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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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不行?‘双喜临门’和‘一枝独秀’都是不错的。地方又大又宽敞,您一定会喜欢的。”
这下我有点懵比了,这个包间一向是最不招人待见的,除了我每次来吃饭时躲进去外,别的时候它几乎都是空荡荡的,不可能出现别的包间没坐满就去那间吃饭的情形。
不过我立刻释然了,毕竟已经七八年没有回来过了,那个包间现在的样子也一定大不一样了。
“好吧,那就定隔壁的房间吧。晚上六点,四个人。”
☆、第47节
订完座位后,我看时间还早,想回以前的房子附近看看,如果那套房子的主人现在有意出售,那我一定软磨硬泡的买下来。
毕竟这栋房子里除了是我以前的家,里面还有我若干个当时匆匆离开忘了带走的日记本和漫画书以及当时限量版的手办。
没了那个人,我准备回到最开始的生活中去了。
虽然没有了总经理助理这个高薪工作,但是我多开几本小说,日更几万字,应该能够勉强糊口吧?实在不行我就去把律小涵爷爷送给我的古董房子卖掉,然后买辆三轮车,起早贪黑的去倒腾点水果海鲜,天无绝人之路,说不定经过努力,我就成了水果大户呢。
我被自己的凄凉感动了,掏出纸巾来抹了把辛酸的泪水。
被安然打了两巴掌的脸还在隐隐作痛,总经理也没有替我报仇,还当着我的面跟安然卿卿我我,这个烂人,我早就该跟她说拜拜了!
我憋着一股火熟门熟路的回到了以前住的小区,小区传达室的大爷竟然还在,正抱着一个两三岁的小男娃在大门口晒太阳。
于是我上前打招呼。
大爷眼睛花的厉害,戴上老花镜眯着眼睛盯了我半晌,然后慢吞吞的说,“浅浅?”
我扑上去,“大爷竟然还记得我啊大爷,我七八年没回来了!!”
大爷拼命的往后缩,把我推走,“走开,让人家看见了影响不好!!”而后又眯着眼看了我一会儿,摇头,“不啊,我好像经常见你。”
我后背一凉,“不可能,我自从出去念大学以后我就没回过s市,你看的我是鬼啊!”
大爷也是耿直,立刻摇头,“不不不,我想起来了,是照片!”
“???”
“住两栋306是不是?”
我呆滞的点头。
“这就是了。是你没错,你朋友以前托付过我,让我好好看着你家,还给了我不少钱。然后我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去你家打扫一下灰尘。你照片一直挂着客厅里呢!我都看了七八年呢,认不错!绝对认不错!”
“我的朋友?”我疑惑。
大爷点头。
“那你肯定记错了大爷,”我肯定的说,“我没有朋友!”对于这点事我还是有自信的。
大爷长了几道深深皱纹的脸上出现了一丝错愕,几秒过后,他像是懒得跟我说话了一般,将自己怀里的男娃交给另外一个正在跟自己下象棋还骂骂咧咧的大爷,然后去传达室的小抽屉里摸出了一把钥匙,摆了摆手,“306的,过来,我带你去看看你就知道了。”
***
电梯里。
我憋了半天,还是忍不住问了,“大爷,你刚刚说,我朋友给你钱,让你帮我好好看着家是不是?”
“嗯呢呗!给了不少呢,本来我早就应该退休了,但是因为你朋友承诺给我儿子找工作,我才一直呆在这里给你看房子的。”
又给钱又给人家儿子找工作?我去,我这个朋友能耐可真大!
“可是我明明已经把房子卖掉了啊,难道是谁又买回来了?”我这套破房子就这么吃香?
电梯门缓缓打开。
大爷当先走了出去,掏出钥匙来往我以前家的门上捅进去。
房子的防盗门和先前变化不大,就连上面贴的副帖子好像也是我卖掉房子之前的……哇靠,虽然那个买主我虽然忘了长什么样子了,可是印象中那个小姐姐应该是个挺爱干净挺体面的一个人啊,这么一个人物是怎么做到n年不换福字的!就不过年吗?!
