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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然后又稳稳地传来:“问他认不认识那个替身咯。”
第 15 章
金钟仁天亮就压着那个老道士走了,他连着三天都是在沙发上睡的,早上爬起来的时候,脸上红痕宛然,压的都是印子,好像被扇了巴掌似的,精神状态差极了。
“你不要急,找到那个杂种就好了。”金钟仁走的时候轻声说,换了一身休闲服,把后勤部送走就匆匆出门了。
谁知道那个老道士是不是撒谎呢?卞白贤目送着金钟仁出了门,又趴在窗台上巴巴地看了一会儿,然后才回去继续琢磨那一锅朱砂。
他研究了很久的朱砂,又去看了铜镜,再到书房里磨蹭着东摸西看,等着金钟仁回来,但是到第二天天亮之后,金钟仁却再也没有回来。
不管老道士撒谎没有,也不管到底有没有法子能换生魂,但是金钟仁总该是回来的啊,卞白贤等到第二天傍晚的时候才开始慌张,他把脸挤在窗台边,疼的要命,还是竭力看向车库,正是逢魔时刻,残阳似血,更那锅朱砂似的,让他心慌意乱。
第三天早上,金钟仁依旧没有回来,朱砂还在,金钟仁换下来的衬衫揉在卫生间里,长鸣翻了一半的相册也落在书房桌子上,蒙奇奇落了一地,家里的一切都显示着曾经有那么几个人入侵过,但是又好像什么都没有过。
到第七天或者第八天的时候,卞白贤已经开始怀疑其实是自己在恍惚了,他记忆很坏很坏了,总是记不清很多事,他想可能根本就没有什么金钟仁,什么金钟仁回来找他。
金钟仁是他同学,常跟他作对的,还经常跟他互殴,这种同学会说喜欢他?会红着眼睛说我回来了,我会一直在?
简直搞笑,那些年他跟金钟仁相遇,两人谈话就少有平和,他有云默,金公子也有女朋友,就算偶尔平和,也是说一些工作的事情,私下交情几乎没有。
以金少爷那样的外貌财富,为什么要喜欢他?他甚至都不记得金少爷出柜过,他这辈子算长得不错也有钱,但是从小到大,都是他追着别人的,谁会喜欢他呢?脾气那样的暴躁与蛮横,连延江都说过小意你脾气该收一收了。
真是让人崩溃的臆想,他蹲在房顶上想。
或者自己一个人无聊的太久,已经产生幻觉了,瞧,这些娃娃,明明是小女娃的,书房的相册也显示是个小姑娘,家里胡里花俏花红柳绿的,几乎都是童话故事风格,哪里有男人生活的痕迹,至于那件衬衫,谁知道是小姑娘父亲的还是哥哥的呢?
他觉得昏昏沉沉的,更甚至想到,也可能自己根本就不是什么卞白贤,一切都是他臆想出来的,他就是一个鬼魂,不知道什么原因死了,游荡在人间,因为某些原因不能离开死掉的地方,所以日复一日地待在这房子里。
说不定就没有冒牌货呢,他在房子里晃荡久了,产生了幻想,嫉妒生活在屋檐下的那对小情人,意淫着其实自己是个活人,被抢了身子被占了情人被鸠占鹊巢了。
自己大概就是个怨灵吧,他想,蹲在天花板上,所有的记忆都是假的!
否则如果是真的,怎么会金钟仁就不回来了呢?金钟仁不回来了,延江呢?除了延江,还有那对父女呢?那个叫圆圆的姑娘呢?怎么连后勤部都不见了?
至于那个铜镜中国结,根本就是装饰吧,那锅朱砂是有人要写毛笔字。
他又等了两天,在回忆与自我否认中不断漂泊,到第十天的时候,他才发现,其实就这么短短的一周,他已经把金钟仁当成最亲最亲的人了。
金钟仁在的时候,他会嘲讽地想喜欢有什么好,那是傻逼行为,他会不情不愿地觉得人情债不能欠,宁愿这么飘着,他会嫌弃金钟仁絮絮叨叨的烦,金钟仁不见了,他才知道,他依旧是个傻逼。
怎么会觉得那些感情毫无用处呢?金钟仁惦记着他,他才能确信他真实地活过,那样的热烈过,那些感情那么好,好到了他记忆又清晰起来,能够挖掘出那些往事,而一旦金钟仁不在了,他甚至都不能确信自己是不是活过。
有一个人喜欢你,不管你喜欢不喜欢他,他都漂洋过海来找你了,跨越重重障碍想把你弄回来,哪怕你完全不喜欢他。
云默在的时候,他都不会有那么清晰的思路。
或者金钟仁是他臆想出来的也好,否则金钟仁是去见个道士就再也不回来了,再想到那个老道士的话,简直太可怕了。
不过应该不会的,金少爷一向谨慎,身边还跟着一个长鸣,看起来武力值不低,应该不会出事。
他把半个胳膊都挤出了窗外,疼的要命,但是他还是想往外挤,以前他尝试过,伸出手指就疼的像是灵魂都被切割了,但是现在他能挤出去更多,他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自己似乎更能抗疼了。
春天很短,几乎是一逝而过的,金钟仁在的时候,还有桃花飞飞,但是现在香樟树已经又绿了,他用一种从未有过的角度看到了小区,楼下有姑娘走过,穿着白色的热裤,身材青春的无比美好,他才恍惚着想,自己也有这么年轻的时候,穿着衬衫和云默并排走在香樟树下,果子落了他们一身,然后他抱怨,云默帮他掸掉。
门口传来了一声汪汪声,大声而凶狠,他吃了一惊,又飘了回去。
金钟仁回来了么?后勤部也回来了?
