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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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了!」
「怎么会就这样喜欢上我了呢?你应该知道我是女人啊!」
「男或女,重要吗?」
语塞。
你说不重要嘛,当然是他妈的不可能了!要不然人为什么就得是男人或女人?但说是重要嘛,其实也不真的那么重要。社会进化会让人随年月变得愈发中性,性别不再重要的时代是指日可待的。除了生育,我真确想不出性别带出的任何不可或缺的东西来。
「无论如何,我就是喜欢上你。我在你身边徘徊了好一段时间,你都没有察觉;我也找不到空间去走进你的世界。所以,我改变了自己,开始打扮,要让自己成为一个讨人喜欢的人,好让你能看见。」
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看来真没说错。可我真想不出来她在我身边徘徊过。
「结果,还没引来你的一个眼神,却让刘少邦真心喜欢上我。」
☆、31
她接受了他,即使他曾嫌弃她、伤害她。或许,是那一直存在的不甘心使然;也或许,是对孤独终老的恐惧;更或许,是退而求其次。
我无法理解这样的一段关系。
下了小巴以后,我们没怎么说话,就只一脑袋往加多利山走。我真想不到有什么好说!不存在爱情的爱情,我不懂,也不知想不想去懂。
「凌靖。」在嘉道理道口,她停下了脚步,呆呆看着我。
「嗯?」仅有的街灯映在她的脸上,勾出动人的轮廓。
「你觉得我很犯贱,是吗?」
大概是我比较犯贱吧!我看着她,无语。
眼前的这个女孩,我是喜欢上了,可我对她一点儿都不了解。在我的脑袋里,她的标签就只有『大学同学』、『刘少邦的女友』、『背景是红的』这几个。喜欢上直人是一个氹,踏了进去准会受伤,即使有什么跆拳道黑带四段的功底。我是否就该再次以身犯险,被所谓喜欢的感觉牵着走?这个让我抓狂的女孩,可又值得我去冒这个险?实在,她是否真喜欢我,还是在愚弄我,比天气还要难摸透。我也不清楚自己可有再次承受情伤的能力。
然后,她的眼睛注满泪水,开始呜咽。大概因为我的犹豫吧!
「凌靖。你后悔了?」
后悔?我从来最不懂的就是后悔,要不然就不会总一头栽进陷阱里。就是总冲动地凭感觉行事,也没想清楚自己是多么的多愁善感,多么的容易动情。我是花了多少时间,才学会了一点点自制;可现在,是否就要走回头路?你告诉我,你可值得我用自己脆弱的灵魂去交换一份爱?
「凌靖。你其实不喜欢我,是不是?」
话刚落,我扭着她的腰肢,把她拉到我身边,吻在她的唇上。大概被我的所为吓着,她的身体有那么一刻完全僵住,任由我摆布。但不消数秒,她便抱紧了我,回以更炽热的吻。激情冲昏了我的头脑,也没有什么空档脑力去想什么冒险呀、犯贱呀什么。就容许我们沉醉于一刻吧!反正,到头来是谁骗了谁,谁受伤了,可能全都分不清;只有当刻的感觉,才是最真实的吧!
「若曦。」我看进了她的眼里,像是要看清她眼里的自己般。
「靖。」她的声音同时带着欣喜和羞怯,就把我的心都溶了!
「不要再觉得没人要了!」我以指节拭去她眼下的泪珠。「你是我的。做我的女友吧!」
那是她最美的一个笑容。唯有属于我的笑容。我们再度拥吻着,也不管任何我们以外有形或无形的事。天黑了吗?人们注视了吗?就由它去吧!
