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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翻身起来,冲我假笑:“这是感激你让我星途畅顺,萧少。”
是了,我真忘记了这人的另一个身份只是个无名无望的临时演员。
中途点滴瓶尽了,陈风起来给我拔了一次针。
他的脸最近的时候距离我的大约一米,我目不转睛得看著他,试图从中找出些老伯的五官迹象。
不得不承认,dna真是伟大之物。
虽然我未见过老伯年轻时的样子,但陈风的眉眼,似足老伯。就是老伯由於年长,脸部肌肉松垮,显得脸大,而陈风还是一副线条纤美的瓜子脸蛋。
英武而不失俊秀。
“萧少,你的膀胱有需求吗?”
可惜一说话,什麽形象都毁灭了。
我摇头,心道,这些不能动弹的日子就少吃少喝吧,能不吃不喝坚持下去最好了。
陈风伸了个懒腰,打著呵欠道:“如此最好。我要睡了。明天一早还要去上形体课,你给我安排的好差事。”
语气中似乎颇有不满。
我闻言苦笑,也不得不暗恨自己多事。
他熄灯,我直勾勾得看著黑沈沈的上方,在这陌生的环境,身上还带著不要命但疼得要死的伤。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还是被睡魔征服了。
待到第二日醒来,我却已不在原来那个高档的房间了。
阳光唤醒了我,我正躺在一张藤制躺椅上,受伤的腿被一张长凳架著。
这是个露天的平台,睁眼除了看到蓝天白云,还能看到一棵大榕树的树冠,我就在树冠下。
四周,还有很多的人声,以小孩的声音居多,夹杂有成年女人的声音。
吵吵闹闹的,我试图转身寻找声源,一把曾有耳闻的女声已然在我身後响起:“小子,醒来了,饿不饿?”
这一问,我登时觉得腹中空空荡荡,难受得紧。
“再等一会儿,就有饭吃了!你们几个,给我滚!”
後面那句命令式应当不是针对我的,要我滚,我也滚不动。
“陈风呢?”我忙问。
“上工去啦!要晚上才回来!”
我不由又一阵气闷,越发觉得自己做了多余的事。
晒了一小会太阳,我发现自己已然成了孤儿院内的新玩具,大大小小的小孩在“塌鼻梁”的带领下排成了队拥在我身边,端详打量加七嘴八舌得议论我。
经他们你一言我一句的提示後,我才晓得今天一大早,陈风便将我从“那边”搬回了这里,本来是放到屋里的床上,临走前,似乎觉得骨折的病人应该多补补钙,又将我从屋中搬出,放到外面晒太阳。
秃顶老头跟那位护士姑娘据说下午会过来,帮我检查换药。
我不得不多问一句:“他是怎麽个搬法呢?”
“塌鼻梁”眨了眨眼睛:“自然是抱著你过来的咯。”
稍停了停,他又补充道:“你是风哥捡回来最老的一个,我从来没见过他捡大人回来。”
无言以对之後我决意不跟小孩子计较,童言无忌,是这样没错。
☆、(6)
晚上陈风果然回来了,还顺便给我带回来几件换洗衣物,一副简易的铝合金制腋下拐杖,我来不及感动,他已冷冷得道:“你钱包里的钱我都拿走了,不用谢。”
谢意自然灰飞烟灭。
晚饭是四个成人加十二个小孩统共十六人的大聚餐。
四个成年人是陈风我,外加那圆滚滚的白皮肤老娘和俏丽如桃子的护士姑娘。
经过一个下午平易近人的交流,我大抵了解了如下的情况:原来这家孤儿院是肤白老娘建立的,她也不是有意,是不知不觉中收养了一个孩子,然後两、三……就这麽壮大了规模。
陈风跟护士姑娘姚丽华就是肤白老娘收养的长子跟长女了。
姚丽华姑娘对我颇为好奇,我与她在午後和煦的阳光下,小孩子们叽叽喳喳的喧闹声中有一搭没一搭得聊起天来。
她的情况我差不多摸透,她的亲生母亲和马姨妈──就那个肤白老娘,原是一起工作的姐妹,後来,她的亲妈出了事去见上帝,马姨妈就收养了她。
什麽工作?最卑贱的那种呗,姚丽华扫了我一眼。
我闭嘴。
至於陈风,那是马姨妈捡的。真是阴沟里捡到的,十岁的男孩子像条被遗弃的小狗一般,伤痕累累之外还带著烫死人的高烧。
之後陈风痊愈了,慢慢成长为一只雄性动物,他继承了马姨妈的传统,一老一少,都开始了“捡”的行径,姚丽华叹气总结:“就我最没出息,就捡回来过一只小鸡仔。後来养大了,舍不得吃,被偷了。”
十岁之前的陈风什麽经历,她跟马姨妈都不知道。
就连这房子,原也是马姨妈跟她的一帮姐妹们分租做生意的地方,本来他们只租了两个房间,之後也是陈风一口气全包了下来,才修建成如今的模样。
我一边愈发对陈风好奇,一边想起之前的遭遇,恨不得把自己的鼻子扯下来。
到底是哪根神经搭错了线我才会觉得这人好对付?
