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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下高兴了好长一段时间。
可惜,福无双至。
怀黎重的时候,黎妈妈不幸被检查出来得了癌症,她和黎爸爸的工作本来就长期处在高强度的辐射之下,身体会发生病变也在情理之中,黎妈妈确实是个很坚强的女人,她没有自怨自艾,而是果断地放弃了化疗,回乡静养。母爱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此,罹患癌症的黎妈妈知道自己必死无疑,只有接受化疗还能有一线生机,如果癌细胞能通过化疗得到控制,便可以将生命延长好几年,甚至是十几年,但是接受化疗,就注定必须舍弃腹中的孩子,所以她毫不犹豫地放弃了最后的治疗机会。
黎重未满周岁的时候,母亲病故,唯一留给黎重的遗物,就是一个戴在他左手腕上的玉镯,品质极好,当时的市场售价就在五位数以上,绝对属于奢侈品,黎妈妈生前曾戏称说,这个玉镯子花光了她全部的私房钱,也是她留给小儿子最后的祝福。古人讲究君子比德如玉,玉能养人,由此玉不下身。黎重生下来体质就不好,瘦瘦小小的,跟他人高马大的哥哥完全不同,当妈的看着就心疼得紧,这个玉镯子还是她带着小儿子一起专程去云南购入的,当时玉的价格还没有炒到这么虚高,以现在的市场供求关系来看,这种品质的玉镯就是有钱都买不到,不是有价无市,是有市无价。
这玉镯从小戴在黎重手上,陪伴他长大,现在已经取不下来了,而现在,带着两世记忆穿越的黎重,怔怔地盯着仍旧戴在自己的左手腕上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玉镯,若有所思。
“重黎少爷,您醒了?真是太好了,我这就通知大夫人去……”
重黎?是这具身体的名字吗?黎重觉得很无语,重黎和黎重,孰真孰假?又或者,两个都不是真的,说不定等他下次醒来,又换了一个壳子。不过很确定的是,对比仅有的两世记忆,重黎这小少爷的日子过得实在是苦不堪言。
黎重虽然幼年丧母,父亲常年泡在研究所里不着家,但他自小跟着黎家老太爷长大,也没觉得自己缺少长辈的关爱。或许是可怜黎重这孩子小小年纪没有妈,黎老太爷对黎重很是骄纵,重话都不曾说过一句,哪儿像黎单小时候,一日照三餐地拳脚收拾,黎重外貌性子都随了母亲,眉目如画,唇红齿白,笑起来眉眼弯弯的,两个小酒窝,可爱得不行,再加上他嘴巴甜会哄人,大了他二十岁的黎单恨不得拿这个弟弟当儿子来疼,要星星不给月亮。都说长兄如父,黎重也确实跟自己哥哥的感情很好,两人同气连枝,狼狈为奸,通常都是黎重在前头闯祸,黎单默默跟在后面替弟弟收拾烂摊子,从小到大一贯如此,那些欺负过黎重的人,全是他哥黎单休假回家时收拾报复的,一个都没有放过。
有了这些无条件宠爱自己的家人们,黎重从小过得顺风顺水,别提多幸福了,以至于现在大梦初醒,黎重也实在很难相信自己已经彻底从天堂跌入了地狱,变成了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人。
这个身体的原主人,或者说现在的他,有一个分外拗口的全名,布斯曼贝尔·重黎。
布斯曼贝尔,什么乱七八糟的鬼姓氏?
抱怨归抱怨,但是根据原主的记忆,他可没有嫌弃这个拗口的姓氏的资格,因为在这个世界里,只有贵族才能拥有姓氏,大部分的普通人都只能有名字而已。
在脑海里整理了一下已知的情报,黎重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
妈蛋!莫名其妙的时代,莫名其妙的家族,莫名其妙的身世,这些都算了,原主居然还有一个莫名其妙的未婚夫?而且两人马上就要结婚了。
坑爹呢这是!
☆、第2章 布斯曼贝尔家族
这个世界还真不是一般的操蛋!
