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6.第266章 谁在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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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章 谁在那边?
要知道,李文斌在和胜和的职位,其实也是法律顾问。
这个岗位,在江湖人的嘴里,还有着另外的一个称呼,那就是白纸扇。
虽然现在富兰克林罗斯福早已去世,但这种恐怖的人脉关系,又有谁敢小视?
这,就是旧金山致公堂的底蕴,更是它为什么能成为现今世界范围内,洪门执牛耳者的原因之一。
“没错,现在的那些社团,个个乌烟瘴气,满脑子就想着怎么敛财,完全不知道将洪门的训誓忘在了什么地方。”
“只有像林泽豪这样的人,才谨记除暴安良,江湖道义这四个大字,确实为当代佼佼者。”
“不知道,林泽豪什么时候能来旧金山,也让我们这些老头子结识一下当世人杰,如此一来,岂不是一桩幸事。”
另一位老者的话,引得众人纷纷赞同。
“没错,虽然林泽豪是和胜和的龙头,但同样是我们洪门的人才,看到他发展成现在的规模,我也感到打心眼里的高兴。”
“出了一个这样的人物,也算是我们洪门的事业,后继有人了。”
“不知道林泽豪是不是尚未婚配,我正好有一个年芳二八的孙女,长得那叫一个俊俏,将其许配给他,岂不是郎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对……”
听到这句话之后,众人当即停下讨论的势头,纷纷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看着此人。
“你说话简直就是满嘴跑火车,你那孙女虽然确实只有十六岁,但是从长相来看,跟玉树临风,无比潇洒的林泽豪相比,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你可千万别祸害这么优秀的年轻人了。”
“要知道,林泽豪的容貌,也就比年轻的我,稍稍逊色一筹而已……”
上一句话的时候,他还一致得到众人认同,但最后这句话刚一出口,他也变成了众矢之的。
“得了吧,就你年轻的那副尊容,跟林泽豪之间,最少还差了七个我。”
“甚至,将你的容貌和林泽豪放在一起比对,都算是一种冒犯……”
眼看着话题越来越跑偏,司徒明志当即咳嗽几声,场面才渐渐变得安静下来。
他清了清嗓子,缓缓说道:“你们也都是老江湖了,按理说应该越来越老辣才对,怎么年轻时候这么多大风大浪都经历过来了,临到老了,反而变得跟小孩子一样呢……”
闻言,众人只是笑笑,并没有往心里去。
作为当初一起打天下的老兄弟,他们自然明白,司徒明志是不会在这种小事上面,上纲上线的。
果不其然,司徒明志只是说了一句之后,就没有再提,而是沉思片刻,继续道:“听说和胜和即将开始换届大典,同为洪门兄弟,我们致公堂也应该派人去观礼才对。”
他的话,得到众人的赞成。
“此乃应有之意。”
“红白藕青荷叶,天下洪门是一家,我们派人去观礼确实符合礼数。”
“不过,我们派过去谁才好呢?”