接下来的近一周时间里,我都被困於此吵闹版的“世外桃源”中。也不知道是否托了伤腿的福,陈风对我大抵是不苟言笑,但也没有之前的冰冷。
亏了拐杖,我终於可以顺利得自己如厕、洗漱,感谢老天。
在孤儿院的日子非常平和,每日里除去晒晒太阳,就是给小孩子们读读童书,当他们游戏的裁判。陈风几乎天天都是早出晚归,能见面的时候只有晚上,他对我毫无好奇之心,竟叫我也奈他不何。
就这麽过了一周,就在萧少懒骨渐生,眼看著就要这麽退出江湖,闲淡度日之际,忽又生了事端。
那是临近午餐时候,我正在屋中做所谓的复健运动,突然间听到大院内传来极不寻常的喧闹声。
平时这里虽然吵,但发出呱噪音的几乎全是未变声的小鬼们,此时那震动神经的声音很明显是个大男人吼出来的。
陈风这个时候自然不会在,我即便带伤,也是此地唯一一个男人,当然不能免责得出去看个究竟。
不想这麽一看,我也有点傻眼。
院中是马姨妈操著菜刀,跟著一男人对峙。
那男人原身高不矮,只是他萎著身形,从我这个角度,很清楚得看到他一手执著把水果刀,另一手箍著孤儿院中的一个小男孩,刀刃紧紧得贴著小孩的咽喉。
难听的嘶吼就是从那男人嘴里嚷出来的:“臭婊子,你不给我钱,我就宰了这个小崽子!”
为了保证效果,他将刀横著一拉,男孩痛叫了出来。
马姨妈脸更白了,简直跟僵尸无异。
我拄著拐杖,一瘸一拐得走过去,赔著笑脸,道:“这位老板,你不要这麽生气麽,有什麽事好好商量好不
是了,我真忘记了这人的另一个身份只是个无名无望的临时演员。
中途点滴瓶尽了,陈风起来给我拔了一次针。
他的脸最近的时候距离我的大约一米,我目不转睛得看著他,试图从中找出些老伯的五官迹象。
不得不承认,dna真是伟大之物。
虽然我未见过老伯年轻时的样子,但陈风的眉眼,似足老伯。就是老伯由於年长,脸部肌肉松垮,显得脸大,而陈风还是一副线条纤美的瓜子脸蛋。
英武而不失俊秀。
“萧少,你的膀胱有需求吗?”
可惜一说话,什麽形象都毁灭了。
我摇头,心道,这些不能动弹的日子就少吃少喝吧,能不吃不喝坚持下去最好了。
陈风伸了个懒腰,打著呵欠道:“如此最好。我要睡了。明天一早还要去上形体课,你给我安排的好差事。”
语气中似乎颇有不满。
我闻言苦笑,也不得不暗恨自己多事。
他熄灯,我直勾勾得看著黑沈沈的上方,在这陌生的环境,身上还带著不要命但疼得要死的伤。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还是被睡魔征服了。
待到第二日醒来,我却已不在原来那个高档的房间了。
阳光唤醒了我,我正躺在一张藤制躺椅上,受伤的腿被一张长凳架著。
这是个露天的平台,睁眼除了看到蓝天白云,还能看到一棵大榕树的树冠,我就在树冠下。
四周,还有很多的人声,以小孩的声音居多,夹杂有成年女人的声音。
吵吵闹闹的,我试图转身寻找声源,一把曾有耳闻的女声已然在我身後响起:“小子,醒来了,饿不饿?”
这一问,我登时觉得腹中空空荡荡,难受得紧。
“再等一会儿,就有饭吃了!你们几个,给我滚!”
後面那句命令式应当不是针对我的,要我滚,我也滚不动。
“陈风呢?”我忙问。
“上工去啦!要晚上才回来!”
