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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床,出去。“虎牙。”可是,门外也没有虎牙的影子。
“虎牙”
“你大哥跟你阿爸出去打猎了。”阿妈抱著个篮子从外面进来,里面放了很多柏骞不认识的花花草草。
“哦,这麽早就去打猎啊。”
阿妈点头,“不去打猎,部落里的人吃什麽?”
“哦。”不知为何,柏骞对於这个阿妈就是亲热不起来。大概这是从小养成的习惯,重生之前他也和老妈关系不怎麽样。他爸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沿海城市做生意了,一年也难得回来几次,後来发了财,有钱了却也没有要接他的意思。他妈说,他们生意忙,也没时间照顾孩子。於是柏骞在外婆家一生活就是十三年,十三岁那年,外婆大病了一场,没熬到春节就走了。外婆死的时候柏骞没有哭,因为外婆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对他说,“若有一天外婆死了,那一定是去了一个很美好的地方。所以阿呆你不准哭哦。”外婆喜欢叫他阿呆,因为他小的时候胖嘟嘟的,反应也总是慢半拍。後来虽然和父母在一起,可是却很少陪他。和外婆在一起养成的独立性格的柏骞,也没有觉得有什麽不妥。高中的时候父母总算是在他面前撕破了脸,也不愿意再伪装和睦。最後还是离了婚,他母亲跟著一个中年男人飞去了异国他乡。那会儿他爸抱著柏骞,对他说,“柏骞,你妈走了,以後都不回来了,以後,你就和爸相依为命。”可是没过几年,他老爸也再婚了。柏骞成了个多余的存在,好在他那会儿已在外地上学,一年难得回一次家。他爸在钱方面也不曾亏过他,只是对於柏骞来说,他想要的从来不是钱。
从内心来讲,柏骞应该是属於感情比较冷血的。和向南在一起的三年,他到底有多爱向南?恐怕这个问题连他自己也回答不出。他是个缺乏母爱的孩子,此刻面对热情的阿妈,他真的不知道该作何回应。好在,不管他回不回应,阿妈一点儿也不介意。
“阿妈做了些汤,虎爪快来吃。”
说是汤,其实就是用水熬得青菜,而且是柏骞说不出名字的青菜,他条件反射的拒绝,“我不饿。”
阿妈却不由分说,“什麽饿不饿,你要多吃点,才能像你哥哥那样,做一个英雄。”
“哥哥是英雄?”
“那是。”说起大哥,阿妈脸上难掩得意之色,“你大哥是部落里最好的猎手,没有他猎杀不了的猎物。部落里的很多女孩子都喜欢他,哎,可是你大哥啊,却总不愿意安定下来。”
“哦?”柏骞早就知道他大哥在部落里非常受欢迎。本来麽,就他看来,他大哥的长相是所有部落里最英俊的,而且身材也是一级棒,最最主要的是,还能讨人欢心,幽默也是有的。这要是搁在现代社会,那就是典型的高富帅啊!
“所以,虎爪也要想哥哥学习。”
“像他学习?”
“明天开始,就让你哥哥带著你学习打猎的技能吧。”
“阿妈不是不准哥哥带我打猎麽?”虽然来家里的时间不长,可是他还是知道阿妈以前不准虎牙带著虎爪去打猎的事情。所以,突然听阿妈的这个提议,他觉得太突然了。
“听说这次你差点没老虎吃掉,如果不是你大哥他们及时赶到……阿妈想,如果你学会打猎的话,以後就算遇到老虎也能解决掉的。”
“……”
其实,柏骞很想告诉阿妈,就算我会打猎了,遇上老虎也是一样会死翘翘的!
作家的话:
☆、第11章 学习打猎的技能
事实证明,阿妈是个行动派。
因为第二天她就让虎牙出门的时候带著柏骞。柏骞原本想要赖床,可是却被阿妈给领著耳朵拽起来。
“男孩子,就该出去打猎。”
柏骞疼的眼泪在眼里打转,阿妈心里也不好受。让小儿子跟著大儿子去学打猎也是她纠结很久的决定。只要一想到她差点就要失去这个小儿子,她就觉得害怕。所以,这个决定才会下的坚决。
柏骞开始打猎,哥哥虎牙送给他了第一份礼物。是用兽骨打磨出来的到。兽骨磨得很光滑,也很锋利,表面用藤蔓给缠绕著不至於隔手。这礼物是头一天晚上虎牙熬夜打磨的,所以收到礼物的时候柏骞很感动。
“谢谢大哥……”第一次,他觉得心里暖暖的,居然很没面子的要哭了。
这倒是让虎牙措手不及,搂著他摸著他的脑袋问,“虎爪,怎麽了?不喜欢?干嘛哭啊?”
