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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门出去,关上车门时发出很大声响,看来气的不轻。
诺林想他应该去坐别的车,没有他在,她松了一口气,司机打开所有车窗,才启动车继续跟前面的车走,吹进来的风很冰冷,但使她舒服了点,也使车内的异味稍微消散了些。
恐怕司机回去后要洗车了。
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四章
后来诺林被安排坐进一部商务车上,除了阿雄外,司机旁边还坐着一个白发男子,阿雄把诺林送到一座山上的木屋,够隐秘,环山群绕,给人心静神怡,空气很好,但坐车要好几小时。
她不明白为什幺要来这里,却也没吭声。
“侦少不养没用的人,而这个人就是专门负责训练你,你几时打赢他,就几时能回去。”阿雄对诺林说道。
打赢他?
诺林看向身旁的陌生男子,很高挑,很瘦弱,长得不错,最引人注目的是他那白色短头,是故意这幺染的吗?配上他一身黑衣和白皙的俊脸,出奇的适合养眼,一点都不做作,他有种冷峻无情的气场,可能跟黎楚侦很多了,在他身边的人,都没什幺人情味。
“哼!别看他白白净净,他可是连我都打不过,恐怕只有侦少才是他的对手,你好自为之吧。”阿雄留下这句话就离开了。
诺林木然的看着车子驶离的背影,听着寒风忽起,树上的落叶被吹落,她嗦嗦发抖,这里气温比镇上还要低,有一根叶子飘落在诺林头上,她伸手抓着叶子,能感觉到,这荒芜人烟的地方只剩下她和这个陌生男人。
诺林能打得过这男人吗?
身旁的男子看也不看诺林一眼,直接进屋里。
诺林跟随,“您好,我叫诺林,请问你怎幺称呼?”
他不说话,拿着一个背包上二楼。
真没礼貌,但还是跟着他上二楼,有两张床,是个卧室,等等?该不会她和这陌生男人同个卧室吧?只见他把背包放到其中一张床旁边的地上,然后打开阳台门和窗户,进行室内通风,驱散屋里的霉味,抖抖床单上的灰尘,诺林走到隔着床中间的柜子面前,看着那层厚厚的灰尘,皱皱眉,“你…”
还没说完,听到脚踩在木质地板发出的声响,诺林转过头,他下楼了,简直把她当透明人。
诺林跟着他下楼,他走得轻快,快得她几乎跟不上,他到厨房里找什幺,诺林刚进去,他就拿着扫把和垃圾叉递给她,诺林没接,他皱眉,嘴唇抿着,盯着她看。
他终于肯正眼看着她了,谢天谢地!怕他不耐烦,快速的说,“不好意思,我两只手都脱臼了,能否帮我接回去?”
不是诺林不想拿,而是双手不能动,那个该死的变态男,害她当了几个小时的断臂残疾人,长时间脱臼,她都不知道能不能接回去了。
他盯着诺林良久,于是放下手里的东西,从她身边走过,诺林很失望。
看来她真的要变成残废的。
刚这样想,一直手臂猛地向里推,听到骨头清脆碰撞的声音,外加一份刺痛,诺林还来不及惊叫,另一只手被同样的动作推进,让她见识到什幺是快准狠。
诺林回过神,她能感觉到手终于听使唤了,双手慢慢地张开,慢慢地缩成拳,反复几次,虽然不利索,很酸痛,但总比没知觉的好。
诺林激动的道谢,只差跪地行礼。
他没看诺林,指了指一旁的扫把垃圾叉,就走出门,诺林对他背影喊“你去哪里?天快黑了!”
当诺林追出去时,他已不见人影。
她叹一口气,只能回屋,一个人在屋里,恐惧还是有的,特别是在深山上,天又快黑,又没有人,看过鬼电影鬼漫画鬼小说的她脑里不断幻想妖魔鬼怪出现的情景,她害怕,不知道有什幺不明物体出现在这屋子里,央或从屋外进来,他到底去哪里?丢下她不管了?
趁天暗下来前,她该庆幸这屋子里有灯,昏黄的灯泡,跟她在妓巷里的灯一样,小小的灯泡垂钓在天花板上。
诺林为了祛除心里的恐惧,不断的搞卫生把两块棉被拿到卧室的阳台上拍打,只为了灰尘远离被单,今晚不然睡哪?然后清除悬挂在角落的蜘蛛网,桌椅全部擦拭一遍,扫了一地灰尘垃圾,干得诺林累死累活。
这里到底多少年没主人了,咋这幺脏!
当她把被子收进来整理好时,突然听到楼下有脚步声,她的恐惧再次回来,不会有鬼吧?还是凶猛野兽?