「靖。」她像刚吃了糖果的孩子般欢喜,忽然大声地叫着。
「嗯?」要是换了是别人,我想我会吐出一大堆的脏话了吧!又或是一巴掌送了过去了吧!我却是笑着,看着她那天真的脸。
「背我!」
「吓?」
很快,她便在我的背上,在我耳边说着一大堆天马行空的傻话。我也带笑背着她,可四肢因为她的气息吹进了耳窝而酥软发麻;也不知是天在耍我还是助我,这让那么短的一条回家的路变得很长,我们也就能在一起久一点。虽然还是嫌它太短。
「靖。我最喜欢你背我。」
「难道说很多人背过你了?」
「当然啊!小时候我最可爱了!谁都喜欢背着我到处去。霞姨最喜欢背着我到街市去的了!我还会学着人家大叫,『过来看啊!过来买啊!』卖生果的大叔还会把苹果免费塞进我的手里呢!」
「啊!原来你把我当霞姨了?」
「对啊!以后,你就是霞姨。是我爸。是我的司机。我的保骠。我的…」
「我现在是不是该反悔啊?」
「你敢?」
我哈哈大笑。大概加多利山上所有的富豪们都会对我们的快乐感到很厌恶了吧!可我管不了那么多,继续笑着,背着我的女人回家。
☆、32
『bb,起床了吗?想你了!』
坦白说,要不是这个讯息,我还在睡。可我没有任何投诉。这大概就是爱情的魔力了吧!黄子华说,爱情令人盲目,令人耳聋;我觉得爱情甚至会让人患上脸部肌肉萎缩症以及精神病,无时无刻脸上都只是笑容,脑袋也只能集中于爱情这一件事上。多么的恐怖!最恐怖的是身在其中的人是完全不会觉得它恐怖。
『醒了!不过还留恋我的床。』
『想要见你。出来吧!』
星期六,没节目。我这就跑了出去,一派随意的生活态度,悠闲得和香港的匆忙完全的不搭调。而她,穿了前面打了个结的t-shirt和牛仔热裤,露出了小蛮腰和白晳的腿;还背了个小小的包,戴了一顶米色小沿帽。脸上是阳光般灿烂的笑容。
「哦?」我故意十级夸张地张大了咀巴,「一副小学生去学校旅行的模样喔!」
「是呀!我们正是要去旅行!」
「去旅行?为什么?去那里?」这回是真正的目瞪口呆。
「讨厌!」然后撅着嘴,拉着我的手就上了的士。
我们这就到了上环港澳码头,目的地很明显是澳门。其实也不难理解,香港以外能这么说要去就能去的,就只有澳门;回乡咭也省了!但,我们干嘛突然要去旅行?
「讨厌!」
「又讨厌?是要问个明白而已嘛!」
「今天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天,不是该做点什么特别的吗?」
这么说来,的确,我们定情在凌晨,一觉睡醒还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天。可谁他妈的说过第一天要去旅行的?难道定了情也不算是最特别的吗?哎!算了算了!是澳门,不是澳洲,已经是万幸。至少我对澳门也有一定的认识,能花费的也还在我的能力范围内。
「我去买票和订酒店,你就想想我们要玩些什么吧!」
「嗯?不是即日来回吗?」
「大侠!你这也太不浪漫了吧!」
说罢,她便笑着跑到不知那儿去了,留下一脸愕然的我。急急发了一个短讯给父母,就到屈人寺逛逛。都说我是一派悠闲的装束,风衣、t-shirt、牛
「怎么会就这样喜欢上我了呢?你应该知道我是女人啊!」
「男或女,重要吗?」
语塞。
你说不重要嘛,当然是他妈的不可能了!要不然人为什么就得是男人或女人?但说是重要嘛,其实也不真的那么重要。社会进化会让人随年月变得愈发中性,性别不再重要的时代是指日可待的。除了生育,我真确想不出性别带出的任何不可或缺的东西来。
「无论如何,我就是喜欢上你。我在你身边徘徊了好一段时间,你都没有察觉;我也找不到空间去走进你的世界。所以,我改变了自己,开始打扮,要让自己成为一个讨人喜欢的人,好让你能看见。」
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看来真没说错。可我真想不出来她在我身边徘徊过。
「结果,还没引来你的一个眼神,却让刘少邦真心喜欢上我。」
☆、31
她接受了他,即使他曾嫌弃她、伤害她。或许,是那一直存在的不甘心使然;也或许,是对孤独终老的恐惧;更或许,是退而求其次。
我无法理解这样的一段关系。
下了小巴以后,我们没怎么说话,就只一脑袋往加多利山走。我真想不到有什么好说!不存在爱情的爱情,我不懂,也不知想不想去懂。
「凌靖。」在嘉道理道口,她停下了脚步,呆呆看着我。
「嗯?」仅有的街灯映在她的脸上,勾出动人的轮廓。
「你觉得我很犯贱,是吗?」
大概是我比较犯贱吧!我看着她,无语。
眼前的这个女孩,我是喜欢上了,可我对她一点儿都不了解。在我的脑袋里,她的标签就只有『大学同学』、『刘少邦的女友』、『背景是红的』这几个。喜欢上直人是一个氹,踏了进去准会受伤,即使有什么跆拳道黑带四段的功底。我是否就该再次以身犯险,被所谓喜欢的感觉牵着走?这个让我抓狂的女孩,可又值得我去冒这个险?实在,她是否真喜欢我,还是在愚弄我,比天气还要难摸透。我也不清楚自己可有再次承受情伤的能力。
然后,她的眼睛注满泪水,开始呜咽。大概因为我的犹豫吧!
