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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早就扒了阮白的裤子亲自检查了。不过看阮白走路的姿势,除了刚下马的时候有点罗圈腿之外,好像哪儿哪儿都正常。
简直太不正常了!
“我累什么?”阮白横了他一眼,“今天探子们探到了什么?”
前面一段路上,适合埋伏的地点也不少。哪怕不能顺利劫囚,难道还不能沿途骚扰?疲兵战术都不懂么?
劫囚的人难道一点都不专业?没有专业不算,竟然还不敬业!差评!他都等好久了,这“发货”速度,等到货了,匈人大王子都烂掉了好嘛!必须差评!
其他人看到楚昊和阮白讲话,自觉退开一段距离。
楚昊见状,侧过身避过大多数的人的视线,快速地摸了一下阮白的大腿内侧,差点把阮白惊地跳起来。
“你干嘛?!”说话就说话,干嘛动手动脚的?不造他现在是个血气方刚的少年吗?不造他们已经素了好久,连汤都没得喝吗?
楚昊看着阮白涨红的脸,瞪视着他的眼神全都是小钩子,让他的脸皮也升起了热度,轻咳一声才道:“我就想问问你,这几天腿没磨破?”
“没啊。”他好得很,“你忘了我天天遛黑曜石了?”刚开始骑黑曜石的时候,他确实吃了点苦头,不过不像这些士卒们那么严重。
黑曜石跑起来很任性,似乎是不习惯被人骑在身上,刚骑上去的时候似乎很平静,可是一旦跑开了,总要做点小动作,试图把人弄下去。不过饿几顿,再喂两顿好的,循环几次就好了。
后来遛马的时间越来越长,他也慢慢跟着循序渐进地磨了出来。再说,“我也不是一直骑马,中间会到马车上坐一会儿。”
楚昊这才放心:“也是,要说怎么对自己好,除了你也没别人了。”
“咦?你这话什么意思?”他对自己好,难道还有错?难道他对别人就不好了?难道他对楚昊就不好了?
楚昊快速抱了他一下安抚:“好了,是哥说错话了。”
“哼!不理你了!”阮白十分孩子气地丢下话,蹭蹭蹭跑开。
楚昊也不追,只站在原地叫:“别跑远了,最多再小半个时辰就出发了!”
从顺阳关出发,前几天是尽可能的多赶路。现在倒是尽可能的多休息,让队伍中的人和马都能尽快恢复精神和体力,以防出现意外的时候,应对不及。
所以,不是劫囚的不想下手,而是找不到破绽啊摔!
对方是两百骑边军,个个都是见过血的。而且押送囚犯就像是在行军,前方探哨后方扫尾,一个不差。特么的他们还有好多千奇百怪的东西。像是那个长长的像棍子一样的东西,他敢肯定,用那个能看到很远的地方。因为上次一个兄弟不小心远远的露了一点,差点被一箭射中了!最后幸亏距离实在离开太远,箭枝没有发挥出什么作用;但是他们的行动还是暴露了。
地势平缓的地方,没处下手;地形复杂的地方,也找不到机会。人家就算是休息,那也不缺人警戒。
现在那个队伍中最显眼的小屁孩,竟然独自一个人出来了!简直是天赐我也!
要知道他们平时连大小号,最起码也要五六人一起出动,还轮班看守……
要论显眼,队伍中除了匈人大王子,就是阮白。匈人大王子是坐着囚车,独一份。阮白是骑着高头大马,也是独一份。身边的那些骑着普通战马的士卒,愣是被他衬托的像是护送纨绔子弟的家丁似的。
劫匪头目一挥手:“跟上!”
茂密的树林子里,立刻就有十多个劫匪应声,手上个个刀子出鞘。这些天他们早就憋狠了。而且绿林道上有规矩,再过去就不是他们的地盘了,他们就算是要越界,也不能带那么多人。到时候要是再想劫囚,可能性就更小,付出的代价势必也更大。
换了前几天,劫匪头目绝不会就这么轻易地对阮白下手,可是这几天,他自认为已经对这个队伍有了足够的了解。
这个少年显然和带头的将领关系不错,很可能是兄弟。看他被安排在队伍中间,防卫最严密的位置,还时不时的到马车上坐一会儿什么的,和其他士卒们的关系看上去也不错……
劫匪们对这片林子很熟悉,没一会儿就绕到了阮白的前面守着。
头目对手下小声交代:“点子身手不错,小心别被老鹰啄了眼。”
劫匪们纷纷应是。做他们这一行的,最不要命,也最惜命。头目对他们的交代,必然是有道理的。再说,他们这一次的买卖实在凶险,而且心里面不是没别的想法。
有一个劫匪就趁着阮白离开还有些距离,小声问道:“魁首,咱们虽然落草了,可也是价周人。难道真帮着匈人把他们的大王子救了送回去?”
