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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们俩性格不太相投,金钟仁跟他一样的嚣张,从小就跟他打架,上学拼成绩,后来又是拼工作与业绩,他们一直就互相倾轧着,那些年偶尔在酒会上相逢,他们都假装看不见对方。
他现在记不清的事情很多,但是对金钟仁印象深刻,毕竟二十几年两人都暗暗较劲的,他还记得他出柜那年,那些朋友们都鼓励他或者夸奖他爷们,只有金钟仁在某个酒会上不冷不热地看他说,把眼睛擦亮些,看看值不值得。
他记得那个酒会他把酒都倒在了金钟仁的头上,他们互相讽刺,他说金钟仁嫉妒他有个好情人,金钟仁说谁会把那种货色当个宝啊,然后两人在厕所里还互相甩了对方几拳。
金钟仁是个小白脸,长得比云默还要秀气,却非要喊云默是个小白脸,把他气的不行,趁着互殴的时候还狠狠地吧金钟仁的脸揍成了烂番茄。
不过他倒是记得,那之后金钟仁就出国了,他还高兴了好几天,跟情人说,终于送走瘟神了,可以放鞭炮庆祝之类的弱智话。
金钟仁确实是个瘟神,走了几个月后他父母就突然向他妥协了,让他回家,再然后他就突然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他围着金钟仁绕了几圈,后者这几年居然没有变化,依旧是一张冷的能见冰雪的小白脸,皮肤白的像瓷器,太阳这么好的日子还裹着厚厚的大衣,站姿笔直像标枪。
他绕来绕去,看着金钟仁把他的书房翻的一塌糊涂,把许多莫名其妙的东西都带走了,比如他的一个相册,那里面的照片都是剪裁或者什么重要酒会胡乱拍的,他都不喜欢,所以便一直扔在书房。
金钟仁拿这些东西干什么呢?他想,眼睁睁地看着后者把东西都搜刮到了行李箱里,然后开始搞破坏,先是把电脑砸了,然后是抽屉,把里面不要的全部倒出来,甚至还把书橱给推翻了,像是发神经病。
书房里乱的一塌糊涂,金钟仁却好像满意了,拖着箱子走了出去,又去了卧室,按照书房的套路,又把所有的东西都给破坏了,能砸的砸,不能砸的全部扔地上,还踩了几脚。他跟着金钟仁晃了好几个房间,终于醒悟过来了,金钟仁似乎是在模拟偷窃现场。
难道他书房里有什么重要东西,值得金钟仁来偷么?卞白贤饶有趣味地想,他现在一点都不在乎有人偷东西,他都死了那么多年了,还有什么好在乎的,他只希望这个贼多待一会儿,他喜欢看到人的感觉。
可惜金钟仁听不到他的心声,在把客厅毁完了之后,就拖着行李箱走了,他一步一步跟着金钟仁,特别想拉住他,可惜他什么也碰不到。
金钟仁开门出去,后勤部在阳台上哀哀地又叫了起来,前者的脚步声顿了顿,似乎听到了,然后居然就又折回来了。
“他连你也不要了么?”金钟仁在乱成一锅粥的客厅里开辟出一条路,走到阳台上,他不像卞白贤,想摸后勤部就摸到了,后勤部在他手上低低地哀鸣着,卞白贤惊讶地看到金钟仁居然红了眼睛,“我带你回家吧。”
第 3 章
瘟神金钟仁大概是翻身了,这次倒做了点好事,那对小情人一回来就报了警,在客厅里走来走去,激烈地讨论着到底是小偷呢还是报复呢,热闹的不得了。
卞白贤在边上听的嗤之以鼻,如果是他以前,做生意的还能得罪人,遭到报复什么的,冒牌货这几年什么都不懂,都是宅在家里里的,到哪去树敌啊。
他飘到门口去,那里落着那对狗男男留下的袋子,他把头埋过去死劲看了看,才发现里面都是食物,应该是他父母那里带回来的。
他母亲是个标准的太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这几年倒是频繁下厨了,冒牌货好几次还跟云默调笑说烧的太难吃了,只有一道蜜汁豆腐能入口,于是每次吃饭只好拼命吃豆腐,弄的他妈妈以为他喜欢,每次去都烧不说,还要给他弄好了让带回来。
他抽了抽鼻子,其实根本闻不到味道,但是他觉得自己就是闻到了那股浓郁的味道。
这些东西最后还是要进垃圾箱的,他想,烧的太难吃了,每次他们带回来都扔了。
要是能让他吃也好啊,他怨恨地想,他从小就是乖孩子,除了性子跋扈点也就那年出柜跟父母闹了一场,别的感情都特别好,他都没吃过他妈妈弄的菜。
其实……他是爱吃辣的,这个冒牌货爱吃甜的,他从小到大都不吃蜜汁类的东西啊,他母亲就真的一点点问题也不觉得么。
他在半空中转了一个圈,还记得那年他早上在半空中溜达,他母亲抱着号称失忆的冒牌货时候哭的崩溃样子,她说以后再也不逼他了,想跟男人在一起就一起,要他好好的。
她是个好母亲,但是有时候也是让人伤心的母亲啊。
也或者自己是活的真的太失败了,二十几年,都没人真的记得住他是什么样子的,生育他的父母不知道,跟他被翻红浪的情人也不知道。
他在门口转来转去,警察终于姗姗来迟了,三四个人在查看现场,他们都从卞白贤的身体上穿过,也是什么都没看到。
好多年没有看到这么多人了,卞白贤有点亢奋,围着警察转来转去。
查看门锁的警察说应该是熟人犯案,门锁没有被撬的痕迹,就是拿钥匙打开的,要小情人们好好想想,是不是钥匙给过什么人,物业也来了,配合地贡献了录像带,结果什么陌生人也没拍到。
卞白贤也记得金钟仁是开门进来的,他没听到撬门的声音,这么说来,金钟仁是有他家钥匙的么?
