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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场梦。不是爱情的梦,却比爱还要累得多。
“吴总,我送送你吧。这么晚了。”博文追了上来,他感激地点了点头。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想得那么复杂,还是有什么难以诉说的苦衷……”
“没什么,谢谢你,我该回去了。”
走到停车场,吴远翔忽然转过头:“今晚他唱的那首歌,叫什么名字?”
博文定定地看着他,然后轻轻地说:“叫《爱走了》。”
吴远翔只觉得有道闪电从心脏穿过。莫名地感到酸涩。其实这不过是不见得煽情的一首歌,可他为什么感到一分说不清道不明的难分难舍?
从那之后,他不再应酬,下了班就回到家中。
有时还会主动买菜,做家务,常常带回萧蓉喜欢的糕点和水果。
可是每次按时回家,家中都没有人。很晚才能见到妻子,每每都是浓妆艳抹。
看见他的殷勤,她并不怎么快乐,反而冷嘲热讽,认为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不见得是什么好兆头。
原来床事都是萧蓉主动,他只是配合,而如今,他主动提出,对方却打死不干。这让他很是难受。
“你究竟怎么了?突然如此地在意我,真让我受宠若惊。远翔,你是个好老公,以前是我对你太苛刻,你不用感到内疚,想要补偿我。”
吴远翔都不知道怎么才好了。其实他也觉得自己挺虚伪的。但他真的不想让父母失望,想要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他母亲常对他耳提面命,现在什么都差不多了,就差一个孩子,儿子啊,拖不得了。你都老大不小了,也该有所醒悟。却总是苦求无果。
他从来不妥协,后来也想通了。也罢。人生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吗?何必想入非非,要追寻自我?按着应有的轨迹走,不是很好?何必节外生枝,自找麻烦呢?谁的人生不是一样?谁又能得到真正所求?有那么一些,就不错了。所以他告别了‘帝皇’,告别了自己总是被限制的玩世不恭,告别了这个年龄不该有的叛逆和奢望。只求稳稳地从善如流,早早过上一家三口的生活。
可事情并不那么顺利,反而有物得其反的嫌疑。他越发苦闷。想和萧蓉好生谈一谈,可她又不愿意。要知道,任何一段情缘,他都不会轻松说出分手,在这三年里,再如何索然无趣,他也是得过且过,无半点崩溃决绝之意。可如今,萧蓉变得跟他一样,也只是在维持而已。或许在一个好的时机,她就会选择离去。
但他仍旧尽力挽回。直到某天晚上,他忽然醒悟,其实早就没了挽回的必要性……
那天,如往常一样,他早早就回到家里。
萧蓉正敷着面膜,见他进来,一声不吭,只捣鼓着遥控板。
吴远翔想说点什么,可欲言又止。为了调节气氛,便拿来吉他,弹一弹,给自己解闷的同时也好讨她欢心。可发现,有根琴弦居然断了,便好声好气地问了一句:“怎么把弦弄断了?”
那人撅起嘴,很不爽地说:“做清洁时,不小心弄的。怎么,我把这个家弄得干干净净还有错?要不是你笨手笨脚,还用我来做第二遍么?”
吴远翔不想跟她吵,便将吉他扔到一边,打算看看书。
“咦,我的书柜呢?!”见原来摆放书柜的地方换作了衣柜,不由大惊失色。
“扔了。”萧蓉一脸轻描淡写,“你没看见我衣服都放不下么?何况你妈每次来,都说这书柜碍事,我也不是顺她的意?再说啊,这书拿来有什么用?白占位置!”
到了这种时候,吴远翔还是忍怒,只把自己的观点说给她听,“人要读书,才会懂得更多。难道你没听说过,家有千金,不如藏书万卷这句话么?”
“哈,”萧蓉不以为然,翻了个白眼,“那是鬼扯吧?当你肚子饿了,能抱着书啃吗?”
吴远翔只是咬着牙关,没有发气。真的是孺子不可教也。完全说不通的。
“对了,我准备去亲戚家玩几天。”她撇了撇嘴,一脸不削的样子,“一日三餐,自己看着办吧。”
到了这个地步,他已经没有和她交流的欲望了。也意识到,他之前做出的努力和改变,都是多余的。他们终究不是同一类人。从而不存在互相了解的基础。就算两人有了小孩,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这个女人就像一张单薄的纸,上面无法涂上有意义的色彩。
17-20
17
那一夜,他搬到了次卧。
他深知,他们不再需要彼此。
其实没有理解自己的人,也可以照常过,他有很多方法,能够自娱自乐,以此来驱除心中的杂念和空洞。但是千里马何不想要伯乐,伯牙又何不想遇知音呢?
