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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他从不说话,即便是饿到躺在地上身体颤抖他也忍着,不发出任何声音。
他不想发出声音,不想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蒲清泫心甘情愿孤身一人,因为只有独自在寂静的黑暗里,他才会觉得安全放松。
后来他终于知道了为什么自己和所有人不一样的原因了。
他的母亲和不是他父亲的男人在一起生下了他。
但是……那是我的错吗?
如果可以……我也不想成为他们的孩子啊……
明明就不是我的错。
可他们不这么想,应该是他父亲的男人、还有即便是他亲身母亲的女人也不这么想:——你的存在真是个错!
——你和他长的真是一模一样,看见就想亲手杀了你。
——你就不该活着!我蒲家的耻辱!
很多人这么说,即便有的人不说,可他们的眼里、话语间全是这样的意味。
蒲清泫低头沉默,他突然觉得可笑:你们的错凭什么怪罪到我头上呢?又如何能怪罪的理所当然?
他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察言观色、隐忍不发,恨意被他小心压了下去。
那个时候的蒲清泫将所有的乖张阴厉深埋起来,一待有了机会,那汹涌的恨意会毁了所有人。
他在这里呆了十年,墙上的霉斑永远看不成天上的星星。
好在他最终看到了真正的星星,可在他看来,天上的星星和墙上的霉斑没什么不同。
飞机停落,他看到了在终点的蒲静,对方抬着下巴看他,那样子和从前她站在门位瞧他的时候一模一样,这么多年了,蒲静还是那个高傲的蒲家小公主。
“要不是我,你还出不来呢。”蒲静笑容明艳,那双眼里的恶意一点也不加掩饰:“虽然有可能再也回不去了。”
蒲清泫抬头看向蒲静的身后,那是一片漆黑而恐怖的丛林。
这是……要做什么?他茫然不知。
看到他眼里茫然神色的蒲静不屑而讥讽的撇了撇嘴:“还真是个一无所知的蠢货。”
蒲清泫手指动了动,垂眸不言。
“那我就好心好意告诉你吧,这是蒲家历年的传统,年满十五岁的蒲家族人需要去丛林进行历练,时期一个月。”
“本来不应该有你,因为你可不是蒲家人。不过……你毕竟姓蒲,所以也可以用蒲姓下人的身份来参加。”蒲静把玩着枪,似乎是在好心提醒:“你连基本的格斗术都不会,在这里可要多加小心了,万一被野兽吃掉就不好了。”
蒲静转身向着丛林走去,走到一半像是想到什么。
她回头笑道:“对了,忘了说,在丛林里可以……杀人。小心点,别遇见了我。”
蒲静眯了眯眼睛:“我可是早就想弄死你了。”
——蒲家人信奉强者为尊、能力至上,大概这样想的人最是冷酷无情。所以在蒲家弑兄弑弟都是平常,为了约束,蒲家在这方面的惩罚让人胆战心惊、不敢触犯。
有明文规定,特殊情况下,弑亲无错。可若是平常,蒲家不见血。
因为家规,因为蒲清泫怎么着也是白家小姐的儿子,而白家小姐还对那个男人有情,因为这两点,蒲清泫才能完整的活到这么大。
蒲清泫站在原地,面无表情的看着她的背影,看着所有人的背影。
他站在那里,半晌,笑了。
照明灯下,他面容惨白如同鬼魅,湛蓝的眼睛寒光湛湛,如同将要噬人的野兽。
看台上,有老人赞许道:“这才有蒲家人的味道,顺便关注一下,若是可造之材便带来见我。”
蒲岭急忙道:“他不是蒲家人。”
那老人淡淡瞧着他道:“那又如何?”
“我也不是蒲家人。”
蒲岭无言。
后来出的事震惊了所有人,从没学过武术、格斗,没有枪支武器的蒲清泫竟然杀了蒲静。
甚至在蒲静还活着的时候,生生将其千刀万剐。
蒲岭脸色铁青,不敢置信。
老人越发满意:“有我当年的风采。”
蒲清泫似乎再没回到过那个仄陋而阴暗的地下房间。
白天,他来到华贵而文雅的房间学习兵法谋略、学习琴棋书画、学习各国文化……
夜晚,他要在铁笼里不断的和人进行生死搏杀,有很多时候他觉得自己就要死了。
可总差了那么一点。
蒲清泫从没想过活着是为了什么,或者是人生的意义在哪里?对他来说,只要他活着,他就会竭尽所能的活着,直到活到他该死的那天。
蒲清泫独自一人在黑暗里呆了数十年,这让他的听觉、视觉、第六感……异常强大敏锐,所有的风吹草动他都能在第一时间清楚感知。
但是,瑕瑜互见。
蒲清泫看不到世界万物的颜色,并非生理性的,像是他自己不愿意看到这个世界的颜色。
红花是什么颜色?蓝天又是什么颜色?这个世界除了黑白两色还有什么颜色?
