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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半边身子,雁哥儿的腿也搭在自己腰上,两个人睡得那叫一个凌乱,连忙坐了起来。
“雁哥儿?”
云雁回被叫醒了,只觉得右边身体都是麻的,尤其是肩膀。
赵允初赶紧伸手给他揉肩膀,可怜兮兮地道:“对不起,雁哥儿,把你压坏了吧?”
“嗳,你也知道啊,服了你了。”云雁回瘫在床上,任他给自己按摩,感觉到肩膀从麻木到有了酸软感,接着再慢慢恢复正常。
“我喝醉了……”赵允初有点茫然,想了想,“可是,雁哥儿,你好像喝得比我还多。”
“只能说我天生酒量比你好,”云雁回说道,“你说你不能喝,跟着我喝什么,你到底去吃菜的还是喝酒的?”
赵允初委屈得要死,他那不是想么,雁哥儿不喝酒的,都能喝,他怎么也不至于比雁哥儿差吧?谁知道呢,雁哥儿的酒量居然天生的这么大。
“好了好了,看你这样儿,让我娘看到得说我又欺负你了。”云雁回在他脑袋上揉了几下。
赵允初被揉了脑袋,一下满血复活了。眼睛瞄到云雁回在整理衣服,虽说他醒来后吓得赶紧爬起来,但是和雁哥儿紧抱在一起的感觉,一回想就十分鲜明,哎呀,雁哥儿抱起来怎么能那么舒服呢?
……
因为这日睡了一下午,晚上不免睡得晚了些,第二日早起就有些犯困。
云雁回打着哈欠去上班,从后门穿进去,到食堂吃早餐。
云雁回端着早餐随便找了一桌认识的坐了下来,打了声招呼,“早。”
桌上还有其他三位同僚,都是仓曹的,也纷纷回了一声,“雁哥儿,没睡醒啊?”
“嗯……昨天睡得有点晚。”云雁回说。
“我昨日也睡得晚,晚上去吃酒了。”一人说道,“你们知道州南新开了家店吗?酒菜都不错,我昨日去那里吃酒,还听到一件奇闻呢。”
云雁回:“啊,这家我也去了,菜是不错。”
那同僚一听,就像被肯定了一下,“是吧,你不是昨日去的吧?我昨晚去时,那酒博士告诉我,他们店里白日接待了两位客人,其中一位狂饮三百碗,面色不改。他的同伴都已烂醉,此人却认为此酒不醉人,怀疑同伴在装醉。后来会完账,还把自己喝醉了的同伴单手扛走了!现都说,是酒仙闻酒而来,光顾他们店里了。”
众人:“哇——!!”
云雁回:“???”
尼玛,汴京人民想象力可真丰富啊,他就喝了几壶酒脸色不改而已,哪来的三百碗?而且最后他哪里是把同伴扛走的啊,赵允初都快把他压趴了好吗?!
云雁回也没好说那个人其实就是我,囧囧有神地吃完饭,便去摘葡萄了。
昨日和郑苹说了,做点葡萄酒来,以前在现代的时候,他帮同事一起做过,葡萄皮表面就有酵母菌,不需要酒曲,以发酵法酿造,很是方便,而且口感很好。
现在府里刚好种了葡萄,云雁回便就近摘葡萄了。
因为是想着增加收入的,所以选的葡萄品种很好,葡萄又甜水分又多,是紫色的,可以做出红葡萄酒。云雁回还叫人帮自己一起摘,人家问起来,就说准备研究饮品,自然都以为是饮料。
葡萄酒的酿造技术很早就有了,但是,因为信息传播难,以及深入人心的黄酒酿造法,这时候大部分人酿葡萄酒都会加入酒曲,而且还去皮去子,这么一来,恰好把皮上的酵母菌都去掉了。
如此,酿出来的葡萄酒并不正宗。
酿葡萄酒其实非常简单,只需要葡萄和糖。云雁回拿葡萄去冲了冲,这里要小心不能把表面的白霜也洗掉了,因为上面附着有酵母菌,对之后的发酵很重要。
冲洗完沥干水分,便可将葡萄捣碎,然后铺在酒坛里,铺一层后洒一层糖,葡萄与糖的比例大约是10:1到10:2。如此重复铺好葡萄与糖,封上口,即可放在阴凉处等待发酵。
待得一二十天,也就出酒了。
在等待出酒的日子里,云雁回又回忆、钻研了一下可以用到葡萄酒的菜谱,研究如何将其入菜。
他想着,不但能做几道炒菜,还能做甜点,放进酸奶、冰奶酪之类的里面,应该也不错。
……
其实这时候比现代的气温要热一些,经过十八日的发酵,云雁回去开坛的时候,已经出酒了。如果要甘醇一点,可以密封更长时间。不过云雁回已经等不及了,用纱布将酒过滤了出来,分装了几小坛。
云雁回抱了一小坛,兴冲冲地回家。
“阿娘,我的葡萄酒娘好了,给你尝尝。”云雁回笑眯眯地说。
“还真酿了?”郑苹都快忘记这回事了,连忙把门关上,“可别让人瞧见了。”
“怕什么,说是买的不就行了。傅叔呢?”云雁回把傅云沣也叫来了,给他们倒了两碗,“尝尝看。”
葡萄酒在碗里晃荡,颜色紫红,十分漂亮。
傅云沣端起碗喝了一口,眼睛一亮,“好酒!”
