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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什么都有,不用这么麻烦,土特产什么的到处都可以买到。
林昭再次脸红,瞪圆了双眼,孟云州,你都是这么拒绝别人的好意的吗?
这小子!
敢这么跟我说话,这还没过门呢,就当家作主起来了!
我不再理会他,打开车门到车尾箱去拖行李,林昭立刻就慌了,手忙脚乱把东西塞进车后座赶过来阻止,别,别这样,我不是故意的,这里离机场还有段距离。
我甩开他的手,淡漠说:不用了,反正也不远,我想走走,你回去吧,小妹还在等你呢。
孟,孟云州!林昭突然一声大吼,震得我耳膜发颤,抬头看他,眼睛都红了。
可我还是把行李拖了出来,说:我没有故意为难你的意思,这个地方,这座城市我以后是再也不会回来的,所以想走走,想看看。
拉出行李箱拉杆拉转身准备走,却被林昭一把抓住手腕:为什么,只是因为妈她
我苦笑一声看他,说:只是没有留恋罢了,对这座城市,对这个家,所以,回来也没意思。以后我母亲和小妹都交给你了,你照顾好他们。有什么需要跟我说,别的我可能帮不上忙,钱是没有问题的。
你这人!林昭用力甩开我的手,气愤抬头看我,怎么这么冷血?
已经不止一次有人这么说我,所以,我惟有回之以苦笑,尔后拉了行李转身向前走。
没走多远,林昭又追上来抓住我的手塞进什么东西,说:这是临走前岳母给我的,她,她叫你碰到知心的,就在一起吧,别一辈子一个人,还有,别再回来了。
看吧,我们母子一条心,多年的夙愿便这么断了。
我收拢手掌把那两枚金戒指放进内衣口袋,点头:我知道了。
这两枚戒指是十六岁那年我到城里第一次做兼职赚钱买的,当时妈和爸心疼得直骂我傻,家里什么都不缺,干什么要跑去给别人打工受累。
再次向林昭道别后便没再回头大步走向机场,心里头就这么空了下来。
不知道谁曾经对我说,没有家的人就像无根的浮萍,居无定所,辗转流离。
其实这没什么,十年来我一次也未曾想过要回到这里,回到这个家,因为我知道这里没有我的容身之处,而好歹,深圳有一套我给自己置的房子,那里暂时是我的巢。
到深圳时已是下午五点,时颜开车来接的机,我什么也没说,把行李箱交给他便坐上车。
时颜也一句话没有问,我们这些人,回一次家就伤一次心,彼此都清楚,无甚可抱怨可倾诉的。
记得五年前时颜回家看生病的父亲,回来就病了半个月,死了一样,十五天里一句话没有说,直到穆青赶过来打了他一巴掌,才把人打醒痛哭了一场。
回到住进来不到半年的公寓,脱掉外套扔在沙发上,时颜过来用额头抵在我额头上,轻声问:还好吗?
我点头,无言揽他的腰将人拥入怀中。
时颜把头搁在我肩上低声叹息,说:冰箱里放了你最喜欢吃的沙糖桔,中午煲的鸡肉粥用微波炉热一下就可以了。
嗯,要回去了吗?
时颜摇头,说:今晚不回去,店里还有点事要处理,我得出去一趟,穆青出差还未回。
我再次点头安心抚摸他的背和头发,如果没有穆青,我和时颜会是最好的一对,可他爱的不是我。
他和穆青从大学时代就开始纠缠到前两年穆青父母才松口让他们住在一起,前提却是穆青必须接管父亲创建的帮派,走上黑道。
时颜自是不愿,却未能抵住穆青的哀求,两人才算是走到了圆满这一步。
时颜走后我洗完澡把粥热来吃了后便走进卧室倒在床上,都过去了,睡一觉,开始在这边的生活吧,十年来不都是这样吗,无甚好在意的。
晚上被时颜叫起来,愣了一会儿不知身在何处,许是回家一趟,换了一次床,再次有了在外漂泊的动荡感,醒来,还以为是在旅途中某个不知名的旅店中。
时颜煲了番薯粥,炒了一盘青菜和豆芽,两人就着吃了,之后把碗筷收拾干净两人就缩到沙发上抱在一起看电视。
曾经有一年的时间我们这样彼此相亲相爱,揉弄对方的手指,或是为对方剪指甲,后来时颜选择穆青,我无法承受出外流浪了两年,直到我回来,他们才真正走到一起。
对我,时颜始终是负疚的。
他却不知爱情这东西本就没有绝对值,它所连接的本就是一长串的无奈,连沈度那样的人都明白,最后选择平淡。所以穆青才会对我戒备森森。
临走前你不是说想开一家分店吗,我把地方盘了下来,明天一起去看看。时颜躺在沙发上头枕在我腿上。
好。我把一只手插进他的黑发,轻轻梳理,时颜握着我的另一只手按在胸口上一根一根拨弄,漫不经心问:我给你念书,想听什么?