柏骞摇头,“不,很喜欢。”
小小的手握著匕首,心里暖暖的。
虎牙笑了,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映著黝黑的皮肤,显得憨厚可爱。柏骞心里,其实对这个哥哥还是很喜欢的,也愿意和哥哥亲近。
虎牙没有带著虎爪和部落里的男人出去,而是去了後山。後山里凶猛的野兽很少,大都是野兔山鸡什麽的,对於才开始学习打猎的虎爪来说,後山是再合适不过的地方。
虎爪动作很矫捷,他们趴在地上,像老虎捕猎一样躲在草地上,静静观察。虎牙边观察边教导弟弟,“兔子和山鸡,是最灵敏的,也是最小心的。只有足够小心,没有绝对的把握,绝对不出手。”
“哦,我明白了,就是一出手,就要成功?”
虎牙笑,“是那麽个意思。嘘──”
正说著,有一只灰色的兔子进入了视线。柏骞也觉得很紧张,他紧张的握著拳头,趴在地上,注视著前方兔子的一举一动。
兔子在吃草,不一会儿,又来了一只兔子。接著,第三只,第四只……接著来了都七只兔子。柏骞很激动,“啊,好多兔子。”
“嘿,等一下。”
“为什麽现在不去?”柏骞不解。
“因为,现在还不是最佳时机。”
“?”柏骞不懂。
虎牙也不多说,这是,兔子又走了。一只,两只……最後,走了六只兔子,视线里只剩下一只兔子了。柏骞很焦急, “都跑了。”
虎牙却还是不急不慢,依然不动。
柏骞很不耐烦的翻白眼,心里吐槽:切,什麽打猎高手嘛。猎物都跑完了还打什麽猎?
就在这时,奇迹发生了,刚刚离开的兔子有回来了。这会儿它们身後还有更多的兔子,柏骞目测,大概有十多二十只。
哇──柏骞忍不住惊叹。
这时候,虎牙才跟他解释,“兔子其实是很小心谨慎的动物,它们出来采食,会先来几只兔子探路。等到确定完全没有危险了,它们才会回去通知其他的同伴过来采食。”
“哇──好团结。”柏骞忍不住感叹。
虎牙点头,“在这个森林里,除了我们,像兔子,还有羊,和狼……相较於兔子,狼才是团结的动物。”
柏骞突然想到眼睛绿油油在晚上会发光的可怕物种,不由有些害怕,“这後山也有狼吗?”
虎牙点头,“有,不过数量不是很多,因为狼一般不会出现在後山。这里对它们来说,事物太少了。”
听了这话,柏骞总算
“虎牙”
“你大哥跟你阿爸出去打猎了。”阿妈抱著个篮子从外面进来,里面放了很多柏骞不认识的花花草草。
“哦,这麽早就去打猎啊。”
阿妈点头,“不去打猎,部落里的人吃什麽?”
“哦。”不知为何,柏骞对於这个阿妈就是亲热不起来。大概这是从小养成的习惯,重生之前他也和老妈关系不怎麽样。他爸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沿海城市做生意了,一年也难得回来几次,後来发了财,有钱了却也没有要接他的意思。他妈说,他们生意忙,也没时间照顾孩子。於是柏骞在外婆家一生活就是十三年,十三岁那年,外婆大病了一场,没熬到春节就走了。外婆死的时候柏骞没有哭,因为外婆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对他说,“若有一天外婆死了,那一定是去了一个很美好的地方。所以阿呆你不准哭哦。”外婆喜欢叫他阿呆,因为他小的时候胖嘟嘟的,反应也总是慢半拍。後来虽然和父母在一起,可是却很少陪他。和外婆在一起养成的独立性格的柏骞,也没有觉得有什麽不妥。高中的时候父母总算是在他面前撕破了脸,也不愿意再伪装和睦。最後还是离了婚,他母亲跟著一个中年男人飞去了异国他乡。那会儿他爸抱著柏骞,对他说,“柏骞,你妈走了,以後都不回来了,以後,你就和爸相依为命。”可是没过几年,他老爸也再婚了。柏骞成了个多余的存在,好在他那会儿已在外地上学,一年难得回一次家。他爸在钱方面也不曾亏过他,只是对於柏骞来说,他想要的从来不是钱。
从内心来讲,柏骞应该是属於感情比较冷血的。和向南在一起的三年,他到底有多爱向南?恐怕这个问题连他自己也回答不出。他是个缺乏母爱的孩子,此刻面对热情的阿妈,他真的不知道该作何回应。好在,不管他回不回应,阿妈一点儿也不介意。
“阿妈做了些汤,虎爪快来吃。”
说是汤,其实就是用水熬得青菜,而且是柏骞说不出名字的青菜,他条件反射的拒绝,“我不饿。”
阿妈却不由分说,“什麽饿不饿,你要多吃点,才能像你哥哥那样,做一个英雄。”
“哥哥是英雄?”
