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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糖包装不仅漂亮,也是最好的。
任三爷初一都会穿着一身大红四处扎人眼,任老太说这般能给任三爷聚点喜气,我怎看都觉得该加把白胡子,刚好跟圣诞老公公似的,会更加喜庆。
也不知是不是由于我没少因为任三爷挨骂,我没敢上去向他讨,任三爷派糖的时候,就把脸扭到边边去——别看他这模样,其实还挺偏心的。不过王筝打小确实讨人喜欢,长得跟娃娃似的漂亮,糖也拿得最多。
这时候,王筝多半会把多出来的分给我——其实我曾经认真地想过,我对王筝那朦胧的感情,估计就是吃糖吃出来的。啊哈。
程辰算得上是少数知道我喜好的人,好在他这人没什么不可吃的,这会儿投我所好地到了家甜品店。程辰大方地接受女孩们的窃笑注目,于众目睽睽之下,招摇地拉着我找了个窗边的位置坐下。
这两天,我的脸早就消肿了,虽说身上的伤还没全好,不过也不碍事。程辰也没追问当天出了什么事,只浅浅带过几句:“乱七八糟的一堆事,那天你突然不见了,我找你找个半死,差点就去找白大哥,还好没这么冲动,要不然就是我来等你救命了。”
“结果没找到人,我还见鬼了。”
程辰啧啧了两声,笑容蓦然一褪,沉声道:“说他是杜哥,我怎么也不相信。”
别说我认不得,程辰这和杜亦捷少年时候真有点交情的,一时间也觉得反应不过来。而且,从程辰话里,感觉不到几分好意,兴许是在我不知道的时候,两个人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
这件事,程辰倒是只字不提,我也不好逼问他。
“哎,别说了别说了,看你这眉头皱的,喔——你有没有觉得这店里的侍应生身材特别——”程辰鬼鬼祟祟地倾上前,小声地附耳道:“正点?”
非礼勿视。
程辰这爱好还真是打少年时期都没变过,虽说总没荒唐到处处留情,不过也……
“胖仔!胖仔!你看那里——女王!女王啊!”
我苦笑捂住他的嘴,摇着头,顺着他的目光往那处一瞧——豁然间,笑容停滞在脸上。
那一身连身的淡红短裙,身材娇笑却完美,脸蛋自然是漂亮好看的,一头波浪似的长发,微昂着头,每走一步都散发着自信以及迷人的神采。
不知是不是我的眼神太露骨,她原来像是寻找座位地环顾四周,目光后来落到我们这一桌上,缓缓地摘下了墨镜。
程辰立马拍着我,我捂住他的嘴的手慢慢下滑,只听他语带兴奋地说:“来了来了!女王走过来了!”
她盈盈走来,而后在我面前停下,嘴角轻轻扬着,却装着拧眉,像是在思考什么似地。程辰已经坐直了身板,正要开口的时候,却听她掩嘴笑了笑,说的是一口纯正的中文:“欸,真的是任哥哥。很久以前我和表哥一起到新加坡的,叫舒媛,记不记得?”
程辰顿了顿,一脸讶异地看着我。
我也觉得震惊,我认得舒媛是自然,倒没想到舒媛还记得我。她这模样和我记忆中没差多远,一贯地高傲有气质,就是为人比我所知道的还要柔和细腻得多——想来这和上一世她不大情愿地嫁给我有关。
“呵呵,我记忆力向来很好,那——”舒媛眼光一转,落到了程辰身上,友善地伸手说:“你好先生,你可以叫我tiffany,当然,我也喜欢别人叫我的中文名字。”
程辰愣愣地和她握了握手,干笑一声,说:“原来是……白大哥的妹妹啊。”
舒媛这一世和上一世有些微不同,起码我记得她是美国c大的艺术系学院生,结果从白君瑞口中得知,舒媛在高中时就去了英国。现下也难怪程辰惊讶成这模样,先前他从来没见过舒媛,问起白君瑞他这义妹,白君瑞却总是嗤笑一声,少见地说一句:“那是全世界最糟糕的女人。”
如此下来,程辰理所当然地把舒媛定义在个性骄纵怪异,还是个胸部平板脸上有雀斑的丑姑娘。后来听说舒媛要和王筝订婚,简直是笑开了花,谁都知道他和王筝中学时候异常不对盘,也不知哪里来的深仇大恨能放在心里这么多年,直说:“很好很好,丑女配孔雀男,天生一对。”
白君瑞又点头附和地说:“确实是天生一对。”
这下子,还真有够他惊悚的。
舒媛这一世脾气上似乎收敛不少,我记得,她这人自视极高,为人骄傲得很,现下能心平气和地说上几句话,兴许是我重活几辈子都想象不来的一件事。
中途舒媛接了通电话,回头又笑着,和我攀谈:“任哥哥看去没什么变化,还是很温柔的样子,和eustace一点也不一样。”
eustace是王筝的英文名字。
舒媛瘪着嘴,看去有些懊恼地用吸管戳着杯中的柠檬。
“你也知道的,我和eustace要订婚了,我们刚刚就是去试礼服,他就是这样,喜欢绷着一张脸,不过我知道他很担心我的,呐,才一会儿就来电话问我在什么地方。”
我点了点头,笑说:“他是个嘴硬心软的人。”
舒媛脸红地垂眸,一双眼睫就跟小扇子似地眨啊眨,精致漂亮——很符合王筝的审美观。
“本来我们是想早完婚的,可是eustace说可以等到我毕业,所以我们决定把婚礼挪后到年尾,渡蜜月的地方还没决定,对了——任哥哥。”
舒媛纯然是幸福小女儿的姿态,水眸眨得我跟着晕头。
“你和eustace是从小到大的朋友,eustace在英国的时候很常说到你呢,那你知不知道他喜欢什么地方?他只说全部按照我的喜好来,可是我们既然要做夫妻,一定要互相迁就的,是吧?”
