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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头三个字,语气放得极轻。长宁猜测不出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情绪,只见那公孙霆仍旧跪在地上,面容沉着,如同在说一件甚为紧要的国家大事。而长宁身边的连呈,自是感觉到公孙霆这个话题的忌讳,刚想出言阻止,却不料他又说了其他事来。
“大延有帝王如此,微臣觉得,实在是开启了新世。”公孙霆拱手而起,面带微笑地看向座上长宁:“如今大延比以前更为繁荣兴盛,也更为公正严明,这一切,都多亏了皇上的英明。”
“公孙卿今日前来,莫不是要夸奖朕?”
长宁对于他的奉承没有放在心里,道:“常言说,富贵人家不过百,意思就是一户大富大贵的人家过了百年,家产必定大不如前。而纵观中原历朝历代,也的确有着隔一段时间兴衰的规律。按公孙卿来看,朕、能否保子桑家千秋万世?”这个话题,也是最为考验文官的题目。换一句话来说跟‘朕是不是万岁’一个道理,当皇帝的都知道世间有很多不可能、可是回话的人却决定了皇帝对这个人的态度。
不知道公孙霆问喜欢女子是什么意思,但是不来也来了,顺道看看这个公孙霆到底有多少本事吧。
长宁最近爱上了敛才。
但凡有可取之处的人,长宁都想好好发展,留在自己这边。
“极盛必衰,此乃世间常态。”
“所以公孙卿的意思是,子桑家终有一日也会变为平民。”
虽然长宁并不是子桑家的亲生骨肉。
可是啊,
她就是想把子桑这个姓氏传下去。不管是不是当皇帝,也不管以后会有什么样的遭遇。最好…最好还是位极人臣天之骄子那般,永远守着这片土地活下去。
“是。”公孙霆应得毫不犹豫。
连呈总算是忍不住了,一把转过身来向着公孙霆斥声:“公孙大人可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
“连呈。”
长宁朝这耐不住气的小随从斜了一眼。
什么时候身边随从也可以这般为我出头了?长宁突然有些忌惮。就像身边的暗卫,身边的内侍和宫女,这些地方平时从来没有留意,但是现在看来…似乎时间长了,也会有危害。
“微臣…”
“你先退下吧。”
公孙霆有些不解,“皇上?…”
“退下吧。”
长宁现在需要自己静一静。
“微臣遵命。”
——
父皇,儿臣似乎明白你为什么要退位了。
当年你跟我说你不能留在高位太久,是怕自己做出糊涂的决策。那时候我还在疑惑,你想问题想得那么周全,又怎么会糊涂?今时今日,儿臣才懂得一个词,叫做纵而生骄。哪怕你在朝堂上依然是一个好帝王,可是权臣势力越来越大,身边心腹也越来越信任,长而久往,又是铸成大错。
兴衰有周期,当皇帝,同样也有这样的周期。
父皇,
你说儿臣要不要改条刑法,说皇帝当多少年就该退位呢?
任重而道远。
——
长宁叹了一口气。
“任重,而道远啊…”
父皇你给我留的这个烂摊子…
真的是…
☆、第138章 子桑罿
北漠草原。
纵马高歌,酣原酒,
扬鞭斗苍穹,勿回头。
火树蹿孤星,银花染烟群,
莫问红尘需年少,倒得天地几回游?
一望无际的天空下,是这一望无际的辽阔草原。北漠草原上住的百姓不多,而且都是游牧民族,打小就在马背上长大的,自由得很、他们的居住方式也是走一地算一地,带着能各处移动的帐篷和羊群马匹,每天潇洒地过活。
前些年草原上多了一户人家,因为来的时候刚好遇到部落里的活动,故而和大家都打了个照面。这天正是又一年的聚会盛事,一个黝黑的强壮汉子策马扬鞭而来,代表他们的族长来探望这一位新来的客人。
“格桑!”
“诶!”
草原上的这处歇仁包的门口开向东南,沿袭着以日出方向为吉祥的古老传统。而帐内的中央部位,安放着高约二尺的火炉;火炉的东侧放着堆放炊具的碗橱,火炉上方的帐顶开有一个天窗;火炉西边铺着地毡,地毡上摆放矮腿的雕花木桌。包门的两侧悬挂着马鞭、弓箭、□□以及嚼辔之类的用具,帐内的西侧摆放着红漆彩绘木柜,木柜的北角上敬放着佛龛和佛像,佛像前供放着香炉及祭品。(歇仁即蒙古包)
被那黝黑汉子唤作格桑的人出了门来,穿着同样的北漠部落服饰,甩着自己身上的大衣袖:“敖登!”