最最原始的石器文明,住得是石头屋子,穿得是粗制滥造的兽皮,吃得是野果野菜,没有耕种,没有畜牧,这也就算了,毕竟这个时代的人类武力值强悍,光是依靠采集和狩猎还是能勉强有一丝生路,苦逼的是,这个时代处处杀机四伏,攻击力近乎变态的动植物们层出不穷,数不胜数,在凶兽们的肆虐下,人类的生存空间和资源被一再压缩,直至最后困守孤城。
白城子,顾名思义,白色的石头城镇,这里是人类最后坚守的阵地,多少先辈们浴血奋战,用累累白骨造就,历经上百年的岁月,固若金汤。白城子被划分为十二个区域,共有十二道城门通往外面的世界,而最中心的部分是内城,约占整个白城子面积的三分之一,里面居住着极少数贵族中的贵族,像布斯曼贝尔这种小家族,在那些高居顶端的掌权者们眼中根本还排不上名号。
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
越是这种毫无底蕴,只会自我标榜身价的家族,内宅中越是争权夺利,各种令人大跌眼镜、龌龊不堪的腌辣事层出不穷。
相比于各种人生赢家的黎重,重黎这孩子简直就是一可怜的小白菜,从小就气虚体弱,在床昏睡的时候远比下地清醒的时候多,有双亲照料时,重黎的日子还算好过,直至父亲外出狩猎时失踪,下落不明,生死未卜,爹爹伤心欲绝之下也跟着大病不起,没熬多久就去世了。没错,重黎确实是两个男人爱情的结晶,这个世界里有一种名为孕果的奇异果实,吃下去之后能改变人的体质,使人更容易受孕,但重黎的父亲和爹爹却从未想过让儿子服用孕果,因为重黎的身子不好,不一定能扛过逆天而行改变体质时的痛苦,他们宁愿重黎平安顺遂地过一辈子,也不愿意他去冒这么大的险,如果不是孩子心甘情愿地表态,没人能逼迫重黎牺牲自己,为了家族利益去联姻。
奈何天不遂人愿。
布斯曼贝尔的现任家主是重黎的大伯,为人馋懒奸猾,绝对不是良善之辈,他的妻子更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整日在丈夫耳边搬弄是非,挑拨离间,堂兄弟们更是拿这两兄弟当白吃饭的拖油瓶,恨不得能早日脱手,摊上这么一群薄情寡义的糟心亲戚,重黎和康回两兄弟相依为命,寄人篱下,日子过得别提多艰难了。
重黎的身体一贯不好,为了调理身体,经常需要吃一味名叫杞骨的草药,价格昂贵。
这个时空的钱币是一种用晶石矿物制成的点数卡,每一个差不多巴掌大小,点数卡表面有微弱的闪光,由于晶石的特殊性和稀少性,仿制不易,从根本上就杜绝了□□产生的可能。点数卡的计算单位为十进制,从大到小分为万千百十个,对应的点数卡依次为黑金红蓝绿五种颜色,一眼就能分辨。
重黎从十八岁成年开始,着手改善体质,一个月差不多要吃三份杞骨,十日一次,吊着慢慢调养身体,治标不治本,一份杞骨需要三百二十个点数,也就是说,重黎一
可惜,福无双至。
怀黎重的时候,黎妈妈不幸被检查出来得了癌症,她和黎爸爸的工作本来就长期处在高强度的辐射之下,身体会发生病变也在情理之中,黎妈妈确实是个很坚强的女人,她没有自怨自艾,而是果断地放弃了化疗,回乡静养。母爱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此,罹患癌症的黎妈妈知道自己必死无疑,只有接受化疗还能有一线生机,如果癌细胞能通过化疗得到控制,便可以将生命延长好几年,甚至是十几年,但是接受化疗,就注定必须舍弃腹中的孩子,所以她毫不犹豫地放弃了最后的治疗机会。
黎重未满周岁的时候,母亲病故,唯一留给黎重的遗物,就是一个戴在他左手腕上的玉镯,品质极好,当时的市场售价就在五位数以上,绝对属于奢侈品,黎妈妈生前曾戏称说,这个玉镯子花光了她全部的私房钱,也是她留给小儿子最后的祝福。古人讲究君子比德如玉,玉能养人,由此玉不下身。黎重生下来体质就不好,瘦瘦小小的,跟他人高马大的哥哥完全不同,当妈的看着就心疼得紧,这个玉镯子还是她带着小儿子一起专程去云南购入的,当时玉的价格还没有炒到这么虚高,以现在的市场供求关系来看,这种品质的玉镯就是有钱都买不到,不是有价无市,是有市无价。
这玉镯从小戴在黎重手上,陪伴他长大,现在已经取不下来了,而现在,带着两世记忆穿越的黎重,怔怔地盯着仍旧戴在自己的左手腕上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玉镯,若有所思。
“重黎少爷,您醒了?真是太好了,我这就通知大夫人去……”
重黎?是这具身体的名字吗?黎重觉得很无语,重黎和黎重,孰真孰假?又或者,两个都不是真的,说不定等他下次醒来,又换了一个壳子。不过很确定的是,对比仅有的两世记忆,重黎这小少爷的日子过得实在是苦不堪言。
黎重虽然幼年丧母,父亲常年泡在研究所里不着家,但他自小跟着黎家老太爷长大,也没觉得自己缺少长辈的关爱。或许是可怜黎重这孩子小小年纪没有妈,黎老太爷对黎重很是骄纵,重话都不曾说过一句,哪儿像黎单小时候,一日照三餐地拳脚收拾,黎重外貌性子都随了母亲,眉目如画,唇红齿白,笑起来眉眼弯弯的,两个小酒窝,可爱得不行,再加上他嘴巴甜会哄人,大了他二十岁的黎单恨不得拿这个弟弟当儿子来疼,要星星不给月亮。都说长兄如父,黎重也确实跟自己哥哥的感情很好,两人同气连枝,狼狈为奸,通常都是黎重在前头闯祸,黎单默默跟在后面替弟弟收拾烂摊子,从小到大一贯如此,那些欺负过黎重的人,全是他哥黎单休假回家时收拾报复的,一个都没有放过。
有了这些无条件宠爱自己的家人们,黎重从小过得顺风顺水,别提多幸福了,以至于现在大梦初醒,黎重也实在很难相信自己已经彻底从天堂跌入了地狱,变成了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人。
这个身体的原主人,或者说现在的他,有一个分外拗口的全名,布斯曼贝尔·重黎。
布斯曼贝尔,什么乱七八糟的鬼姓氏?
