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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去找警察的话,警察叔叔肯定会注意到他的。
如果去医院的话,医院的医生和护士姐姐也会注意到他的。
不想被任何人注意到,只想静静的死去。
方天晓又偷偷折回了姑姑家里,从柜子里找到了平时受伤会用到的创可贴和药酒,然后找到一个偏僻的地方,让盛醒坐在石头上,微微红了脸,“小妹妹,你把裙子提起来一点,让哥哥弄一下就不痛了。”
盛醒乖乖把裙摆提高了一点,裙子的布料用得很精致,方天晓以前从来没见过有女孩子穿这么精致漂亮的衣服,也从来没看见过……这么精致漂亮点的女孩子。
心跳怎么好像加快了一点。
“哥哥,你怎么了?”大大的眼睛盯着他红透的脸看,眼珠子里好像盛着星星似的,“我好像没那么痛了,谢谢你。”
盛醒觉得这个小哥哥比自己的亲哥哥温柔多了,小孩子都是很希望被温柔对待的,他也不自觉地对方天晓的态度更加亲近了,“哥哥你真好,如果我找到爸爸妈妈,就让他们给我买好多好多的巧克力和冰激凌,然后分给你吃。”
“不用了。”方天晓继续处理他手上的伤口,一边问他,“你家住哪里?”
盛醒还小,哪里能记得住自己家的地址,他连街道都想不出来,眼眶一下子急红了,“不知道……”
“你别哭……”方天晓手忙脚乱地帮他擦眼泪,指尖的触感嫩得仿佛能出水,他瞬间又开始脸红了。
好漂亮啊,小公主一样……
“这样吧。”方天晓拿起竹条在地上划了一道线,“你刚才是从哪边过来的?”
盛醒含着泪回想,指了指右边,“那里。”
“那好,我们往那里走。”方天晓指了指前面。
盛醒急忙牵住他的手,“我走得慢,哥哥你不要丢掉我……”
现在这样怎么好像在演电视剧……
方天晓一下子就害羞了,电视剧里好像只有要结婚的人才会牵手的。
牵着走了一段,盛醒喊腿痛,方天晓无奈,试探地背了起来,“你不要动。”
盛醒小心翼翼地抓着他的肩膀,害羞道:“谢谢。”
背了一段,又到了一个岔路口,方天晓问盛醒是从哪边过来的,盛醒那个时候光顾着追哥哥了,完全没有记路,立刻就摇着头说不记得。
方天晓背着他选走了其中一条,盛醒看着完全陌生的建筑,突然喊道:“走错了,是另一边才对!”
“行。”方天晓虽然快要不行了,还是坚持了下去,盛醒愧疚地帮他擦汗,“对不起,我以后会报答你的……”
哪有什么以后?
方天晓一想到自己送他回家后就要去死,一时悲从中来,“你还不如现在就报答我。”
“啵。”
柔软的唇瓣拂过脸颊,方天晓一时呆住了,盛醒搂着他的脖子,脸红红的,“哥哥,你是个好人,我喜欢你,想亲亲你。”
……这是结婚的意思吗?
方天晓突然想起自己以前看到电视剧里,女主角都是这么亲吻男主角的,脸颊腾地一下冒热了,“喂,你叫什么名字?”
“爸爸妈妈都叫我小醒。”盛醒亲得顺口,又亲了亲他,“小醒喜欢哥哥,想和哥哥在一起玩。”
方天晓因为受刺激太大,一路上一句话也没有说。
但是他的心里好像有一点点不想死了。
盛醒可能离家太远,不管两人怎么找,都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大中午的太阳晒得两个小朋友脸颊红红的。
幸好,救星终于来了。
盛唯简直快要急疯了,他在球队快要上场时,突然接到妈妈的一个电话,说弟弟跑丢了。
一开始他还不以为意,后来连续两个小时都找不到人时,他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他就这么一个弟弟,虽然既烦人又爱缠着他,可要是丢了,以后就再也没人叫他哥哥了。
他骑着自行车从市里每一条街道找过去,终于在一个小巷子里找到了弟弟。
旁边还有一个小子。
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看到那个小子就觉得特别不爽,强硬地把弟弟抱了过去。
盛醒在他怀里突然开始挣扎,“我要哥哥!”