「凌靖。你后悔了?」
后悔?我从来最不懂的就是后悔,要不然就不会总一头栽进陷阱里。就是总冲动地凭感觉行事,也没想清楚自己是多么的多愁善感,多么的容易动情。我是花了多少时间,才学会了一点点自制;可现在,是否就要走回头路?你告诉我,你可值得我用自己脆弱的灵魂去交换一份爱?
「凌靖。你其实不喜欢我,是不是?」
话刚落,我扭着她的腰肢,把她拉到我身边,吻在她的唇上。大概被我的所为吓着,她的身体有那么一刻完全僵住,任由我摆布。但不消数秒,她便抱紧了我,回以更炽热的吻。激情冲昏了我的头脑,也没有什么空档脑力去想什么冒险呀、犯贱呀什么。就容许我们沉醉于一刻吧!反正,到头来是谁骗了谁,谁受伤了,可能全都分不清;只有当刻的感觉,才是最真实的吧!
「若曦。」我看进了她的眼里,像是要看清她眼里的自己般。
「靖。」她的声音同时带着欣喜和羞怯,就把我的心都溶了!
「不要再觉得没人要了!」我以指节拭去她眼下的泪珠。「你是我的。做我的女友吧!」
那是她最美的一个笑容。唯有属于我的笑容。我们再度拥吻着,也不管任何我们以外有形或无形的事。天黑了吗?人们注视了吗?就由它去吧!
「靖。」她像刚吃了糖果的孩子般欢喜,忽然大声地叫着。
「嗯?」要是换了是别人,我想我会吐出一大堆的脏话了吧!又或是一巴掌送了过去了吧!我却是笑着,看着她那天真的脸。
「背我!」
「吓?」
很快,她便在我的背上,在我耳边说着一大堆天马行空的傻话。我也带笑背着她,可四肢因为她的气息吹进了耳窝而酥软发麻;也不知是天在耍我还是助我,这让那么短的一条回家的路变得很长,我们也就能在一起久一点。虽然还是嫌它太短。
「靖。我最喜欢你背我。」
「难道说很多人背过你了?」
「当然啊!小时候我最可爱了!谁都喜欢背着我到处去。霞姨最喜欢背着我到街市去的了!我还会学着人家大叫,『过来看啊!过来买啊!』卖生果的大叔还会把苹果免费塞进我的手里呢!」
「啊!原来你把我当霞姨了?」
「对啊!以后,你就是霞姨。是我爸。是我的司机。我的保骠。我的…」
「我现在是不是该反悔啊?」
「你敢?」
我哈哈大笑。大概加多利山上所有的富豪们都会对我们的快乐感到很厌恶了吧!可我管不了那么多,继续笑着,背着我的女人回家。
☆、32
『bb,起床了吗?想你了!』
坦白说,要不是这个讯息,我还在睡。可我没有任何投诉。这大概就是爱情的魔力了吧!黄子华说,爱情令人盲目,令人耳聋;我觉得爱情甚至会让人患上脸部肌肉萎缩症以及精神病,无时无刻脸上都只是笑容,脑袋也只能集中于爱情这一件事上。多么的恐怖!最恐怖的是身在其中的人是完全不会觉得它恐怖。
『醒了!不过还留恋我的床。』
『想要见你。出来吧!』
星期六,没节目。我这就跑了出去,一派随意的生活态度,悠闲得和香港的匆忙完全的不搭调。而她,穿了前面打了个结的t-shirt和牛仔热裤,露出了小蛮腰和白晳的腿;还背了个小小的包,戴了一顶米色小沿帽。脸上是阳光般灿烂的笑容。
「哦?」我故意十级夸张地张大了咀巴,「一副小学生去学校旅行的模样喔!」
「是呀!我们正是要去旅行!」
「去旅行?为什么?去那里?」这回是真正的目瞪口呆。
「讨厌!」然后撅着嘴,拉着我的手就上了的士。
我们这就到了上环港澳码头,目的地很明显是澳门。其实也不难理解,香港以外能这么说要去就能去的,就只有澳门;回乡咭也省了!但,我们干嘛突然要去旅行?
「讨厌!」
「又讨厌?是要问个明白而已嘛!」
「今天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天,不是该做点什么特别的吗?」
这么说来,的确,我们定情在凌晨,一觉睡醒还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天。可谁他妈的说过第一天要去旅行的?难道定了情也不算是最特别的吗?哎!算了算了!是澳门,不是澳洲,已经是万幸。至少我对澳门也有一定的认识,能花费的也还在我的能力范围内。
「我去买票和订酒店,你就想想我们要玩些什么吧!」
「嗯?不是即日来回吗?」
「大侠!你这也太不浪漫了吧!」
说罢,她便笑着跑到不知那儿去了,留下一脸愕然的我。急急发了一个短讯给父母,就到屈人寺逛逛。都说我是一派悠闲的装束,风衣、t-shirt、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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