将自己从山上救了回来,当年自己身上的伤全都是他们给治好的。
如果带着崽崽回去,他们也一定能治好崽崽的手臂……
欢欢犹豫了,犹豫着是该走向宽阔的山林,还是冰冷的笼子。
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后,欢欢稍微低下了头叼着崽崽走向了身后的笼子,不需要饲养员的指引,就这么坐在了笼子里。
为了孩子的健康,它还是选择妥协。
只要能把崽崽的手臂治好,再回到动物园也不是不行。
看着欢欢用乞求的目光望着自己,赵伟民也咬咬牙,暗自下决定不会让它失望。
“上车,回家!”
……
新建的熊舍目前还在放味,通道和铁门都还没修好,所以欢欢和孩子被暂时安置在了室内场馆。
室内场馆目前还没有对外开放,偌大的场地虽然空荡,没有山里的青松翠竹、小溪潺潺却也算是安静,很适合不喜欢与游客接触的欢欢。
经过兽医们的正骨手术,崽崽的右手手臂被打上了石膏,又直又长的石膏筒子只露出了一只爪子。
“它外公,想好孩子叫什么名字了吗?”带着赵伟民来看欢欢它们母子的路上,程穗故意打趣他道。
赵伟民和程老三一样,最不擅长给孩子起名字。
来的第一天程穗就交代他给孩子起名字,这都三天了,也没个信儿。
程穗这么一问,赵伟民不服地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红纸:“早就想好了,只是名字太多不知道叫哪个罢了。”
香香、甜甜、蜜蜜、软软、祥祥、瑞瑞……
开头这好几行的名字一看就是拿来凑数的,肯定没有用心想。
欢欢的孩子,肯定要跟着欢欢姓,所以名字一定是“欢”开头,怎么可能会起这么多个不相关的名字?
再往下看,还是后面的名字看着稍微靠谱一点。
“欢喜,”用手指着这个名字看了许久,“这个是一阳想的吗?”
赵伟民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
程穗:“……本来不知道,现在知道了。我这两天听他念叨过几次,就随便猜了一下。”
崽崽从那里来看的话,还暂时分辨不出公母,不过瞧它长得和欢欢有些相似,而且性格也更稳重一点,所以多半是个女孩子。
欢喜,这个名字很适合女孩子。
刚好乐乐的孩子有一个叫乐喜,一个欢喜,一个乐喜,也算是继承了它们姐妹俩之间的缘分。
“我也觉得这个名字好。”
赵伟民笑着点点头,从胸前的口袋里拿出铅笔,将这个名字圈了出来。
赵伟民想得要比程穗深远,叫欢喜不止是它们姐妹的缘分,它同时也希望假如将来有机会的话,欢喜和乐喜能够凑成一对,这才是真正的喜上加喜!
但是,程穗可不这么想。
欢喜瞧着和欢欢一样充满了野性,而且也是个不太好惹的脾气。当年欢欢都没瞧得上养尊处优的庆吉,未来欢喜多半也不一定会对乐喜感兴趣。
不过以后的事谁又知道呢,等欢喜跟着欢欢回到山里,以后能不能再见到都不一定呢,现在就点上鸳鸯谱未免有点太早了。
“哎,别咬啦,快别咬啦!”
张婶子一个劲儿用手拍打着场馆的透明玻璃,试图阻止欢喜道。
欢喜扭头瞧了她一眼,随后继续低头咬着手臂上的石膏。
打上石膏后,胳膊是不疼了,可重重的一块卡在手臂上让它干什么都不方便,靠在妈妈怀里是都像是隔着什么东西。
于是欢喜就想着把石膏给咬碎,这样就舒服了。
石膏上缠了好几层的纱布,为了保证欢喜平常怎么折腾都不变形,还往里面套了几根钢板。
重是重了点,却能够保证石膏不会轻易地被它给摔碎,就算它再从树上掉下来……
呸呸呸!大过年的,不能说这么不吉利的话!
“嗯……嗯……”
欢喜完美继承了欢欢的特点。
说好听点叫执着,说难听点就是方脑壳。
从早上醒了就开始坐在这儿咬石膏,眼瞅着中午就要放饭了,它还是没有停下。
不过俗话说得好,水滴石穿,它这么努力了一上午也是有效果的,起码把最外层包着的那一层纱布给咬开了。
尤其是这些拎着医疗箱的兽医。
欢欢记得可清楚着呢,之前在动物园住得时候,每次体检都会有穿着白大褂的人来给自己抽血,有时候还要掰开自己的嘴来看。
所以看到他们手里的医疗箱,欢欢就忍不住想呲牙。
还想把崽崽带走?怕是走不出十米远就要被欢欢一耳刮呼到地上。
“那把欢欢也带回去呢?”另一位兽医跟着说道,“我记得动物园的室内场馆和新的熊舍马上就修好,让它们回动物园暂住一段时间?”