我不由又一阵气闷,越发觉得自己做了多余的事。
晒了一小会太阳,我发现自己已然成了孤儿院内的新玩具,大大小小的小孩在“塌鼻梁”的带领下排成了队拥在我身边,端详打量加七嘴八舌得议论我。
经他们你一言我一句的提示後,我才晓得今天一大早,陈风便将我从“那边”搬回了这里,本来是放到屋里的床上,临走前,似乎觉得骨折的病人应该多补补钙,又将我从屋中搬出,放到外面晒太阳。
秃顶老头跟那位护士姑娘据说下午会过来,帮我检查换药。
我不得不多问一句:“他是怎麽个搬法呢?”
“塌鼻梁”眨了眨眼睛:“自然是抱著你过来的咯。”
稍停了停,他又补充道:“你是风哥捡回来最老的一个,我从来没见过他捡大人回来。”
无言以对之後我决意不跟小孩子计较,童言无忌,是这样没错。
☆、(6)
晚上陈风果然回来了,还顺便给我带回来几件换洗衣物,一副简易的铝合金制腋下拐杖,我来不及感动,他已冷冷得道:“你钱包里的钱我都拿走了,不用谢。”
谢意自然灰飞烟灭。
晚饭是四个成人加十二个小孩统共十六人的大聚餐。
四个成年人是陈风我,外加那圆滚滚的白皮肤老娘和俏丽如桃子的护士姑娘。
经过一个下午平易近人的交流,我大抵了解了如下的情况:原来这家孤儿院是肤白老娘建立的,她也不是有意,是不知不觉中收养了一个孩子,然後两、三……就这麽壮大了规模。
陈风跟护士姑娘姚丽华就是肤白老娘收养的长子跟长女了。
姚丽华姑娘对我颇为好奇,我与她在午後和煦的阳光下,小孩子们叽叽喳喳的喧闹声中有一搭没一搭得聊起天来。
她的情况我差不多摸透,她的亲生母亲和马姨妈──就那个肤白老娘,原是一起工作的姐妹,後来,她的亲妈出了事去见上帝,马姨妈就收养了她。
什麽工作?最卑贱的那种呗,姚丽华扫了我一眼。
我闭嘴。
至於陈风,那是马姨妈捡的。真是阴沟里捡到的,十岁的男孩子像条被遗弃的小狗一般,伤痕累累之外还带著烫死人的高烧。
之後陈风痊愈了,慢慢成长为一只雄性动物,他继承了马姨妈的传统,一老一少,都开始了“捡”的行径,姚丽华叹气总结:“就我最没出息,就捡回来过一只小鸡仔。後来养大了,舍不得吃,被偷了。”
十岁之前的陈风什麽经历,她跟马姨妈都不知道。
就连这房子,原也是马姨妈跟她的一帮姐妹们分租做生意的地方,本来他们只租了两个房间,之後也是陈风一口气全包了下来,才修建成如今的模样。
我一边愈发对陈风好奇,一边想起之前的遭遇,恨不得把自己的鼻子扯下来。
到底是哪根神经搭错了线我才会觉得这人好对付?
接下来的近一周时间里,我都被困於此吵闹版的“世外桃源”中。也不知道是否托了伤腿的福,陈风对我大抵是不苟言笑,但也没有之前的冰冷。
亏了拐杖,我终於可以顺利得自己如厕、洗漱,感谢老天。
在孤儿院的日子非常平和,每日里除去晒晒太阳,就是给小孩子们读读童书,当他们游戏的裁判。陈风几乎天天都是早出晚归,能见面的时候只有晚上,他对我毫无好奇之心,竟叫我也奈他不何。
就这麽过了一周,就在萧少懒骨渐生,眼看著就要这麽退出江湖,闲淡度日之际,忽又生了事端。
那是临近午餐时候,我正在屋中做所谓的复健运动,突然间听到大院内传来极不寻常的喧闹声。
平时这里虽然吵,但发出呱噪音的几乎全是未变声的小鬼们,此时那震动神经的声音很明显是个大男人吼出来的。
陈风这个时候自然不会在,我即便带伤,也是此地唯一一个男人,当然不能免责得出去看个究竟。
不想这麽一看,我也有点傻眼。
院中是马姨妈操著菜刀,跟著一男人对峙。
那男人原身高不矮,只是他萎著身形,从我这个角度,很清楚得看到他一手执著把水果刀,另一手箍著孤儿院中的一个小男孩,刀刃紧紧得贴著小孩的咽喉。
难听的嘶吼就是从那男人嘴里嚷出来的:“臭婊子,你不给我钱,我就宰了这个小崽子!”
为了保证效果,他将刀横著一拉,男孩痛叫了出来。
马姨妈脸更白了,简直跟僵尸无异。
我拄著拐杖,一瘸一拐得走过去,赔著笑脸,道:“这位老板,你不要这麽生气麽,有什麽事好好商量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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