他不由想起了冷屿昂。两人从未刻意攀过交情,但就是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又是一个无眠之夜。他坐在阳台上,一口口地喝着酒。
迷迷糊糊之间,于月光下,他无意识地展开了那团皱巴巴的纸。
也不知是不是睡着了在做梦,竟然有热乎乎的液体流进了自己眼中……
时间过得很快,快得让人来不及痛恨就呼啦啦地掠过去了。
挽留的动作还没开始,就满手都是失去的灰烬。
曾经到过‘帝皇’的自己,就像是从地狱里挣脱而出的怨灵,在忘与不忘之间,早已是刻骨铭心。
不管是那是个多么让人不耻的地方,却始终都是,让人向往的自由天堂,肆无忌惮地,充满着非议。
高郎打电话来,说要请他唱歌。他笑了一笑:“今天是你的生日,应该我请。”
因为这通电话,两人再次走到一起。吴远翔看着他,但仍不确定这是否就是他要的相聚。
一份朝九晚五的生活,枯燥无趣,即使是无意义地消磨时间,也是合情合理。一个认识多年的朋友,即使虚伪做作,颓废平庸,至少也是中规中矩。
“兄弟,你打算带我去哪儿玩?你混得好,去过的地方肯定比我多。”
吴远翔很轻松地就顶住了他的揶揄:“我带你去夜总会,如何?”
高朗故作拿乔地说:“那怎么行呢?如果我老婆知道我去那种到处都是坐台小姐的不三不四的地方,还不拿菜刀砍死我?”
吴远翔当然懂他的意思。当他的公司走入正轨,他已经被迫学会察言观。他看不懂的,唯有一人罢了。
“对你管得严,说明人家在乎你。难得你老婆这么爱你,我也就不当坏人了。”
“什么在乎不在乎啊,她只是太传统、小家子气,去哪里都要我报备,还要我拍个照传回家,彻底安心了才会停止她的好奇。”
“吴总,我送送你吧。这么晚了。”博文追了上来,他感激地点了点头。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想得那么复杂,还是有什么难以诉说的苦衷……”
“没什么,谢谢你,我该回去了。”
走到停车场,吴远翔忽然转过头:“今晚他唱的那首歌,叫什么名字?”
博文定定地看着他,然后轻轻地说:“叫《爱走了》。”
吴远翔只觉得有道闪电从心脏穿过。莫名地感到酸涩。其实这不过是不见得煽情的一首歌,可他为什么感到一分说不清道不明的难分难舍?
从那之后,他不再应酬,下了班就回到家中。
有时还会主动买菜,做家务,常常带回萧蓉喜欢的糕点和水果。
可是每次按时回家,家中都没有人。很晚才能见到妻子,每每都是浓妆艳抹。
看见他的殷勤,她并不怎么快乐,反而冷嘲热讽,认为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不见得是什么好兆头。
原来床事都是萧蓉主动,他只是配合,而如今,他主动提出,对方却打死不干。这让他很是难受。
“你究竟怎么了?突然如此地在意我,真让我受宠若惊。远翔,你是个好老公,以前是我对你太苛刻,你不用感到内疚,想要补偿我。”
吴远翔都不知道怎么才好了。其实他也觉得自己挺虚伪的。但他真的不想让父母失望,想要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他母亲常对他耳提面命,现在什么都差不多了,就差一个孩子,儿子啊,拖不得了。你都老大不小了,也该有所醒悟。却总是苦求无果。
他从来不妥协,后来也想通了。也罢。人生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吗?何必想入非非,要追寻自我?按着应有的轨迹走,不是很好?何必节外生枝,自找麻烦呢?谁的人生不是一样?谁又能得到真正所求?有那么一些,就不错了。所以他告别了‘帝皇’,告别了自己总是被限制的玩世不恭,告别了这个年龄不该有的叛逆和奢望。只求稳稳地从善如流,早早过上一家三口的生活。
可事情并不那么顺利,反而有物得其反的嫌疑。他越发苦闷。想和萧蓉好生谈一谈,可她又不愿意。要知道,任何一段情缘,他都不会轻松说出分手,在这三年里,再如何索然无趣,他也是得过且过,无半点崩溃决绝之意。可如今,萧蓉变得跟他一样,也只是在维持而已。或许在一个好的时机,她就会选择离去。
但他仍旧尽力挽回。直到某天晚上,他忽然醒悟,其实早就没了挽回的必要性……
那天,如往常一样,他早早就回到家里。
萧蓉正敷着面膜,见他进来,一声不吭,只捣鼓着遥控板。
吴远翔想说点什么,可欲言又止。为了调节气氛,便拿来吉他,弹一弹,给自己解闷的同时也好讨她欢心。可发现,有根琴弦居然断了,便好声好气地问了一句:“怎么把弦弄断了?”
