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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看要把这个世界拍得多美好,就可以拍得多美好,我们的读者要的是腥羶,你懂吗?吃羊肉就要有那个味,看八卦杂志,就要有那种fu。」
咦,他低头,再看一眼照片,两大美女甜笑着,亲密的搭着对方的肩膀,八卦的因子让他头上就像安了雷达般,变脸也像翻书一样的快,刚才还把下属骂得狗血淋头,这会则是笑得像尊满足的弥勒佛。
「这张拍得好,拍得真好,太棒了,快拿去做新闻。」
下属傻了。不是说两人和和气气的画面没新闻价值吗?那这种照片能干么?「呃,正义哥,写她们一起拍新戏吗?」
他瞪去一眼。这小蔡真是不机灵,亏他都进公司三个月了,结果还这么菜,他到底还想不想混。
「她们那新戏难看得要命,我看收视率不会超过二,写那种无聊的事干么,写百合啦,百合!」
「百合?」小蔡又傻眼了。百合不是一种花吗?
况正义真想一掌巴过去。这么没天分的人,谁教他来当八卦记者的,这是在折磨这小子,还是折磨他况正义?这三个月来他教得嘴酸,也没见这小子有点长进。
比着照片,他指点道:「写她们两个有暧昧,是闺中密友,写得隐晦些,标题别下女女恋,以免被告,懂了吧,我们要含血喷人,但又要保护自己。」
小蔡眼睛都直了。一团和气的照片也能写成那样,该说正义哥太有想像力,还是良心都被狗啃了。
依他的判断,应该是后者,而且还啃得渣都不剩。
但况正义没理会小蔡,再看下一篇交上的报导,这一看让他怒发冲冠,拍桌骂得更大声。
「靠,小李,你进这行几年了,拍这什么鬼,能用吗?就是要拍王大富与名模朱星星开房间,你拍的这照片乌漆抹黑的,男得像扭曲的变形虫,女的像鬼片里的黑影,谁看得出是他们两个?」
「他们两个很小心,很难拍啊……」小李苦着一张脸驳解
他已经跟拍十天了,胡子没刮、觉也没睡好,每天在自己的小车上,就是为了偷拍首富之子跟名模乱搞的照片,看他那狼狈样,况正义也不好说得难听。
「继续跟拍,这个,」他比着那照片,物尽其用,「拿去做鬼屋特集,七月快到了,读者喜欢这种题材,教人做点手脚,背景用个鬼屋,还要特别用红笔把那团黑影圈出来,有的读者太笨,没圈出来,他看不出灵异现象在哪里。」
忙了一整天,他眼睛都酸死了,他请了下属喝酒,因为这次大伙准时交稿,他太开心,所以多喝了几杯,回去时那个做鬼屋特集的,提到鬼屋里有口八卦形的怪井,听说死了很多人,许多人掉下去后,连尸体都找不到。
他醉得很厉害,听了这个话题,竟失了以往绝不碰鬼屋的谨慎,立刻让人开车到那鬼屋,他还下车,去摸那口怪井,井旁一块大石绊着他的脚,他一头栽了进去。
井里没水,乾干的,摔得他头肿了一个包,他实在醉得厉害,爬不起来,就晕晕沉沉的睡着了。
翌日,阳光洒在他身上,刺眼得让他眨了好几下睛,他抬起头,对上那烈得要命的太阳靠,他是要去看眼科了吗?怎么太阳有两颗,而且像是便利商店茶叶蛋那种颜色,不过看起来没茶叶蛋好吃。
他摇摇头。自己没在水井里,大概是被人抬出来了。
他扯开喉咙叫道:「小蔡、小李、bobo—。」
没有任何人回应,他只听到风吹过耳边的声音,又乾又刮,刺得人耳朵发疼,他揉了揉眼睛,仔细的看一下,差点惨叫出声。
不、不会吧,这里是沙漠?但是台湾哪里来的沙漠?
「哇,别玩了,该不是学日本的整人节目吧,在台湾搞沙漠太假,而且成本也太高了,把人丢河边不是比较省钱吗?」
「哦哦哦—站起来后,他发出连声惊叹。这节目不但高成本,还弄得很真。他身上的裤子不知道被什么勾破了,大腿都露出一截,是说这腿可真白,这要是女人的腿,配上黑漆漆的秘密花园,一定会让自己很有冲动。
他哈哈大笑起来,觉得自己真是色心不改,就算在这种整人节目里,还可以自娱娱人。谁让自己老在办公室里搞八卦,很少出去晒太阳,才会皮肤白成这样。
「哈哈哈—呃……」
等一下,这是自己的大腿吧,他摸了一把。很有实感,软绵绵的,而且这沙漠刮的风也痛又扎人,感觉完全不像假的。
好热呀他再度抬起头来,看着天空,忽然发现太阳真的有两颗,只是比较小一点而已。
妈呀,我是工作太累,神智不清吗?怎么会看到两颗太阳?
