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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都来一趟吧。雷勇!”
“臣在——”
“你辛苦一下,多派几路人马出去。三天之内,朕要看到所有人到齐!”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更新不上去,所以今天两天的分量一起更了
第142章 一枰黑白终何若(下半节大改过)
塞外之民,以放牧为生,逐水草而居,顺天时而动,历来居无定所--这最后一句,其实是忽悠不明真相的种地群众的。
事实真相是,就算是游牧民族,草场也是划到各部各族、乃至各家名下的。贸贸然越境到别人的草场放牧,那好比擅自去别人的土地上种田,还把种出来的东西卷包跑了。给主人抓住,那真能人头打出狗脑子来。
只不过,放牧所需要的地盘,那比种地广阔得多。养活一头羊需要二十亩草场,一头牛或者一匹马就要一百亩,而一户牧民,若是富庶的,多半会养有三五百只羊加几十头牛马。这么着,一户牧民占的草场,几乎就相当于内地的一个村落。草原上大大小小的部族,小的几十上百户,大的成千上万户,依着季节迁徙起来,难免让依靠两条腿跑路的种田人摸不着头脑。
但是在游牧民族自己眼里,什么时候,哪一族大概在哪片地方,都是有迹可循的。特别是冬天,水草丰美、能避风雪,适合一个部族聚族而居的地方,也不过就是那么几个。所以元绍一声令下,金吾卫使者立刻四出,顶着刀子一般的雪片,奔向一个又一个越冬的聚居地。
而各路使者中,都有一身黑衣黑甲,怀揣司南和空白地图本的玄甲卫士卒默默掩在队伍里,抓紧途中任何一个休息的空隙写写画画,头都不抬一下。凌玉城表示:冬天商队不好走,有这个机会摸各族的越冬营地,那是果断不能放过!
这些都是后话。奚王一倒,原本的宴会自然开不下去了。虽然还没到需要罢乐辍朝以示哀悼的地步,可这边奚王病得命悬一线,那边吹吹打打吃吃喝喝,到底不太好。元绍能做的就是赐医赐药,而后轮流召见奚王在场的子女们,一个挨一个的温言安抚。
这一轮召见,比从早吃喝到晚的一整天大宴还累!
打发掉最后一个臣子,元绍揉着眉心踏进寝帐内间。这些天风雪呼啸,便是中午也暗得跟黄昏一般,更不用说此时已经到了申初,不点灯根本伸手不见五指。帐中牛油大蜡点得明晃晃的,凌玉城俯身桌前,正在全神贯注地挪动着什么,直到元绍从背后一拍他肩头,才整个人惊跳起来,手忙脚乱间,几乎把桌上的东西挥落在地。
“在干什么呢?”元绍在凌玉城的肩膀一按,把人压回锦凳上,越过他的肩头倾身去看。大方桌上杯盘笔砚全都不见,一张舆图占满了整个桌面,黑白两色的棋子错错落落,毫无规律地纠缠在一起。元绍只看了一眼,眉头就不由自主地纠了起来。
“这是……”
“金吾卫、羽林卫,”凌玉城把舆图上的所有棋子都扫到棋篓里,复又拈起三颗黑子,放在图上,跟着又是三颗挨着落下。“玄甲卫,”一颗黑子落下,“天策卫、飞骑卫,”再一颗黑棋,最后抓了一把,稀稀疏疏地在老远的地方撒了一条。
“奚王。”元绍跟着叹气,抓起一把白子,“鹰扬卫、豹韬卫、飞熊卫。”疏疏落落地撒了个圈子,那地图中心,簇在一起的白子,赫然比黑子多了数倍。外圈,还有一大片白子虎视眈眈,把关外的黑子们挡得严严实实。
两个人默默对望一眼。当初跟随北凉□□起事的时候,奚族自己分为五部,各占一方。七八十年分分合合下来,现在的奚王虽是奚族的族长,占着最好的草场,拥有最强的战士和最多的奴隶,可他这一部,直属的不过是鹰扬卫这一支。
“飞熊卫和豹韬卫离得远,再说,奚王世子也许诺不了他们足够的东西。”凌玉城手一抹,远处零散的白子们全都抹消不见。“就算有人动些不该动的心思,也不过是疥藓之疾,成不了大患。”
“所以,要注意的,只有鹰扬卫。”
元绍点了点头,从舆图上取走一颗白棋,随后出手一顿乱划,把堆成一堆的白子们打散,东一群,西一簇。即便如此,最大的一簇白子,看起来也比黑子多了不少。
只是,现在的数量差别,已经让两个人同时舒了口气。