当初鞑子入侵汉家故土,明失其鹿,女真夺之。
洪门创立伊始,被称之为汉留,目的就是为了留住汉家故土。
汉留是由抗清义士殷洪盛起始,所以,故后人尊殷洪盛为洪门始祖。
殷洪盛死后,其子投奔郑成功,汉留构想流传至郑成功所部,并且被其接受和发扬光大,旨在反抗满清迫害统治,留存汉族文化。
当时时局敏感,因为汉留的意义太过明显,姑改汉留为洪门,因为繁体字的“汉”除去‘中土’就成为洪字了。
直到这里,洪门的概念就成型了。
郑家投降之后,这批人都在民间四处潜伏起来,并且奉史可法为文宗、郑成功为武宗、陈近南为宣宗、万云龙为达宗,苏洪光为威宗。
这个时候,已经是康熙年间,五宗尽皆身死,洪门也没有了领袖。
此时,因为少林在明朝末年是皇家寺庙的缘故,与清廷自然关系紧张。
后来,康熙一把火烧了少林寺,纵观整座寺庙,也只有五个僧人逃了出来,费尽艰难险阻,行至高溪庙前,插草为香,结为异姓兄弟,立志报仇雪恨,反清复明。
这五人,自然就是少林武祖。
这,也是为什么,洪门当中,不止拜关公,也有拜达摩的习俗。
后来,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这批洪门后人,其后便分散到五湖四海,形成不同分支,其中较为人知的有漕帮、天地会、袍哥会(哥老会)、三合会、安亲会、致公堂等等。
所以,才会有红白藕青荷叶,天下洪门是一家的说法。
而和胜和与那些打着所谓的洪门旗号的社团又不一样,当初是经过洪门正统的黑骨仁,开过斩香大会,昭告过江湖同道的。
说得简单一点,就是经过官方认证,属于绝对的正统。
换句话说,如果新记与和胜和同样登名在册的四九仔,来到世界范围内,去到其他的正统洪门地盘寻求帮助,新记被帮助的理由,有可能是千奇百怪,比如同为汉人,或者干脆就是看着顺眼等等。
而和胜和的人,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同为洪门兄弟,自然不会坐视不理。
所以,司徒明志才会有派人参加观礼大会的想法。
毕竟,和胜和与致公堂同为洪门正统,打断骨头连着筋。
“不如,我们派曾嘉汉去?”
“他今年也才三十几岁,也算是年轻人范畴,想来与林泽豪会很有共同话题,”
“而且,他在致公堂任小老么,属于行十范畴之列,身份也能拿得出手,不算辱没了林泽豪。”
曾嘉汉是旧金山致公堂当中,拿得出手的青年俊杰,算是年轻一代的领军人物了。在致公堂之中,有着各种各样的等级划分,全都是按照之前的洪门那一套来设计的。
三十六部半管职当中,小老么是处理招待宾客的一切杂务,不算大,也不算小。
以三十几岁的年龄来看,称得上年轻有为四个字。
但是,与林泽豪取得的成就相比,却又显得有些过于平庸了。
想到这里,司徒明志当即摇摇头,说道:“不行,以他的性格,太过容易惹事生非,说不定好事在他的手上,也会变成坏事。”
听到司徒明志表态,众人也就没有再继续坚持。
毕竟,曾嘉汉为人确实有些过于骄傲,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
如果因为他使得林泽豪对致公堂心生嫌隙的话,确实有些得不偿失了。
沉思片刻过后,司徒明志将视线放在一个头发黑白参半,穿着一身白色唐装,年纪看起来大概在五十几岁左右的男人身上,缓缓开口道:“老王,这次和胜和换届大典的事情,还得麻烦你走一趟了。”
“不知道,你意下如何?”
王岑明在致公堂的内部很是超然,职位属于制皇。
单单从这个名字,就知道这个职位,到底有着何种地位了。
按照致公堂内部的等级划分,制皇是行一,与龙头平级。
但是实际上,制皇也只是地位待遇较高,手上并没有什么实权。
通常,这个职位都是授予一些曾经立过大功的门人。
“我也闷在旧金山够久了,正好换一个地方散散心,还能见到林泽豪这样的少年英雄,我当然愿意前往。”
王岑明笑着点点头,看起来很是高兴的模样。
闻言,众人尽皆有些惊讶,纵然饱经风霜的心,也还是不可避免的生出了震惊的情绪。
本以为派一个行十之列的人去观礼,就算是给足林泽豪面子了。
没想到,最终竟然派出了一个行一的制皇,从法理角度来说,这已经相当于司徒明志本人亲至了。
作为世界洪门执牛耳者的致公堂,还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先例!
如此一来,不仅是前无古人,估计后来也不会有来者。
难道,这个年仅二十岁的林泽豪,真的就值得如此司徒明志,如此重视吗?
