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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凌刚才都沉浸在伤心中,根本没有注意到外界发生了什么,这时候一听,才好奇地望过去,发现阿翁和娘娘正在说些什么,娘娘一脸焦急。
在家人们的低声细语中,郑凌和堂弟才知道,原来是刚才娘娘带着儿媳妇们去上香,寺院里人多,虽有仆从护着,但可能也难免一些擦肩而过的接触。
谁知上完香后才发现,娘娘的一根发簪不见了,那发簪是娘娘年节进宫时,太后所赐,平日也难得一戴,谁知这么巧,偏一戴就丢了,因此全家都有些着急。
郑凌看到阿爹在催人,“开封府的怎么还不来,再去叫!阿娘放心,待人来了就好,我在开封府还是有几分薄面的。”
郑凌忽然有点想笑,这些日子以为和雁哥儿往来,加上他本就爱打混,所以对这等事十分了解。他走了过去,对郑训说:“阿爹,怕是你叫开封府的来也没用了。”
郑训脸色有点僵硬,狠狠瞪了他一眼。
难道郑训会不知道吗?就算他和知府有交情,但是有些事没办法啊,就开封府的办事效率,要毫无线索地找回阿娘的发簪,实在是太渺茫了!
他们家更不可能大张旗鼓地利用关系,在东京城里大肆查找,那不是把自己的把柄递出去么。
可是这会儿阿娘都要急死了,他当然得宽慰着。
郑凌神情古怪地道:“倘若您想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娘娘的发簪找回来,恐怕只能去请一个人帮忙了。”
郑训精神一振,“你有什么野路子,尽管说来。”
“野路子?”郑凌一撇嘴,“不就是你刚赏过钱的雁哥儿?”
郑训:“……”
郑凌:“他如今是大相国寺节会规范管理处的,刚好就分管着这一块。”
郑训脸色一时青一时白,自己也觉得刚刚羞辱过人家,现在要是去求助,真是很丢人呢……
郑凌的祖母也听到了,气愤地推了郑苠一把,“你们这些人!苹娘的孩子多好,偏你们要给人家难堪,刚才我就不赞同!”
郑苠也十分尴尬,“你现在就急什么,开封府的还没来呢。”
“是啊,”郑训也赞同地说,“再说了,他若是那什么管理的,办事还真是不太妥当。就在这寺里,竟然有人公然偷盗!”
“阿爹,您还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郑凌觉得好笑,“这已然算有秩序了,若是在寺外的热闹处,你知道人家是怎么作案的吗?去打听一下吧,那等江湖匪徒,从人身后跑过去,一把扯住耳坠子,生拽下来,那耳朵便活活撕出一个豁口子!再一看,人呢,影子都没有,人家可会飞檐走壁呢!”
女眷们听了,都抖了一下,不自觉摸了一下自己的耳朵,只觉得耳垂在隐隐作痛一般。
郑训脸色的十分难看,“果然有这等蛮横之辈?”
郑凌:“自然了,开封府是一直在追缉,可惜捉不到,这种人根本不会住在坊市内,而是躲藏在城外,什么护城河桥下面之类你想都想不到的地方。”他又补充了一句,“这都是雁哥儿告诉我的。”
郑训也听说过,有些高来高去的高手,虽说偷东西的估计不是,但诚如郑凌所说,蛇有蛇道,这种市井混混的确很难立刻捉出来。
“可是,你娘娘也没看到是谁偷了东西,他能有办法吗?”郑训迟疑地说。
“您要是不信,还是等开封府的吧。”郑凌抱臂说了一句。
这时,恰好开封府的人也匆匆赶到了,上前对郑苠行礼。
郑训便将事情给他们说了一遍,只是隐去了发簪是御赐之物这一点。
开封府的衙役们面面相觑,不知道这家是怎么了,听描述也不是什么绝世珠宝,价值连城,一般富贵人家知道这样的混乱场合中肯定找不回来,好多官都不报了,直接骂一声晦气,偏他们一副一定要找到的样子。
领头的衙役不由得挠了挠头,“郑学士,此事是在大相国寺发生的,不如找寺里管这事的人来问问吧,他们可能比我们要清楚情况,可以打探一下。毕竟……您这边除了东西的样子,什么线索也没有,贼人若是不出手,就难以查到。”
没想到衙役居然也建议找云雁回帮忙,郑训顿时一手捂额。
郑苠的妻子推了郑苠一把。
郑苠也十分郁闷,此事实在太巧了,偏偏就在他们刚刚打发了云雁回之后,就算是把人叫过来配合调查,不必求上去,甚或通过开封府施压……
那也特别丢人,特别打自己的脸!