我说:“其实我也不太了解他,我们虽然是朋友,不过这段时候也没有怎么联系。”
舒媛明了地点了点头,蓦地笑说:“那任哥哥有没有女朋友?”
程辰也瞧了过来。
我笑了一声,摆摆手,怎么女孩儿都喜欢烦恼这些事。
“是么?一定是任哥哥太注重工作了,刚好,我有个朋友可以——”
舒媛的电话又响了起来,只见她笑容甜蜜地接了电话,然后略微尴尬地笑着说:“eustace在外面等我了,以后再聊吧。”
她临走前,不忘说一句:“记得要来参加我的订婚礼。”又看了程辰一眼,道:“程先生也请一起来。”
我看着对头那杯满满的柠檬汁,为里头都快戳烂的柠檬深深哀悼。
程辰拍了拍我的肩,扬了扬下巴,说:“喂,胖仔,那是不是你那个臭屁得要死的表弟?”
程辰又说:“靠,眼睛瞪了过来,胖仔胖仔,快看,他瞪到眼睛都快脱窗了,
任三爷初一都会穿着一身大红四处扎人眼,任老太说这般能给任三爷聚点喜气,我怎看都觉得该加把白胡子,刚好跟圣诞老公公似的,会更加喜庆。
也不知是不是由于我没少因为任三爷挨骂,我没敢上去向他讨,任三爷派糖的时候,就把脸扭到边边去——别看他这模样,其实还挺偏心的。不过王筝打小确实讨人喜欢,长得跟娃娃似的漂亮,糖也拿得最多。
这时候,王筝多半会把多出来的分给我——其实我曾经认真地想过,我对王筝那朦胧的感情,估计就是吃糖吃出来的。啊哈。
程辰算得上是少数知道我喜好的人,好在他这人没什么不可吃的,这会儿投我所好地到了家甜品店。程辰大方地接受女孩们的窃笑注目,于众目睽睽之下,招摇地拉着我找了个窗边的位置坐下。
这两天,我的脸早就消肿了,虽说身上的伤还没全好,不过也不碍事。程辰也没追问当天出了什么事,只浅浅带过几句:“乱七八糟的一堆事,那天你突然不见了,我找你找个半死,差点就去找白大哥,还好没这么冲动,要不然就是我来等你救命了。”
“结果没找到人,我还见鬼了。”
程辰啧啧了两声,笑容蓦然一褪,沉声道:“说他是杜哥,我怎么也不相信。”
别说我认不得,程辰这和杜亦捷少年时候真有点交情的,一时间也觉得反应不过来。而且,从程辰话里,感觉不到几分好意,兴许是在我不知道的时候,两个人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
这件事,程辰倒是只字不提,我也不好逼问他。
“哎,别说了别说了,看你这眉头皱的,喔——你有没有觉得这店里的侍应生身材特别——”程辰鬼鬼祟祟地倾上前,小声地附耳道:“正点?”
非礼勿视。
程辰这爱好还真是打少年时期都没变过,虽说总没荒唐到处处留情,不过也……
“胖仔!胖仔!你看那里——女王!女王啊!”