抱怨归抱怨,但是根据原主的记忆,他可没有嫌弃这个拗口的姓氏的资格,因为在这个世界里,只有贵族才能拥有姓氏,大部分的普通人都只能有名字而已。
在脑海里整理了一下已知的情报,黎重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
妈蛋!莫名其妙的时代,莫名其妙的家族,莫名其妙的身世,这些都算了,原主居然还有一个莫名其妙的未婚夫?而且两人马上就要结婚了。
坑爹呢这是!
☆、第2章 布斯曼贝尔家族
这个世界还真不是一般的操蛋!
最最原始的石器文明,住得是石头屋子,穿得是粗制滥造的兽皮,吃得是野果野菜,没有耕种,没有畜牧,这也就算了,毕竟这个时代的人类武力值强悍,光是依靠采集和狩猎还是能勉强有一丝生路,苦逼的是,这个时代处处杀机四伏,攻击力近乎变态的动植物们层出不穷,数不胜数,在凶兽们的肆虐下,人类的生存空间和资源被一再压缩,直至最后困守孤城。
白城子,顾名思义,白色的石头城镇,这里是人类最后坚守的阵地,多少先辈们浴血奋战,用累累白骨造就,历经上百年的岁月,固若金汤。白城子被划分为十二个区域,共有十二道城门通往外面的世界,而最中心的部分是内城,约占整个白城子面积的三分之一,里面居住着极少数贵族中的贵族,像布斯曼贝尔这种小家族,在那些高居顶端的掌权者们眼中根本还排不上名号。
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
越是这种毫无底蕴,只会自我标榜身价的家族,内宅中越是争权夺利,各种令人大跌眼镜、龌龊不堪的腌辣事层出不穷。
相比于各种人生赢家的黎重,重黎这孩子简直就是一可怜的小白菜,从小就气虚体弱,在床昏睡的时候远比下地清醒的时候多,有双亲照料时,重黎的日子还算好过,直至父亲外出狩猎时失踪,下落不明,生死未卜,爹爹伤心欲绝之下也跟着大病不起,没熬多久就去世了。没错,重黎确实是两个男人爱情的结晶,这个世界里有一种名为孕果的奇异果实,吃下去之后能改变人的体质,使人更容易受孕,但重黎的父亲和爹爹却从未想过让儿子服用孕果,因为重黎的身子不好,不一定能扛过逆天而行改变体质时的痛苦,他们宁愿重黎平安顺遂地过一辈子,也不愿意他去冒这么大的险,如果不是孩子心甘情愿地表态,没人能逼迫重黎牺牲自己,为了家族利益去联姻。
奈何天不遂人愿。
布斯曼贝尔的现任家主是重黎的大伯,为人馋懒奸猾,绝对不是良善之辈,他的妻子更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整日在丈夫耳边搬弄是非,挑拨离间,堂兄弟们更是拿这两兄弟当白吃饭的拖油瓶,恨不得能早日脱手,摊上这么一群薄情寡义的糟心亲戚,重黎和康回两兄弟相依为命,寄人篱下,日子过得别提多艰难了。
重黎的身体一贯不好,为了调理身体,经常需要吃一味名叫杞骨的草药,价格昂贵。
这个时空的钱币是一种用晶石矿物制成的点数卡,每一个差不多巴掌大小,点数卡表面有微弱的闪光,由于晶石的特殊性和稀少性,仿制不易,从根本上就杜绝了□□产生的可能。点数卡的计算单位为十进制,从大到小分为万千百十个,对应的点数卡依次为黑金红蓝绿五种颜色,一眼就能分辨。
重黎从十八岁成年开始,着手改善体质,一个月差不多要吃三份杞骨,十日一次,吊着慢慢调养身体,治标不治本,一份杞骨需要三百二十个点数,也就是说,重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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