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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了,就送了我一个铜镜。”他皱着眉头想了很久,看起来也有些迷茫,“他和我说,这个镜子是镇宅的,照的见脏东西,我就挂门口了,但是你看到了,其实什么也看不到。”
结症不在镜子上,是朱砂,卞白贤想,他摸过别的镜子了,都会穿透过去,果然金钟仁和延江也那么觉得,在讨论朱砂和那些符号。
延江跟着去摸了一下后勤部,然后去门口捏着中国结看了看,皱着眉头,他看起来也是一夜未眠,满脸倦意:“你把符贴哪了?”
“吃了。”金钟仁随口回答,努力哄后勤部进食,“那些符不是用来贴的,他说要吃了能开天眼之类的,我吃了两天,什么也没看到,倒是拉了两天肚子。”
“胡闹。”延江斥责,“这东西也能瞎吃的?这你也信!”
金少爷指指中国结:“我以前也不信的,谁跟我说这个,我非抽死他。”他耸耸肩,反倒心情好多了,右颊一个小小的酒窝,睫毛颤颤的,“但是现在,我什么都信,我都恨不得出家了,自己当个大师去。”
延江张了张嘴,嘴唇蠕动了一下,最终还只是什么都没说。
“那你去睡一会儿吧。”金钟仁指指房间,“把空调开了,这鬼天气,怎么突然就冷成这样了。明天我去找那个老道士,让长鸣准备朱砂和铜镜,你就回去好好休息,最近你也够辛苦的。”
“你不睡?”
金钟仁蜷缩在沙发上笑了笑:“我白天睡过了,现在想坐一会儿。”他目送着延江进了房间,才轻轻道,“喂,你在不在,过来陪我坐一会儿。”
第 12 章
卞白贤这些年来习惯最多的就是陪坐,有时候后勤部晒太阳,他坐在一边看,有时候云默一个人看书,他也会陪着坐一会儿,当然前提是冒牌货在玩游戏之类的,金钟仁搬来之后,他也没少陪着金钟仁深夜发呆,但是等真正被人邀请着一起坐坐之后,他反倒特别不习惯。
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一个人默默地看别人吃饭睡觉亲热,游离在世界之外
他立在门口没有动,金钟仁顿了顿,然后伸手在空气中摸了摸:“嗯,你在哪边?左边还是右边?”后者的五指在半空中伸展又合拢,似乎想要抓住什么,但是最终还是什么也没有抓到,于是就微微笑起来,“你坐右边好不好?”
金少爷往沙发的左边移了移,将右边空了出来,卞白贤默默地想,哪怕你不让,我也能坐在那里,我又不占空间。
他依旧没有过去,他之前晚上,会跟金钟仁挤在一张床上打滚,但是现在,他一点也不想靠近金钟仁。
他甚至有点烦躁,想跟金钟仁说你回去吧,别管我了。
他一点点也不想欠金钟仁的情,人情债,最可怕,因为还不清,更何况鬼知道他还能不能变成人还债。
金钟仁的手轻轻搭在右边的半空中,又笑了笑:“喂,你记不记得,以前我们坐在一起,你也坐右边的。”他的眉毛舒展开来,真是眉目俊秀,让人如沐春风,“那时候才是初中。”
我坐你旁边,你也从来不待见我,考试忘了带橡皮,让你掰一半给我,你都不忘嘲笑,还要讹我一顿午饭,卞白贤想,不知道怎么的,听金钟仁说这些,又突然放松下来。
管他欠不欠呢,反正金钟仁看不见他,于是他又飘到沙发的右边坐下来。
“延江已经结婚了。”金钟仁说,蜷缩在沙发上,一脚踩着地上的轻松熊,他说的很快,好像只是倾诉,并不需要回答似的,当然,他也确实等不到回答,“他有个小女儿,快两岁了。”
延江居然已经结婚了?还有了小孩了?卞白贤一愣,进而有点心酸,他跟延江当年好的几乎穿一条裤子,他出柜的时候,延江那时候已经有女朋友了,拍着胸`脯跟他保证,以后生小孩算他们俩的,孩子不论男女一定也叫他爸爸。
那会儿延江还说,如果条件允许,就生两个,一个跟着他姓卞。
孩子都两岁了,可是他居然都不知道,延江似乎也从来没有上门来说过,他甚至都不记得冒牌货有提过这件事或者收到了什么喜帖之类的。
四五年了,延江从来没有跟卞白贤联系过,不管是真货还是假货。