门被推开。
与我想象中的满目灰尘不同,家中干净的就像有人刚整理过,电视、茶杯、沙发,一切的一切,都好像我这次离开并不是七八年,而只不过是几分钟而已。
我走进去,伸手摸向一旁,这是我以前的习惯,换鞋子的时候都要顺手摸一下挂在旁边的玩偶。果然,这一模,就摸到了那个熟悉的感觉。
空气中散发着一股轻轻淡淡的味道,不浓郁,却让人闻了心底一颤。
这个味道,我曾经在她身上闻见过。
***
客厅里还挂着我十四岁生日时拍的照片,当时妈妈已经生病了,这张照片就是在医院的病床旁边照的,照片里的我,神色里虽然有一丝担忧,但到底还是十四五岁不知道轻重的年纪,根本意识不到那个病症的严重性,还对着相机挂着大大的笑容。
我摸了摸相框,相框的边缘的尖锐早已变得圆润,也不知被她摸过了多少次。
我又去各个房间转了转,虽然与我离开时略微有些不同,但是房间里的整体格局没有发生任何改变,就连我放漫画书的那个柜子,也是一如我走前的样子。
我转到了我以前的卧室,当时搬家时我就跟爸爸妈妈撒娇,说我就要住这间卧室,因为只有这件房间里,才有一扇大大的窗子,能一眼望到外面的景象。
窗子下面是我卖掉房子后租住了三年的地方,那一排土坯房现在早已变成了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
窗台上放了一个黑漆漆的笔记本,上面还别着一只圆珠笔,笔尖早已干涸。
这是一个日记本。
扉页上只写着一个清秀却收敛的字母——w。
翻开日记2006.10.9
又见到了上周卖给我房子的小姑娘,她正提着一大包东西急匆匆的往医院赶,我跟在她身后走了两个路口。看她被淋湿的狼狈样子,有点好笑。
ps,那套房子可真破。
……
2006.12.24
今夜是平安夜。处理好了工作后,给自己买了一瓶红酒,洗了两个杯子,又点了个蜡烛。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洗两个杯子。觉得有点无聊,我就把小姑娘的照片搬了下来,在她照片前倒了一杯酒,点了一根蜡。
感觉有点怪怪的。
ps,也不知道那个小姑娘现在在干什么。
……
2
这下我有点懵比了,这个包间一向是最不招人待见的,除了我每次来吃饭时躲进去外,别的时候它几乎都是空荡荡的,不可能出现别的包间没坐满就去那间吃饭的情形。
不过我立刻释然了,毕竟已经七八年没有回来过了,那个包间现在的样子也一定大不一样了。
“好吧,那就定隔壁的房间吧。晚上六点,四个人。”
☆、第47节
订完座位后,我看时间还早,想回以前的房子附近看看,如果那套房子的主人现在有意出售,那我一定软磨硬泡的买下来。
毕竟这栋房子里除了是我以前的家,里面还有我若干个当时匆匆离开忘了带走的日记本和漫画书以及当时限量版的手办。
没了那个人,我准备回到最开始的生活中去了。
虽然没有了总经理助理这个高薪工作,但是我多开几本小说,日更几万字,应该能够勉强糊口吧?实在不行我就去把律小涵爷爷送给我的古董房子卖掉,然后买辆三轮车,起早贪黑的去倒腾点水果海鲜,天无绝人之路,说不定经过努力,我就成了水果大户呢。
我被自己的凄凉感动了,掏出纸巾来抹了把辛酸的泪水。
被安然打了两巴掌的脸还在隐隐作痛,总经理也没有替我报仇,还当着我的面跟安然卿卿我我,这个烂人,我早就该跟她说拜拜了!
我憋着一股火熟门熟路的回到了以前住的小区,小区传达室的大爷竟然还在,正抱着一个两三岁的小男娃在大门口晒太阳。
于是我上前打招呼。
大爷眼睛花的厉害,戴上老花镜眯着眼睛盯了我半晌,然后慢吞吞的说,“浅浅?”
我扑上去,“大爷竟然还记得我啊大爷,我七八年没回来了!!”
大爷拼命的往后缩,把我推走,“走开,让人家看见了影响不好!!”而后又眯着眼看了我一会儿,摇头,“不啊,我好像经常见你。”
我后背一凉,“不可能,我自从出去念大学以后我就没回过s市,你看的我是鬼啊!”