看样子应该是非常熟悉。
“格桑,族长让我来找你呢,一同过去,喝奶酒吃肉!”
敖登冲格桑一笑。
“好。”
“那你这会儿得过来了啊,我就先回去了。”敖登复又利索地骑上高头大马,扯着鞭子又不忘再叮嘱几句:“下午的箭射,大家都等着你亮场呢。”
“放心,一定会去的。”
敖登倒是有些不相信地又看了格桑几眼,骑着马转悠几圈,这才扬起鞭子。
隔远了还嚷着:
“记得来,我等你!”
“知道了!——”
格桑站在门前,无奈一笑。
——
“敖登特地来找你了?”
刚进包里,就传来这么一道声音。来人的神情更显得无措了,只能对着她干笑:“是啊,可能是怕我又临阵退缩吧。哈哈哈,真的是要死,当初来到草原,不该显露自己的本事的。冉儿,你说我,该不该去?”
这个格桑,其实就是退了大延帝位,然后到北漠草原生活的天命皇帝、子桑聿。
为了掩人耳目,子桑聿还特地取了个‘格桑’的名字,取义于西地的一种花,柏倾冉特别喜欢的。至于敖登…唉,前几年子桑聿等人刚到草原,恰好遇上了部落的节日,非常热闹。那时候节日会上有个活动,就是骑马箭射,子桑聿本来以为游牧民族箭射应该非常厉害,自己这种只是班门弄斧,就没多大留心、一箭,直接中了部落里好几十年没人破过的成绩。
那是骑马走射,以及百米红心。
柏倾冉默默地望着她笑,几年草原生活,这人不再像以前那么白皙、虽然对比部落里的人,子桑聿的脸蛋还是特别干净。柏倾冉觉得自己是越来越喜欢她了,喜欢她的另一面,她的很多面,喜欢那除了驸马帝王以外的另外一个灵魂。
“你不是喜欢骑马箭射吗,既然敖登那么希望你去,你就去呗。”柏倾冉走到她跟前,慢悠悠地依着她的怀里躺下,脸上蹭着她身上的兽皮外袍,柔柔的。“而且部落里的人都挺好,难不成你还怕他们像中原那般,对你嫉恨?”草原上的人
“大延有帝王如此,微臣觉得,实在是开启了新世。”公孙霆拱手而起,面带微笑地看向座上长宁:“如今大延比以前更为繁荣兴盛,也更为公正严明,这一切,都多亏了皇上的英明。”
“公孙卿今日前来,莫不是要夸奖朕?”
长宁对于他的奉承没有放在心里,道:“常言说,富贵人家不过百,意思就是一户大富大贵的人家过了百年,家产必定大不如前。而纵观中原历朝历代,也的确有着隔一段时间兴衰的规律。按公孙卿来看,朕、能否保子桑家千秋万世?”这个话题,也是最为考验文官的题目。换一句话来说跟‘朕是不是万岁’一个道理,当皇帝的都知道世间有很多不可能、可是回话的人却决定了皇帝对这个人的态度。
不知道公孙霆问喜欢女子是什么意思,但是不来也来了,顺道看看这个公孙霆到底有多少本事吧。
长宁最近爱上了敛才。
但凡有可取之处的人,长宁都想好好发展,留在自己这边。
“极盛必衰,此乃世间常态。”
“所以公孙卿的意思是,子桑家终有一日也会变为平民。”
虽然长宁并不是子桑家的亲生骨肉。
可是啊,
她就是想把子桑这个姓氏传下去。不管是不是当皇帝,也不管以后会有什么样的遭遇。最好…最好还是位极人臣天之骄子那般,永远守着这片土地活下去。
“是。”公孙霆应得毫不犹豫。
连呈总算是忍不住了,一把转过身来向着公孙霆斥声:“公孙大人可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
“连呈。”
长宁朝这耐不住气的小随从斜了一眼。
什么时候身边随从也可以这般为我出头了?长宁突然有些忌惮。就像身边的暗卫,身边的内侍和宫女,这些地方平时从来没有留意,但是现在看来…似乎时间长了,也会有危害。
“微臣…”
“你先退下吧。”
公孙霆有些不解,“皇上?…”
“退下吧。”
长宁现在需要自己静一静。
“微臣遵命。”
——
父皇,儿臣似乎明白你为什么要退位了。
当年你跟我说你不能留在高位太久,是怕自己做出糊涂的决策。那时候我还在疑惑,你想问题想得那么周全,又怎么会糊涂?今时今日,儿臣才懂得一个词,叫做纵而生骄。哪怕你在朝堂上依然是一个好帝王,可是权臣势力越来越大,身边心腹也越来越信任,长而久往,又是铸成大错。
兴衰有周期,当皇帝,同样也有这样的周期。
父皇,
你说儿臣要不要改条刑法,说皇帝当多少年就该退位呢?
