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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
“我想见你。”
“呵,不是刚见过么?”
“出来好不好,我请你吃晚饭。”
“不用了,我家里有晚饭给我吃。”
“你在家?”
“嗯哼,怎么你想来?”
“等着。”我下车就朝路对面走。
过去按门铃,半天,任兆欣穿着居家服出来,两只手扎在口袋里,隔着铁艺的大门朝我挑眉。
“吃过晚饭了?”
“与你何干?”
“我还没吃呢。”
“又与我何干?”
“那我们去看电影好不好?”我还从来没和她一起看过电影,也不知道那时候四处玩耍却怎么都没想到去看一场电影。
“没意思。”
我不想这样和她隔着门说话,虽然只是铁艺的大门,也觉隔着遥远的距离。“都说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回去换鞋子,我等你。”
“活那么久做什么,不去。”
“你开门。”
兆欣挑眉看我,“你想干什么?”
“我父亲说做人要知礼,我都站到这里了,总是要拜访一下任总和李老师才算礼貌吧。”
“陈正希,你究竟想怎么样?”
“我想怎么样,你一早知道呀!”
作者有话要说: 狗皮膏药啊,脸厚的都没法形容了
☆、第 44 章
天已经暗下来了,给我们之间拢上一层朦胧的颜色,灯火暂时还起不到什么太大的作用,任兆欣眯了眼看我一眼,转身走了,我拍门叫她她头也不回。
无望的往回走,想着该去哪里填饱肚子,前头飞来一只皮球,正好打在我左肩上,滚落在我脚下。我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吓一跳,四处环顾找“肇事者”,右手里大片的空地上,几个大小不一的孩子站在那边朝这里看,看见打到人了,都不动了,有人心虚的转过了身去。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穿的球衣球鞋,越过同伴,正往这边跑。我一脚踩上地上的足球,等着他走近。
男孩一直跑到我面前,看见我踩着他的球,小脸一扬,“阿姨,这是我的球,还给我好么?”
这么礼貌的孩子,我怎么也不好意思为难他了。“刚才的球是你踢过来的?打到我了。”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倒是个好孩子!——我故意那么说的,没想到他并不推诿。“嗯,给。”我把球踢给他,他弯腰抱起来,笑着朝同伴挥手,抱着球一溜小跑跑远了。
车里待了会儿,右侧车门被人拉开,我转头,任兆欣换了一身衣服,面无表情的坐进来,“开车。”我扭头看了她一会儿,心情慢慢轻松愉快起来,“敢问小姐,您想去哪里?”
“玺园。”
我一听这个名称就忍不住要生气,下午的事情还没完呢,她竟然又去?车子转上大路,并不是去玺园的那一条,兆欣淡淡的说:“这条路到不了我要去的地方。”
我不理睬她,反正我也没打算要送她去。金汇雅园的门禁永远那么严,我进不去,只好停下来。
兆欣看着前方,“陈正希,你想干嘛?”
“你这么貌美如花又腰缠万贯,当然是想绑架了,我要想想看是先劫色还是先劫财。”
她低头浅笑:“可你好像来错地方了。”
“唔,你说的对,我该把你绑去荒郊野外,孤山密林,让你只能和我呆在一处,每天能见的人只能是我,说话的对象也永远只有我。”
“这么情深意切啊,那么我是不是应该表现的很感动很开心?”
我仔细的看她的脸,她明明勾唇在笑,但我怎么也不能把她这种神情与开心联系在一起。“如果不开心,那是因为你还没有考虑我的提议,还没有想要跟我在一起的打算。”
她还是笑,过了一会儿,轻声说:“别废话了,送我回去吧。”
我忽然不想放她回去了,一个钟头前不是发狠说找到她就要对她怎么怎么样的么?当时没想好,现在我想到了。
直到车子驶进出城方向的道路,任兆欣才注意:“陈正希,你带我去哪里?”