“什么哥哥,我不就是你哥哥……”
盛唯突然觉得心里头有点酸溜溜的,手臂突然被咬了一口,盛醒跑过去抱住方天晓,“小方哥哥,你等我……等我能走路了,就过去你家和你玩。”
“嗯。”方天晓抱住他,突然低头在他额头亲了一下,“你亲了我就是我媳妇,长大后只能嫁给我一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要的糖=。=
☆、第67章
盛醒和成绮回到家,家里的饭菜已经准备好了。
对于他们两人的婚事,盛父和盛母是很欣慰的,盛醒年少叛逆,男女不忌,因为当年大儿子惨死的事情让他们心有余悸,所以也不怎么管着盛醒选的伴侣到底是男是女,当然,儿媳妇是女的最好,这个社会对于gay的态度虽然比以往宽容了不少,但到底是异类,就算富有如他们家也无法改变社会上的非议和歧视,做父母的当然更希望孩子能够回归正途。
所以他们在调查过成绮的家庭背景和个人作风后,就半点为难这个准儿媳的意思都没有了。
不仅如此,他们还怕儿子不懂事亏待了人家,盛母在饭后还特地把小姑娘拉到房间里,拿出了自己很宝贝的首饰,“这些东西都是阿姨年轻时攒下来的,现在人老了,这些东西戴着太花俏,你还年轻,喜欢什么自己挑几个回去吧。”
成绮有些受宠若惊,她家其实也算是有点小钱的,不过跟盛家比起来无疑是高攀了,她之所以选择盛醒,并不是因为她有多爱这个前男友,而是因为盛家能给自己最好的物质保障,而且盛醒对于女孩子还是挺有绅士风度的,以后也不用担心遇到家暴之类的事情,她自己是希望能有机会闯闯事业的,如果找个有钱有背景的老公,在二十七八的时候要个宝宝,恢复期也短,孩子请个保姆照顾,出了月子就可以不用操心可以努力去工作了,所以当初在公司巧遇回国的盛醒时,她才愿意放下架子那么主动。
不过现在随着婚期一天天接近,她却犯起了婚前恐惧症。
自己真的要嫁给这样的男人吗?
坦白说,盛醒又帅又有钱,如果她没有出手的话,多的是女孩子想追,可她当初跟盛醒分手的原因就是这个前男友太孩子气了,只
如果去医院的话,医院的医生和护士姐姐也会注意到他的。
不想被任何人注意到,只想静静的死去。
方天晓又偷偷折回了姑姑家里,从柜子里找到了平时受伤会用到的创可贴和药酒,然后找到一个偏僻的地方,让盛醒坐在石头上,微微红了脸,“小妹妹,你把裙子提起来一点,让哥哥弄一下就不痛了。”
盛醒乖乖把裙摆提高了一点,裙子的布料用得很精致,方天晓以前从来没见过有女孩子穿这么精致漂亮的衣服,也从来没看见过……这么精致漂亮点的女孩子。
心跳怎么好像加快了一点。
“哥哥,你怎么了?”大大的眼睛盯着他红透的脸看,眼珠子里好像盛着星星似的,“我好像没那么痛了,谢谢你。”
盛醒觉得这个小哥哥比自己的亲哥哥温柔多了,小孩子都是很希望被温柔对待的,他也不自觉地对方天晓的态度更加亲近了,“哥哥你真好,如果我找到爸爸妈妈,就让他们给我买好多好多的巧克力和冰激凌,然后分给你吃。”
“不用了。”方天晓继续处理他手上的伤口,一边问他,“你家住哪里?”
盛醒还小,哪里能记得住自己家的地址,他连街道都想不出来,眼眶一下子急红了,“不知道……”
“你别哭……”方天晓手忙脚乱地帮他擦眼泪,指尖的触感嫩得仿佛能出水,他瞬间又开始脸红了。
好漂亮啊,小公主一样……
“这样吧。”方天晓拿起竹条在地上划了一道线,“你刚才是从哪边过来的?”
盛醒含着泪回想,指了指右边,“那里。”
“那好,我们往那里走。”方天晓指了指前面。
盛醒急忙牵住他的手,“我走得慢,哥哥你不要丢掉我……”
现在这样怎么好像在演电视剧……
方天晓一下子就害羞了,电视剧里好像只有要结婚的人才会牵手的。
牵着走了一段,盛醒喊腿痛,方天晓无奈,试探地背了起来,“你不要动。”
盛醒小心翼翼地抓着他的肩膀,害羞道:“谢谢。”
背了一段,又到了一个岔路口,方天晓问盛醒是从哪边过来的,盛醒那个时候光顾着追哥哥了,完全没有记路,立刻就摇着头说不记得。
方天晓背着他选走了其中一条,盛醒看着完全陌生的建筑,突然喊道:“走错了,是另一边才对!”
