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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芳没有搭腔,回转身打量司徒毓时,她眼里泛起一点冷意。
那点慑人的冷意,像一颗粗砺的石子,倏地在司徒毓的心里激起不安的涟漪。
“司徒先生,里面请。”
李云芳的态度也由热情转为礼貌的疏远。
“伯母,您先请。”
司徒毓侧身让开路,李云芳没有多言,敛起眉眼径直朝堂屋走去,司徒毓紧随其后,卓青与宋明曦缀着最末,几人的表情都很微妙。
堂屋还算敞亮,不过陈设很简单,只摆了几个木柜和一张吃饭用的木头方桌,桌上放了一套粗瓷茶具,茶壶还在往外冒热气,应该是才沏好的茶。
乡野地方,几人也就不拘泥主客尊卑,总共就几张凳子围着一张方桌,也没什么可讲究的。各自拣了位置坐好,卓青为众人倒上茶,李云芳就把视线落回司徒毓脸上了。
“你就是……曾经和阿淳在一起的男人吧?”
因为自己的孩子是神裔,还嫁进了宋府作男妾,所以李云芳对两个男子互生情愫这种事并非不能接受。可要她直白地说出司徒毓是方淳的爱人,她又觉得别扭,故而问得比较委婉。
“娘,你怎么会知道?”
司徒毓还未作答,倒被卓青抢了先。
因为他实在太过惊讶,看样子李云芳已经知道方淳发病的原因,却一直瞒着自己。
李云芳拍拍他的手,歉然道,
“青儿,不是娘故意要瞒你的,只是娘答应了方婶,这件事对谁都不说……”
其实李云芳一开始也是不知道的,后来方淳的母亲病重,临终前将方淳托付给李云芳,又盼着有朝一日方淳能够清醒,才流着泪将方淳一夕之间疯掉的真相告诉了她。
“家门不幸!当真是家门不幸啊!”
已经病入膏肓,连起身都做不到的方婶突然有了精神,还破天荒地吃了一大碗饭。李云芳当时就有不祥的预感,猜想方婶的时候可能到了,她现在的模样大约就是人们说的回光返照了。
喝完李云芳喂的药,她没有同往常一般昏睡,反而撑起瘦得只剩骨头的身体,垂着床沿掉眼泪,直呼家门不幸。
李云芳知道她说的是方淳。
可方淳是她看着长大的,打小就是个听话懂事的孩子,再往上就更了不得,考取了秀才不说,还成了村里唯一的教书先生。
不过造化弄人,好端端的一个人,不知怎得就疯了。
但那怎么能怪到方淳身上?
他只是病了,又没有做过给方家抹黑的事,方婶怎么能说如此重的话?
“你是不知道……阿芳,你是不知道啊!”
方婶听李云芳替方淳辩解,眼泪更是扑簌而下。
“本来这个秘密我和我家老子都决定要带到棺材里去的。可阿淳现在这副样子,我们两个老的又没有几天好活,若不是阿芳你心善,我们一家三口就只有抱在一起死了……我和老头子活了大半辈子,倒是没什么可惜,可怜我家阿淳,二十几岁,就变得半癫不痴的,我们、我们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呀!”
方婶哭得嗓子都有些哑了,李云芳怕她伤心出好歹来,忙柔声宽慰道,
“方婶,您别气,也别急,好好养病是正经,阿淳我会替您照顾好的。”
“阿芳,我的病我自己清楚,恐怕就是这一、两天的事了……你是个好人,你家青儿也是好孩子,请你们看在我们几十年老邻居的份上,分阿淳那孩子一口饭吃,一件衣穿,只要不饿着他冻着他,我老婆子和阿淳他爹下辈子做牛做马,来还你们这份大恩!”
方婶说着,就要给李云芳作揖。
“方婶,您这是做什么!”
李云芳赶紧拉住她,
“您尽管放心将阿淳交给我,我一定好好待他,不让他有半点委屈。青儿也会把阿淳当作自己的哥哥,以后我老了,还有他照顾阿淳。”
得了李云芳的许诺,方婶总算是放下心中巨石,可她的表情却变得更加哀伤,甚至掺进了数不尽的悔恨。
☆、第66章 疯癫
第六十四章
最先觉出方淳变了的人就是方婶。
女人的直觉总是灵敏得可怕,尤其是当了母亲的女人。
那个时候方淳已经考中秀才,接受了村长的聘请成为村里的教书先生,并且教了很长一段日子了。身为秀才的娘亲,她自然也扬眉吐气,很是高兴了一阵。高兴之余,难免还有些惋惜。虽然妇道人家懂得不多,但她晓得方淳的书还可以“往上”读的,考上了秀才,还能考举人,将来没准儿还能入朝为官呢!