“呸!救个屁!”头目阴冷的视线扫了扫囚车的方向,树林浓密,距离又远,他什么都看不到,却一点都不影响他话语中的毒辣,“匈人给咱们的钱,咱们好好收着。到时候,匈人大王子到手,咱们就再向匈人敲一笔。难道他们还敢派人到大周来搜山?咱们大周的官府都找不到咱们的寨子,靠几个匈人?哼!”
“魁首真是好计谋!”劫匪眼睛大亮,拍着马屁,又问道,“只要匈人大王子在咱们手上,就不怕他们不给钱。可是他们给了钱之后呢?难道咱们就把匈人大王子还给他们?”
“嗤!还个屁!”头目看着阮白抬头看到一个鸟窝,开始爬树,脸上露出一个轻蔑的笑容,嘀咕一句,“小毛孩子。”低声对手下说道,“到时候咱们就把那匈人大王子给一刀剁了,提着他的脑袋到官府,说是在路边意外捡来的……呵呵,到时候咱们或许能当个良民。反正这些年咱们钱也赚够了,到城里买个大宅子,说不定还能娶上个官家小姐,哈哈哈。”
具体的操作当然不会这么简单。劫匪们日子过得虽然闭塞,但是又不是脑子闭塞。若是随便一个人就能提着匈人大王子的脑袋去换赏,那一定是在做梦。不过他们知道,魁首还真的能有实现这个计划的可能性。
他们石荆寨四百多人,称霸方圆百里的地盘,不说截到的货,就是往来行商们的各种孝敬,每年也能收到手软。这些东西,全都是魁首处理的。换来的物品,不仅能让他们在寨中过上好日子,甚至还能穿金戴银。
曾经他们也是良民,但是吃不饱穿不暖。现在他们能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却想着衣锦还乡,最好还能娶个好人家的闺……女?
“糟!”在一会儿没听到手下的声音的时候,就知道不好,身子赶紧就地一滚,“嗖嗖嗖”几乎是不分先后的三声锐响,三枝利箭射穿了蹲在他身后的手下的胸口。
他看得亡魂皆冒,根本来不及也不敢回头看,只管往浓密的灌木丛里跑
简直太不正常了!
“我累什么?”阮白横了他一眼,“今天探子们探到了什么?”
前面一段路上,适合埋伏的地点也不少。哪怕不能顺利劫囚,难道还不能沿途骚扰?疲兵战术都不懂么?
劫囚的人难道一点都不专业?没有专业不算,竟然还不敬业!差评!他都等好久了,这“发货”速度,等到货了,匈人大王子都烂掉了好嘛!必须差评!
其他人看到楚昊和阮白讲话,自觉退开一段距离。
楚昊见状,侧过身避过大多数的人的视线,快速地摸了一下阮白的大腿内侧,差点把阮白惊地跳起来。
“你干嘛?!”说话就说话,干嘛动手动脚的?不造他现在是个血气方刚的少年吗?不造他们已经素了好久,连汤都没得喝吗?
楚昊看着阮白涨红的脸,瞪视着他的眼神全都是小钩子,让他的脸皮也升起了热度,轻咳一声才道:“我就想问问你,这几天腿没磨破?”
“没啊。”他好得很,“你忘了我天天遛黑曜石了?”刚开始骑黑曜石的时候,他确实吃了点苦头,不过不像这些士卒们那么严重。
黑曜石跑起来很任性,似乎是不习惯被人骑在身上,刚骑上去的时候似乎很平静,可是一旦跑开了,总要做点小动作,试图把人弄下去。不过饿几顿,再喂两顿好的,循环几次就好了。
后来遛马的时间越来越长,他也慢慢跟着循序渐进地磨了出来。再说,“我也不是一直骑马,中间会到马车上坐一会儿。”
楚昊这才放心:“也是,要说怎么对自己好,除了你也没别人了。”
“咦?你这话什么意思?”他对自己好,难道还有错?难道他对别人就不好了?难道他对楚昊就不好了?
楚昊快速抱了他一下安抚:“好了,是哥说错话了。”
“哼!不理你了!”阮白十分孩子气地丢下话,蹭蹭蹭跑开。
楚昊也不追,只站在原地叫:“别跑远了,最多再小半个时辰就出发了!”