他偶尔会想,但想想到底不是什么重要的事,于是也就这么搁置了。
何况,比起这个,另一个问题才是问题。
蒲清泫不能受日光的照射,一旦被暴露在阳光下,他的皮肤就会感到疼痛和灼热。
这种症状和吸血鬼一样,在医学上,人们称此病为“吸血鬼症”。
疑难杂症,无药可医。
蒲清泫不得不将自己和阳光隔离开,他时时刻刻戴着手套,尽量在没有日光的时候出门。
从开始到现在,他始终呆在那间逼仄而阴暗的房间。
蒲清泫开始觉得无趣,于是他很自然的找寻有趣的东西。
但是,用这双眼睛去看,什么都觉得无趣。
别人说的美好是什么呢?
他看向别人看向的地方,于是他有点明白了,美好就是盛开的花、漂亮的眼、美人的容貌。
哦,原来这就是啊。蒲清泫漫不经心折断了别人眼里明艳娇美的红玫瑰。
永远留存不好吗?我替你们将所有的美好留存起来不好吗?
流泪时楚楚动人的眼睛、十指芊芊的细腻柔荑、微笑时明艳美丽的容貌……
蒲清泫留存的时候微笑期待,但很快,他开始觉得懊恼无措:那双眼里的楚楚动人怎么没有了?那双手怎么不温暖了?也不会笑了?
是坏掉了吧?
蒲清泫扔掉了这些东西,试图找到更多的美好,他看到了旁人的恐惧:——变态
——疯子
蒲清泫倒没恼怒,因为别人说的都是实话。嗯,他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笑)
直到某天夕阳西下,他百无聊赖去遛花园,顺便寻求旁人眼中的美好。
那天有正好的风,溪边成排的垂柳如连绵起伏的翠绿帘幕。
他看到了溪边有人垂钓。
坐姿优雅,拿着鱼竿的手修长用力。
比之前遇到的,更好看的手,蒲清泫来了兴趣:“喂。”
那人回眸,修长的眉、漆黑的眼,温温淡淡如天际的云,清清冷冷如山巅的雪。
这是他有史以来见过的最好的相貌,蒲清泫一怔。
就在他怔愣间,那人点头一笑,如云落在眉间、冰融成脉脉春水。
那一刹那,蒲清泫看
所以他从不说话,即便是饿到躺在地上身体颤抖他也忍着,不发出任何声音。
他不想发出声音,不想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蒲清泫心甘情愿孤身一人,因为只有独自在寂静的黑暗里,他才会觉得安全放松。
后来他终于知道了为什么自己和所有人不一样的原因了。
他的母亲和不是他父亲的男人在一起生下了他。
但是……那是我的错吗?
如果可以……我也不想成为他们的孩子啊……
明明就不是我的错。
可他们不这么想,应该是他父亲的男人、还有即便是他亲身母亲的女人也不这么想:——你的存在真是个错!
——你和他长的真是一模一样,看见就想亲手杀了你。
——你就不该活着!我蒲家的耻辱!
很多人这么说,即便有的人不说,可他们的眼里、话语间全是这样的意味。
蒲清泫低头沉默,他突然觉得可笑:你们的错凭什么怪罪到我头上呢?又如何能怪罪的理所当然?
他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察言观色、隐忍不发,恨意被他小心压了下去。
那个时候的蒲清泫将所有的乖张阴厉深埋起来,一待有了机会,那汹涌的恨意会毁了所有人。
他在这里呆了十年,墙上的霉斑永远看不成天上的星星。
好在他最终看到了真正的星星,可在他看来,天上的星星和墙上的霉斑没什么不同。
飞机停落,他看到了在终点的蒲静,对方抬着下巴看他,那样子和从前她站在门位瞧他的时候一模一样,这么多年了,蒲静还是那个高傲的蒲家小公主。
“要不是我,你还出不来呢。”蒲静笑容明艳,那双眼里的恶意一点也不加掩饰:“虽然有可能再也回不去了。”
蒲清泫抬头看向蒲静的身后,那是一片漆黑而恐怖的丛林。
这是……要做什么?他茫然不知。
看到他眼里茫然神色的蒲静不屑而讥讽的撇了撇嘴:“还真是个一无所知的蠢货。”
蒲清泫手指动了动,垂眸不言。
“那我就好心好意告诉你吧,这是蒲家历年的传统,年满十五岁的蒲家族人需要去丛林进行历练,时期一个月。”
“本来不应该有你,因为你可不是蒲家人。不过……你毕竟姓蒲,所以也可以用蒲姓下人的身份来参加。”蒲静把玩着枪,似乎是在好心提醒:“你连基本的格斗术都不会,在这里可要多加小心了,万一被野兽吃掉就不好了。”
蒲静转身向着丛林走去,走到一半像是想到什么。
她回头笑道:“对了,忘了说,在丛林里可以……杀人。小心点,别遇见了我。”
蒲静眯了眯眼睛:“我可是早就想弄死你了。”
——蒲家人信奉强者为尊、能力至上,大概这样想的人最是冷酷无情。所以在蒲家弑兄弑弟都是平常,为了约束,蒲家在这方面的惩罚让人胆战心惊、不敢触犯。
有明文规定,特殊情况下,弑亲无错。可若是平常,蒲家不见血。
因为家规,因为蒲清泫怎么着也是白家小姐的儿子,而白家小姐还对那个男人有情,因为这两点,蒲清泫才能完整的活到这么大。
蒲清泫站在原地,面无表情的看着她的背影,看着所有人的背影。
他站在那里,半晌,笑了。
照明灯下,他面容惨白如同鬼魅,湛蓝的眼睛寒光湛湛,如同将要噬人的野兽。
看台上,有老人赞许道:“这才有蒲家人的味道,顺便关注一下,若是可造之材便带来见我。”
蒲岭急忙道:“他不是蒲家人。”
那老人淡淡瞧着他道:“那又如何?”