那人撅起嘴,很不爽地说:“做清洁时,不小心弄的。怎么,我把这个家弄得干干净净还有错?要不是你笨手笨脚,还用我来做第二遍么?”
吴远翔不想跟她吵,便将吉他扔到一边,打算看看书。
“咦,我的书柜呢?!”见原来摆放书柜的地方换作了衣柜,不由大惊失色。
“扔了。”萧蓉一脸轻描淡写,“你没看见我衣服都放不下么?何况你妈每次来,都说这书柜碍事,我也不是顺她的意?再说啊,这书拿来有什么用?白占位置!”
到了这种时候,吴远翔还是忍怒,只把自己的观点说给她听,“人要读书,才会懂得更多。难道你没听说过,家有千金,不如藏书万卷这句话么?”
“哈,”萧蓉不以为然,翻了个白眼,“那是鬼扯吧?当你肚子饿了,能抱着书啃吗?”
吴远翔只是咬着牙关,没有发气。真的是孺子不可教也。完全说不通的。
“对了,我准备去亲戚家玩几天。”她撇了撇嘴,一脸不削的样子,“一日三餐,自己看着办吧。”
到了这个地步,他已经没有和她交流的欲望了。也意识到,他之前做出的努力和改变,都是多余的。他们终究不是同一类人。从而不存在互相了解的基础。就算两人有了小孩,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这个女人就像一张单薄的纸,上面无法涂上有意义的色彩。
17-20
17
那一夜,他搬到了次卧。
他深知,他们不再需要彼此。
其实没有理解自己的人,也可以照常过,他有很多方法,能够自娱自乐,以此来驱除心中的杂念和空洞。但是千里马何不想要伯乐,伯牙又何不想遇知音呢?
他不由想起了冷屿昂。两人从未刻意攀过交情,但就是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又是一个无眠之夜。他坐在阳台上,一口口地喝着酒。
迷迷糊糊之间,于月光下,他无意识地展开了那团皱巴巴的纸。
也不知是不是睡着了在做梦,竟然有热乎乎的液体流进了自己眼中……
时间过得很快,快得让人来不及痛恨就呼啦啦地掠过去了。
挽留的动作还没开始,就满手都是失去的灰烬。
曾经到过‘帝皇’的自己,就像是从地狱里挣脱而出的怨灵,在忘与不忘之间,早已是刻骨铭心。
不管是那是个多么让人不耻的地方,却始终都是,让人向往的自由天堂,肆无忌惮地,充满着非议。
高郎打电话来,说要请他唱歌。他笑了一笑:“今天是你的生日,应该我请。”
因为这通电话,两人再次走到一起。吴远翔看着他,但仍不确定这是否就是他要的相聚。
一份朝九晚五的生活,枯燥无趣,即使是无意义地消磨时间,也是合情合理。一个认识多年的朋友,即使虚伪做作,颓废平庸,至少也是中规中矩。
“兄弟,你打算带我去哪儿玩?你混得好,去过的地方肯定比我多。”
吴远翔很轻松地就顶住了他的揶揄:“我带你去夜总会,如何?”
高朗故作拿乔地说:“那怎么行呢?如果我老婆知道我去那种到处都是坐台小姐的不三不四的地方,还不拿菜刀砍死我?”
吴远翔当然懂他的意思。当他的公司走入正轨,他已经被迫学会察言观。他看不懂的,唯有一人罢了。
“对你管得严,说明人家在乎你。难得你老婆这么爱你,我也就不当坏人了。”
“什么在乎不在乎啊,她只是太传统、小家子气,去哪里都要我报备,还要我拍个照传回家,彻底安心了才会停止她的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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