最近买了什么好书?
卡勒得胡赛尼的《追风筝的人》,我一口气用了三个小时把它看完。
是么?看来的确是好东西。
嗯,你等一下,我去拿书。
这是我们之间最深沉的交流,几乎在一起的每个夜晚都会读书给对方听,我喜欢时颜清脆但略显低沉的声音,像还未完全老去的孩子。
时颜抱着书端了两杯红茶过来,然后坐上沙发背靠我的肩膀翻开书。
我把电视机关掉也靠上他的背,时颜很瘦,骨头硬邦邦的突出来。
他开始用一种清冷低哑的声音念书:我成为今天的我,是在1975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12岁。
我没有打断时颜询问故事的梗概,相较于故事本身,我更喜欢他的声音包围我的感觉,但渐渐的,作者清新自然直率的文字吸引了我。
念书到深夜十点,时颜的声音透出疲惫,我合上他的双手关上书,该睡了。
时颜淡淡一笑,认真看我:云,你说,那孩子是不是很傻?为了博得父亲的爱那样莽撞激烈。
我点头,亲吻他的发和额头说:我们都一样,时颜,我们和那孩子都一样,只是我们学会了如何让那种心情沉淀。
嗯。
洗漱完之后我和时颜面对面相拥入眠,这么多年形成的习惯我们从未曾想过改变,我们都需要彼此的体温,那种温暖柔和的包容接纳,尽管穆青对此咬牙切齿。
第二天早晨是被一阵突袭的寒冷和暴躁的怒吼弄醒的,睁开眼,看见穆青血红了双眼杀气腾腾瞪着我。
时颜乍然失去赖以依存的温暖,本能的往我怀里蜷缩,双手环上来。
穆青倒抽一口冷气,恶狠狠叫起来:时颜,你给我醒过来!
叫完之后把人从我怀里剥过去紧紧搂住啪的一下不重不轻打了一下仍旧在睡
林昭再次脸红,瞪圆了双眼,孟云州,你都是这么拒绝别人的好意的吗?
这小子!
敢这么跟我说话,这还没过门呢,就当家作主起来了!
我不再理会他,打开车门到车尾箱去拖行李,林昭立刻就慌了,手忙脚乱把东西塞进车后座赶过来阻止,别,别这样,我不是故意的,这里离机场还有段距离。
我甩开他的手,淡漠说:不用了,反正也不远,我想走走,你回去吧,小妹还在等你呢。
孟,孟云州!林昭突然一声大吼,震得我耳膜发颤,抬头看他,眼睛都红了。
可我还是把行李拖了出来,说:我没有故意为难你的意思,这个地方,这座城市我以后是再也不会回来的,所以想走走,想看看。
拉出行李箱拉杆拉转身准备走,却被林昭一把抓住手腕:为什么,只是因为妈她
我苦笑一声看他,说:只是没有留恋罢了,对这座城市,对这个家,所以,回来也没意思。以后我母亲和小妹都交给你了,你照顾好他们。有什么需要跟我说,别的我可能帮不上忙,钱是没有问题的。
你这人!林昭用力甩开我的手,气愤抬头看我,怎么这么冷血?
已经不止一次有人这么说我,所以,我惟有回之以苦笑,尔后拉了行李转身向前走。
没走多远,林昭又追上来抓住我的手塞进什么东西,说:这是临走前岳母给我的,她,她叫你碰到知心的,就在一起吧,别一辈子一个人,还有,别再回来了。
看吧,我们母子一条心,多年的夙愿便这么断了。
我收拢手掌把那两枚金戒指放进内衣口袋,点头:我知道了。
这两枚戒指是十六岁那年我到城里第一次做兼职赚钱买的,当时妈和爸心疼得直骂我傻,家里什么都不缺,干什么要跑去给别人打工受累。
再次向林昭道别后便没再回头大步走向机场,心里头就这么空了下来。
不知道谁曾经对我说,没有家的人就像无根的浮萍,居无定所,辗转流离。
其实这没什么,十年来我一次也未曾想过要回到这里,回到这个家,因为我知道这里没有我的容身之处,而好歹,深圳有一套我给自己置的房子,那里暂时是我的巢。
到深圳时已是下午五点,时颜开车来接的机,我什么也没说,把行李箱交给他便坐上车。
时颜也一句话没有问,我们这些人,回一次家就伤一次心,彼此都清楚,无甚可抱怨可倾诉的。
记得五年前时颜回家看生病的父亲,回来就病了半个月,死了一样,十五天里一句话没有说,直到穆青赶过来打了他一巴掌,才把人打醒痛哭了一场。
回到住进来不到半年的公寓,脱掉外套扔在沙发上,时颜过来用额头抵在我额头上,轻声问:还好吗?