“那是。”说起大哥,阿妈脸上难掩得意之色,“你大哥是部落里最好的猎手,没有他猎杀不了的猎物。部落里的很多女孩子都喜欢他,哎,可是你大哥啊,却总不愿意安定下来。”
“哦?”柏骞早就知道他大哥在部落里非常受欢迎。本来麽,就他看来,他大哥的长相是所有部落里最英俊的,而且身材也是一级棒,最最主要的是,还能讨人欢心,幽默也是有的。这要是搁在现代社会,那就是典型的高富帅啊!
“所以,虎爪也要想哥哥学习。”
“像他学习?”
“明天开始,就让你哥哥带著你学习打猎的技能吧。”
“阿妈不是不准哥哥带我打猎麽?”虽然来家里的时间不长,可是他还是知道阿妈以前不准虎牙带著虎爪去打猎的事情。所以,突然听阿妈的这个提议,他觉得太突然了。
“听说这次你差点没老虎吃掉,如果不是你大哥他们及时赶到……阿妈想,如果你学会打猎的话,以後就算遇到老虎也能解决掉的。”
“……”
其实,柏骞很想告诉阿妈,就算我会打猎了,遇上老虎也是一样会死翘翘的!
作家的话:
☆、第11章 学习打猎的技能
事实证明,阿妈是个行动派。
因为第二天她就让虎牙出门的时候带著柏骞。柏骞原本想要赖床,可是却被阿妈给领著耳朵拽起来。
“男孩子,就该出去打猎。”
柏骞疼的眼泪在眼里打转,阿妈心里也不好受。让小儿子跟著大儿子去学打猎也是她纠结很久的决定。只要一想到她差点就要失去这个小儿子,她就觉得害怕。所以,这个决定才会下的坚决。
柏骞开始打猎,哥哥虎牙送给他了第一份礼物。是用兽骨打磨出来的到。兽骨磨得很光滑,也很锋利,表面用藤蔓给缠绕著不至於隔手。这礼物是头一天晚上虎牙熬夜打磨的,所以收到礼物的时候柏骞很感动。
“谢谢大哥……”第一次,他觉得心里暖暖的,居然很没面子的要哭了。
这倒是让虎牙措手不及,搂著他摸著他的脑袋问,“虎爪,怎麽了?不喜欢?干嘛哭啊?”
柏骞摇头,“不,很喜欢。”
小小的手握著匕首,心里暖暖的。
虎牙笑了,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映著黝黑的皮肤,显得憨厚可爱。柏骞心里,其实对这个哥哥还是很喜欢的,也愿意和哥哥亲近。
虎牙没有带著虎爪和部落里的男人出去,而是去了後山。後山里凶猛的野兽很少,大都是野兔山鸡什麽的,对於才开始学习打猎的虎爪来说,後山是再合适不过的地方。
虎爪动作很矫捷,他们趴在地上,像老虎捕猎一样躲在草地上,静静观察。虎牙边观察边教导弟弟,“兔子和山鸡,是最灵敏的,也是最小心的。只有足够小心,没有绝对的把握,绝对不出手。”
“哦,我明白了,就是一出手,就要成功?”
虎牙笑,“是那麽个意思。嘘──”
正说著,有一只灰色的兔子进入了视线。柏骞也觉得很紧张,他紧张的握著拳头,趴在地上,注视著前方兔子的一举一动。
兔子在吃草,不一会儿,又来了一只兔子。接著,第三只,第四只……接著来了都七只兔子。柏骞很激动,“啊,好多兔子。”
“嘿,等一下。”
“为什麽现在不去?”柏骞不解。
“因为,现在还不是最佳时机。”
“?”柏骞不懂。
虎牙也不多说,这是,兔子又走了。一只,两只……最後,走了六只兔子,视线里只剩下一只兔子了。柏骞很焦急, “都跑了。”
虎牙却还是不急不慢,依然不动。
柏骞很不耐烦的翻白眼,心里吐槽:切,什麽打猎高手嘛。猎物都跑完了还打什麽猎?
就在这时,奇迹发生了,刚刚离开的兔子有回来了。这会儿它们身後还有更多的兔子,柏骞目测,大概有十多二十只。
哇──柏骞忍不住惊叹。
这时候,虎牙才跟他解释,“兔子其实是很小心谨慎的动物,它们出来采食,会先来几只兔子探路。等到确定完全没有危险了,它们才会回去通知其他的同伴过来采食。”
“哇──好团结。”柏骞忍不住感叹。
虎牙点头,“在这个森林里,除了我们,像兔子,还有羊,和狼……相较於兔子,狼才是团结的动物。”
柏骞突然想到眼睛绿油油在晚上会发光的可怕物种,不由有些害怕,“这後山也有狼吗?”
虎牙点头,“有,不过数量不是很多,因为狼一般不会出现在後山。这里对它们来说,事物太少了。”
听了这话,柏骞总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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