现在延江愿意这么帮忙,也是非常非常不错了吧,卞白贤想,望了望半空中的手,想了想,调整了一下姿势,用脸颊去蹭了蹭金钟仁的手。
他不太确定金钟仁想摸他哪儿,不过金公子手总是举在那,他看了烦躁,他已经很久没有烦躁了,所以还是情愿做点事让自己平静过点,哪怕其实手和脸颊根本不会真的碰上,但他还是安心了点。
喜欢一个人太惨了,他想,竭力祝福金钟仁早点想通了,这世上美好的东西太多了,能够晒太阳感受温暖,能够吃饭品尝香味,哪怕是出门看看马路呢,都比虚无的喜欢好,那些东西,终究会慢慢地化成灰。
金钟仁絮絮叨叨的,卞白贤以前都没发现金钟仁有这么多废话,他总记得以前他说一句,金钟仁回的最多的就是“关你什么事”,工作后两人见面,拳头使用率也比舌头高多了。
大概喜欢一个人真的会改变?或者已经这么多年了,金钟仁性格变了吧,他默默地想,望着天花板听金少爷絮叨,一会儿是他们某个朋友也结婚了,一会儿是还记得某某某吗,他们家出事了,现在在某地开了一个水果店,精神反而比以前好,甚至最后的时候,金公子还说了某个高中同学,因为癌症,已经死了。
就这个同学,卞白贤其实已经不记得了,但是听到金钟仁说死,还是忍不住触动了一下,才四五年啊,他好像已经错过了半生。
金钟仁说那个死去的同学,说的很悲伤,卞白贤不由得想,这个同学死了,还能被好多人惦记着,不像他,死了好几年,才被金钟仁发现。
想到这些他就心情又好又坏,也懒得再听金钟仁说什么了,飘回房间里看了看睡觉的延江,最终还是在延江身边躺了半夜。
他是魂魄,基本不用睡觉,但是可能是人养成的习惯,有时候夜里躺在那里也会脑子放空,像是睡着了似的,凌晨五点的时候,他又飘回客厅,发现金钟仁已经趴在沙发上睡着了,手臂还往右伸着,五指也微微张开。
真是何必,他想,这次陪着金钟仁坐到了天明。
金少爷病着,但是有时候精神着实不错,早上七点的时候居然准时醒了,进房间把延江推醒后,洗漱了一下,就出门了。
他今天没有收拾房间也没有检查门窗,卞白贤想,这次围绕着延江转来转去,他对延江比对金钟仁熟悉多了,跟着的感受也好点。
延江洗漱没有金钟仁快,在
结症不在镜子上,是朱砂,卞白贤想,他摸过别的镜子了,都会穿透过去,果然金钟仁和延江也那么觉得,在讨论朱砂和那些符号。
延江跟着去摸了一下后勤部,然后去门口捏着中国结看了看,皱着眉头,他看起来也是一夜未眠,满脸倦意:“你把符贴哪了?”
“吃了。”金钟仁随口回答,努力哄后勤部进食,“那些符不是用来贴的,他说要吃了能开天眼之类的,我吃了两天,什么也没看到,倒是拉了两天肚子。”
“胡闹。”延江斥责,“这东西也能瞎吃的?这你也信!”
金少爷指指中国结:“我以前也不信的,谁跟我说这个,我非抽死他。”他耸耸肩,反倒心情好多了,右颊一个小小的酒窝,睫毛颤颤的,“但是现在,我什么都信,我都恨不得出家了,自己当个大师去。”
延江张了张嘴,嘴唇蠕动了一下,最终还只是什么都没说。
“那你去睡一会儿吧。”金钟仁指指房间,“把空调开了,这鬼天气,怎么突然就冷成这样了。明天我去找那个老道士,让长鸣准备朱砂和铜镜,你就回去好好休息,最近你也够辛苦的。”
“你不睡?”
金钟仁蜷缩在沙发上笑了笑:“我白天睡过了,现在想坐一会儿。”他目送着延江进了房间,才轻轻道,“喂,你在不在,过来陪我坐一会儿。”
第 12 章
卞白贤这些年来习惯最多的就是陪坐,有时候后勤部晒太阳,他坐在一边看,有时候云默一个人看书,他也会陪着坐一会儿,当然前提是冒牌货在玩游戏之类的,金钟仁搬来之后,他也没少陪着金钟仁深夜发呆,但是等真正被人邀请着一起坐坐之后,他反倒特别不习惯。
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一个人默默地看别人吃饭睡觉亲热,游离在世界之外
他立在门口没有动,金钟仁顿了顿,然后伸手在空气中摸了摸:“嗯,你在哪边?左边还是右边?”后者的五指在半空中伸展又合拢,似乎想要抓住什么,但是最终还是什么也没有抓到,于是就微微笑起来,“你坐右边好不好?”