从顺阳关出发,前几天是尽可能的多赶路。现在倒是尽可能的多休息,让队伍中的人和马都能尽快恢复精神和体力,以防出现意外的时候,应对不及。
所以,不是劫囚的不想下手,而是找不到破绽啊摔!
对方是两百骑边军,个个都是见过血的。而且押送囚犯就像是在行军,前方探哨后方扫尾,一个不差。特么的他们还有好多千奇百怪的东西。像是那个长长的像棍子一样的东西,他敢肯定,用那个能看到很远的地方。因为上次一个兄弟不小心远远的露了一点,差点被一箭射中了!最后幸亏距离实在离开太远,箭枝没有发挥出什么作用;但是他们的行动还是暴露了。
地势平缓的地方,没处下手;地形复杂的地方,也找不到机会。人家就算是休息,那也不缺人警戒。
现在那个队伍中最显眼的小屁孩,竟然独自一个人出来了!简直是天赐我也!
要知道他们平时连大小号,最起码也要五六人一起出动,还轮班看守……
要论显眼,队伍中除了匈人大王子,就是阮白。匈人大王子是坐着囚车,独一份。阮白是骑着高头大马,也是独一份。身边的那些骑着普通战马的士卒,愣是被他衬托的像是护送纨绔子弟的家丁似的。
劫匪头目一挥手:“跟上!”
茂密的树林子里,立刻就有十多个劫匪应声,手上个个刀子出鞘。这些天他们早就憋狠了。而且绿林道上有规矩,再过去就不是他们的地盘了,他们就算是要越界,也不能带那么多人。到时候要是再想劫囚,可能性就更小,付出的代价势必也更大。
换了前几天,劫匪头目绝不会就这么轻易地对阮白下手,可是这几天,他自认为已经对这个队伍有了足够的了解。
这个少年显然和带头的将领关系不错,很可能是兄弟。看他被安排在队伍中间,防卫最严密的位置,还时不时的到马车上坐一会儿什么的,和其他士卒们的关系看上去也不错……
劫匪们对这片林子很熟悉,没一会儿就绕到了阮白的前面守着。
头目对手下小声交代:“点子身手不错,小心别被老鹰啄了眼。”
劫匪们纷纷应是。做他们这一行的,最不要命,也最惜命。头目对他们的交代,必然是有道理的。再说,他们这一次的买卖实在凶险,而且心里面不是没别的想法。
有一个劫匪就趁着阮白离开还有些距离,小声问道:“魁首,咱们虽然落草了,可也是价周人。难道真帮着匈人把他们的大王子救了送回去?”
“呸!救个屁!”头目阴冷的视线扫了扫囚车的方向,树林浓密,距离又远,他什么都看不到,却一点都不影响他话语中的毒辣,“匈人给咱们的钱,咱们好好收着。到时候,匈人大王子到手,咱们就再向匈人敲一笔。难道他们还敢派人到大周来搜山?咱们大周的官府都找不到咱们的寨子,靠几个匈人?哼!”
“魁首真是好计谋!”劫匪眼睛大亮,拍着马屁,又问道,“只要匈人大王子在咱们手上,就不怕他们不给钱。可是他们给了钱之后呢?难道咱们就把匈人大王子还给他们?”
“嗤!还个屁!”头目看着阮白抬头看到一个鸟窝,开始爬树,脸上露出一个轻蔑的笑容,嘀咕一句,“小毛孩子。”低声对手下说道,“到时候咱们就把那匈人大王子给一刀剁了,提着他的脑袋到官府,说是在路边意外捡来的……呵呵,到时候咱们或许能当个良民。反正这些年咱们钱也赚够了,到城里买个大宅子,说不定还能娶上个官家小姐,哈哈哈。”
具体的操作当然不会这么简单。劫匪们日子过得虽然闭塞,但是又不是脑子闭塞。若是随便一个人就能提着匈人大王子的脑袋去换赏,那一定是在做梦。不过他们知道,魁首还真的能有实现这个计划的可能性。
他们石荆寨四百多人,称霸方圆百里的地盘,不说截到的货,就是往来行商们的各种孝敬,每年也能收到手软。这些东西,全都是魁首处理的。换来的物品,不仅能让他们在寨中过上好日子,甚至还能穿金戴银。
曾经他们也是良民,但是吃不饱穿不暖。现在他们能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却想着衣锦还乡,最好还能娶个好人家的闺……女?
“糟!”在一会儿没听到手下的声音的时候,就知道不好,身子赶紧就地一滚,“嗖嗖嗖”几乎是不分先后的三声锐响,三枝利箭射穿了蹲在他身后的手下的胸口。
他看得亡魂皆冒,根本来不及也不敢回头看,只管往浓密的灌木丛里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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