“奚王一旦不能动,他的儿子们但凡有几个成器的,能把鹰扬卫各拆了一块去,这就稳妥了。”元绍的目光在零零散散的白子上扫过,“虽说他们未必敢做什么,还是稳妥一点好。”
就像猛虎,强大的时候可以号令群狼,然而狼群一旦占了数量上的优势,也敢于扑上来撕咬。或者,当猛虎露出疲态和伤口的时候……
“臣担心的倒不是这个。”凌玉城轻轻一叹。“陛下,从关内运送补给的队伍,本该在昨日上午抵达。算算时间,差不多已经迟了两天了。”
元绍给了三天时间,事实上从第二天中午开始,就有人陆续急匆匆赶来。到得第三天早上,整个聚居地的营盘已经足足大了一圈,仿佛是雷雨之后的夏日草原,绕着金顶大帐以及其外的奚王王帐,一朵又一朵帐篷蘑菇一样错落地长了出来。
这三天,元绍也没有闲着。
除了不间断地召见奚王的各个成年子女,以及鹰扬卫、飞熊卫、豹韬卫的大小将领,元绍亦对奚王的病况时时存问,一天至少也要亲身前去探访一次。至于派去给奚王看病的太医,那更加忙得马不停蹄,一天到晚除了为奚王诊治,就是往返于奚王王帐和陛下寝帐的路上,每次都要带些陛下特赐的珍贵药材回来。
这样的恩典,便是奚王一天有大半天时间不省人事,醒转过来也是口鼻歪斜,舌根强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也不禁是浊泪满腮。在元绍前来探视的时候,他便是转动不能,也强要世子扶着他侧过身,用额角连连碰着枕头。至于寸步不离在父王面前侍疾的奚王世子,更是在一边热泪盈眶,恨不能粉身碎骨,以报君恩。
第三天晚上,王帐再次急报,奚王病势转重,大有一口气上不来就此了账的意思。虽在深夜,元绍还是急急披衣而起,和凌玉城一起,顶着刮面如刀的寒风赶了过去。
王帐里灯火通明,人声喧哗。从帐门口到奚王躺卧的软榻,不知道多少人穿梭也似来来去去。元绍摆手止住了门口的卫士不要通报,自己放轻脚步走了进去,只见里面端药的,倒水的,绞布巾的捧漱盂的,以及奚王那堆哭的哭喊的喊,想要在父王榻边争抢一个好位置的子女们,整个就是一团炸开了的蜂巢,到处都是嗡嗡嗡的人在乱冲乱撞。
“快快,针!那根最长的!”
“让开让开!别挡着光!”
“
“臣在——”
“你辛苦一下,多派几路人马出去。三天之内,朕要看到所有人到齐!”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更新不上去,所以今天两天的分量一起更了
第142章 一枰黑白终何若(下半节大改过)
塞外之民,以放牧为生,逐水草而居,顺天时而动,历来居无定所--这最后一句,其实是忽悠不明真相的种地群众的。
事实真相是,就算是游牧民族,草场也是划到各部各族、乃至各家名下的。贸贸然越境到别人的草场放牧,那好比擅自去别人的土地上种田,还把种出来的东西卷包跑了。给主人抓住,那真能人头打出狗脑子来。
只不过,放牧所需要的地盘,那比种地广阔得多。养活一头羊需要二十亩草场,一头牛或者一匹马就要一百亩,而一户牧民,若是富庶的,多半会养有三五百只羊加几十头牛马。这么着,一户牧民占的草场,几乎就相当于内地的一个村落。草原上大大小小的部族,小的几十上百户,大的成千上万户,依着季节迁徙起来,难免让依靠两条腿跑路的种田人摸不着头脑。
但是在游牧民族自己眼里,什么时候,哪一族大概在哪片地方,都是有迹可循的。特别是冬天,水草丰美、能避风雪,适合一个部族聚族而居的地方,也不过就是那么几个。所以元绍一声令下,金吾卫使者立刻四出,顶着刀子一般的雪片,奔向一个又一个越冬的聚居地。
而各路使者中,都有一身黑衣黑甲,怀揣司南和空白地图本的玄甲卫士卒默默掩在队伍里,抓紧途中任何一个休息的空隙写写画画,头都不抬一下。凌玉城表示:冬天商队不好走,有这个机会摸各族的越冬营地,那是果断不能放过!
这些都是后话。奚王一倒,原本的宴会自然开不下去了。虽然还没到需要罢乐辍朝以示哀悼的地步,可这边奚王病得命悬一线,那边吹吹打打吃吃喝喝,到底不太好。元绍能做的就是赐医赐药,而后轮流召见奚王在场的子女们,一个挨一个的温言安抚。
这一轮召见,比从早吃喝到晚的一整天大宴还累!
