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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光是药钱就差不多去了一千个点数,这是什么概念?寻常平民百姓,节省着点过日子,一千个点数虽然吃不了什么山珍海味,佳肴美食,但也能够保证一家三口人整整一个月不用饿肚子。
双亲还在世的时候,重黎从未操心过自己的药钱,他的父亲是护卫内城的近卫队勇士,风光不说,待遇也很优厚,再加上爹爹持家有方,布斯曼贝尔家族的几个买卖在他的经营指导下都蒸蒸日上,不说日进斗金,最起码供养两个孩子绝对没有问题。
后来双亲相继离世,重黎和康回两兄弟只顾着伤心去了,忘了第一时间整理清点父亲和爹爹的遗产,待到处理完爹爹的丧事,一切尘埃落定,大伯一家咬死了不承认,他是家主,红口白牙,上下嘴皮子一碰,黑的都能说成白的,重黎两兄弟无依无靠,没办法相争,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忍了这口气,不仅一点数的钱都没有拿到,反而成了几个堂兄弟口中厚着脸皮死赖在布斯曼贝尔家族吃白饭的拖油瓶。
弟弟康回年纪只比哥哥重黎小两岁,这时候也不过十五六岁,半大不小的孩子,但他知道哥哥处境艰难,大伯一家不会舍得继续花大价钱给重黎购买杞骨调养身子。杞骨这味药材保存不易,爹爹临死置备的,也不过十来剂,勉强能撑三五个月的份额,虽说重黎为了不让弟弟担心,笑着调侃过,说自己得的就是富贵病,过过苦日子就会痊愈,这些光烧钱又没明显效果的草药不吃也没关系。康回又不是傻的,他哥哥从十八岁成年开始,十日一剂,不间断地吃杞骨,经过一年多的调养,气色明显好多了,怎么会是没效果呢?想来想去,康回还是舍不得哥哥回到以往那种成天病怏怏的躺在床上的样子,为了更好的照顾哥哥,康回连学舍都不去了,每天早出晚归,将贵族子弟的骄傲一并舍弃,整个城市到处找活干,脏点累点苦点都没关系,一口一口地省,勉强又给重黎供养了一年的杞骨。
就为了这事儿,既心疼弟弟,又怨恨自己不争气的重黎不知道深夜偷偷痛哭了好几回,他其实也想过一死了之,免得活在世上拖累兄弟,但是转念一想,如果连自己都走了,康回就真的变成一个人孤零零的了,连个真心挂念他的人都没有。
别看康回年纪小,机灵着呢,打零工到底不是长久之计,必须找到能更快挣大钱的方法,穷则思变,康回瞒着哥哥,混在一众奴隶当中,偷偷出城去捡拾海贝壳,这种贝壳能够配合不同晶石的安置使用,发出强度不等的亮光,用以照明,由此极为珍贵,但是这种贝壳数量稀少,本来产于深海,光凭人力根本没办法获取,必须要等到一月一次的涨潮时才会被冲到岸上来,与此同时,各种深海的奇异生物也被混合着冲上岸,其中,有美味的食材,还有不小心卷入海流的凶悍捕食者,每当这时候,密密麻麻聚集在海岸边的人类们总是争分夺秒地翻找目标物,每耽误一秒钟,就错失一线生机,原因很简单,涨潮之后会将深海的鱼类带到岸上来,丰富的食物吸引了不少前来捡漏的人类奴隶,还会陆续吸引各种猎食人类的凶兽,它们或孤身一人单打独斗,或者三五成群发动进攻,总之一句话,闻风而来,不见血肉绝不撤离。
由此可见,这份工作绝对不是好做的,那些出城搏命的无主奴隶们,每次都死伤惨重,断手断脚还是其次,十个人中能回来七八个都算是好运的,风险这么大,但凡有点儿活路的平民百姓都不愿意去做这么危险的工作,只有那些实在没办法生存的奴隶才会铤而走险,抛去一切去挣这份卖命钱。
听闻自己唯一的亲人竟然偷偷混在奴隶中出城去了,重黎急得不行,只顾着一个劲儿地掉眼泪,急火攻心之下竟然直接晕了过去。
其实,对于布斯曼贝尔家族来说,重黎和康回的生死都不值得一提,不过榨干最后残余的一滴利用价值还是有必要的,正巧这时候,同为第九区贵族的阿如温查斯家族要给同辈的几位少爷举行婚礼,正在积极寻找合适的联姻对象。
多好的机会呀!