他们还怎么好意思留在原地听询问呢,到时还要尴尬地打招呼哦,哎,又见面了?不露面呢,就更显得小气,丢份。
……
此时,云雁回尚在原地帮着一起分发浴佛水,心态很好地继续干活。
人能被贱,却不能自贱。郑家给他难堪,表达不愿意认他……他还不想进郑家咧!姓云怎么了,他都从现代姓到北宋了!
不管云大是什么身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当朝太后出身还不好呢。
就在这时,云雁回身前出现了一个开封府的衙役,“雁哥儿。”
“李大哥?”云雁回抬头和他打了个招呼,这也是常往大相国寺忙活的衙役了,和他是熟识的,平日和管理处也多有合作,在治安上大家是有共同追求的。
衙役身后又闪出一个云雁回之前见过的人,正是郑训。
他和云雁回是平辈,之前又是他开的口,所以这个时候,也是他出面了。
衙役尚不知其中关系,给云雁回介绍:“这位郎君家眷的发簪丢了,是重要之物,想要尽早找回来。因为只知道是在何处丢的,和确定不是掉在地上,但是连对方人都没看见,所以想问问你能不能帮一下忙,探听一二。”
郑训十分羞愧,但还是老老实实拱手一礼,“小弟,劳驾您了。”
衙役一看,吓到了,这发簪到底什么来头,为了个发簪都要和雁哥儿称兄道弟了!现在当官的都这么谦卑了吗?!
云雁回愣了一下,随即的确是暗爽涌上心头。
哇哈哈,简直是报应啊!
他仰着头,拿起毛巾擦擦手,慢条斯理地说:“客气了,小人身份卑微,哪值当您说劳驾二字。您也犯不着亲自来说,叫李大哥说一声,或是令郎来一趟就行了嘛。”
果然被嘲讽了,果然这孩子还是和他娘一样,看着温温和和,其实倔得很,有傲骨。这话,分明是在说他只肯给凌哥儿面子。
好吧,只有儿子的面子管用,郑训只能打发小厮,“去把大郎叫来。”
……
郑凌死死拖着堂弟的腰,“我不去我不去我不去!”
为什么要把他叫去啊,见到雁哥儿后要他怎么自处?不行,郑凌觉得自己起码要缓三个月才有勇气去见雁哥儿!
在家人们的低声细语中,郑凌和堂弟才知道,原来是刚才娘娘带着儿媳妇们去上香,寺院里人多,虽有仆从护着,但可能也难免一些擦肩而过的接触。
谁知上完香后才发现,娘娘的一根发簪不见了,那发簪是娘娘年节进宫时,太后所赐,平日也难得一戴,谁知这么巧,偏一戴就丢了,因此全家都有些着急。
郑凌看到阿爹在催人,“开封府的怎么还不来,再去叫!阿娘放心,待人来了就好,我在开封府还是有几分薄面的。”
郑凌忽然有点想笑,这些日子以为和雁哥儿往来,加上他本就爱打混,所以对这等事十分了解。他走了过去,对郑训说:“阿爹,怕是你叫开封府的来也没用了。”
郑训脸色有点僵硬,狠狠瞪了他一眼。
难道郑训会不知道吗?就算他和知府有交情,但是有些事没办法啊,就开封府的办事效率,要毫无线索地找回阿娘的发簪,实在是太渺茫了!
他们家更不可能大张旗鼓地利用关系,在东京城里大肆查找,那不是把自己的把柄递出去么。
可是这会儿阿娘都要急死了,他当然得宽慰着。
郑凌神情古怪地道:“倘若您想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娘娘的发簪找回来,恐怕只能去请一个人帮忙了。”
郑训精神一振,“你有什么野路子,尽管说来。”
“野路子?”郑凌一撇嘴,“不就是你刚赏过钱的雁哥儿?”
郑训:“……”
郑凌:“他如今是大相国寺节会规范管理处的,刚好就分管着这一块。”
郑训脸色一时青一时白,自己也觉得刚刚羞辱过人家,现在要是去求助,真是很丢人呢……
郑凌的祖母也听到了,气愤地推了郑苠一把,“你们这些人!苹娘的孩子多好,偏你们要给人家难堪,刚才我就不赞同!”
郑苠也十分尴尬,“你现在就急什么,开封府的还没来呢。”
“是啊,”郑训也赞同地说,“再说了,他若是那什么管理的,办事还真是不太妥当。就在这寺里,竟然有人公然偷盗!”