“行。”方天晓虽然快要不行了,还是坚持了下去,盛醒愧疚地帮他擦汗,“对不起,我以后会报答你的……”
哪有什么以后?
方天晓一想到自己送他回家后就要去死,一时悲从中来,“你还不如现在就报答我。”
“啵。”
柔软的唇瓣拂过脸颊,方天晓一时呆住了,盛醒搂着他的脖子,脸红红的,“哥哥,你是个好人,我喜欢你,想亲亲你。”
……这是结婚的意思吗?
方天晓突然想起自己以前看到电视剧里,女主角都是这么亲吻男主角的,脸颊腾地一下冒热了,“喂,你叫什么名字?”
“爸爸妈妈都叫我小醒。”盛醒亲得顺口,又亲了亲他,“小醒喜欢哥哥,想和哥哥在一起玩。”
方天晓因为受刺激太大,一路上一句话也没有说。
但是他的心里好像有一点点不想死了。
盛醒可能离家太远,不管两人怎么找,都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大中午的太阳晒得两个小朋友脸颊红红的。
幸好,救星终于来了。
盛唯简直快要急疯了,他在球队快要上场时,突然接到妈妈的一个电话,说弟弟跑丢了。
一开始他还不以为意,后来连续两个小时都找不到人时,他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他就这么一个弟弟,虽然既烦人又爱缠着他,可要是丢了,以后就再也没人叫他哥哥了。
他骑着自行车从市里每一条街道找过去,终于在一个小巷子里找到了弟弟。
旁边还有一个小子。
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看到那个小子就觉得特别不爽,强硬地把弟弟抱了过去。
盛醒在他怀里突然开始挣扎,“我要哥哥!”
“什么哥哥,我不就是你哥哥……”
盛唯突然觉得心里头有点酸溜溜的,手臂突然被咬了一口,盛醒跑过去抱住方天晓,“小方哥哥,你等我……等我能走路了,就过去你家和你玩。”
“嗯。”方天晓抱住他,突然低头在他额头亲了一下,“你亲了我就是我媳妇,长大后只能嫁给我一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要的糖=。=
☆、第67章
盛醒和成绮回到家,家里的饭菜已经准备好了。
对于他们两人的婚事,盛父和盛母是很欣慰的,盛醒年少叛逆,男女不忌,因为当年大儿子惨死的事情让他们心有余悸,所以也不怎么管着盛醒选的伴侣到底是男是女,当然,儿媳妇是女的最好,这个社会对于gay的态度虽然比以往宽容了不少,但到底是异类,就算富有如他们家也无法改变社会上的非议和歧视,做父母的当然更希望孩子能够回归正途。
所以他们在调查过成绮的家庭背景和个人作风后,就半点为难这个准儿媳的意思都没有了。
不仅如此,他们还怕儿子不懂事亏待了人家,盛母在饭后还特地把小姑娘拉到房间里,拿出了自己很宝贝的首饰,“这些东西都是阿姨年轻时攒下来的,现在人老了,这些东西戴着太花俏,你还年轻,喜欢什么自己挑几个回去吧。”
成绮有些受宠若惊,她家其实也算是有点小钱的,不过跟盛家比起来无疑是高攀了,她之所以选择盛醒,并不是因为她有多爱这个前男友,而是因为盛家能给自己最好的物质保障,而且盛醒对于女孩子还是挺有绅士风度的,以后也不用担心遇到家暴之类的事情,她自己是希望能有机会闯闯事业的,如果找个有钱有背景的老公,在二十七八的时候要个宝宝,恢复期也短,孩子请个保姆照顾,出了月子就可以不用操心可以努力去工作了,所以当初在公司巧遇回国的盛醒时,她才愿意放下架子那么主动。
不过现在随着婚期一天天接近,她却犯起了婚前恐惧症。
自己真的要嫁给这样的男人吗?
坦白说,盛醒又帅又有钱,如果她没有出手的话,多的是女孩子想追,可她当初跟盛醒分手的原因就是这个前男友太孩子气了,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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