想到这里,众人神色各异,沉默不语。
见状,司徒明志也没有说话,只是对着王岑明微微颔首,随后看向身后的那副木制对联,眼神凝重,久久不语。
地镇高岗,一派溪山千古秀。
门朝大海,三河峡水万年流。
……
与此同时,和记大厦,地下停车场。
这时,因为发布会结束的缘故,众位记者基本都已经散去。
毕竟,他们还急着回去赶稿子,赚取银纸呢。
时间,对于他们来说,就是金钱。
放眼望去,整个地下停车场空无一人,只有刘体明,鬼鬼祟祟的从柱子后面,摇头晃脑的张望一番过后才小心翼翼的走了出来。
那个蹑手蹑脚的样子,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做獐头鼠目。
“该死,这帮安保还真是敬业,我不过只是问了几个问题,就利用手中的权力,对我进行围追堵截,不让我跟着大部队离开。”
“你们给我等着,等到我脱身之后,一定状告你们和记,绝对告到你们老板林泽豪倾家荡产!”
刘体明不断在心中咒骂着,诅咒着,甚至连表情都变得凶狠起来。
骂着骂着,他就来到自己的车子面前,掏出车钥匙,打开车门。
在汽车发动的那一刻,刘体明心中的大石头,才不受控制的落了地。
随后,他猛的踩下油门,打着方向盘,汽车就朝着出口窜了出去。
可是,借助着昏黄的灯光,望着眼前黝黑的通道,刘体明依旧不敢掉以轻心,生怕从某个看不到的地方,忽然窜出一个人,站在他的车子面前。
毕竟,他当着那种场合,说出了对他们老板不尊敬的话,他当然会感到心虚。
如此想着,随着车速的不断增加,刘体明心脏的跳动速度也越来越快,仿佛下一秒就要从嗓子眼当中蹦出来。
感受到咚咚的心跳声,他下意识的咽掉口水,眼眶中的眼球,以极快的频率,不断的扫视着周围的环境。
这时,拐角处传来一声突兀的响动,使得刘体明被吓得一激灵,下意识的踩下刹车,轮胎与地面激烈的摩擦,产生刺耳的声音,同时留下了一条漆黑的刹车痕迹。
他壮着胆子,缓缓摇下车窗,小心翼翼的探出脑袋,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
“是谁,到底是谁在那边?”
(本章完)
要知道,李文斌在和胜和的职位,其实也是法律顾问。
这个岗位,在江湖人的嘴里,还有着另外的一个称呼,那就是白纸扇。
虽然现在富兰克林罗斯福早已去世,但这种恐怖的人脉关系,又有谁敢小视?
这,就是旧金山致公堂的底蕴,更是它为什么能成为现今世界范围内,洪门执牛耳者的原因之一。
“没错,现在的那些社团,个个乌烟瘴气,满脑子就想着怎么敛财,完全不知道将洪门的训誓忘在了什么地方。”
“只有像林泽豪这样的人,才谨记除暴安良,江湖道义这四个大字,确实为当代佼佼者。”
“不知道,林泽豪什么时候能来旧金山,也让我们这些老头子结识一下当世人杰,如此一来,岂不是一桩幸事。”
另一位老者的话,引得众人纷纷赞同。
“没错,虽然林泽豪是和胜和的龙头,但同样是我们洪门的人才,看到他发展成现在的规模,我也感到打心眼里的高兴。”
“出了一个这样的人物,也算是我们洪门的事业,后继有人了。”
“不知道林泽豪是不是尚未婚配,我正好有一个年芳二八的孙女,长得那叫一个俊俏,将其许配给他,岂不是郎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对……”
听到这句话之后,众人当即停下讨论的势头,纷纷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看着此人。
“你说话简直就是满嘴跑火车,你那孙女虽然确实只有十六岁,但是从长相来看,跟玉树临风,无比潇洒的林泽豪相比,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你可千万别祸害这么优秀的年轻人了。”
“要知道,林泽豪的容貌,也就比年轻的我,稍稍逊色一筹而已……”
上一句话的时候,他还一致得到众人认同,但最后这句话刚一出口,他也变成了众矢之的。
“得了吧,就你年轻的那副尊容,跟林泽豪之间,最少还差了七个我。”
“甚至,将你的容貌和林泽豪放在一起比对,都算是一种冒犯……”
眼看着话题越来越跑偏,司徒明志当即咳嗽几声,场面才渐渐变得安静下来。
他清了清嗓子,缓缓说道:“你们也都是老江湖了,按理说应该越来越老辣才对,怎么年轻时候这么多大风大浪都经历过来了,临到老了,反而变得跟小孩子一样呢……”
闻言,众人只是笑笑,并没有往心里去。
作为当初一起打天下的老兄弟,他们自然明白,司徒明志是不会在这种小事上面,上纲上线的。
果不其然,司徒明志只是说了一句之后,就没有再提,而是沉思片刻,继续道:“听说和胜和即将开始换届大典,同为洪门兄弟,我们致公堂也应该派人去观礼才对。”
他的话,得到众人的赞成。
“此乃应有之意。”
“红白藕青荷叶,天下洪门是一家,我们派人去观礼确实符合礼数。”
“不过,我们派过去谁才好呢?”