大爷也是耿直,立刻摇头,“不不不,我想起来了,是照片!”
“???”
“住两栋306是不是?”
我呆滞的点头。
“这就是了。是你没错,你朋友以前托付过我,让我好好看着你家,还给了我不少钱。然后我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去你家打扫一下灰尘。你照片一直挂着客厅里呢!我都看了七八年呢,认不错!绝对认不错!”
“我的朋友?”我疑惑。
大爷点头。
“那你肯定记错了大爷,”我肯定的说,“我没有朋友!”对于这点事我还是有自信的。
大爷长了几道深深皱纹的脸上出现了一丝错愕,几秒过后,他像是懒得跟我说话了一般,将自己怀里的男娃交给另外一个正在跟自己下象棋还骂骂咧咧的大爷,然后去传达室的小抽屉里摸出了一把钥匙,摆了摆手,“306的,过来,我带你去看看你就知道了。”
***
电梯里。
我憋了半天,还是忍不住问了,“大爷,你刚刚说,我朋友给你钱,让你帮我好好看着家是不是?”
“嗯呢呗!给了不少呢,本来我早就应该退休了,但是因为你朋友承诺给我儿子找工作,我才一直呆在这里给你看房子的。”
又给钱又给人家儿子找工作?我去,我这个朋友能耐可真大!
“可是我明明已经把房子卖掉了啊,难道是谁又买回来了?”我这套破房子就这么吃香?
电梯门缓缓打开。
大爷当先走了出去,掏出钥匙来往我以前家的门上捅进去。
房子的防盗门和先前变化不大,就连上面贴的副帖子好像也是我卖掉房子之前的……哇靠,虽然那个买主我虽然忘了长什么样子了,可是印象中那个小姐姐应该是个挺爱干净挺体面的一个人啊,这么一个人物是怎么做到n年不换福字的!就不过年吗?!
门被推开。
与我想象中的满目灰尘不同,家中干净的就像有人刚整理过,电视、茶杯、沙发,一切的一切,都好像我这次离开并不是七八年,而只不过是几分钟而已。
我走进去,伸手摸向一旁,这是我以前的习惯,换鞋子的时候都要顺手摸一下挂在旁边的玩偶。果然,这一模,就摸到了那个熟悉的感觉。
空气中散发着一股轻轻淡淡的味道,不浓郁,却让人闻了心底一颤。
这个味道,我曾经在她身上闻见过。
***
客厅里还挂着我十四岁生日时拍的照片,当时妈妈已经生病了,这张照片就是在医院的病床旁边照的,照片里的我,神色里虽然有一丝担忧,但到底还是十四五岁不知道轻重的年纪,根本意识不到那个病症的严重性,还对着相机挂着大大的笑容。
我摸了摸相框,相框的边缘的尖锐早已变得圆润,也不知被她摸过了多少次。
我又去各个房间转了转,虽然与我离开时略微有些不同,但是房间里的整体格局没有发生任何改变,就连我放漫画书的那个柜子,也是一如我走前的样子。
我转到了我以前的卧室,当时搬家时我就跟爸爸妈妈撒娇,说我就要住这间卧室,因为只有这件房间里,才有一扇大大的窗子,能一眼望到外面的景象。
窗子下面是我卖掉房子后租住了三年的地方,那一排土坯房现在早已变成了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
窗台上放了一个黑漆漆的笔记本,上面还别着一只圆珠笔,笔尖早已干涸。
这是一个日记本。
扉页上只写着一个清秀却收敛的字母——w。
翻开日记2006.10.9
又见到了上周卖给我房子的小姑娘,她正提着一大包东西急匆匆的往医院赶,我跟在她身后走了两个路口。看她被淋湿的狼狈样子,有点好笑。
ps,那套房子可真破。
……
2006.12.24
今夜是平安夜。处理好了工作后,给自己买了一瓶红酒,洗了两个杯子,又点了个蜡烛。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洗两个杯子。觉得有点无聊,我就把小姑娘的照片搬了下来,在她照片前倒了一杯酒,点了一根蜡。
感觉有点怪怪的。
ps,也不知道那个小姑娘现在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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