光是想想那排场,方婶心里就美得跟吃了蜜似的。
可她家老头子不知道哪根筋儿不对,方淳考中秀才后,就说什么都不准他再读书了。他总念叨当官的没一个好东西,全是仗势欺人、鱼肉百姓的坏蛋,他不想有一天方淳也成为这样的人遭世人唾骂,所以先绝了他的心思,防患于未然。方淳的爹是家里的顶梁柱,从来说一不二,方婶也不敢驳他的意思,只能在心里犯嘀咕。好在方淳是个懂事的,果真听了他爹的话,谢绝书院的挽留,回到家乡侍奉双亲左右。
方婶惋惜归惋惜,还是挺欣慰的。毕竟她就这一个儿子,还因为方淳常年在城里的书院上学的关系,她有好些日子没好好看过儿子了。以后方淳就在她眼皮子低下进出,每日都看得真真儿的,她再也不用想儿子想得睡不着了。
可人心又岂是那么容易满足的?
方婶不用想儿子了,就转而想起孙子来。
乡下人成亲都成得早,和方淳差不多年龄的人大多都当爹了,有些孩子都有好几个了。方淳却因为在外读书的关系,连个喜欢的姑娘都没有。
他马上都要二十二的人,方婶就琢磨着给他说门亲事,不是她自卖自夸,方淳现在可是个香饽饽的,想嫁他的姑娘能从村尾排到村口,虽然村子本就不大,但粗略算算也得有二三十个人。
她就不信儿子找不出个可心的。
方婶趁着某天晚上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的时机,把这事给方淳说了,还掰着指头给他念叨,哪家的姑娘长得俊,声音甜,哪家的姑娘身材结实,好生养,叮嘱方淳赶快挑个娶进门,争取让她明年抱上大孙子。
方淳还没说什么,他爹先不干了。
“挑、挑、挑,挑什么挑?你当买白菜萝卜啊?阿淳书读得多,眼光自然和我们不同,他自己的事自己知道,你甭瞎操心!”
方婶听出自家老头是嫌村里那些粗野丫头配不上方淳。可不么?方淳书读得好,人也生得好,性子更是没得说,别人都说是他老方家上辈子积了福了,才得来这么个好儿子。
可儿子再好,总要成亲啊,你又不准他进城谋事,他
那点慑人的冷意,像一颗粗砺的石子,倏地在司徒毓的心里激起不安的涟漪。
“司徒先生,里面请。”
李云芳的态度也由热情转为礼貌的疏远。
“伯母,您先请。”
司徒毓侧身让开路,李云芳没有多言,敛起眉眼径直朝堂屋走去,司徒毓紧随其后,卓青与宋明曦缀着最末,几人的表情都很微妙。
堂屋还算敞亮,不过陈设很简单,只摆了几个木柜和一张吃饭用的木头方桌,桌上放了一套粗瓷茶具,茶壶还在往外冒热气,应该是才沏好的茶。
乡野地方,几人也就不拘泥主客尊卑,总共就几张凳子围着一张方桌,也没什么可讲究的。各自拣了位置坐好,卓青为众人倒上茶,李云芳就把视线落回司徒毓脸上了。
“你就是……曾经和阿淳在一起的男人吧?”
因为自己的孩子是神裔,还嫁进了宋府作男妾,所以李云芳对两个男子互生情愫这种事并非不能接受。可要她直白地说出司徒毓是方淳的爱人,她又觉得别扭,故而问得比较委婉。
“娘,你怎么会知道?”
司徒毓还未作答,倒被卓青抢了先。
因为他实在太过惊讶,看样子李云芳已经知道方淳发病的原因,却一直瞒着自己。
李云芳拍拍他的手,歉然道,
“青儿,不是娘故意要瞒你的,只是娘答应了方婶,这件事对谁都不说……”
其实李云芳一开始也是不知道的,后来方淳的母亲病重,临终前将方淳托付给李云芳,又盼着有朝一日方淳能够清醒,才流着泪将方淳一夕之间疯掉的真相告诉了她。
“家门不幸!当真是家门不幸啊!”