我点头,无言揽他的腰将人拥入怀中。
时颜把头搁在我肩上低声叹息,说:冰箱里放了你最喜欢吃的沙糖桔,中午煲的鸡肉粥用微波炉热一下就可以了。
嗯,要回去了吗?
时颜摇头,说:今晚不回去,店里还有点事要处理,我得出去一趟,穆青出差还未回。
我再次点头安心抚摸他的背和头发,如果没有穆青,我和时颜会是最好的一对,可他爱的不是我。
他和穆青从大学时代就开始纠缠到前两年穆青父母才松口让他们住在一起,前提却是穆青必须接管父亲创建的帮派,走上黑道。
时颜自是不愿,却未能抵住穆青的哀求,两人才算是走到了圆满这一步。
时颜走后我洗完澡把粥热来吃了后便走进卧室倒在床上,都过去了,睡一觉,开始在这边的生活吧,十年来不都是这样吗,无甚好在意的。
晚上被时颜叫起来,愣了一会儿不知身在何处,许是回家一趟,换了一次床,再次有了在外漂泊的动荡感,醒来,还以为是在旅途中某个不知名的旅店中。
时颜煲了番薯粥,炒了一盘青菜和豆芽,两人就着吃了,之后把碗筷收拾干净两人就缩到沙发上抱在一起看电视。
曾经有一年的时间我们这样彼此相亲相爱,揉弄对方的手指,或是为对方剪指甲,后来时颜选择穆青,我无法承受出外流浪了两年,直到我回来,他们才真正走到一起。
对我,时颜始终是负疚的。
他却不知爱情这东西本就没有绝对值,它所连接的本就是一长串的无奈,连沈度那样的人都明白,最后选择平淡。所以穆青才会对我戒备森森。
临走前你不是说想开一家分店吗,我把地方盘了下来,明天一起去看看。时颜躺在沙发上头枕在我腿上。
好。我把一只手插进他的黑发,轻轻梳理,时颜握着我的另一只手按在胸口上一根一根拨弄,漫不经心问:我给你念书,想听什么?
最近买了什么好书?
卡勒得胡赛尼的《追风筝的人》,我一口气用了三个小时把它看完。
是么?看来的确是好东西。
嗯,你等一下,我去拿书。
这是我们之间最深沉的交流,几乎在一起的每个夜晚都会读书给对方听,我喜欢时颜清脆但略显低沉的声音,像还未完全老去的孩子。
时颜抱着书端了两杯红茶过来,然后坐上沙发背靠我的肩膀翻开书。
我把电视机关掉也靠上他的背,时颜很瘦,骨头硬邦邦的突出来。
他开始用一种清冷低哑的声音念书:我成为今天的我,是在1975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12岁。
我没有打断时颜询问故事的梗概,相较于故事本身,我更喜欢他的声音包围我的感觉,但渐渐的,作者清新自然直率的文字吸引了我。
念书到深夜十点,时颜的声音透出疲惫,我合上他的双手关上书,该睡了。
时颜淡淡一笑,认真看我:云,你说,那孩子是不是很傻?为了博得父亲的爱那样莽撞激烈。
我点头,亲吻他的发和额头说:我们都一样,时颜,我们和那孩子都一样,只是我们学会了如何让那种心情沉淀。
嗯。
洗漱完之后我和时颜面对面相拥入眠,这么多年形成的习惯我们从未曾想过改变,我们都需要彼此的体温,那种温暖柔和的包容接纳,尽管穆青对此咬牙切齿。
第二天早晨是被一阵突袭的寒冷和暴躁的怒吼弄醒的,睁开眼,看见穆青血红了双眼杀气腾腾瞪着我。
时颜乍然失去赖以依存的温暖,本能的往我怀里蜷缩,双手环上来。
穆青倒抽一口冷气,恶狠狠叫起来:时颜,你给我醒过来!
叫完之后把人从我怀里剥过去紧紧搂住啪的一下不重不轻打了一下仍旧在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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