崽崽手臂的伤已经拖了很久,再不医治就真的要留下毛病了。
单独把崽崽接走不太可能,那索性就把它们娘儿俩一块带回去,反正欢欢曾经也是在动物园住过的,权当是回娘家住几天了,这大过年的总比带着孩子天天跑到村子里蹭饭要好。
程穗觉得这个方法可行,于是跟赵伟民也说了一下,不过他们都觉得可能性不大。
欢欢在动物园里住了三年,倘若它真的是个贪图享受的性子,在动物园住的那段时间,又怎么会无时无刻不想要逃出来呢?
比起享福,它更想要的是自由。
当初它拼死拼活也要逃出来,又怎么会想带孩子回去?
赵伟民:“先回去把车开来吧,我先劝劝它,看能不能劝得动。”
兽医给出的建议是,快刀斩乱麻,直接一针下去把欢欢和崽崽麻晕后带回去。
但赵伟民选择遵从欢欢的决定。
毕竟依照欢欢的性子,没人能强迫得了它。如果真的麻晕后带回去,等它睁眼后一定会想办法带着崽崽逃跑,把动物园折腾得人仰马翻。
只有让它心甘情愿地回去,才能真的让崽崽安静地修养。
重新将崽崽交回到欢欢的怀里,它迫不及待地舔着被兽医们摸过的毛,可是当它碰到崽崽右边的手臂时,崽崽便会疼得发出几声哀叫。
欢欢知道崽崽受了伤,听到崽崽的叫声它也心疼得要命,但急得它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坐在欢欢旁边,赵伟民轻抚着它的后背试图安慰它:“别担心,它的手臂可以治好的。”
为了能让欢欢在村子里多呆一会,等到他们开车回来,程穗直接找村民要了一些红薯、玉米面和杂粮做起了窝窝头。
欢欢好久没有吃这一口了,一定想念得很,正好也能让崽崽尝一下山里吃不到的新奇美味。
“嗯,嗯,嗯。”
窝窝头刚放进蒸笼里,欢欢就闻到了那股熟悉的味道,伸着脖子一个劲儿嗅闻着空气中的香气。
等到窝窝头做好后,程穗将窝窝头掰成了小块又隔着冰水镇了镇,没一会就可以吃了。
吧唧吧唧~
欢欢迫不及待地把窝窝头塞进嘴里,里面的芯儿还有些烫,急得它慌忙吐出半口在手臂上,来回舔了舔,等温度降低一点后又再次吃了进去。
它怀里的崽崽是第一次吃,左蹭蹭右闻闻,观察了好半天才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小口。
“嗯?”
从欢欢嘴里掉出来的碎屑,像雨一样洒了崽崽一头,一边吃着自己手里的,一边舔着崽崽脑袋瓜上的,又是一抬头又是一低头,光是看着都替它觉得累。
冬天,六点多天色就暗下来了,依稀能透过云层看到那轮淡白色的月牙。
眼看着时间不早,吃完了窝窝头的欢欢准备带崽崽回去,这才看到远处卡车亮起了明亮的车头灯。
将空笼子从车上抬下来,同行的还有几个熊猫馆的员工。
一下子看到这么多熟悉的面孔,欢欢不免紧张,尤其是看到那只笼子后,更是连忙将怀里的崽崽叼了起来准备离开。
“欢欢。”
见欢欢吓得站起了身,赵伟民赶忙叫了它一声,试图劝它道:“我们来是想帮你的,崽崽受伤了需要回去把伤治好,就像你当年那样,等到治好后,还是会把你们送回来的。”
“嗯!嗯!”
欢欢听不懂他说的话,只知道那只笼子意味着失去自由,要是再不跑,自己和崽崽就都要被这些人给抓进去了。
“哎,哎!”
欢欢不小心又碰到了崽崽的手臂,疼得它抽动着身子发出几声哀嚎。
赶忙把孩子放下来想要调整一下姿势,结果一不小心又再次碰到了它受伤的手臂。
“哎哎!哎!哎!”
崽崽的叫声吵得它有点不知所措,想要走不是,想要留下也不行,急得它开始用爪子扒拉着耳朵,呲着牙也想像它那样哭闹着把情绪都发泄出来。
众人也不敢靠近,就这么远远地看着它们。
过了好一会,欢欢终于冷静了下来,哭喊的崽崽也噤声看向妈妈。
再次将崽崽从地上叼起来,它一不小心还是碰到崽崽受伤的手臂,但这次崽崽没有叫出声,只是疼得咧着嘴,身子也不由得抽动一下。
它不能再让妈妈担心了,它能够感觉到妈妈一定很害怕这些两脚兽,很想离开这里。
那就快点走吧!