重黎虽然体质不好,但模样绝对是一等一的漂亮,虽然因为体质虚弱的关系看上去病怏怏的,但也不影响他出色的外貌,再加上本身也有贵族血统,倒也和阿如温查斯家的少爷门当户对,反正布斯曼贝尔家也不指望重黎嫁出去之后能给家族有什么帮衬,早点打发了更好,还能趁此机会侵占一份丰厚的聘礼,一石二鸟,何乐而不为呢。
眼下康回不在城内,重黎昏迷不醒,想怎么摆布都行,白城子地处内陆,远离海边,步行去至少需要十天半个月才能抵达,往返之间,一个多月就耗去了,等到康回返还,生米都已经煮成熟饭了,不怕这两兄弟再掀出什么风浪来。
趁着重黎意识不清,无力反抗之际,布斯曼贝尔家的大夫人,也就是重黎的伯母果断吩咐仆人将孕果碾磨成汁,强行给重黎灌了下去,要知道,阿如温查斯家跟布斯曼贝尔家同为9区的贵族,怎么也不会让家中的少爷娶一个不能生养的进门,不然还不知道其它家族的人会怎么编排呢。
重黎一个病秧子,怎么受得了这种折磨,孕果的酱汁灌下去之后,当即七窍流血,硬生生从昏迷中被疼醒了,全身筋挛,不住在地上翻腾打滚,哀嚎不已,惨叫声一夜未止,到后来已经是沙哑艰涩,既刺耳,又难听,直到最后天将亮时才渐渐没了声息。
天光大亮之时,眼睛一闭一睁之间,原来的重黎就烟消云散了,现在的这个是从异世界穿越而来的黎重,也是另一个截然不同重黎。
☆、第3章 未婚夫
前世今生,谁又能真正说得清楚呢?
既来之,则安之。即便内心再不愿意,黎重也不得不学着适应和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从今天起,这异世再没有黎重,有的,只是布斯曼贝尔家族的少爷,重黎。
“重黎少爷,大夫人来看你了……”有仆人在外语调轻缓地平铺直述事实,说完就离开了,根本不给重黎拒绝的机会。
来者不善,善者不来。重黎可不会傻乎乎地认为这女人是好心前来探望自己的,八成是来探自己的口风,联姻一事,板上钉钉,恐怕不会再有回旋的余地,既然这样,哪怕是豁出去这张老脸,也必须给自己和康回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重黎深呼吸一口气,勉强打起精神来。
“怎么,想通了?终于不再要死要活的了吗?”话音刚落,门外大踏步走进一位体格壮硕的中年妇女,脑满肥肠的恶毒面相,麒麟臂,水桶腰,大象腿,实在称不上好看。
“大伯母。”重黎眉眼低垂,虽未下床行礼,但还是规规矩矩地打了招呼。没办法,好汉不吃眼前亏,留得青
双亲还在世的时候,重黎从未操心过自己的药钱,他的父亲是护卫内城的近卫队勇士,风光不说,待遇也很优厚,再加上爹爹持家有方,布斯曼贝尔家族的几个买卖在他的经营指导下都蒸蒸日上,不说日进斗金,最起码供养两个孩子绝对没有问题。
后来双亲相继离世,重黎和康回两兄弟只顾着伤心去了,忘了第一时间整理清点父亲和爹爹的遗产,待到处理完爹爹的丧事,一切尘埃落定,大伯一家咬死了不承认,他是家主,红口白牙,上下嘴皮子一碰,黑的都能说成白的,重黎两兄弟无依无靠,没办法相争,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忍了这口气,不仅一点数的钱都没有拿到,反而成了几个堂兄弟口中厚着脸皮死赖在布斯曼贝尔家族吃白饭的拖油瓶。
弟弟康回年纪只比哥哥重黎小两岁,这时候也不过十五六岁,半大不小的孩子,但他知道哥哥处境艰难,大伯一家不会舍得继续花大价钱给重黎购买杞骨调养身子。杞骨这味药材保存不易,爹爹临死置备的,也不过十来剂,勉强能撑三五个月的份额,虽说重黎为了不让弟弟担心,笑着调侃过,说自己得的就是富贵病,过过苦日子就会痊愈,这些光烧钱又没明显效果的草药不吃也没关系。康回又不是傻的,他哥哥从十八岁成年开始,十日一剂,不间断地吃杞骨,经过一年多的调养,气色明显好多了,怎么会是没效果呢?想来想去,康回还是舍不得哥哥回到以往那种成天病怏怏的躺在床上的样子,为了更好的照顾哥哥,康回连学舍都不去了,每天早出晚归,将贵族子弟的骄傲一并舍弃,整个城市到处找活干,脏点累点苦点都没关系,一口一口地省,勉强又给重黎供养了一年的杞骨。
就为了这事儿,既心疼弟弟,又怨恨自己不争气的重黎不知道深夜偷偷痛哭了好几回,他其实也想过一死了之,免得活在世上拖累兄弟,但是转念一想,如果连自己都走了,康回就真的变成一个人孤零零的了,连个真心挂念他的人都没有。