“阿爹,您还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郑凌觉得好笑,“这已然算有秩序了,若是在寺外的热闹处,你知道人家是怎么作案的吗?去打听一下吧,那等江湖匪徒,从人身后跑过去,一把扯住耳坠子,生拽下来,那耳朵便活活撕出一个豁口子!再一看,人呢,影子都没有,人家可会飞檐走壁呢!”
女眷们听了,都抖了一下,不自觉摸了一下自己的耳朵,只觉得耳垂在隐隐作痛一般。
郑训脸色的十分难看,“果然有这等蛮横之辈?”
郑凌:“自然了,开封府是一直在追缉,可惜捉不到,这种人根本不会住在坊市内,而是躲藏在城外,什么护城河桥下面之类你想都想不到的地方。”他又补充了一句,“这都是雁哥儿告诉我的。”
郑训也听说过,有些高来高去的高手,虽说偷东西的估计不是,但诚如郑凌所说,蛇有蛇道,这种市井混混的确很难立刻捉出来。
“可是,你娘娘也没看到是谁偷了东西,他能有办法吗?”郑训迟疑地说。
“您要是不信,还是等开封府的吧。”郑凌抱臂说了一句。
这时,恰好开封府的人也匆匆赶到了,上前对郑苠行礼。
郑训便将事情给他们说了一遍,只是隐去了发簪是御赐之物这一点。
开封府的衙役们面面相觑,不知道这家是怎么了,听描述也不是什么绝世珠宝,价值连城,一般富贵人家知道这样的混乱场合中肯定找不回来,好多官都不报了,直接骂一声晦气,偏他们一副一定要找到的样子。
领头的衙役不由得挠了挠头,“郑学士,此事是在大相国寺发生的,不如找寺里管这事的人来问问吧,他们可能比我们要清楚情况,可以打探一下。毕竟……您这边除了东西的样子,什么线索也没有,贼人若是不出手,就难以查到。”
没想到衙役居然也建议找云雁回帮忙,郑训顿时一手捂额。
郑苠的妻子推了郑苠一把。
郑苠也十分郁闷,此事实在太巧了,偏偏就在他们刚刚打发了云雁回之后,就算是把人叫过来配合调查,不必求上去,甚或通过开封府施压……
那也特别丢人,特别打自己的脸!
他们还怎么好意思留在原地听询问呢,到时还要尴尬地打招呼哦,哎,又见面了?不露面呢,就更显得小气,丢份。
……
此时,云雁回尚在原地帮着一起分发浴佛水,心态很好地继续干活。
人能被贱,却不能自贱。郑家给他难堪,表达不愿意认他……他还不想进郑家咧!姓云怎么了,他都从现代姓到北宋了!
不管云大是什么身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当朝太后出身还不好呢。
就在这时,云雁回身前出现了一个开封府的衙役,“雁哥儿。”
“李大哥?”云雁回抬头和他打了个招呼,这也是常往大相国寺忙活的衙役了,和他是熟识的,平日和管理处也多有合作,在治安上大家是有共同追求的。
衙役身后又闪出一个云雁回之前见过的人,正是郑训。
他和云雁回是平辈,之前又是他开的口,所以这个时候,也是他出面了。
衙役尚不知其中关系,给云雁回介绍:“这位郎君家眷的发簪丢了,是重要之物,想要尽早找回来。因为只知道是在何处丢的,和确定不是掉在地上,但是连对方人都没看见,所以想问问你能不能帮一下忙,探听一二。”
郑训十分羞愧,但还是老老实实拱手一礼,“小弟,劳驾您了。”
衙役一看,吓到了,这发簪到底什么来头,为了个发簪都要和雁哥儿称兄道弟了!现在当官的都这么谦卑了吗?!
云雁回愣了一下,随即的确是暗爽涌上心头。
哇哈哈,简直是报应啊!
他仰着头,拿起毛巾擦擦手,慢条斯理地说:“客气了,小人身份卑微,哪值当您说劳驾二字。您也犯不着亲自来说,叫李大哥说一声,或是令郎来一趟就行了嘛。”
果然被嘲讽了,果然这孩子还是和他娘一样,看着温温和和,其实倔得很,有傲骨。这话,分明是在说他只肯给凌哥儿面子。
好吧,只有儿子的面子管用,郑训只能打发小厮,“去把大郎叫来。”
……
郑凌死死拖着堂弟的腰,“我不去我不去我不去!”
为什么要把他叫去啊,见到雁哥儿后要他怎么自处?不行,郑凌觉得自己起码要缓三个月才有勇气去见雁哥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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