“我也不是蒲家人。”
蒲岭无言。
后来出的事震惊了所有人,从没学过武术、格斗,没有枪支武器的蒲清泫竟然杀了蒲静。
甚至在蒲静还活着的时候,生生将其千刀万剐。
蒲岭脸色铁青,不敢置信。
老人越发满意:“有我当年的风采。”
蒲清泫似乎再没回到过那个仄陋而阴暗的地下房间。
白天,他来到华贵而文雅的房间学习兵法谋略、学习琴棋书画、学习各国文化……
夜晚,他要在铁笼里不断的和人进行生死搏杀,有很多时候他觉得自己就要死了。
可总差了那么一点。
蒲清泫从没想过活着是为了什么,或者是人生的意义在哪里?对他来说,只要他活着,他就会竭尽所能的活着,直到活到他该死的那天。
蒲清泫独自一人在黑暗里呆了数十年,这让他的听觉、视觉、第六感……异常强大敏锐,所有的风吹草动他都能在第一时间清楚感知。
但是,瑕瑜互见。
蒲清泫看不到世界万物的颜色,并非生理性的,像是他自己不愿意看到这个世界的颜色。
红花是什么颜色?蓝天又是什么颜色?这个世界除了黑白两色还有什么颜色?
他偶尔会想,但想想到底不是什么重要的事,于是也就这么搁置了。
何况,比起这个,另一个问题才是问题。
蒲清泫不能受日光的照射,一旦被暴露在阳光下,他的皮肤就会感到疼痛和灼热。
这种症状和吸血鬼一样,在医学上,人们称此病为“吸血鬼症”。
疑难杂症,无药可医。
蒲清泫不得不将自己和阳光隔离开,他时时刻刻戴着手套,尽量在没有日光的时候出门。
从开始到现在,他始终呆在那间逼仄而阴暗的房间。
蒲清泫开始觉得无趣,于是他很自然的找寻有趣的东西。
但是,用这双眼睛去看,什么都觉得无趣。
别人说的美好是什么呢?
他看向别人看向的地方,于是他有点明白了,美好就是盛开的花、漂亮的眼、美人的容貌。
哦,原来这就是啊。蒲清泫漫不经心折断了别人眼里明艳娇美的红玫瑰。
永远留存不好吗?我替你们将所有的美好留存起来不好吗?
流泪时楚楚动人的眼睛、十指芊芊的细腻柔荑、微笑时明艳美丽的容貌……
蒲清泫留存的时候微笑期待,但很快,他开始觉得懊恼无措:那双眼里的楚楚动人怎么没有了?那双手怎么不温暖了?也不会笑了?
是坏掉了吧?
蒲清泫扔掉了这些东西,试图找到更多的美好,他看到了旁人的恐惧:——变态
——疯子
蒲清泫倒没恼怒,因为别人说的都是实话。嗯,他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笑)
直到某天夕阳西下,他百无聊赖去遛花园,顺便寻求旁人眼中的美好。
那天有正好的风,溪边成排的垂柳如连绵起伏的翠绿帘幕。
他看到了溪边有人垂钓。
坐姿优雅,拿着鱼竿的手修长用力。
比之前遇到的,更好看的手,蒲清泫来了兴趣:“喂。”
那人回眸,修长的眉、漆黑的眼,温温淡淡如天际的云,清清冷冷如山巅的雪。
这是他有史以来见过的最好的相貌,蒲清泫一怔。
就在他怔愣间,那人点头一笑,如云落在眉间、冰融成脉脉春水。
那一刹那,蒲清泫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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