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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停的。
延江似乎听到了动静,穿了衣服出来,探了探脑袋:“怎么了?”他动作很快,已经去刷牙了,声音远远的,“我刚才听到手机响了,是人已经带来了吗?”
金钟仁一瘸一拐地走出去,大概是最近受伤比较多,衣服里居然就有创口贴,撕了一块黏在脚上,也去换衣服洗漱了。
“我去接他过来。”金钟仁大声道,“你今天不要过来了,别的也没什么事了,你别耽误了自己的事。”
延江似乎在刮胡子,声音在嗡嗡声里很含糊:“我最近没什么事,可以帮忙的。”又停顿了一下,“哎,我最近跟圆月说跟你有点事,你要是看到她,别说岔了。”
月圆?看来延江老婆还是之前的女朋友,这小子还挺长情的,卞白贤想。
那俩人说了几句话,就很快都收拾好出门了,出门的时候金钟仁还说了一声等我回来,正儿八经的。
等你回来那个道士也未必管用啊,卞白贤想,飘去阳台看金钟仁他们离开,他现在特别喜欢干这种事,目送着背影,等待着他们再走进视线。
他飘到阳台,发现金钟仁留下的血还在那里没有清理,在白色的地砖上红艳艳的。
他看到特别红的东西,其实很容易心慌,譬如那一大锅朱砂,譬如金钟仁身上的血,但是这滩血他看着还好,他蹲下身去,金钟仁一向细心,但是现在似乎想通了,所以对门窗也无所谓了,再也不出门检查甚至还在门垫下放那张会吐黑水的纸了,于是家里也没有打扫。
雨有点大,飘进来落在地砖上,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水洼,混着金钟仁留下的未干涸的血,鲜艳的红,一丝一丝的。
他看了一会儿,用手模拟了几次接雨水的动作,又用手去戳那滩血水,事情总是这样,你准备了一切,几乎费劲了心思,什么也收获不到,但是你懵懂你无聊的时候,却能发生奇怪的事情。
譬如碰上那个朱砂铜镜,譬如这摊血水。
他的手指,居然碰到了这滩水,五月的天了,天气不算热,所以雨水也凉凉的,沾在他食指上,冰冰凉。
他眨了眨眼睛,确信自己没有看错,也没感受错。他缓缓直起身,还看到金钟仁撑着那把小蓝伞刚到楼下,在雨里急速地走着,后面跟着延江,并未打伞,竖着衣领挤在金钟仁身边。
应该不是幻觉,他想,用湿漉漉的食指去接窗口的雨,但是他什么也没碰上。
他低下头去,那滩水还在那里,被他食指再次碰了一下,居然轻微地荡起了涟漪,血丝在里面一缕一缕地飘着。
血,问题是血,卞白贤想,简直想狂喊出来,他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个铜镜的朱砂他能碰,金钟仁煮的朱砂不能碰了,因为铜镜朱砂里面可能加入了血!只是朱砂本身就是红色的,他们都没发现。他有点恍然大悟,难怪他看到那一大锅红就会发晕与恶心,也难怪他看到金钟仁手上的血会晕眩。
提示早给他了,他太迟钝了。
他轻轻拨了拨食指,水波荡漾起来,血居然还没干涸,他几乎不再考虑,就着这滩半雨水半鲜血的液体就开始写字。
问题是真的出在血上面,那些血虽然很少,但是还是在白色的地砖上柔顺地被摊开来,卞白贤激动的快哭了,又想写长点的留言,又怕血干涸了,什么都来不及。
他几乎是颤抖着的,先写了一个血,然后又写了一个言,那摊水有点多,血虽然少,但是居然写完了两个字还能支撑着写别的,于是他又在后面补充了一个卞字。
他写的很快,因为强烈的恐惧与希望,抖抖索索的,以至于他都没有听到门开的声音,过了好一会儿,客厅里有了脚步声,而他把卞字写完了才发现动静。
金钟仁忘了东西了?他一阵强烈的兴奋,雪白的地板砖上,三个字不算特别清晰,写的也像毛毛虫似的东倒西歪,甚至还说红色的,有点可怖,但应该还是挺明显的,会被一眼看到。
只要金钟仁看到这三个字,应该就能明白什么情况吧?只要有血就能交流,这样好多了,医院买点血袋,应该可以讲很多话,他可以告诉金钟仁,那个冒牌货名字里有个林字。
他激动的在半空乱飘,刚才还有点担心金钟仁回来晚了,雨继续下着,会飘进来把字迹弄糊了,现在金钟仁居然已经就回来了!