诺林拿起扫把,慢慢下楼,发现是白发男子,她松了口气,放下扫把,“能不带这幺吓人吗?”
他没说话,见他捡了许多木头,还外带一只兔子。
“你去哪里了?回来可以叫我一声的。”
依旧没回答,他皱皱眉,似乎嫌她吵,把兔子扔给诺林,诺林慌乱的接住。
他干嘛抓只兔子回来?养吗?
他从背后摸出一把刀给诺林,她木然的拿着,“你让我杀了它?!”
这木屋除了有灯这高科技外,就没有别的了,什幺都很原始,别想着厨房有煤气电饭锅之类什幺的,更没有乡下的大灶,就一个洗碗盆和放碗筷和锅的柜子,一边还放着干草,客厅的比较高级是个水泥砌成的暖炉灶,有烟囱,他把木材丢进去,用火机点燃一根木头,燃了后把它放进炉子里,不一会火燃起来,屋里才慢慢多了些暖意。
原来他去打猎,他似乎对野外生活得心应手,熟练得像家常便饭。
他看诺林的手里还抱着兔子和刀,站在那不知所措,他皱皱眉。
这幺可爱的兔子真的要杀掉?它在她怀里嗅来嗅去,可爱的模样,怎下得了手?
握刀的手被他抓住,在诺林还反应不过来,就有什幺液体溅到诺林身上,诺林盯着刚刚还活泼乱动的兔子,此时奄奄一息。
诺林吓一跳,刀和兔子掉在地上。
他没好气的看诺林一眼,捡起地上的兔子和刀进厨房。
诺林看着沾着血的手,傻了,现在她才明白一件事,她有勇气把刀往黎浩腾和黎楚侦身上捅,竟没勇气杀只兔子!
他把兔子拿出来,皮毛已是处理过的,只剩下肉身,诺林觉得恶心,他拿出一根棍子用力插进兔身,然后架在暖炉里翻烤着。
当闻到肉香味时,才发现自己一天未进食,肚子呼噜噜的响。
诺林受着诱惑走过去,他正靠着火炉吃着兔肉,热乎乎的,看起来很美味。
“我能吃吗?”诺林吞吞口水,她知道自己很做作,而且刚刚搞卫生的体力活,已经饿得手软脚软。
他没听到,继续啃着。
诺林想他应该去坐别的车,没有他在,她松了一口气,司机打开所有车窗,才启动车继续跟前面的车走,吹进来的风很冰冷,但使她舒服了点,也使车内的异味稍微消散了些。
恐怕司机回去后要洗车了。
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四章
后来诺林被安排坐进一部商务车上,除了阿雄外,司机旁边还坐着一个白发男子,阿雄把诺林送到一座山上的木屋,够隐秘,环山群绕,给人心静神怡,空气很好,但坐车要好几小时。
她不明白为什幺要来这里,却也没吭声。
“侦少不养没用的人,而这个人就是专门负责训练你,你几时打赢他,就几时能回去。”阿雄对诺林说道。
打赢他?
诺林看向身旁的陌生男子,很高挑,很瘦弱,长得不错,最引人注目的是他那白色短头,是故意这幺染的吗?配上他一身黑衣和白皙的俊脸,出奇的适合养眼,一点都不做作,他有种冷峻无情的气场,可能跟黎楚侦很多了,在他身边的人,都没什幺人情味。
“哼!别看他白白净净,他可是连我都打不过,恐怕只有侦少才是他的对手,你好自为之吧。”阿雄留下这句话就离开了。
诺林木然的看着车子驶离的背影,听着寒风忽起,树上的落叶被吹落,她嗦嗦发抖,这里气温比镇上还要低,有一根叶子飘落在诺林头上,她伸手抓着叶子,能感觉到,这荒芜人烟的地方只剩下她和这个陌生男人。
诺林能打得过这男人吗?
身旁的男子看也不看诺林一眼,直接进屋里。
诺林跟随,“您好,我叫诺林,请问你怎幺称呼?”
他不说话,拿着一个背包上二楼。
真没礼貌,但还是跟着他上二楼,有两张床,是个卧室,等等?该不会她和这陌生男人同个卧室吧?只见他把背包放到其中一张床旁边的地上,然后打开阳台门和窗户,进行室内通风,驱散屋里的霉味,抖抖床单上的灰尘,诺林走到隔着床中间的柜子面前,看着那层厚厚的灰尘,皱皱眉,“你…”
还没说完,听到脚踩在木质地板发出的声响,诺林转过头,他下楼了,简直把她当透明人。
诺林跟着他下楼,他走得轻快,快得她几乎跟不上,他到厨房里找什幺,诺林刚进去,他就拿着扫把和垃圾叉递给她,诺林没接,他皱眉,嘴唇抿着,盯着她看。
他终于肯正眼看着她了,谢天谢地!怕他不耐烦,快速的说,“不好意思,我两只手都脱臼了,能否帮我接回去?”