并且金钟仁应该对他们小区很熟悉,走的都是摄像头的死角,完全没有被录下来。
小情人们在屋子里已经翻过了,汇报说没丢什么重要的东西,只是家里东西都被砸了,并且一条狗也不见了。
后勤部最后是被金钟仁抱走的,它还蛮听话的,一声都没叫,倒是让卞白贤想起来后勤部还是金钟仁送给他的。
他跟金钟仁势不两立,也不喜欢狗,养后勤部真是个意外。
他记得那天是个大雨天,他和金钟仁狭路相逢在一个聚会上,尽管他一声不吭,最终还是被金钟仁撩拨的对骂了起来,两人骂了一半都觉得不过瘾,照例去厕所打了一架,那天他早上刚跟云默做过,浑身都酸,被金钟仁按在地上打,连一点点反抗的力气都没有,还见了红。
那次闹的实在是难堪,他有半年都竭力不再跟金钟仁讲话,后来有一天金钟仁碰到他就送了一条狗给他,说是当道歉。
他那会儿忙着做生意,金少爷路子也宽,想多树敌总是不好的,并且他那会儿其实没太记仇,于是就收下了,丢给云默养着。
就这个狗他还问过金钟仁,金钟仁当
他现在记不清的事情很多,但是对金钟仁印象深刻,毕竟二十几年两人都暗暗较劲的,他还记得他出柜那年,那些朋友们都鼓励他或者夸奖他爷们,只有金钟仁在某个酒会上不冷不热地看他说,把眼睛擦亮些,看看值不值得。
他记得那个酒会他把酒都倒在了金钟仁的头上,他们互相讽刺,他说金钟仁嫉妒他有个好情人,金钟仁说谁会把那种货色当个宝啊,然后两人在厕所里还互相甩了对方几拳。
金钟仁是个小白脸,长得比云默还要秀气,却非要喊云默是个小白脸,把他气的不行,趁着互殴的时候还狠狠地吧金钟仁的脸揍成了烂番茄。
不过他倒是记得,那之后金钟仁就出国了,他还高兴了好几天,跟情人说,终于送走瘟神了,可以放鞭炮庆祝之类的弱智话。
金钟仁确实是个瘟神,走了几个月后他父母就突然向他妥协了,让他回家,再然后他就突然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他围着金钟仁绕了几圈,后者这几年居然没有变化,依旧是一张冷的能见冰雪的小白脸,皮肤白的像瓷器,太阳这么好的日子还裹着厚厚的大衣,站姿笔直像标枪。
他绕来绕去,看着金钟仁把他的书房翻的一塌糊涂,把许多莫名其妙的东西都带走了,比如他的一个相册,那里面的照片都是剪裁或者什么重要酒会胡乱拍的,他都不喜欢,所以便一直扔在书房。
金钟仁拿这些东西干什么呢?他想,眼睁睁地看着后者把东西都搜刮到了行李箱里,然后开始搞破坏,先是把电脑砸了,然后是抽屉,把里面不要的全部倒出来,甚至还把书橱给推翻了,像是发神经病。
书房里乱的一塌糊涂,金钟仁却好像满意了,拖着箱子走了出去,又去了卧室,按照书房的套路,又把所有的东西都给破坏了,能砸的砸,不能砸的全部扔地上,还踩了几脚。他跟着金钟仁晃了好几个房间,终于醒悟过来了,金钟仁似乎是在模拟偷窃现场。
难道他书房里有什么重要东西,值得金钟仁来偷么?卞白贤饶有趣味地想,他现在一点都不在乎有人偷东西,他都死了那么多年了,还有什么好在乎的,他只希望这个贼多待一会儿,他喜欢看到人的感觉。
可惜金钟仁听不到他的心声,在把客厅毁完了之后,就拖着行李箱走了,他一步一步跟着金钟仁,特别想拉住他,可惜他什么也碰不到。
金钟仁开门出去,后勤部在阳台上哀哀地又叫了起来,前者的脚步声顿了顿,似乎听到了,然后居然就又折回来了。
“他连你也不要了么?”金钟仁在乱成一锅粥的客厅里开辟出一条路,走到阳台上,他不像卞白贤,想摸后勤部就摸到了,后勤部在他手上低低地哀鸣着,卞白贤惊讶地看到金钟仁居然红了眼睛,“我带你回家吧。”