这酒酿出来也有十五六度,不比现今酒家卖的酒差,比起酒曲酿的葡萄酒,口感更是好得多,还有浓浓的葡萄香。
而因为葡萄酒味道带甜味,郑苹喝了也十分喜欢,只是喝了一碗脸便泛红,“劲儿还挺大。”
“您以为是甜水儿呢,慢点喝。”古代人吃的酒度数都不高,而葡萄酒的后劲也的确大,所以云雁回嘱咐他们慢点喝。
“我看,比樊楼的羊羔酒强。”傅云沣又倒了一碗,边喝边道,“说起来,今日里有人在樊楼请吃酒,还听说了最近汴京有酒仙临凡,雁哥儿,你听说了吗?”
云雁回无语凝噎:“………………听说了。”
第66章 我在垂拱殿上班
新得酒仙封号, 云雁回是哭笑不得,依他看,这完全就是那家脚店的炒作手段,这不,传得满城风雨, 大家都想去那里偶遇“酒仙”或是尝尝“酒仙”品过的酒了。
终日营销炒作, 这次也成了别人的广告, 云雁回颇觉好笑,按下不提。
有了酒,云雁回便在开封府食堂试验菜色,准备做葡萄酒鸭和葡萄酒鸡翅, 选在下午,这时候大家都在休息,没人进后厨。
其实在食堂做菜也是为了方便,这里非但总有处理好的鸡鸭, 而且最近新购置了一批砂锅, 质量特别好。
还是从汴京外某畿县买来的, 当地人用高岭土做的砂锅,制作的过程也极其繁琐。汴京的药铺都爱用来熬药,就是因为能够最大程度保留药性。
与此相同,食物的鲜美也能被最大程度的保留,自从有酒楼率先使用后,便逐渐在汴京的大小酒楼里流行开了。
而且这砂锅保鲜性还特别好,据说
“雁哥儿?”
云雁回被叫醒了,只觉得右边身体都是麻的,尤其是肩膀。
赵允初赶紧伸手给他揉肩膀,可怜兮兮地道:“对不起,雁哥儿,把你压坏了吧?”
“嗳,你也知道啊,服了你了。”云雁回瘫在床上,任他给自己按摩,感觉到肩膀从麻木到有了酸软感,接着再慢慢恢复正常。
“我喝醉了……”赵允初有点茫然,想了想,“可是,雁哥儿,你好像喝得比我还多。”
“只能说我天生酒量比你好,”云雁回说道,“你说你不能喝,跟着我喝什么,你到底去吃菜的还是喝酒的?”
赵允初委屈得要死,他那不是想么,雁哥儿不喝酒的,都能喝,他怎么也不至于比雁哥儿差吧?谁知道呢,雁哥儿的酒量居然天生的这么大。
“好了好了,看你这样儿,让我娘看到得说我又欺负你了。”云雁回在他脑袋上揉了几下。
赵允初被揉了脑袋,一下满血复活了。眼睛瞄到云雁回在整理衣服,虽说他醒来后吓得赶紧爬起来,但是和雁哥儿紧抱在一起的感觉,一回想就十分鲜明,哎呀,雁哥儿抱起来怎么能那么舒服呢?
……
因为这日睡了一下午,晚上不免睡得晚了些,第二日早起就有些犯困。
云雁回打着哈欠去上班,从后门穿进去,到食堂吃早餐。
云雁回端着早餐随便找了一桌认识的坐了下来,打了声招呼,“早。”
桌上还有其他三位同僚,都是仓曹的,也纷纷回了一声,“雁哥儿,没睡醒啊?”
“嗯……昨天睡得有点晚。”云雁回说。
“我昨日也睡得晚,晚上去吃酒了。”一人说道,“你们知道州南新开了家店吗?酒菜都不错,我昨日去那里吃酒,还听到一件奇闻呢。”
云雁回:“啊,这家我也去了,菜是不错。”
那同僚一听,就像被肯定了一下,“是吧,你不是昨日去的吧?我昨晚去时,那酒博士告诉我,他们店里白日接待了两位客人,其中一位狂饮三百碗,面色不改。他的同伴都已烂醉,此人却认为此酒不醉人,怀疑同伴在装醉。后来会完账,还把自己喝醉了的同伴单手扛走了!现都说,是酒仙闻酒而来,光顾他们店里了。”
众人:“哇——!!”