当初鞑子入侵汉家故土,明失其鹿,女真夺之。
洪门创立伊始,被称之为汉留,目的就是为了留住汉家故土。
汉留是由抗清义士殷洪盛起始,所以,故后人尊殷洪盛为洪门始祖。
殷洪盛死后,其子投奔郑成功,汉留构想流传至郑成功所部,并且被其接受和发扬光大,旨在反抗满清迫害统治,留存汉族文化。
当时时局敏感,因为汉留的意义太过明显,姑改汉留为洪门,因为繁体字的“汉”除去‘中土’就成为洪字了。
直到这里,洪门的概念就成型了。
郑家投降之后,这批人都在民间四处潜伏起来,并且奉史可法为文宗、郑成功为武宗、陈近南为宣宗、万云龙为达宗,苏洪光为威宗。
这个时候,已经是康熙年间,五宗尽皆身死,洪门也没有了领袖。
此时,因为少林在明朝末年是皇家寺庙的缘故,与清廷自然关系紧张。
后来,康熙一把火烧了少林寺,纵观整座寺庙,也只有五个僧人逃了出来,费尽艰难险阻,行至高溪庙前,插草为香,结为异姓兄弟,立志报仇雪恨,反清复明。
这五人,自然就是少林武祖。
这,也是为什么,洪门当中,不止拜关公,也有拜达摩的习俗。
后来,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这批洪门后人,其后便分散到五湖四海,形成不同分支,其中较为人知的有漕帮、天地会、袍哥会(哥老会)、三合会、安亲会、致公堂等等。
所以,才会有红白藕青荷叶,天下洪门是一家的说法。
而和胜和与那些打着所谓的洪门旗号的社团又不一样,当初是经过洪门正统的黑骨仁,开过斩香大会,昭告过江湖同道的。
说得简单一点,就是经过官方认证,属于绝对的正统。
换句话说,如果新记与和胜和同样登名在册的四九仔,来到世界范围内,去到其他的正统洪门地盘寻求帮助,新记被帮助的理由,有可能是千奇百怪,比如同为汉人,或者干脆就是看着顺眼等等。
而和胜和的人,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同为洪门兄弟,自然不会坐视不理。
所以,司徒明志才会有派人参加观礼大会的想法。
毕竟,和胜和与致公堂同为洪门正统,打断骨头连着筋。
“不如,我们派曾嘉汉去?”
“他今年也才三十几岁,也算是年轻人范畴,想来与林泽豪会很有共同话题,”
“而且,他在致公堂任小老么,属于行十范畴之列,身份也能拿得出手,不算辱没了林泽豪。”
曾嘉汉是旧金山致公堂当中,拿得出手的青年俊杰,算是年轻一代的领军人物了。在致公堂之中,有着各种各样的等级划分,全都是按照之前的洪门那一套来设计的。
三十六部半管职当中,小老么是处理招待宾客的一切杂务,不算大,也不算小。
以三十几岁的年龄来看,称得上年轻有为四个字。
但是,与林泽豪取得的成就相比,却又显得有些过于平庸了。
想到这里,司徒明志当即摇摇头,说道:“不行,以他的性格,太过容易惹事生非,说不定好事在他的手上,也会变成坏事。”
听到司徒明志表态,众人也就没有再继续坚持。
毕竟,曾嘉汉为人确实有些过于骄傲,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
如果因为他使得林泽豪对致公堂心生嫌隙的话,确实有些得不偿失了。
沉思片刻过后,司徒明志将视线放在一个头发黑白参半,穿着一身白色唐装,年纪看起来大概在五十几岁左右的男人身上,缓缓开口道:“老王,这次和胜和换届大典的事情,还得麻烦你走一趟了。”
“不知道,你意下如何?”