他冲到门口,站在门口的是那对父女,父亲依旧羞涩的样子,手上拎着许多袋子,小姑娘手上抱了一个小狗。
不是金钟仁,他怔怔地看了一会儿,才发现那只狗不是后勤部,而是一只小小的泰迪,卷卷的毛发,很可爱。
也是,后勤部已经弱成那样,不会再那样大声的叫喊了。
羞涩的爸爸摸了摸圆圆的头发:“圆圆把小狗放进窝里去。”他又买了新的狗窝,这次的窝比后勤部那个小多了,是精致的两层式的,上面还挂着铃铛。。
圆圆噘着嘴巴抗议:“它叫水草。
爸爸就修改了一下,要圆圆把水草放回窝里,然后去收拾房间了
卞白贤愣了好一会儿,看到圆圆把水草放回窝里,顺着水草的毛,他很想咆哮着问金钟仁呢,后勤部呢,但是他什么都问不出。
没人看得见他,也没有人听得见他的声音,他痛恨自己是个孤魂从来没有痛恨到这个地步,这两人回来了,大概能说明金钟仁没事,可是后勤部呢,后勤部呢?
圆圆长得特别可爱,他以前就很喜欢这种粉嘟嘟的小孩子,但是现在他就讨厌的不得了,明明前几天还在摸着后勤部低声讲话的,为什么今天就能摸着这个泰迪又开始柔声细语呢。
喜新厌旧简直是最讨厌的,他想,一个新的东西总是能替换旧的,哪怕那个旧的,已经陪着他们那么
第 15 章
金钟仁天亮就压着那个老道士走了,他连着三天都是在沙发上睡的,早上爬起来的时候,脸上红痕宛然,压的都是印子,好像被扇了巴掌似的,精神状态差极了。
“你不要急,找到那个杂种就好了。”金钟仁走的时候轻声说,换了一身休闲服,把后勤部送走就匆匆出门了。
谁知道那个老道士是不是撒谎呢?卞白贤目送着金钟仁出了门,又趴在窗台上巴巴地看了一会儿,然后才回去继续琢磨那一锅朱砂。
他研究了很久的朱砂,又去看了铜镜,再到书房里磨蹭着东摸西看,等着金钟仁回来,但是到第二天天亮之后,金钟仁却再也没有回来。
不管老道士撒谎没有,也不管到底有没有法子能换生魂,但是金钟仁总该是回来的啊,卞白贤等到第二天傍晚的时候才开始慌张,他把脸挤在窗台边,疼的要命,还是竭力看向车库,正是逢魔时刻,残阳似血,更那锅朱砂似的,让他心慌意乱。
第三天早上,金钟仁依旧没有回来,朱砂还在,金钟仁换下来的衬衫揉在卫生间里,长鸣翻了一半的相册也落在书房桌子上,蒙奇奇落了一地,家里的一切都显示着曾经有那么几个人入侵过,但是又好像什么都没有过。
到第七天或者第八天的时候,卞白贤已经开始怀疑其实是自己在恍惚了,他记忆很坏很坏了,总是记不清很多事,他想可能根本就没有什么金钟仁,什么金钟仁回来找他。
金钟仁是他同学,常跟他作对的,还经常跟他互殴,这种同学会说喜欢他?会红着眼睛说我回来了,我会一直在?
简直搞笑,那些年他跟金钟仁相遇,两人谈话就少有平和,他有云默,金公子也有女朋友,就算偶尔平和,也是说一些工作的事情,私下交情几乎没有。
以金少爷那样的外貌财富,为什么要喜欢他?他甚至都不记得金少爷出柜过,他这辈子算长得不错也有钱,但是从小到大,都是他追着别人的,谁会喜欢他呢?脾气那样的暴躁与蛮横,连延江都说过小意你脾气该收一收了。
真是让人崩溃的臆想,他蹲在房顶上想。
或者自己一个人无聊的太久,已经产生幻觉了,瞧,这些娃娃,明明是小女娃的,书房的相册也显示是个小姑娘,家里胡里花俏花红柳绿的,几乎都是童话故事风格,哪里有男人生活的痕迹,至于那件衬衫,谁知道是小姑娘父亲的还是哥哥的呢?
