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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还有一小片一小片白色的碎片,他看着金钟仁盛了两碗,才发现金钟仁是把咸鸭蛋的蛋白都切碎了扔进去了。
延江接过碗的时候有点奇怪:“这粥好奇怪。”
“你不是不吃蛋白么?”金钟仁把碟子推过去,里面四个挖出的咸蛋黄,也不知道在哪儿买的,还滴着油,看起来挺不错的,“我爸对我是恨铁不成钢,老抽我,我也没什么办法,随他吧,等我这边忙完了,就回去老实点。”
他微微一笑,细长的手指捏着勺子,那勺子胎轻瓷细:“过一两年,我心态平和点,就找个好点的男人,现在就不耽误人了。”
卞白贤沾着血的指尖顿住了,原来金钟仁根本不需要他的拒绝,金少爷从头到尾都那么了解他,自然也包括他的一些心思。
“也好。”
“明天我去医院。”金钟仁道,他好像也不饿,对粥没什么兴趣,用勺子搅了搅,卞白贤看着有点羡慕,虽然他不饿,但是他真的好想吃啊,换成以前,他绝对不会对一碗粥有任何想法的,“你跟他爸妈熟,回去探探消息什么的。”
27
晚上依旧是延江睡客房,金钟仁蜷缩在沙发上,平时这种时候,金钟仁都会说一些乱七八糟的的事情,譬如初中的过往啊或者跟他抱怨些什么的,但是今晚居然一声未吭。
卞白贤有点奇怪,又有点了然,估计是晚上延江的话让金公子不舒服了。
虽然挺郁闷的,但是感情的事真不能勉强,他看了一会儿,觉得金少爷好像也没什么睡意,便去地板上写字。
他有点想把那几张照片再浏览一遍,那天冒牌货身边有个人挺眼熟的,但是他不太确定到底谁。
金钟仁在发呆,过了好一会儿才看到他写的字,然后一边开电脑一边皱眉:“这种事,怎么不早说。”
你每天都忙的看不见人影好么?卞白贤默默地想,对着屏幕一张张看起来,照片基本都是这一个月的,有冒牌货的也有云默的,那两人出门好像都不太多,照片基本都在挺集中的地方,譬如饭店或者按摩中心。
金钟仁调的有点慢,好一会儿才找到那张照片,这张照片照的时候,似乎是傍晚,小雨蒙蒙的,冒牌货站在一个街角,白衬衫蓝牛仔举着伞半遮着脸,但是于自己的身体,卞白贤太熟悉了,一眼就认出来了。
那个眼熟的男人跟冒牌货是隔着一段距离的,带着大墨镜,偏着头匆匆离去,似乎毫无关联,但是卞白贤很确信,这个人他见过。
可惜的是,那些年,他认识的人太多了,同学客户还有各色公子哥儿,这几年他记忆退化,还真想不起来。
“这个人有点奇怪啊,算了,不想了。”金钟仁陪着他看了一会儿,蹙眉想了想,把这张照片挑出来用邮箱发了,“有照片下午就能把资料都送过来了。”
卞白贤心不在焉地点头,过了一会儿才朦胧想起什么。
“你等下。”他突然想起什么,赶紧让金钟仁把电脑打开,又细想了一下,“这个人,是不是女的?”
他越看越像,越像越觉得心惊,这个人虽然穿着男人的衣服带着眼镜,但是嘴角往上勾的弧度太熟悉了,简直太像那天花店里的女人了!
金钟仁哎了一声,看了一会儿:“脸有点像,喉结挡住了……”他也不太确定,语气犹疑,“也有人长得比较秀气。”
简直像是经验之谈啊,金公子估计就经常被说秀气,卞白贤想,觉得自己应该没猜错,那么现在事情基本上已经连上线了。
这个女人,确实和冒牌货有关,那么差不多也就跟这个夺舍有关,估计还真是金钟仁说的,冒牌货的姐姐。
不过他比较疑惑的是,就算有事,打电话不行吗?为什么非要接触?就算伪装成男人也会可能被发现啊,并且为什么是在他父母家附近?