第 3 章
瘟神金钟仁大概是翻身了,这次倒做了点好事,那对小情人一回来就报了警,在客厅里走来走去,激烈地讨论着到底是小偷呢还是报复呢,热闹的不得了。
卞白贤在边上听的嗤之以鼻,如果是他以前,做生意的还能得罪人,遭到报复什么的,冒牌货这几年什么都不懂,都是宅在家里里的,到哪去树敌啊。
他飘到门口去,那里落着那对狗男男留下的袋子,他把头埋过去死劲看了看,才发现里面都是食物,应该是他父母那里带回来的。
他母亲是个标准的太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这几年倒是频繁下厨了,冒牌货好几次还跟云默调笑说烧的太难吃了,只有一道蜜汁豆腐能入口,于是每次吃饭只好拼命吃豆腐,弄的他妈妈以为他喜欢,每次去都烧不说,还要给他弄好了让带回来。
他抽了抽鼻子,其实根本闻不到味道,但是他觉得自己就是闻到了那股浓郁的味道。
这些东西最后还是要进垃圾箱的,他想,烧的太难吃了,每次他们带回来都扔了。
要是能让他吃也好啊,他怨恨地想,他从小就是乖孩子,除了性子跋扈点也就那年出柜跟父母闹了一场,别的感情都特别好,他都没吃过他妈妈弄的菜。
其实……他是爱吃辣的,这个冒牌货爱吃甜的,他从小到大都不吃蜜汁类的东西啊,他母亲就真的一点点问题也不觉得么。
他在半空中转了一个圈,还记得那年他早上在半空中溜达,他母亲抱着号称失忆的冒牌货时候哭的崩溃样子,她说以后再也不逼他了,想跟男人在一起就一起,要他好好的。
她是个好母亲,但是有时候也是让人伤心的母亲啊。
也或者自己是活的真的太失败了,二十几年,都没人真的记得住他是什么样子的,生育他的父母不知道,跟他被翻红浪的情人也不知道。
他在门口转来转去,警察终于姗姗来迟了,三四个人在查看现场,他们都从卞白贤的身体上穿过,也是什么都没看到。
好多年没有看到这么多人了,卞白贤有点亢奋,围着警察转来转去。
查看门锁的警察说应该是熟人犯案,门锁没有被撬的痕迹,就是拿钥匙打开的,要小情人们好好想想,是不是钥匙给过什么人,物业也来了,配合地贡献了录像带,结果什么陌生人也没拍到。
卞白贤也记得金钟仁是开门进来的,他没听到撬门的声音,这么说来,金钟仁是有他家钥匙的么?
并且金钟仁应该对他们小区很熟悉,走的都是摄像头的死角,完全没有被录下来。
小情人们在屋子里已经翻过了,汇报说没丢什么重要的东西,只是家里东西都被砸了,并且一条狗也不见了。
后勤部最后是被金钟仁抱走的,它还蛮听话的,一声都没叫,倒是让卞白贤想起来后勤部还是金钟仁送给他的。
他跟金钟仁势不两立,也不喜欢狗,养后勤部真是个意外。
他记得那天是个大雨天,他和金钟仁狭路相逢在一个聚会上,尽管他一声不吭,最终还是被金钟仁撩拨的对骂了起来,两人骂了一半都觉得不过瘾,照例去厕所打了一架,那天他早上刚跟云默做过,浑身都酸,被金钟仁按在地上打,连一点点反抗的力气都没有,还见了红。
那次闹的实在是难堪,他有半年都竭力不再跟金钟仁讲话,后来有一天金钟仁碰到他就送了一条狗给他,说是当道歉。
他那会儿忙着做生意,金少爷路子也宽,想多树敌总是不好的,并且他那会儿其实没太记仇,于是就收下了,丢给云默养着。
就这个狗他还问过金钟仁,金钟仁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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