任重而道远。
——
长宁叹了一口气。
“任重,而道远啊…”
父皇你给我留的这个烂摊子…
真的是…
☆、第138章 子桑罿
北漠草原。
纵马高歌,酣原酒,
扬鞭斗苍穹,勿回头。
火树蹿孤星,银花染烟群,
莫问红尘需年少,倒得天地几回游?
一望无际的天空下,是这一望无际的辽阔草原。北漠草原上住的百姓不多,而且都是游牧民族,打小就在马背上长大的,自由得很、他们的居住方式也是走一地算一地,带着能各处移动的帐篷和羊群马匹,每天潇洒地过活。
前些年草原上多了一户人家,因为来的时候刚好遇到部落里的活动,故而和大家都打了个照面。这天正是又一年的聚会盛事,一个黝黑的强壮汉子策马扬鞭而来,代表他们的族长来探望这一位新来的客人。
“格桑!”
“诶!”
草原上的这处歇仁包的门口开向东南,沿袭着以日出方向为吉祥的古老传统。而帐内的中央部位,安放着高约二尺的火炉;火炉的东侧放着堆放炊具的碗橱,火炉上方的帐顶开有一个天窗;火炉西边铺着地毡,地毡上摆放矮腿的雕花木桌。包门的两侧悬挂着马鞭、弓箭、□□以及嚼辔之类的用具,帐内的西侧摆放着红漆彩绘木柜,木柜的北角上敬放着佛龛和佛像,佛像前供放着香炉及祭品。(歇仁即蒙古包)
被那黝黑汉子唤作格桑的人出了门来,穿着同样的北漠部落服饰,甩着自己身上的大衣袖:“敖登!”
看样子应该是非常熟悉。
“格桑,族长让我来找你呢,一同过去,喝奶酒吃肉!”
敖登冲格桑一笑。
“好。”
“那你这会儿得过来了啊,我就先回去了。”敖登复又利索地骑上高头大马,扯着鞭子又不忘再叮嘱几句:“下午的箭射,大家都等着你亮场呢。”
“放心,一定会去的。”
敖登倒是有些不相信地又看了格桑几眼,骑着马转悠几圈,这才扬起鞭子。
隔远了还嚷着:
“记得来,我等你!”
“知道了!——”
格桑站在门前,无奈一笑。
——
“敖登特地来找你了?”
刚进包里,就传来这么一道声音。来人的神情更显得无措了,只能对着她干笑:“是啊,可能是怕我又临阵退缩吧。哈哈哈,真的是要死,当初来到草原,不该显露自己的本事的。冉儿,你说我,该不该去?”
这个格桑,其实就是退了大延帝位,然后到北漠草原生活的天命皇帝、子桑聿。
为了掩人耳目,子桑聿还特地取了个‘格桑’的名字,取义于西地的一种花,柏倾冉特别喜欢的。至于敖登…唉,前几年子桑聿等人刚到草原,恰好遇上了部落的节日,非常热闹。那时候节日会上有个活动,就是骑马箭射,子桑聿本来以为游牧民族箭射应该非常厉害,自己这种只是班门弄斧,就没多大留心、一箭,直接中了部落里好几十年没人破过的成绩。
那是骑马走射,以及百米红心。
柏倾冉默默地望着她笑,几年草原生活,这人不再像以前那么白皙、虽然对比部落里的人,子桑聿的脸蛋还是特别干净。柏倾冉觉得自己是越来越喜欢她了,喜欢她的另一面,她的很多面,喜欢那除了驸马帝王以外的另外一个灵魂。
“你不是喜欢骑马箭射吗,既然敖登那么希望你去,你就去呗。”柏倾冉走到她跟前,慢悠悠地依着她的怀里躺下,脸上蹭着她身上的兽皮外袍,柔柔的。“而且部落里的人都挺好,难不成你还怕他们像中原那般,对你嫉恨?”草原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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