“带你私奔去。”
“我说了我回家。”
“我说了我带你私奔去。”
兆欣抿着唇默默坐了一会儿,我看得出她是带着怒气的,盯着风挡不知道在想什么,过了会儿,转朝窗外闭上了眼睛。我也松了口气,如果她坚持下车,我没有办法拒绝。
过江以后,先从国道走,我五脏六腑已经摇旗呐喊很久了,再不贿赂一下准得揭竿而起。兆欣不愿意陪我去,坐在车里不动。人生地不熟的,虽然她是大人,身手敏捷,我还免不了要担心她,匆匆吃了几口便结账走人。
出了店门就朝车里看,兆欣却背对着我靠在车尾,形单影只,手指里夹着一支香烟。转到她面前,看她还盯着对面出神,扔掉她手里还剩半截的香烟,牵起她的手,“咱们去看看。”她被我捉住了手,也不作抗拒,顺从的跟上我,过了马路,融入人群。
从远处看很热闹的街道,走近了才觉无趣,也就是一般晚上出来都会遇见的场景,小商小贩摆着摊,叫卖着自己的商品,有各种吃的、书刊、还有小饰品,打折的衣物等。因为星期六,街上人多,就让人觉得很有一探究竟的欲。望,从众心理吧。
有卖新鲜枇杷的小摊,老板说这是他自家树上结的,味道肯定错不了,我尝了一下,口感真的不错,不像是从别的地方贩卖过来的那种味道。
兆欣没有买任何东西,连刚才眼巴巴的模样也好像是我看错了似的。我还特意问了她:“看见什么有趣的没?”兆欣就很不屑地扫了我一眼,好像我问了个很白痴的问题一样。
或许吧!她已经不是四年前的任兆欣了,如今而立之年,对这些,早已看不上了,而我,还停留在当初的记忆里。
车子转上大路,她也继续无视我的存在,继续闭目养神。车里太静,调了电台出来,正是交通台那俩神侃大神的节目时间,嘻嘻哈哈调侃搞笑,有意思是有意思,就是有点吵,兆欣手一抬给关了。
忽然安静下来我还有些不适应,问身边的人:“没声音回头我睡着了怎么办,难道你愿意跟我说话?”
半天,听她说:“人质没有为主谋解困的义务。”
“但你在我手里,是不是得听我的?”我把枇杷、湿巾递给她,“吃点东西,权当打发时间了。”——这“人质”待遇未免也太好了些。
兆欣调好座椅,开了顶灯,在储物格里找到一本杂志,看也不看,“哧”的撕下封面,那张纸拿在手里折过来拗过去。她做事,一旦认真起来会很专注,比如此时,仔细到要把每个角都对的非常整齐才行,杂志封面在她手里没两分钟就变作一个纸盒。
“我想见你。”
“呵,不是刚见过么?”
“出来好不好,我请你吃晚饭。”
“不用了,我家里有晚饭给我吃。”
“你在家?”
“嗯哼,怎么你想来?”
“等着。”我下车就朝路对面走。
过去按门铃,半天,任兆欣穿着居家服出来,两只手扎在口袋里,隔着铁艺的大门朝我挑眉。
“吃过晚饭了?”
“与你何干?”
“我还没吃呢。”
“又与我何干?”
“那我们去看电影好不好?”我还从来没和她一起看过电影,也不知道那时候四处玩耍却怎么都没想到去看一场电影。
“没意思。”
我不想这样和她隔着门说话,虽然只是铁艺的大门,也觉隔着遥远的距离。“都说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回去换鞋子,我等你。”
“活那么久做什么,不去。”
“你开门。”
兆欣挑眉看我,“你想干什么?”
“我父亲说做人要知礼,我都站到这里了,总是要拜访一下任总和李老师才算礼貌吧。”
“陈正希,你究竟想怎么样?”
“我想怎么样,你一早知道呀!”
作者有话要说: 狗皮膏药啊,脸厚的都没法形容了
☆、第 44 章
天已经暗下来了,给我们之间拢上一层朦胧的颜色,灯火暂时还起不到什么太大的作用,任兆欣眯了眼看我一眼,转身走了,我拍门叫她她头也不回。
无望的往回走,想着该去哪里填饱肚子,前头飞来一只皮球,正好打在我左肩上,滚落在我脚下。我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吓一跳,四处环顾找“肇事者”,右手里大片的空地上,几个大小不一的孩子站在那边朝这里看,看见打到人了,都不动了,有人心虚的转过了身去。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穿的球衣球鞋,越过同伴,正往这边跑。我一脚踩上地上的足球,等着他走近。
男孩一直跑到我面前,看见我踩着他的球,小脸一扬,“阿姨,这是我的球,还给我好么?”
