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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没见过这个兄弟了,他还记得,他们以前关系好的同穿一条裤子:“他现在已经知道了,明天把房子收回去你怎么办?我们手头也没证据啊,况且……这种事,说出去谁信?你别摇头,你是当事人,知道实况的,警察能信?人一甩跟父母dna资料,你就是诽谤罪。”
金钟仁没有吭声,卞白贤在半空中打了一个滚,犹豫了一会儿在虚空中摸了一下金钟仁的头发。
他想,其实不管是不是喜欢他,他都该感激的,一切虚无之后,还有这么一个人惦记着他,不管是出于爱还是恨,都让他觉得感激。
天下之大,他认识的人那么多,但只有这一个,在努力着。
春天的雨本不该如此大的,但是今天偏偏下的特别久,疾风暴雨一样的,敲击的窗户哗哗作响,延江的声音在暴风雨里轻的几乎听不清:“他父母没有意见,他情人也没有意见,我们急有什么用?报案了,警察问的也是云默和他父母,你?你跟他关系一向就不好,别人还当你抽风报复呢。”
“那我怎么办呢。”金钟仁霍然抬头,之前脸还白着,这会儿又红了,连眼眶都红了,“你说他八月二十三失忆的,这都四月了,还差四个月就五年了!延江,你一辈子有几个五年啊?失踪四年法律都能宣告死亡了,你要我怎么办呢?”
他站在那里,脸色绯红,却神情麻木:“我没有耐心,我计划有问题,我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可是我耗不起啊。”
“他还是他,却不再是他。”金钟仁轻轻地道,用手按住桌面,似乎站不稳了,“我情愿他死了,也不高兴,他用这种方法活着。”。
第 10 章
金钟仁是真病了,把延江送走了,又回房睡觉了,蜷缩着身子一动不动,外面雨下的大,卞白贤继续在外面摸那个铜镜,琢磨到底哪里结构不同,后来听到了一些轻微的翻书声才发现金钟仁是窝在被子里看书。
看书都不用开灯的么?卞白贤疑惑地想,天气不好,房子里都昏昏一片,能见度差的一塌糊涂,金钟仁怎么看的?
他蹲在门口,不太敢过去看金钟仁,他还记得金钟仁说“他还是他却不再是他”的时候那种难受的样子,虽然他完全不知道哪个环节出问题了,但是目前看来,现在金钟仁喜欢他是铁板钉钉的事情了。
铜镜已经被摩挲的有点热了,朱砂画的鬼画符也糊掉了一些,卞白贤心不在焉地计算金钟仁到底喜欢他多久了。
才回国的,那就是之前还在国内喜欢的了,难道是大学的时候吗?可是大学的时候,他们就不在一个系,接触称不上少,但是也绝对不多,更何况那时候他正全力以赴地忙着追云默。
他记得他全心全意地追云默的时候,金钟仁也没少女朋友,有一次还带着女朋友跟他吃了一顿饭,那姑娘吃完饭有急事就先走了,他跟金钟仁一起回校,他还全心全意地劝金钟仁找个更漂亮的,否则走在一起,大家不知道是看哪个,金钟仁就也对他呵呵,说你的小白脸又比女生好多少。
那女生后来跟金钟仁怎么样了,他不太清楚,但是怎么想,金钟仁那时候都还是喜欢女生的吧?
那就只能是工作之后了,但工作之后,除非金钟仁是受虐狂,否则他真不记得除了第一次他给过金钟仁什么好脸色,并且他也不记得金钟仁对他说过什么软话。
所以,这件事真是一个迷啊……
他想了一会儿,还是决定不想了,喜欢不喜欢这种事离他真是太远太远了。
连延江都在说,没办法处理这个事,他自己也知道,其实再让自己回到身体上,困难重重。
凭良心说,如果今天换成了延江不见了,他可能发现不对,但是他就能想出办法了吗?把冒牌货杀了吗?那也就是杀了他的身体,把冒牌货抓起来拷问吗?那样也一样问不出东西来。
当然,最重要的是,四五年了,从看见云默跟冒牌货相亲相爱到如今,他是正儿八经再也不相信什么爱情了。
什么海枯石烂什么永恒什么矢志不渝,都是屁话,什么东西都禁不住时间的熬煮,今天可能还惦记一下,到一个月半年,就彻底忘了。
他还记得刚开始的时候,冒牌货号称失忆,在家养病,云默弄些汤汤水水的食物回来,冒牌货都会一遍遍嘟囔这个排骨汤腻了那个老鹅煲不鲜嫩或者什么鲫鱼汤太腥了之类,但是现在,云默点菜回家的时候,带的已经都是冒牌货的口味了。
就像熟悉他的口味一样,云默一样一样熟悉冒牌货的口味,然后他们之间的那些东西就一寸一寸被消磨被替代了。
他用手无意识地继续摩擦铜镜,过了好一会儿才觉得指尖剧痛,铜镜上的一个s状的朱砂几乎已经被他蹭了一半了。
金钟仁似乎还在翻书,卞白贤听到书本翻来翻去的声音,犹豫着是不是进去看看,这么暗的视线,金钟仁是不要眼睛了么?