将崽崽叼起来后,欢欢没有行动,只是定定地看向它们居住的深山老林。
在山上生活是自由自在,可是孩子的手臂受了伤,走路都一瘸一拐的,还会经常疼得叫唤。
欢欢知道,那些穿着白大褂的兽医虽然可恶,但是曾经也是把它们将自己从山上救了回来,当年自己身上的伤全都是他们给治好的。
如果带着崽崽回去,他们也一定能治好崽崽的手臂……
欢欢犹豫了,犹豫着是该走向宽阔的山林,还是冰冷的笼子。
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后,欢欢稍微低下了头叼着崽崽走向了身后的笼子,不需要饲养员的指引,就这么坐在了笼子里。
为了孩子的健康,它还是选择妥协。
只要能把崽崽的手臂治好,再回到动物园也不是不行。
看着欢欢用乞求的目光望着自己,赵伟民也咬咬牙,暗自下决定不会让它失望。
“上车,回家!”
……
新建的熊舍目前还在放味,通道和铁门都还没修好,所以欢欢和孩子被暂时安置在了室内场馆。
室内场馆目前还没有对外开放,偌大的场地虽然空荡,没有山里的青松翠竹、小溪潺潺却也算是安静,很适合不喜欢与游客接触的欢欢。
经过兽医们的正骨手术,崽崽的右手手臂被打上了石膏,又直又长的石膏筒子只露出了一只爪子。
“它外公,想好孩子叫什么名字了吗?”带着赵伟民来看欢欢它们母子的路上,程穗故意打趣他道。
赵伟民和程老三一样,最不擅长给孩子起名字。
来的第一天程穗就交代他给孩子起名字,这都三天了,也没个信儿。
程穗这么一问,赵伟民不服地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红纸:“早就想好了,只是名字太多不知道叫哪个罢了。”
香香、甜甜、蜜蜜、软软、祥祥、瑞瑞……
开头这好几行的名字一看就是拿来凑数的,肯定没有用心想。
欢欢的孩子,肯定要跟着欢欢姓,所以名字一定是“欢”开头,怎么可能会起这么多个不相关的名字?
再往下看,还是后面的名字看着稍微靠谱一点。
“欢喜,”用手指着这个名字看了许久,“这个是一阳想的吗?”
赵伟民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
程穗:“……本来不知道,现在知道了。我这两天听他念叨过几次,就随便猜了一下。”
崽崽从那里来看的话,还暂时分辨不出公母,不过瞧它长得和欢欢有些相似,而且性格也更稳重一点,所以多半是个女孩子。
欢喜,这个名字很适合女孩子。
刚好乐乐的孩子有一个叫乐喜,一个欢喜,一个乐喜,也算是继承了它们姐妹俩之间的缘分。
“我也觉得这个名字好。”
赵伟民笑着点点头,从胸前的口袋里拿出铅笔,将这个名字圈了出来。
赵伟民想得要比程穗深远,叫欢喜不止是它们姐妹的缘分,它同时也希望假如将来有机会的话,欢喜和乐喜能够凑成一对,这才是真正的喜上加喜!
但是,程穗可不这么想。
欢喜瞧着和欢欢一样充满了野性,而且也是个不太好惹的脾气。当年欢欢都没瞧得上养尊处优的庆吉,未来欢喜多半也不一定会对乐喜感兴趣。
不过以后的事谁又知道呢,等欢喜跟着欢欢回到山里,以后能不能再见到都不一定呢,现在就点上鸳鸯谱未免有点太早了。
“哎,别咬啦,快别咬啦!”
张婶子一个劲儿用手拍打着场馆的透明玻璃,试图阻止欢喜道。
欢喜扭头瞧了她一眼,随后继续低头咬着手臂上的石膏。
打上石膏后,胳膊是不疼了,可重重的一块卡在手臂上让它干什么都不方便,靠在妈妈怀里是都像是隔着什么东西。
于是欢喜就想着把石膏给咬碎,这样就舒服了。
石膏上缠了好几层的纱布,为了保证欢喜平常怎么折腾都不变形,还往里面套了几根钢板。
重是重了点,却能够保证石膏不会轻易地被它给摔碎,就算它再从树上掉下来……
呸呸呸!大过年的,不能说这么不吉利的话!
“嗯……嗯……”
欢喜完美继承了欢欢的特点。
说好听点叫执着,说难听点就是方脑壳。
从早上醒了就开始坐在这儿咬石膏,眼瞅着中午就要放饭了,它还是没有停下。
不过俗话说得好,水滴石穿,它这么努力了一上午也是有效果的,起码把最外层包着的那一层纱布给咬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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