他嘴因为渴而有点乾,伸出舌头舔一下,他的唇乾裂得厉害,唾液根本不够濡湿,而且举目望去全是沙丘,再怎么不惜成本,也不可能把台湾弄得遍地都是沙丘。
哈!他想到了,一定前面是沙子堆成的,后面的全是布景,这种雕虫小技骗不倒他的。他跑了将近一百公尺,没碰到布景,再跑两百公尺,还是没碰到布景,等跑了八百公尺,他心脏怦怦作响,汗水直流,脚软得扑倒在沙上,那热沙让他鼻孔里烫得发痒。
「小蔡,要是让我知道是你搞的鬼,我就操你全家!」
没有布景,他吼叫的声音在四周回荡,伴随着呼啸的风声,阳光更强烈的照在他的眼皮上,两颗太阳依然高挂在天上,他终于了解了一件事实,为什么那怪井许多人掉下去,却找不到尸体。
靠,人都穿越到别的时代,哪还有尸体?
他—他像连续剧的主角一样穿越了,但人家穿到明朝做王爷,穿到宋朝做皇帝,穿到清朝搞个九龙夺嫡,过着左拥右抱、后宫佳丽没有三千也有十几个的爽日子。
环肥燕瘦任君选择,有奶大的,有腰细的,有柔情款款的,也有刁钻淘气的,他穿到沙漠干什么?在大太阳底下挖仙人掌吗?
女人呢?
不是应该有个漂亮女人救了他吗?这才是穿越的王道啊,难不成他一穿越就要死在这里?
不公平,这实在太不公平,哪个穿越像他这么惨的?一般不是在什么王府里当庶子,要不就落在京城哪个茅草屋里当个可怜的私生子,然后反攻无能、奸诈又没种的嫡子,最后干掉嫡子,当上万人称颂的王爷,再搞大一点,就干掉皇帝,自己当皇帝。
低头再看一次,他的大腿很白,是很少见阳光的那种惨白,但现在已经被太阳晒得有点红,他昏在这种太阳底下恐怕有点时间了,才会把自己晒成这样。
远方一阵叮叮咚咚声,很清脆,不是很响,但在风的携带下,钻进况正义的耳朵里,他就像在沙漠里看见绿洲般的朝那声音狂奔。
沙漠有多可怕,一个
咦,他低头,再看一眼照片,两大美女甜笑着,亲密的搭着对方的肩膀,八卦的因子让他头上就像安了雷达般,变脸也像翻书一样的快,刚才还把下属骂得狗血淋头,这会则是笑得像尊满足的弥勒佛。
「这张拍得好,拍得真好,太棒了,快拿去做新闻。」
下属傻了。不是说两人和和气气的画面没新闻价值吗?那这种照片能干么?「呃,正义哥,写她们一起拍新戏吗?」
他瞪去一眼。这小蔡真是不机灵,亏他都进公司三个月了,结果还这么菜,他到底还想不想混。
「她们那新戏难看得要命,我看收视率不会超过二,写那种无聊的事干么,写百合啦,百合!」
「百合?」小蔡又傻眼了。百合不是一种花吗?
况正义真想一掌巴过去。这么没天分的人,谁教他来当八卦记者的,这是在折磨这小子,还是折磨他况正义?这三个月来他教得嘴酸,也没见这小子有点长进。
比着照片,他指点道:「写她们两个有暧昧,是闺中密友,写得隐晦些,标题别下女女恋,以免被告,懂了吧,我们要含血喷人,但又要保护自己。」
小蔡眼睛都直了。一团和气的照片也能写成那样,该说正义哥太有想像力,还是良心都被狗啃了。
依他的判断,应该是后者,而且还啃得渣都不剩。
但况正义没理会小蔡,再看下一篇交上的报导,这一看让他怒发冲冠,拍桌骂得更大声。
「靠,小李,你进这行几年了,拍这什么鬼,能用吗?就是要拍王大富与名模朱星星开房间,你拍的这照片乌漆抹黑的,男得像扭曲的变形虫,女的像鬼片里的黑影,谁看得出是他们两个?」
「他们两个很小心,很难拍啊……」小李苦着一张脸驳解
他已经跟拍十天了,胡子没刮、觉也没睡好,每天在自己的小车上,就是为了偷拍首富之子跟名模乱搞的照片,看他那狼狈样,况正义也不好说得难听。
「继续跟拍,这个,」他比着那照片,物尽其用,「拿去做鬼屋特集,七月快到了,读者喜欢这种题材,教人做点手脚,背景用个鬼屋,还要特别用红笔把那团黑影圈出来,有的读者太笨,没圈出来,他看不出灵异现象在哪里。」