他想了一会儿,金钟仁倒是自己出来了,在床上躺了半天,居然也没换睡衣,衬衫揉的皱巴巴的,衣领上的扣子只扣到第二颗,露出一大片光洁的皮肤,细腻的几乎发光。
金钟仁是出来喂后勤部吃东西的,后者蜷缩在沙发边缘,一动也不动,被金钟仁摸了也只是懒洋洋地撩了一下眼皮,很快就又闭上了眼睛。
不知道自己将来会不会像后勤部这样老死,卞白贤想,又觉得,最深的噩梦大概就是他一直活着,用这副魂魄的状态,目睹着后勤部、金钟仁们的死亡,看到再之后的人家搬进来死亡什么的,直到这间房子被拆迁。
说不定会是真的呢,他又不用吃饭不用排泄,大概真的能活很久很久,目睹很多很多的分离,直到疯掉什么的。
后勤部继续睡觉,金钟仁摸了一会儿就关灯去厨房了,那个胖胖的父亲中午煮了一锅白粥,黏稠稠的,米粒晶莹,不过现在沤了一个下午,已经干掉了,米粒膨胀的糊成一团,金公子倒也没介意,往里面倒了点水,又继续加热。
像金钟仁这种……算是纤弱的身子吧,卞白贤想,跟着金钟仁后面扫视金钟仁的身材,怀疑以金少爷这种生活方式,早晚会挂了。昨天到现在一口没吃,今天又发烧了,还泡冷水,分分钟都是找死的节奏啊。
不过他倒记得,金钟仁高中的时候身体还不错的,有一次他发烧,金钟仁替他把运动会的两千米跑了,跑完了还神清气爽地嘲笑他像小姑娘,淋个雨都会发热。
金钟仁跑步还挺快的,那次还拿了一个第一名,学校给他发了一个笔记本做奖励,他回头就把笔记本给金钟仁了,金钟仁一边嚷嚷他都不请个客道谢一边还是把那笔记本收了。
雨还在沥沥地下着,
金钟仁没有吭声,卞白贤在半空中打了一个滚,犹豫了一会儿在虚空中摸了一下金钟仁的头发。
他想,其实不管是不是喜欢他,他都该感激的,一切虚无之后,还有这么一个人惦记着他,不管是出于爱还是恨,都让他觉得感激。
天下之大,他认识的人那么多,但只有这一个,在努力着。
春天的雨本不该如此大的,但是今天偏偏下的特别久,疾风暴雨一样的,敲击的窗户哗哗作响,延江的声音在暴风雨里轻的几乎听不清:“他父母没有意见,他情人也没有意见,我们急有什么用?报案了,警察问的也是云默和他父母,你?你跟他关系一向就不好,别人还当你抽风报复呢。”
“那我怎么办呢。”金钟仁霍然抬头,之前脸还白着,这会儿又红了,连眼眶都红了,“你说他八月二十三失忆的,这都四月了,还差四个月就五年了!延江,你一辈子有几个五年啊?失踪四年法律都能宣告死亡了,你要我怎么办呢?”
他站在那里,脸色绯红,却神情麻木:“我没有耐心,我计划有问题,我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可是我耗不起啊。”
“他还是他,却不再是他。”金钟仁轻轻地道,用手按住桌面,似乎站不稳了,“我情愿他死了,也不高兴,他用这种方法活着。”。
第 10 章
金钟仁是真病了,把延江送走了,又回房睡觉了,蜷缩着身子一动不动,外面雨下的大,卞白贤继续在外面摸那个铜镜,琢磨到底哪里结构不同,后来听到了一些轻微的翻书声才发现金钟仁是窝在被子里看书。
看书都不用开灯的么?卞白贤疑惑地想,天气不好,房子里都昏昏一片,能见度差的一塌糊涂,金钟仁怎么看的?