王岑明在致公堂的内部很是超然,职位属于制皇。
单单从这个名字,就知道这个职位,到底有着何种地位了。
按照致公堂内部的等级划分,制皇是行一,与龙头平级。
但是实际上,制皇也只是地位待遇较高,手上并没有什么实权。
通常,这个职位都是授予一些曾经立过大功的门人。
“我也闷在旧金山够久了,正好换一个地方散散心,还能见到林泽豪这样的少年英雄,我当然愿意前往。”
王岑明笑着点点头,看起来很是高兴的模样。
闻言,众人尽皆有些惊讶,纵然饱经风霜的心,也还是不可避免的生出了震惊的情绪。
本以为派一个行十之列的人去观礼,就算是给足林泽豪面子了。
没想到,最终竟然派出了一个行一的制皇,从法理角度来说,这已经相当于司徒明志本人亲至了。
作为世界洪门执牛耳者的致公堂,还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先例!
如此一来,不仅是前无古人,估计后来也不会有来者。
难道,这个年仅二十岁的林泽豪,真的就值得如此司徒明志,如此重视吗?
想到这里,众人神色各异,沉默不语。
见状,司徒明志也没有说话,只是对着王岑明微微颔首,随后看向身后的那副木制对联,眼神凝重,久久不语。
地镇高岗,一派溪山千古秀。
门朝大海,三河峡水万年流。
……
与此同时,和记大厦,地下停车场。
这时,因为发布会结束的缘故,众位记者基本都已经散去。
毕竟,他们还急着回去赶稿子,赚取银纸呢。
时间,对于他们来说,就是金钱。
放眼望去,整个地下停车场空无一人,只有刘体明,鬼鬼祟祟的从柱子后面,摇头晃脑的张望一番过后才小心翼翼的走了出来。
那个蹑手蹑脚的样子,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做獐头鼠目。
“该死,这帮安保还真是敬业,我不过只是问了几个问题,就利用手中的权力,对我进行围追堵截,不让我跟着大部队离开。”
“你们给我等着,等到我脱身之后,一定状告你们和记,绝对告到你们老板林泽豪倾家荡产!”
刘体明不断在心中咒骂着,诅咒着,甚至连表情都变得凶狠起来。
骂着骂着,他就来到自己的车子面前,掏出车钥匙,打开车门。
在汽车发动的那一刻,刘体明心中的大石头,才不受控制的落了地。
随后,他猛的踩下油门,打着方向盘,汽车就朝着出口窜了出去。
可是,借助着昏黄的灯光,望着眼前黝黑的通道,刘体明依旧不敢掉以轻心,生怕从某个看不到的地方,忽然窜出一个人,站在他的车子面前。
毕竟,他当着那种场合,说出了对他们老板不尊敬的话,他当然会感到心虚。
如此想着,随着车速的不断增加,刘体明心脏的跳动速度也越来越快,仿佛下一秒就要从嗓子眼当中蹦出来。
感受到咚咚的心跳声,他下意识的咽掉口水,眼眶中的眼球,以极快的频率,不断的扫视着周围的环境。
这时,拐角处传来一声突兀的响动,使得刘体明被吓得一激灵,下意识的踩下刹车,轮胎与地面激烈的摩擦,产生刺耳的声音,同时留下了一条漆黑的刹车痕迹。
他壮着胆子,缓缓摇下车窗,小心翼翼的探出脑袋,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
“是谁,到底是谁在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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