这么礼貌的孩子,我怎么也不好意思为难他了。“刚才的球是你踢过来的?打到我了。”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倒是个好孩子!——我故意那么说的,没想到他并不推诿。“嗯,给。”我把球踢给他,他弯腰抱起来,笑着朝同伴挥手,抱着球一溜小跑跑远了。
车里待了会儿,右侧车门被人拉开,我转头,任兆欣换了一身衣服,面无表情的坐进来,“开车。”我扭头看了她一会儿,心情慢慢轻松愉快起来,“敢问小姐,您想去哪里?”
“玺园。”
我一听这个名称就忍不住要生气,下午的事情还没完呢,她竟然又去?车子转上大路,并不是去玺园的那一条,兆欣淡淡的说:“这条路到不了我要去的地方。”
我不理睬她,反正我也没打算要送她去。金汇雅园的门禁永远那么严,我进不去,只好停下来。
兆欣看着前方,“陈正希,你想干嘛?”
“你这么貌美如花又腰缠万贯,当然是想绑架了,我要想想看是先劫色还是先劫财。”
她低头浅笑:“可你好像来错地方了。”
“唔,你说的对,我该把你绑去荒郊野外,孤山密林,让你只能和我呆在一处,每天能见的人只能是我,说话的对象也永远只有我。”
“这么情深意切啊,那么我是不是应该表现的很感动很开心?”
我仔细的看她的脸,她明明勾唇在笑,但我怎么也不能把她这种神情与开心联系在一起。“如果不开心,那是因为你还没有考虑我的提议,还没有想要跟我在一起的打算。”
她还是笑,过了一会儿,轻声说:“别废话了,送我回去吧。”
我忽然不想放她回去了,一个钟头前不是发狠说找到她就要对她怎么怎么样的么?当时没想好,现在我想到了。
直到车子驶进出城方向的道路,任兆欣才注意:“陈正希,你带我去哪里?”
“带你私奔去。”
“我说了我回家。”
“我说了我带你私奔去。”
兆欣抿着唇默默坐了一会儿,我看得出她是带着怒气的,盯着风挡不知道在想什么,过了会儿,转朝窗外闭上了眼睛。我也松了口气,如果她坚持下车,我没有办法拒绝。
过江以后,先从国道走,我五脏六腑已经摇旗呐喊很久了,再不贿赂一下准得揭竿而起。兆欣不愿意陪我去,坐在车里不动。人生地不熟的,虽然她是大人,身手敏捷,我还免不了要担心她,匆匆吃了几口便结账走人。
出了店门就朝车里看,兆欣却背对着我靠在车尾,形单影只,手指里夹着一支香烟。转到她面前,看她还盯着对面出神,扔掉她手里还剩半截的香烟,牵起她的手,“咱们去看看。”她被我捉住了手,也不作抗拒,顺从的跟上我,过了马路,融入人群。
从远处看很热闹的街道,走近了才觉无趣,也就是一般晚上出来都会遇见的场景,小商小贩摆着摊,叫卖着自己的商品,有各种吃的、书刊、还有小饰品,打折的衣物等。因为星期六,街上人多,就让人觉得很有一探究竟的欲。望,从众心理吧。
有卖新鲜枇杷的小摊,老板说这是他自家树上结的,味道肯定错不了,我尝了一下,口感真的不错,不像是从别的地方贩卖过来的那种味道。
兆欣没有买任何东西,连刚才眼巴巴的模样也好像是我看错了似的。我还特意问了她:“看见什么有趣的没?”兆欣就很不屑地扫了我一眼,好像我问了个很白痴的问题一样。
或许吧!她已经不是四年前的任兆欣了,如今而立之年,对这些,早已看不上了,而我,还停留在当初的记忆里。
车子转上大路,她也继续无视我的存在,继续闭目养神。车里太静,调了电台出来,正是交通台那俩神侃大神的节目时间,嘻嘻哈哈调侃搞笑,有意思是有意思,就是有点吵,兆欣手一抬给关了。
忽然安静下来我还有些不适应,问身边的人:“没声音回头我睡着了怎么办,难道你愿意跟我说话?”
半天,听她说:“人质没有为主谋解困的义务。”
“但你在我手里,是不是得听我的?”我把枇杷、湿巾递给她,“吃点东西,权当打发时间了。”——这“人质”待遇未免也太好了些。
兆欣调好座椅,开了顶灯,在储物格里找到一本杂志,看也不看,“哧”的撕下封面,那张纸拿在手里折过来拗过去。她做事,一旦认真起来会很专注,比如此时,仔细到要把每个角都对的非常整齐才行,杂志封面在她手里没两分钟就变作一个纸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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