打发掉最后一个臣子,元绍揉着眉心踏进寝帐内间。这些天风雪呼啸,便是中午也暗得跟黄昏一般,更不用说此时已经到了申初,不点灯根本伸手不见五指。帐中牛油大蜡点得明晃晃的,凌玉城俯身桌前,正在全神贯注地挪动着什么,直到元绍从背后一拍他肩头,才整个人惊跳起来,手忙脚乱间,几乎把桌上的东西挥落在地。
“在干什么呢?”元绍在凌玉城的肩膀一按,把人压回锦凳上,越过他的肩头倾身去看。大方桌上杯盘笔砚全都不见,一张舆图占满了整个桌面,黑白两色的棋子错错落落,毫无规律地纠缠在一起。元绍只看了一眼,眉头就不由自主地纠了起来。
“这是……”
“金吾卫、羽林卫,”凌玉城把舆图上的所有棋子都扫到棋篓里,复又拈起三颗黑子,放在图上,跟着又是三颗挨着落下。“玄甲卫,”一颗黑子落下,“天策卫、飞骑卫,”再一颗黑棋,最后抓了一把,稀稀疏疏地在老远的地方撒了一条。
“奚王。”元绍跟着叹气,抓起一把白子,“鹰扬卫、豹韬卫、飞熊卫。”疏疏落落地撒了个圈子,那地图中心,簇在一起的白子,赫然比黑子多了数倍。外圈,还有一大片白子虎视眈眈,把关外的黑子们挡得严严实实。
两个人默默对望一眼。当初跟随北凉□□起事的时候,奚族自己分为五部,各占一方。七八十年分分合合下来,现在的奚王虽是奚族的族长,占着最好的草场,拥有最强的战士和最多的奴隶,可他这一部,直属的不过是鹰扬卫这一支。
“飞熊卫和豹韬卫离得远,再说,奚王世子也许诺不了他们足够的东西。”凌玉城手一抹,远处零散的白子们全都抹消不见。“就算有人动些不该动的心思,也不过是疥藓之疾,成不了大患。”
“所以,要注意的,只有鹰扬卫。”
元绍点了点头,从舆图上取走一颗白棋,随后出手一顿乱划,把堆成一堆的白子们打散,东一群,西一簇。即便如此,最大的一簇白子,看起来也比黑子多了不少。
只是,现在的数量差别,已经让两个人同时舒了口气。
“奚王一旦不能动,他的儿子们但凡有几个成器的,能把鹰扬卫各拆了一块去,这就稳妥了。”元绍的目光在零零散散的白子上扫过,“虽说他们未必敢做什么,还是稳妥一点好。”
就像猛虎,强大的时候可以号令群狼,然而狼群一旦占了数量上的优势,也敢于扑上来撕咬。或者,当猛虎露出疲态和伤口的时候……
“臣担心的倒不是这个。”凌玉城轻轻一叹。“陛下,从关内运送补给的队伍,本该在昨日上午抵达。算算时间,差不多已经迟了两天了。”
元绍给了三天时间,事实上从第二天中午开始,就有人陆续急匆匆赶来。到得第三天早上,整个聚居地的营盘已经足足大了一圈,仿佛是雷雨之后的夏日草原,绕着金顶大帐以及其外的奚王王帐,一朵又一朵帐篷蘑菇一样错落地长了出来。
这三天,元绍也没有闲着。
除了不间断地召见奚王的各个成年子女,以及鹰扬卫、飞熊卫、豹韬卫的大小将领,元绍亦对奚王的病况时时存问,一天至少也要亲身前去探访一次。至于派去给奚王看病的太医,那更加忙得马不停蹄,一天到晚除了为奚王诊治,就是往返于奚王王帐和陛下寝帐的路上,每次都要带些陛下特赐的珍贵药材回来。
这样的恩典,便是奚王一天有大半天时间不省人事,醒转过来也是口鼻歪斜,舌根强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也不禁是浊泪满腮。在元绍前来探视的时候,他便是转动不能,也强要世子扶着他侧过身,用额角连连碰着枕头。至于寸步不离在父王面前侍疾的奚王世子,更是在一边热泪盈眶,恨不能粉身碎骨,以报君恩。
第三天晚上,王帐再次急报,奚王病势转重,大有一口气上不来就此了账的意思。虽在深夜,元绍还是急急披衣而起,和凌玉城一起,顶着刮面如刀的寒风赶了过去。
王帐里灯火通明,人声喧哗。从帐门口到奚王躺卧的软榻,不知道多少人穿梭也似来来去去。元绍摆手止住了门口的卫士不要通报,自己放轻脚步走了进去,只见里面端药的,倒水的,绞布巾的捧漱盂的,以及奚王那堆哭的哭喊的喊,想要在父王榻边争抢一个好位置的子女们,整个就是一团炸开了的蜂巢,到处都是嗡嗡嗡的人在乱冲乱撞。
“快快,针!那根最长的!”
“让开让开!别挡着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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