他望了一会儿,金钟仁把照片放到了最大,那女人还拎着一个公文包,他只能半猜测可能是现金吧。
用卡或者汇款都会有资金流向,一查就出来了,毕竟要保护一个植物人的身体,应该需要大量资金什么的。
他跟金钟仁说了一会儿,金钟仁对此不置可否,只是点点头。
“明天去医院看看就什么都知道了。”金少爷临睡前道,“现在名字都有了,她跑不掉。”
&
第二天早上的时候,卞白贤就不大有精神,他这种特殊魂魄本来也无所谓精神,但是早上金钟仁走之前总算跟他说了后勤部的消息。
一只狗,活了□□年,其实也算是正常的寿终正寝,但是他还是有些难过。
他能碰他的时候,几乎没有抱过它,任由它汪汪叫着,亲热地咬它的裤腿,百折不挠地爬他的床也没有多温柔两次;他不能碰它的时候,日日夜夜,却一直是它陪着他。
它陪着他慢慢地背书写字,陪着他玩错角游戏,在他最恨那对狗男男的时候,蹲在窝里陪他坐着。
其实简直有点公平,它的前半生,他竭力忽略它,它的后半生,他一直看着它,而它热爱着冒牌货。
他猜金钟仁把这个消息压了好几天了,出门的时候,金少爷背对着他说的,声音平平的,看不出来是不在乎还是已经适应了。
一样东西,它的逝去偶尔会引起一点点的悲伤与回忆,但是它终究会迅速成为过去,被遗忘被抛弃。
他坐在窗台上,觉得自己无比疲惫,这种疲惫是前几年都没有的,金钟仁回来后,他一步一步地进化,甚至可以写字了,但是他却常常无力。
有些东西太讨厌了,讨厌到了让他怀疑,就算他回去了,他又能如何。
把冒牌货给弄死了?挺爽的,把云默那个人渣搞的生不如死,有乐趣,然后呢?然后他再也回不去了,不仅仅是五年的消磨让他脾气变了,他甚至已经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亲人了。
假如父母有参加什么计划,他该痛恨的,但是他能报仇吗?假如没有参加,那么这么多年的漠视,他还能跟他们正常相处吗?
他回去,终究还是要一无所有。
他想的有些头疼,往窗外看了看,今天天气不错,阳光泼洒,有种热烈的晕眩,金钟仁正小跑着往车库,身姿笔直如白杨,阳光轻盈盈地落在金少爷的身上,金黄一片。
也有好处吧,他想,起码能晒太阳,能吃饭能洗澡能睡觉,哪怕是以后什么都没有了,也能坐在长廊下看转折的光阴,一寸一寸地蔓延过来。
这么一想他倒是好多了,在窗台上全心全意地金少爷回家,但是到了下午的时候,反倒是延江先回来了。
“今天六月生日,我中午就邀请了你父母过来。
延江接过碗的时候有点奇怪:“这粥好奇怪。”
“你不是不吃蛋白么?”金钟仁把碟子推过去,里面四个挖出的咸蛋黄,也不知道在哪儿买的,还滴着油,看起来挺不错的,“我爸对我是恨铁不成钢,老抽我,我也没什么办法,随他吧,等我这边忙完了,就回去老实点。”
他微微一笑,细长的手指捏着勺子,那勺子胎轻瓷细:“过一两年,我心态平和点,就找个好点的男人,现在就不耽误人了。”
卞白贤沾着血的指尖顿住了,原来金钟仁根本不需要他的拒绝,金少爷从头到尾都那么了解他,自然也包括他的一些心思。
“也好。”
“明天我去医院。”金钟仁道,他好像也不饿,对粥没什么兴趣,用勺子搅了搅,卞白贤看着有点羡慕,虽然他不饿,但是他真的好想吃啊,换成以前,他绝对不会对一碗粥有任何想法的,“你跟他爸妈熟,回去探探消息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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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依旧是延江睡客房,金钟仁蜷缩在沙发上,平时这种时候,金钟仁都会说一些乱七八糟的的事情,譬如初中的过往啊或者跟他抱怨些什么的,但是今晚居然一声未吭。
卞白贤有点奇怪,又有点了然,估计是晚上延江的话让金公子不舒服了。
虽然挺郁闷的,但是感情的事真不能勉强,他看了一会儿,觉得金少爷好像也没什么睡意,便去地板上写字。
他有点想把那几张照片再浏览一遍,那天冒牌货身边有个人挺眼熟的,但是他不太确定到底谁。
金钟仁在发呆,过了好一会儿才看到他写的字,然后一边开电脑一边皱眉:“这种事,怎么不早说。”
你每天都忙的看不见人影好么?卞白贤默默地想,对着屏幕一张张看起来,照片基本都是这一个月的,有冒牌货的也有云默的,那两人出门好像都不太多,照片基本都在挺集中的地方,譬如饭店或者按摩中心。
金钟仁调的有点慢,好一会儿才找到那张照片,这张照片照的时候,似乎是傍晚,小雨蒙蒙的,冒牌货站在一个街角,白衬衫蓝牛仔举着伞半遮着脸,但是于自己的身体,卞白贤太熟悉了,一眼就认出来了。
那个眼熟的男人跟冒牌货是隔着一段距离的,带着大墨镜,偏着头匆匆离去,似乎毫无关联,但是卞白贤很确信,这个人他见过。
可惜的是,那些年,他认识的人太多了,同学客户还有各色公子哥儿,这几年他记忆退化,还真想不起来。
“这个人有点奇怪啊,算了,不想了。”金钟仁陪着他看了一会儿,蹙眉想了想,把这张照片挑出来用邮箱发了,“有照片下午就能把资料都送过来了。”
卞白贤心不在焉地点头,过了一会儿才朦胧想起什么。
“你等下。”他突然想起什么,赶紧让金钟仁把电脑打开,又细想了一下,“这个人,是不是女的?”