云雁回:“???”
尼玛,汴京人民想象力可真丰富啊,他就喝了几壶酒脸色不改而已,哪来的三百碗?而且最后他哪里是把同伴扛走的啊,赵允初都快把他压趴了好吗?!
云雁回也没好说那个人其实就是我,囧囧有神地吃完饭,便去摘葡萄了。
昨日和郑苹说了,做点葡萄酒来,以前在现代的时候,他帮同事一起做过,葡萄皮表面就有酵母菌,不需要酒曲,以发酵法酿造,很是方便,而且口感很好。
现在府里刚好种了葡萄,云雁回便就近摘葡萄了。
因为是想着增加收入的,所以选的葡萄品种很好,葡萄又甜水分又多,是紫色的,可以做出红葡萄酒。云雁回还叫人帮自己一起摘,人家问起来,就说准备研究饮品,自然都以为是饮料。
葡萄酒的酿造技术很早就有了,但是,因为信息传播难,以及深入人心的黄酒酿造法,这时候大部分人酿葡萄酒都会加入酒曲,而且还去皮去子,这么一来,恰好把皮上的酵母菌都去掉了。
如此,酿出来的葡萄酒并不正宗。
酿葡萄酒其实非常简单,只需要葡萄和糖。云雁回拿葡萄去冲了冲,这里要小心不能把表面的白霜也洗掉了,因为上面附着有酵母菌,对之后的发酵很重要。
冲洗完沥干水分,便可将葡萄捣碎,然后铺在酒坛里,铺一层后洒一层糖,葡萄与糖的比例大约是10:1到10:2。如此重复铺好葡萄与糖,封上口,即可放在阴凉处等待发酵。
待得一二十天,也就出酒了。
在等待出酒的日子里,云雁回又回忆、钻研了一下可以用到葡萄酒的菜谱,研究如何将其入菜。
他想着,不但能做几道炒菜,还能做甜点,放进酸奶、冰奶酪之类的里面,应该也不错。
……
其实这时候比现代的气温要热一些,经过十八日的发酵,云雁回去开坛的时候,已经出酒了。如果要甘醇一点,可以密封更长时间。不过云雁回已经等不及了,用纱布将酒过滤了出来,分装了几小坛。
云雁回抱了一小坛,兴冲冲地回家。
“阿娘,我的葡萄酒娘好了,给你尝尝。”云雁回笑眯眯地说。
“还真酿了?”郑苹都快忘记这回事了,连忙把门关上,“可别让人瞧见了。”
“怕什么,说是买的不就行了。傅叔呢?”云雁回把傅云沣也叫来了,给他们倒了两碗,“尝尝看。”
葡萄酒在碗里晃荡,颜色紫红,十分漂亮。
傅云沣端起碗喝了一口,眼睛一亮,“好酒!”
这酒酿出来也有十五六度,不比现今酒家卖的酒差,比起酒曲酿的葡萄酒,口感更是好得多,还有浓浓的葡萄香。
而因为葡萄酒味道带甜味,郑苹喝了也十分喜欢,只是喝了一碗脸便泛红,“劲儿还挺大。”
“您以为是甜水儿呢,慢点喝。”古代人吃的酒度数都不高,而葡萄酒的后劲也的确大,所以云雁回嘱咐他们慢点喝。
“我看,比樊楼的羊羔酒强。”傅云沣又倒了一碗,边喝边道,“说起来,今日里有人在樊楼请吃酒,还听说了最近汴京有酒仙临凡,雁哥儿,你听说了吗?”
云雁回无语凝噎:“………………听说了。”
第66章 我在垂拱殿上班
新得酒仙封号, 云雁回是哭笑不得,依他看,这完全就是那家脚店的炒作手段,这不,传得满城风雨, 大家都想去那里偶遇“酒仙”或是尝尝“酒仙”品过的酒了。
终日营销炒作, 这次也成了别人的广告, 云雁回颇觉好笑,按下不提。
有了酒,云雁回便在开封府食堂试验菜色,准备做葡萄酒鸭和葡萄酒鸡翅, 选在下午,这时候大家都在休息,没人进后厨。
其实在食堂做菜也是为了方便,这里非但总有处理好的鸡鸭, 而且最近新购置了一批砂锅, 质量特别好。
还是从汴京外某畿县买来的, 当地人用高岭土做的砂锅,制作的过程也极其繁琐。汴京的药铺都爱用来熬药,就是因为能够最大程度保留药性。
与此相同,食物的鲜美也能被最大程度的保留,自从有酒楼率先使用后,便逐渐在汴京的大小酒楼里流行开了。
而且这砂锅保鲜性还特别好,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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