别看康回年纪小,机灵着呢,打零工到底不是长久之计,必须找到能更快挣大钱的方法,穷则思变,康回瞒着哥哥,混在一众奴隶当中,偷偷出城去捡拾海贝壳,这种贝壳能够配合不同晶石的安置使用,发出强度不等的亮光,用以照明,由此极为珍贵,但是这种贝壳数量稀少,本来产于深海,光凭人力根本没办法获取,必须要等到一月一次的涨潮时才会被冲到岸上来,与此同时,各种深海的奇异生物也被混合着冲上岸,其中,有美味的食材,还有不小心卷入海流的凶悍捕食者,每当这时候,密密麻麻聚集在海岸边的人类们总是争分夺秒地翻找目标物,每耽误一秒钟,就错失一线生机,原因很简单,涨潮之后会将深海的鱼类带到岸上来,丰富的食物吸引了不少前来捡漏的人类奴隶,还会陆续吸引各种猎食人类的凶兽,它们或孤身一人单打独斗,或者三五成群发动进攻,总之一句话,闻风而来,不见血肉绝不撤离。
由此可见,这份工作绝对不是好做的,那些出城搏命的无主奴隶们,每次都死伤惨重,断手断脚还是其次,十个人中能回来七八个都算是好运的,风险这么大,但凡有点儿活路的平民百姓都不愿意去做这么危险的工作,只有那些实在没办法生存的奴隶才会铤而走险,抛去一切去挣这份卖命钱。
听闻自己唯一的亲人竟然偷偷混在奴隶中出城去了,重黎急得不行,只顾着一个劲儿地掉眼泪,急火攻心之下竟然直接晕了过去。
其实,对于布斯曼贝尔家族来说,重黎和康回的生死都不值得一提,不过榨干最后残余的一滴利用价值还是有必要的,正巧这时候,同为第九区贵族的阿如温查斯家族要给同辈的几位少爷举行婚礼,正在积极寻找合适的联姻对象。
多好的机会呀!
重黎虽然体质不好,但模样绝对是一等一的漂亮,虽然因为体质虚弱的关系看上去病怏怏的,但也不影响他出色的外貌,再加上本身也有贵族血统,倒也和阿如温查斯家的少爷门当户对,反正布斯曼贝尔家也不指望重黎嫁出去之后能给家族有什么帮衬,早点打发了更好,还能趁此机会侵占一份丰厚的聘礼,一石二鸟,何乐而不为呢。
眼下康回不在城内,重黎昏迷不醒,想怎么摆布都行,白城子地处内陆,远离海边,步行去至少需要十天半个月才能抵达,往返之间,一个多月就耗去了,等到康回返还,生米都已经煮成熟饭了,不怕这两兄弟再掀出什么风浪来。
趁着重黎意识不清,无力反抗之际,布斯曼贝尔家的大夫人,也就是重黎的伯母果断吩咐仆人将孕果碾磨成汁,强行给重黎灌了下去,要知道,阿如温查斯家跟布斯曼贝尔家同为9区的贵族,怎么也不会让家中的少爷娶一个不能生养的进门,不然还不知道其它家族的人会怎么编排呢。
重黎一个病秧子,怎么受得了这种折磨,孕果的酱汁灌下去之后,当即七窍流血,硬生生从昏迷中被疼醒了,全身筋挛,不住在地上翻腾打滚,哀嚎不已,惨叫声一夜未止,到后来已经是沙哑艰涩,既刺耳,又难听,直到最后天将亮时才渐渐没了声息。
天光大亮之时,眼睛一闭一睁之间,原来的重黎就烟消云散了,现在的这个是从异世界穿越而来的黎重,也是另一个截然不同重黎。
☆、第3章 未婚夫
前世今生,谁又能真正说得清楚呢?
既来之,则安之。即便内心再不愿意,黎重也不得不学着适应和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从今天起,这异世再没有黎重,有的,只是布斯曼贝尔家族的少爷,重黎。
“重黎少爷,大夫人来看你了……”有仆人在外语调轻缓地平铺直述事实,说完就离开了,根本不给重黎拒绝的机会。
来者不善,善者不来。重黎可不会傻乎乎地认为这女人是好心前来探望自己的,八成是来探自己的口风,联姻一事,板上钉钉,恐怕不会再有回旋的余地,既然这样,哪怕是豁出去这张老脸,也必须给自己和康回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重黎深呼吸一口气,勉强打起精神来。
“怎么,想通了?终于不再要死要活的了吗?”话音刚落,门外大踏步走进一位体格壮硕的中年妇女,脑满肥肠的恶毒面相,麒麟臂,水桶腰,大象腿,实在称不上好看。
“大伯母。”重黎眉眼低垂,虽未下床行礼,但还是规规矩矩地打了招呼。没办法,好汉不吃眼前亏,留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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