他兴冲冲地冲进了客厅,巨大的喜悦下等到的永远不会是喜悦,站在客厅里的那个人不是金钟仁,而是云默。
没错,云默,他的情人,他以为再也不会见面的前情人。
五月的天了,云默换了一套凡赛斯的休闲服,卞白贤当年看上他,确实是有理由的,雪白的衣服映衬下,五官俊美的几乎无可挑剔,站在客厅里,在这个小雨飘零的日子里像是一个忧郁的公子。
卞白贤惊怒交加,完全不能理解这货怎么会又回来的,并且还是不经同意直接拿钥匙开门进来的,这年头的房东都是这样吗?喜欢直接闯进租客的家?
他围着云默转圈圈,云默显然看不见他,只是站在客厅里发怔,完全不像冒牌货过来那样乱晃,发了一会儿呆就直接去书房了。
书房经过好几次的摧残,其实里面基本没什么东西了,也有是圆圆小姑娘的东西,云默看了一会儿,拉开了桌子右边的第一个抽屉,然后把手伸进去掏了掏。
卞白贤完全知道云默在找什么,这个家是他一手弄起来的,别的地方他可能有点疏忽,但是书房是他的地盘,他清楚每一寸土地。
云默从里面拉出了一叠薄薄的纸张,然后默默地塞进了口袋里。
居然还是来惦记这种东西的么?卞白贤有点吃惊,这些东西藏这么深,其实并不是什么秘密之类的,都是当年他写给云默的信,那年月还流行写情书情诗,他那会儿追云默自然是也少不了这套的,里面有一些还是延江把他想的情话,被他工工整整地誊抄了送出去。
跟云默在一起后,这些信云默就都还给他了,他表面上别别扭扭的,其实当真是喜欢云默喜欢这些信的厉害,所以搬家后买了这个有暗格的桌子,想来想去自己也没什么机密,便把这些信都塞里面了,宝贝一样的藏着。
其实里面除了信,还有些别的零碎的,他第一次跟云默出去吃饭的那家餐馆的发票,还有云默给他留的一些短语或者第一次跟云默告白时那颗桃花树下的一片叶子之类的,都被他杂七杂八地塞在里面。
云默把暗格里的东西都掏出来了,却也并不看,只是粗暴地揣进兜里,卞白贤惊愕地看着,完全不能理解云默想干嘛。
这些东西都算他的私人小秘密,他不惊讶云默知道,毕竟他们住在一起,但是这些东西,说白了都是脑残期的一些爱情见证
延江似乎听到了动静,穿了衣服出来,探了探脑袋:“怎么了?”他动作很快,已经去刷牙了,声音远远的,“我刚才听到手机响了,是人已经带来了吗?”
金钟仁一瘸一拐地走出去,大概是最近受伤比较多,衣服里居然就有创口贴,撕了一块黏在脚上,也去换衣服洗漱了。
“我去接他过来。”金钟仁大声道,“你今天不要过来了,别的也没什么事了,你别耽误了自己的事。”
延江似乎在刮胡子,声音在嗡嗡声里很含糊:“我最近没什么事,可以帮忙的。”又停顿了一下,“哎,我最近跟圆月说跟你有点事,你要是看到她,别说岔了。”
月圆?看来延江老婆还是之前的女朋友,这小子还挺长情的,卞白贤想。
那俩人说了几句话,就很快都收拾好出门了,出门的时候金钟仁还说了一声等我回来,正儿八经的。
等你回来那个道士也未必管用啊,卞白贤想,飘去阳台看金钟仁他们离开,他现在特别喜欢干这种事,目送着背影,等待着他们再走进视线。
他飘到阳台,发现金钟仁留下的血还在那里没有清理,在白色的地砖上红艳艳的。
他看到特别红的东西,其实很容易心慌,譬如那一大锅朱砂,譬如金钟仁身上的血,但是这滩血他看着还好,他蹲下身去,金钟仁一向细心,但是现在似乎想通了,所以对门窗也无所谓了,再也不出门检查甚至还在门垫下放那张会吐黑水的纸了,于是家里也没有打扫。
雨有点大,飘进来落在地砖上,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水洼,混着金钟仁留下的未干涸的血,鲜艳的红,一丝一丝的。
他看了一会儿,用手模拟了几次接雨水的动作,又用手去戳那滩血水,事情总是这样,你准备了一切,几乎费劲了心思,什么也收获不到,但是你懵懂你无聊的时候,却能发生奇怪的事情。
譬如碰上那个朱砂铜镜,譬如这摊血水。
他的手指,居然碰到了这滩水,五月的天了,天气不算热,所以雨水也凉凉的,沾在他食指上,冰冰凉。
他眨了眨眼睛,确信自己没有看错,也没感受错。他缓缓直起身,还看到金钟仁撑着那把小蓝伞刚到楼下,在雨里急速地走着,后面跟着延江,并未打伞,竖着衣领挤在金钟仁身边。