金少爷往沙发的左边移了移,将右边空了出来,卞白贤默默地想,哪怕你不让,我也能坐在那里,我又不占空间。
他依旧没有过去,他之前晚上,会跟金钟仁挤在一张床上打滚,但是现在,他一点也不想靠近金钟仁。
他甚至有点烦躁,想跟金钟仁说你回去吧,别管我了。
他一点点也不想欠金钟仁的情,人情债,最可怕,因为还不清,更何况鬼知道他还能不能变成人还债。
金钟仁的手轻轻搭在右边的半空中,又笑了笑:“喂,你记不记得,以前我们坐在一起,你也坐右边的。”他的眉毛舒展开来,真是眉目俊秀,让人如沐春风,“那时候才是初中。”
我坐你旁边,你也从来不待见我,考试忘了带橡皮,让你掰一半给我,你都不忘嘲笑,还要讹我一顿午饭,卞白贤想,不知道怎么的,听金钟仁说这些,又突然放松下来。
管他欠不欠呢,反正金钟仁看不见他,于是他又飘到沙发的右边坐下来。
“延江已经结婚了。”金钟仁说,蜷缩在沙发上,一脚踩着地上的轻松熊,他说的很快,好像只是倾诉,并不需要回答似的,当然,他也确实等不到回答,“他有个小女儿,快两岁了。”
延江居然已经结婚了?还有了小孩了?卞白贤一愣,进而有点心酸,他跟延江当年好的几乎穿一条裤子,他出柜的时候,延江那时候已经有女朋友了,拍着胸`脯跟他保证,以后生小孩算他们俩的,孩子不论男女一定也叫他爸爸。
那会儿延江还说,如果条件允许,就生两个,一个跟着他姓卞。
孩子都两岁了,可是他居然都不知道,延江似乎也从来没有上门来说过,他甚至都不记得冒牌货有提过这件事或者收到了什么喜帖之类的。
四五年了,延江从来没有跟卞白贤联系过,不管是真货还是假货。
现在延江愿意这么帮忙,也是非常非常不错了吧,卞白贤想,望了望半空中的手,想了想,调整了一下姿势,用脸颊去蹭了蹭金钟仁的手。
他不太确定金钟仁想摸他哪儿,不过金公子手总是举在那,他看了烦躁,他已经很久没有烦躁了,所以还是情愿做点事让自己平静过点,哪怕其实手和脸颊根本不会真的碰上,但他还是安心了点。
喜欢一个人太惨了,他想,竭力祝福金钟仁早点想通了,这世上美好的东西太多了,能够晒太阳感受温暖,能够吃饭品尝香味,哪怕是出门看看马路呢,都比虚无的喜欢好,那些东西,终究会慢慢地化成灰。
金钟仁絮絮叨叨的,卞白贤以前都没发现金钟仁有这么多废话,他总记得以前他说一句,金钟仁回的最多的就是“关你什么事”,工作后两人见面,拳头使用率也比舌头高多了。
大概喜欢一个人真的会改变?或者已经这么多年了,金钟仁性格变了吧,他默默地想,望着天花板听金少爷絮叨,一会儿是他们某个朋友也结婚了,一会儿是还记得某某某吗,他们家出事了,现在在某地开了一个水果店,精神反而比以前好,甚至最后的时候,金公子还说了某个高中同学,因为癌症,已经死了。
就这个同学,卞白贤其实已经不记得了,但是听到金钟仁说死,还是忍不住触动了一下,才四五年啊,他好像已经错过了半生。
金钟仁说那个死去的同学,说的很悲伤,卞白贤不由得想,这个同学死了,还能被好多人惦记着,不像他,死了好几年,才被金钟仁发现。
想到这些他就心情又好又坏,也懒得再听金钟仁说什么了,飘回房间里看了看睡觉的延江,最终还是在延江身边躺了半夜。
他是魂魄,基本不用睡觉,但是可能是人养成的习惯,有时候夜里躺在那里也会脑子放空,像是睡着了似的,凌晨五点的时候,他又飘回客厅,发现金钟仁已经趴在沙发上睡着了,手臂还往右伸着,五指也微微张开。
真是何必,他想,这次陪着金钟仁坐到了天明。
金少爷病着,但是有时候精神着实不错,早上七点的时候居然准时醒了,进房间把延江推醒后,洗漱了一下,就出门了。
他今天没有收拾房间也没有检查门窗,卞白贤想,这次围绕着延江转来转去,他对延江比对金钟仁熟悉多了,跟着的感受也好点。
延江洗漱没有金钟仁快,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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