他蹲在门口,不太敢过去看金钟仁,他还记得金钟仁说“他还是他却不再是他”的时候那种难受的样子,虽然他完全不知道哪个环节出问题了,但是目前看来,现在金钟仁喜欢他是铁板钉钉的事情了。
铜镜已经被摩挲的有点热了,朱砂画的鬼画符也糊掉了一些,卞白贤心不在焉地计算金钟仁到底喜欢他多久了。
才回国的,那就是之前还在国内喜欢的了,难道是大学的时候吗?可是大学的时候,他们就不在一个系,接触称不上少,但是也绝对不多,更何况那时候他正全力以赴地忙着追云默。
他记得他全心全意地追云默的时候,金钟仁也没少女朋友,有一次还带着女朋友跟他吃了一顿饭,那姑娘吃完饭有急事就先走了,他跟金钟仁一起回校,他还全心全意地劝金钟仁找个更漂亮的,否则走在一起,大家不知道是看哪个,金钟仁就也对他呵呵,说你的小白脸又比女生好多少。
那女生后来跟金钟仁怎么样了,他不太清楚,但是怎么想,金钟仁那时候都还是喜欢女生的吧?
那就只能是工作之后了,但工作之后,除非金钟仁是受虐狂,否则他真不记得除了第一次他给过金钟仁什么好脸色,并且他也不记得金钟仁对他说过什么软话。
所以,这件事真是一个迷啊……
他想了一会儿,还是决定不想了,喜欢不喜欢这种事离他真是太远太远了。
连延江都在说,没办法处理这个事,他自己也知道,其实再让自己回到身体上,困难重重。
凭良心说,如果今天换成了延江不见了,他可能发现不对,但是他就能想出办法了吗?把冒牌货杀了吗?那也就是杀了他的身体,把冒牌货抓起来拷问吗?那样也一样问不出东西来。
当然,最重要的是,四五年了,从看见云默跟冒牌货相亲相爱到如今,他是正儿八经再也不相信什么爱情了。
什么海枯石烂什么永恒什么矢志不渝,都是屁话,什么东西都禁不住时间的熬煮,今天可能还惦记一下,到一个月半年,就彻底忘了。
他还记得刚开始的时候,冒牌货号称失忆,在家养病,云默弄些汤汤水水的食物回来,冒牌货都会一遍遍嘟囔这个排骨汤腻了那个老鹅煲不鲜嫩或者什么鲫鱼汤太腥了之类,但是现在,云默点菜回家的时候,带的已经都是冒牌货的口味了。
就像熟悉他的口味一样,云默一样一样熟悉冒牌货的口味,然后他们之间的那些东西就一寸一寸被消磨被替代了。
他用手无意识地继续摩擦铜镜,过了好一会儿才觉得指尖剧痛,铜镜上的一个s状的朱砂几乎已经被他蹭了一半了。
金钟仁似乎还在翻书,卞白贤听到书本翻来翻去的声音,犹豫着是不是进去看看,这么暗的视线,金钟仁是不要眼睛了么?
他想了一会儿,金钟仁倒是自己出来了,在床上躺了半天,居然也没换睡衣,衬衫揉的皱巴巴的,衣领上的扣子只扣到第二颗,露出一大片光洁的皮肤,细腻的几乎发光。
金钟仁是出来喂后勤部吃东西的,后者蜷缩在沙发边缘,一动也不动,被金钟仁摸了也只是懒洋洋地撩了一下眼皮,很快就又闭上了眼睛。
不知道自己将来会不会像后勤部这样老死,卞白贤想,又觉得,最深的噩梦大概就是他一直活着,用这副魂魄的状态,目睹着后勤部、金钟仁们的死亡,看到再之后的人家搬进来死亡什么的,直到这间房子被拆迁。
说不定会是真的呢,他又不用吃饭不用排泄,大概真的能活很久很久,目睹很多很多的分离,直到疯掉什么的。
后勤部继续睡觉,金钟仁摸了一会儿就关灯去厨房了,那个胖胖的父亲中午煮了一锅白粥,黏稠稠的,米粒晶莹,不过现在沤了一个下午,已经干掉了,米粒膨胀的糊成一团,金公子倒也没介意,往里面倒了点水,又继续加热。
像金钟仁这种……算是纤弱的身子吧,卞白贤想,跟着金钟仁后面扫视金钟仁的身材,怀疑以金少爷这种生活方式,早晚会挂了。昨天到现在一口没吃,今天又发烧了,还泡冷水,分分钟都是找死的节奏啊。
不过他倒记得,金钟仁高中的时候身体还不错的,有一次他发烧,金钟仁替他把运动会的两千米跑了,跑完了还神清气爽地嘲笑他像小姑娘,淋个雨都会发热。
金钟仁跑步还挺快的,那次还拿了一个第一名,学校给他发了一个笔记本做奖励,他回头就把笔记本给金钟仁了,金钟仁一边嚷嚷他都不请个客道谢一边还是把那笔记本收了。
雨还在沥沥地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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