他觉得昏昏沉沉的,更甚至想到,也可能自己根本就不是什么卞白贤,一切都是他臆想出来的,他就是一个鬼魂,不知道什么原因死了,游荡在人间,因为某些原因不能离开死掉的地方,所以日复一日地待在这房子里。
说不定就没有冒牌货呢,他在房子里晃荡久了,产生了幻想,嫉妒生活在屋檐下的那对小情人,意淫着其实自己是个活人,被抢了身子被占了情人被鸠占鹊巢了。
自己大概就是个怨灵吧,他想,蹲在天花板上,所有的记忆都是假的!
否则如果是真的,怎么会金钟仁就不回来了呢?金钟仁不回来了,延江呢?除了延江,还有那对父女呢?那个叫圆圆的姑娘呢?怎么连后勤部都不见了?
至于那个铜镜中国结,根本就是装饰吧,那锅朱砂是有人要写毛笔字。
他又等了两天,在回忆与自我否认中不断漂泊,到第十天的时候,他才发现,其实就这么短短的一周,他已经把金钟仁当成最亲最亲的人了。
金钟仁在的时候,他会嘲讽地想喜欢有什么好,那是傻逼行为,他会不情不愿地觉得人情债不能欠,宁愿这么飘着,他会嫌弃金钟仁絮絮叨叨的烦,金钟仁不见了,他才知道,他依旧是个傻逼。
怎么会觉得那些感情毫无用处呢?金钟仁惦记着他,他才能确信他真实地活过,那样的热烈过,那些感情那么好,好到了他记忆又清晰起来,能够挖掘出那些往事,而一旦金钟仁不在了,他甚至都不能确信自己是不是活过。
有一个人喜欢你,不管你喜欢不喜欢他,他都漂洋过海来找你了,跨越重重障碍想把你弄回来,哪怕你完全不喜欢他。
云默在的时候,他都不会有那么清晰的思路。
或者金钟仁是他臆想出来的也好,否则金钟仁是去见个道士就再也不回来了,再想到那个老道士的话,简直太可怕了。
不过应该不会的,金少爷一向谨慎,身边还跟着一个长鸣,看起来武力值不低,应该不会出事。
他把半个胳膊都挤出了窗外,疼的要命,但是他还是想往外挤,以前他尝试过,伸出手指就疼的像是灵魂都被切割了,但是现在他能挤出去更多,他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自己似乎更能抗疼了。
春天很短,几乎是一逝而过的,金钟仁在的时候,还有桃花飞飞,但是现在香樟树已经又绿了,他用一种从未有过的角度看到了小区,楼下有姑娘走过,穿着白色的热裤,身材青春的无比美好,他才恍惚着想,自己也有这么年轻的时候,穿着衬衫和云默并排走在香樟树下,果子落了他们一身,然后他抱怨,云默帮他掸掉。
门口传来了一声汪汪声,大声而凶狠,他吃了一惊,又飘了回去。
金钟仁回来了么?后勤部也回来了?
他冲到门口,站在门口的是那对父女,父亲依旧羞涩的样子,手上拎着许多袋子,小姑娘手上抱了一个小狗。
不是金钟仁,他怔怔地看了一会儿,才发现那只狗不是后勤部,而是一只小小的泰迪,卷卷的毛发,很可爱。
也是,后勤部已经弱成那样,不会再那样大声的叫喊了。
羞涩的爸爸摸了摸圆圆的头发:“圆圆把小狗放进窝里去。”他又买了新的狗窝,这次的窝比后勤部那个小多了,是精致的两层式的,上面还挂着铃铛。。
圆圆噘着嘴巴抗议:“它叫水草。
爸爸就修改了一下,要圆圆把水草放回窝里,然后去收拾房间了
卞白贤愣了好一会儿,看到圆圆把水草放回窝里,顺着水草的毛,他很想咆哮着问金钟仁呢,后勤部呢,但是他什么都问不出。
没人看得见他,也没有人听得见他的声音,他痛恨自己是个孤魂从来没有痛恨到这个地步,这两人回来了,大概能说明金钟仁没事,可是后勤部呢,后勤部呢?
圆圆长得特别可爱,他以前就很喜欢这种粉嘟嘟的小孩子,但是现在他就讨厌的不得了,明明前几天还在摸着后勤部低声讲话的,为什么今天就能摸着这个泰迪又开始柔声细语呢。
喜新厌旧简直是最讨厌的,他想,一个新的东西总是能替换旧的,哪怕那个旧的,已经陪着他们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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