我苦笑捂住他的嘴,摇着头,顺着他的目光往那处一瞧——豁然间,笑容停滞在脸上。
那一身连身的淡红短裙,身材娇笑却完美,脸蛋自然是漂亮好看的,一头波浪似的长发,微昂着头,每走一步都散发着自信以及迷人的神采。
不知是不是我的眼神太露骨,她原来像是寻找座位地环顾四周,目光后来落到我们这一桌上,缓缓地摘下了墨镜。
程辰立马拍着我,我捂住他的嘴的手慢慢下滑,只听他语带兴奋地说:“来了来了!女王走过来了!”
她盈盈走来,而后在我面前停下,嘴角轻轻扬着,却装着拧眉,像是在思考什么似地。程辰已经坐直了身板,正要开口的时候,却听她掩嘴笑了笑,说的是一口纯正的中文:“欸,真的是任哥哥。很久以前我和表哥一起到新加坡的,叫舒媛,记不记得?”
程辰顿了顿,一脸讶异地看着我。
我也觉得震惊,我认得舒媛是自然,倒没想到舒媛还记得我。她这模样和我记忆中没差多远,一贯地高傲有气质,就是为人比我所知道的还要柔和细腻得多——想来这和上一世她不大情愿地嫁给我有关。
“呵呵,我记忆力向来很好,那——”舒媛眼光一转,落到了程辰身上,友善地伸手说:“你好先生,你可以叫我tiffany,当然,我也喜欢别人叫我的中文名字。”
程辰愣愣地和她握了握手,干笑一声,说:“原来是……白大哥的妹妹啊。”
舒媛这一世和上一世有些微不同,起码我记得她是美国c大的艺术系学院生,结果从白君瑞口中得知,舒媛在高中时就去了英国。现下也难怪程辰惊讶成这模样,先前他从来没见过舒媛,问起白君瑞他这义妹,白君瑞却总是嗤笑一声,少见地说一句:“那是全世界最糟糕的女人。”
如此下来,程辰理所当然地把舒媛定义在个性骄纵怪异,还是个胸部平板脸上有雀斑的丑姑娘。后来听说舒媛要和王筝订婚,简直是笑开了花,谁都知道他和王筝中学时候异常不对盘,也不知哪里来的深仇大恨能放在心里这么多年,直说:“很好很好,丑女配孔雀男,天生一对。”
白君瑞又点头附和地说:“确实是天生一对。”
这下子,还真有够他惊悚的。
舒媛这一世脾气上似乎收敛不少,我记得,她这人自视极高,为人骄傲得很,现下能心平气和地说上几句话,兴许是我重活几辈子都想象不来的一件事。
中途舒媛接了通电话,回头又笑着,和我攀谈:“任哥哥看去没什么变化,还是很温柔的样子,和eustace一点也不一样。”
eustace是王筝的英文名字。
舒媛瘪着嘴,看去有些懊恼地用吸管戳着杯中的柠檬。
“你也知道的,我和eustace要订婚了,我们刚刚就是去试礼服,他就是这样,喜欢绷着一张脸,不过我知道他很担心我的,呐,才一会儿就来电话问我在什么地方。”
我点了点头,笑说:“他是个嘴硬心软的人。”
舒媛脸红地垂眸,一双眼睫就跟小扇子似地眨啊眨,精致漂亮——很符合王筝的审美观。
“本来我们是想早完婚的,可是eustace说可以等到我毕业,所以我们决定把婚礼挪后到年尾,渡蜜月的地方还没决定,对了——任哥哥。”
舒媛纯然是幸福小女儿的姿态,水眸眨得我跟着晕头。
“你和eustace是从小到大的朋友,eustace在英国的时候很常说到你呢,那你知不知道他喜欢什么地方?他只说全部按照我的喜好来,可是我们既然要做夫妻,一定要互相迁就的,是吧?”
我说:“其实我也不太了解他,我们虽然是朋友,不过这段时候也没有怎么联系。”
舒媛明了地点了点头,蓦地笑说:“那任哥哥有没有女朋友?”
程辰也瞧了过来。
我笑了一声,摆摆手,怎么女孩儿都喜欢烦恼这些事。
“是么?一定是任哥哥太注重工作了,刚好,我有个朋友可以——”
舒媛的电话又响了起来,只见她笑容甜蜜地接了电话,然后略微尴尬地笑着说:“eustace在外面等我了,以后再聊吧。”
她临走前,不忘说一句:“记得要来参加我的订婚礼。”又看了程辰一眼,道:“程先生也请一起来。”
我看着对头那杯满满的柠檬汁,为里头都快戳烂的柠檬深深哀悼。
程辰拍了拍我的肩,扬了扬下巴,说:“喂,胖仔,那是不是你那个臭屁得要死的表弟?”
程辰又说:“靠,眼睛瞪了过来,胖仔胖仔,快看,他瞪到眼睛都快脱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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