他越看越像,越像越觉得心惊,这个人虽然穿着男人的衣服带着眼镜,但是嘴角往上勾的弧度太熟悉了,简直太像那天花店里的女人了!
金钟仁哎了一声,看了一会儿:“脸有点像,喉结挡住了……”他也不太确定,语气犹疑,“也有人长得比较秀气。”
简直像是经验之谈啊,金公子估计就经常被说秀气,卞白贤想,觉得自己应该没猜错,那么现在事情基本上已经连上线了。
这个女人,确实和冒牌货有关,那么差不多也就跟这个夺舍有关,估计还真是金钟仁说的,冒牌货的姐姐。
不过他比较疑惑的是,就算有事,打电话不行吗?为什么非要接触?就算伪装成男人也会可能被发现啊,并且为什么是在他父母家附近?
他望了一会儿,金钟仁把照片放到了最大,那女人还拎着一个公文包,他只能半猜测可能是现金吧。
用卡或者汇款都会有资金流向,一查就出来了,毕竟要保护一个植物人的身体,应该需要大量资金什么的。
他跟金钟仁说了一会儿,金钟仁对此不置可否,只是点点头。
“明天去医院看看就什么都知道了。”金少爷临睡前道,“现在名字都有了,她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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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的时候,卞白贤就不大有精神,他这种特殊魂魄本来也无所谓精神,但是早上金钟仁走之前总算跟他说了后勤部的消息。
一只狗,活了□□年,其实也算是正常的寿终正寝,但是他还是有些难过。
他能碰他的时候,几乎没有抱过它,任由它汪汪叫着,亲热地咬它的裤腿,百折不挠地爬他的床也没有多温柔两次;他不能碰它的时候,日日夜夜,却一直是它陪着他。
它陪着他慢慢地背书写字,陪着他玩错角游戏,在他最恨那对狗男男的时候,蹲在窝里陪他坐着。
其实简直有点公平,它的前半生,他竭力忽略它,它的后半生,他一直看着它,而它热爱着冒牌货。
他猜金钟仁把这个消息压了好几天了,出门的时候,金少爷背对着他说的,声音平平的,看不出来是不在乎还是已经适应了。
一样东西,它的逝去偶尔会引起一点点的悲伤与回忆,但是它终究会迅速成为过去,被遗忘被抛弃。
他坐在窗台上,觉得自己无比疲惫,这种疲惫是前几年都没有的,金钟仁回来后,他一步一步地进化,甚至可以写字了,但是他却常常无力。
有些东西太讨厌了,讨厌到了让他怀疑,就算他回去了,他又能如何。
把冒牌货给弄死了?挺爽的,把云默那个人渣搞的生不如死,有乐趣,然后呢?然后他再也回不去了,不仅仅是五年的消磨让他脾气变了,他甚至已经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亲人了。
假如父母有参加什么计划,他该痛恨的,但是他能报仇吗?假如没有参加,那么这么多年的漠视,他还能跟他们正常相处吗?
他回去,终究还是要一无所有。
他想的有些头疼,往窗外看了看,今天天气不错,阳光泼洒,有种热烈的晕眩,金钟仁正小跑着往车库,身姿笔直如白杨,阳光轻盈盈地落在金少爷的身上,金黄一片。
也有好处吧,他想,起码能晒太阳,能吃饭能洗澡能睡觉,哪怕是以后什么都没有了,也能坐在长廊下看转折的光阴,一寸一寸地蔓延过来。
这么一想他倒是好多了,在窗台上全心全意地金少爷回家,但是到了下午的时候,反倒是延江先回来了。
“今天六月生日,我中午就邀请了你父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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