忙了一整天,他眼睛都酸死了,他请了下属喝酒,因为这次大伙准时交稿,他太开心,所以多喝了几杯,回去时那个做鬼屋特集的,提到鬼屋里有口八卦形的怪井,听说死了很多人,许多人掉下去后,连尸体都找不到。
他醉得很厉害,听了这个话题,竟失了以往绝不碰鬼屋的谨慎,立刻让人开车到那鬼屋,他还下车,去摸那口怪井,井旁一块大石绊着他的脚,他一头栽了进去。
井里没水,乾干的,摔得他头肿了一个包,他实在醉得厉害,爬不起来,就晕晕沉沉的睡着了。
翌日,阳光洒在他身上,刺眼得让他眨了好几下睛,他抬起头,对上那烈得要命的太阳靠,他是要去看眼科了吗?怎么太阳有两颗,而且像是便利商店茶叶蛋那种颜色,不过看起来没茶叶蛋好吃。
他摇摇头。自己没在水井里,大概是被人抬出来了。
他扯开喉咙叫道:「小蔡、小李、bobo—。」
没有任何人回应,他只听到风吹过耳边的声音,又乾又刮,刺得人耳朵发疼,他揉了揉眼睛,仔细的看一下,差点惨叫出声。
不、不会吧,这里是沙漠?但是台湾哪里来的沙漠?
「哇,别玩了,该不是学日本的整人节目吧,在台湾搞沙漠太假,而且成本也太高了,把人丢河边不是比较省钱吗?」
「哦哦哦—站起来后,他发出连声惊叹。这节目不但高成本,还弄得很真。他身上的裤子不知道被什么勾破了,大腿都露出一截,是说这腿可真白,这要是女人的腿,配上黑漆漆的秘密花园,一定会让自己很有冲动。
他哈哈大笑起来,觉得自己真是色心不改,就算在这种整人节目里,还可以自娱娱人。谁让自己老在办公室里搞八卦,很少出去晒太阳,才会皮肤白成这样。
「哈哈哈—呃……」
等一下,这是自己的大腿吧,他摸了一把。很有实感,软绵绵的,而且这沙漠刮的风也痛又扎人,感觉完全不像假的。
好热呀他再度抬起头来,看着天空,忽然发现太阳真的有两颗,只是比较小一点而已。
妈呀,我是工作太累,神智不清吗?怎么会看到两颗太阳?
他嘴因为渴而有点乾,伸出舌头舔一下,他的唇乾裂得厉害,唾液根本不够濡湿,而且举目望去全是沙丘,再怎么不惜成本,也不可能把台湾弄得遍地都是沙丘。
哈!他想到了,一定前面是沙子堆成的,后面的全是布景,这种雕虫小技骗不倒他的。他跑了将近一百公尺,没碰到布景,再跑两百公尺,还是没碰到布景,等跑了八百公尺,他心脏怦怦作响,汗水直流,脚软得扑倒在沙上,那热沙让他鼻孔里烫得发痒。
「小蔡,要是让我知道是你搞的鬼,我就操你全家!」
没有布景,他吼叫的声音在四周回荡,伴随着呼啸的风声,阳光更强烈的照在他的眼皮上,两颗太阳依然高挂在天上,他终于了解了一件事实,为什么那怪井许多人掉下去,却找不到尸体。
靠,人都穿越到别的时代,哪还有尸体?
他—他像连续剧的主角一样穿越了,但人家穿到明朝做王爷,穿到宋朝做皇帝,穿到清朝搞个九龙夺嫡,过着左拥右抱、后宫佳丽没有三千也有十几个的爽日子。
环肥燕瘦任君选择,有奶大的,有腰细的,有柔情款款的,也有刁钻淘气的,他穿到沙漠干什么?在大太阳底下挖仙人掌吗?
女人呢?
不是应该有个漂亮女人救了他吗?这才是穿越的王道啊,难不成他一穿越就要死在这里?
不公平,这实在太不公平,哪个穿越像他这么惨的?一般不是在什么王府里当庶子,要不就落在京城哪个茅草屋里当个可怜的私生子,然后反攻无能、奸诈又没种的嫡子,最后干掉嫡子,当上万人称颂的王爷,再搞大一点,就干掉皇帝,自己当皇帝。
低头再看一次,他的大腿很白,是很少见阳光的那种惨白,但现在已经被太阳晒得有点红,他昏在这种太阳底下恐怕有点时间了,才会把自己晒成这样。
远方一阵叮叮咚咚声,很清脆,不是很响,但在风的携带下,钻进况正义的耳朵里,他就像在沙漠里看见绿洲般的朝那声音狂奔。
沙漠有多可怕,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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