应该不是幻觉,他想,用湿漉漉的食指去接窗口的雨,但是他什么也没碰上。
他低下头去,那滩水还在那里,被他食指再次碰了一下,居然轻微地荡起了涟漪,血丝在里面一缕一缕地飘着。
血,问题是血,卞白贤想,简直想狂喊出来,他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个铜镜的朱砂他能碰,金钟仁煮的朱砂不能碰了,因为铜镜朱砂里面可能加入了血!只是朱砂本身就是红色的,他们都没发现。他有点恍然大悟,难怪他看到那一大锅红就会发晕与恶心,也难怪他看到金钟仁手上的血会晕眩。
提示早给他了,他太迟钝了。
他轻轻拨了拨食指,水波荡漾起来,血居然还没干涸,他几乎不再考虑,就着这滩半雨水半鲜血的液体就开始写字。
问题是真的出在血上面,那些血虽然很少,但是还是在白色的地砖上柔顺地被摊开来,卞白贤激动的快哭了,又想写长点的留言,又怕血干涸了,什么都来不及。
他几乎是颤抖着的,先写了一个血,然后又写了一个言,那摊水有点多,血虽然少,但是居然写完了两个字还能支撑着写别的,于是他又在后面补充了一个卞字。
他写的很快,因为强烈的恐惧与希望,抖抖索索的,以至于他都没有听到门开的声音,过了好一会儿,客厅里有了脚步声,而他把卞字写完了才发现动静。
金钟仁忘了东西了?他一阵强烈的兴奋,雪白的地板砖上,三个字不算特别清晰,写的也像毛毛虫似的东倒西歪,甚至还说红色的,有点可怖,但应该还是挺明显的,会被一眼看到。
只要金钟仁看到这三个字,应该就能明白什么情况吧?只要有血就能交流,这样好多了,医院买点血袋,应该可以讲很多话,他可以告诉金钟仁,那个冒牌货名字里有个林字。
他激动的在半空乱飘,刚才还有点担心金钟仁回来晚了,雨继续下着,会飘进来把字迹弄糊了,现在金钟仁居然已经就回来了!
他兴冲冲地冲进了客厅,巨大的喜悦下等到的永远不会是喜悦,站在客厅里的那个人不是金钟仁,而是云默。
没错,云默,他的情人,他以为再也不会见面的前情人。
五月的天了,云默换了一套凡赛斯的休闲服,卞白贤当年看上他,确实是有理由的,雪白的衣服映衬下,五官俊美的几乎无可挑剔,站在客厅里,在这个小雨飘零的日子里像是一个忧郁的公子。
卞白贤惊怒交加,完全不能理解这货怎么会又回来的,并且还是不经同意直接拿钥匙开门进来的,这年头的房东都是这样吗?喜欢直接闯进租客的家?
他围着云默转圈圈,云默显然看不见他,只是站在客厅里发怔,完全不像冒牌货过来那样乱晃,发了一会儿呆就直接去书房了。
书房经过好几次的摧残,其实里面基本没什么东西了,也有是圆圆小姑娘的东西,云默看了一会儿,拉开了桌子右边的第一个抽屉,然后把手伸进去掏了掏。
卞白贤完全知道云默在找什么,这个家是他一手弄起来的,别的地方他可能有点疏忽,但是书房是他的地盘,他清楚每一寸土地。
云默从里面拉出了一叠薄薄的纸张,然后默默地塞进了口袋里。
居然还是来惦记这种东西的么?卞白贤有点吃惊,这些东西藏这么深,其实并不是什么秘密之类的,都是当年他写给云默的信,那年月还流行写情书情诗,他那会儿追云默自然是也少不了这套的,里面有一些还是延江把他想的情话,被他工工整整地誊抄了送出去。
跟云默在一起后,这些信云默就都还给他了,他表面上别别扭扭的,其实当真是喜欢云默喜欢这些信的厉害,所以搬家后买了这个有暗格的桌子,想来想去自己也没什么机密,便把这些信都塞里面了,宝贝一样的藏着。
其实里面除了信,还有些别的零碎的,他第一次跟云默出去吃饭的那家餐馆的发票,还有云默给他留的一些短语或者第一次跟云默告白时那颗桃花树下的一片叶子之类的,都被他杂七杂八地塞在里面。
云默把暗格里的东西都掏出来了,却也并不看,只是粗暴地揣进兜里,卞白贤惊愕地看着,完全不能理解云默想干嘛。
这些东西都算他的私人小秘密,他不惊讶云默知道,毕竟他们住在一起,但是这些东西,说白了都是脑残期的一些爱情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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