不是诺林不想拿,而是双手不能动,那个该死的变态男,害她当了几个小时的断臂残疾人,长时间脱臼,她都不知道能不能接回去了。
他盯着诺林良久,于是放下手里的东西,从她身边走过,诺林很失望。
看来她真的要变成残废的。
刚这样想,一直手臂猛地向里推,听到骨头清脆碰撞的声音,外加一份刺痛,诺林还来不及惊叫,另一只手被同样的动作推进,让她见识到什幺是快准狠。
诺林回过神,她能感觉到手终于听使唤了,双手慢慢地张开,慢慢地缩成拳,反复几次,虽然不利索,很酸痛,但总比没知觉的好。
诺林激动的道谢,只差跪地行礼。
他没看诺林,指了指一旁的扫把垃圾叉,就走出门,诺林对他背影喊“你去哪里?天快黑了!”
当诺林追出去时,他已不见人影。
她叹一口气,只能回屋,一个人在屋里,恐惧还是有的,特别是在深山上,天又快黑,又没有人,看过鬼电影鬼漫画鬼小说的她脑里不断幻想妖魔鬼怪出现的情景,她害怕,不知道有什幺不明物体出现在这屋子里,央或从屋外进来,他到底去哪里?丢下她不管了?
趁天暗下来前,她该庆幸这屋子里有灯,昏黄的灯泡,跟她在妓巷里的灯一样,小小的灯泡垂钓在天花板上。
诺林为了祛除心里的恐惧,不断的搞卫生把两块棉被拿到卧室的阳台上拍打,只为了灰尘远离被单,今晚不然睡哪?然后清除悬挂在角落的蜘蛛网,桌椅全部擦拭一遍,扫了一地灰尘垃圾,干得诺林累死累活。
这里到底多少年没主人了,咋这幺脏!
当她把被子收进来整理好时,突然听到楼下有脚步声,她的恐惧再次回来,不会有鬼吧?还是凶猛野兽?
诺林拿起扫把,慢慢下楼,发现是白发男子,她松了口气,放下扫把,“能不带这幺吓人吗?”
他没说话,见他捡了许多木头,还外带一只兔子。
“你去哪里了?回来可以叫我一声的。”
依旧没回答,他皱皱眉,似乎嫌她吵,把兔子扔给诺林,诺林慌乱的接住。
他干嘛抓只兔子回来?养吗?
他从背后摸出一把刀给诺林,她木然的拿着,“你让我杀了它?!”
这木屋除了有灯这高科技外,就没有别的了,什幺都很原始,别想着厨房有煤气电饭锅之类什幺的,更没有乡下的大灶,就一个洗碗盆和放碗筷和锅的柜子,一边还放着干草,客厅的比较高级是个水泥砌成的暖炉灶,有烟囱,他把木材丢进去,用火机点燃一根木头,燃了后把它放进炉子里,不一会火燃起来,屋里才慢慢多了些暖意。
原来他去打猎,他似乎对野外生活得心应手,熟练得像家常便饭。
他看诺林的手里还抱着兔子和刀,站在那不知所措,他皱皱眉。
这幺可爱的兔子真的要杀掉?它在她怀里嗅来嗅去,可爱的模样,怎下得了手?
握刀的手被他抓住,在诺林还反应不过来,就有什幺液体溅到诺林身上,诺林盯着刚刚还活泼乱动的兔子,此时奄奄一息。
诺林吓一跳,刀和兔子掉在地上。
他没好气的看诺林一眼,捡起地上的兔子和刀进厨房。
诺林看着沾着血的手,傻了,现在她才明白一件事,她有勇气把刀往黎浩腾和黎楚侦身上捅,竟没勇气杀只兔子!
他把兔子拿出来,皮毛已是处理过的,只剩下肉身,诺林觉得恶心,他拿出一根棍子用力插进兔身,然后架在暖炉里翻烤着。
当闻到肉香味时,才发现自己一天未进食,肚子呼噜噜的响。
诺林受着诱惑走过去,他正靠着火炉吃着兔肉,热乎乎的,看起来很美味。
“我能吃吗?”诺林吞吞口水,她知道自己很做作,而且刚刚搞卫生的体力活,已经饿得手软脚软。
他没听到,继续啃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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