已经病入膏肓,连起身都做不到的方婶突然有了精神,还破天荒地吃了一大碗饭。李云芳当时就有不祥的预感,猜想方婶的时候可能到了,她现在的模样大约就是人们说的回光返照了。
喝完李云芳喂的药,她没有同往常一般昏睡,反而撑起瘦得只剩骨头的身体,垂着床沿掉眼泪,直呼家门不幸。
李云芳知道她说的是方淳。
可方淳是她看着长大的,打小就是个听话懂事的孩子,再往上就更了不得,考取了秀才不说,还成了村里唯一的教书先生。
不过造化弄人,好端端的一个人,不知怎得就疯了。
但那怎么能怪到方淳身上?
他只是病了,又没有做过给方家抹黑的事,方婶怎么能说如此重的话?
“你是不知道……阿芳,你是不知道啊!”
方婶听李云芳替方淳辩解,眼泪更是扑簌而下。
“本来这个秘密我和我家老子都决定要带到棺材里去的。可阿淳现在这副样子,我们两个老的又没有几天好活,若不是阿芳你心善,我们一家三口就只有抱在一起死了……我和老头子活了大半辈子,倒是没什么可惜,可怜我家阿淳,二十几岁,就变得半癫不痴的,我们、我们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呀!”
方婶哭得嗓子都有些哑了,李云芳怕她伤心出好歹来,忙柔声宽慰道,
“方婶,您别气,也别急,好好养病是正经,阿淳我会替您照顾好的。”
“阿芳,我的病我自己清楚,恐怕就是这一、两天的事了……你是个好人,你家青儿也是好孩子,请你们看在我们几十年老邻居的份上,分阿淳那孩子一口饭吃,一件衣穿,只要不饿着他冻着他,我老婆子和阿淳他爹下辈子做牛做马,来还你们这份大恩!”
方婶说着,就要给李云芳作揖。
“方婶,您这是做什么!”
李云芳赶紧拉住她,
“您尽管放心将阿淳交给我,我一定好好待他,不让他有半点委屈。青儿也会把阿淳当作自己的哥哥,以后我老了,还有他照顾阿淳。”
得了李云芳的许诺,方婶总算是放下心中巨石,可她的表情却变得更加哀伤,甚至掺进了数不尽的悔恨。
☆、第66章 疯癫
第六十四章
最先觉出方淳变了的人就是方婶。
女人的直觉总是灵敏得可怕,尤其是当了母亲的女人。
那个时候方淳已经考中秀才,接受了村长的聘请成为村里的教书先生,并且教了很长一段日子了。身为秀才的娘亲,她自然也扬眉吐气,很是高兴了一阵。高兴之余,难免还有些惋惜。虽然妇道人家懂得不多,但她晓得方淳的书还可以“往上”读的,考上了秀才,还能考举人,将来没准儿还能入朝为官呢!
光是想想那排场,方婶心里就美得跟吃了蜜似的。
可她家老头子不知道哪根筋儿不对,方淳考中秀才后,就说什么都不准他再读书了。他总念叨当官的没一个好东西,全是仗势欺人、鱼肉百姓的坏蛋,他不想有一天方淳也成为这样的人遭世人唾骂,所以先绝了他的心思,防患于未然。方淳的爹是家里的顶梁柱,从来说一不二,方婶也不敢驳他的意思,只能在心里犯嘀咕。好在方淳是个懂事的,果真听了他爹的话,谢绝书院的挽留,回到家乡侍奉双亲左右。
方婶惋惜归惋惜,还是挺欣慰的。毕竟她就这一个儿子,还因为方淳常年在城里的书院上学的关系,她有好些日子没好好看过儿子了。以后方淳就在她眼皮子低下进出,每日都看得真真儿的,她再也不用想儿子想得睡不着了。
可人心又岂是那么容易满足的?
方婶不用想儿子了,就转而想起孙子来。
乡下人成亲都成得早,和方淳差不多年龄的人大多都当爹了,有些孩子都有好几个了。方淳却因为在外读书的关系,连个喜欢的姑娘都没有。
他马上都要二十二的人,方婶就琢磨着给他说门亲事,不是她自卖自夸,方淳现在可是个香饽饽的,想嫁他的姑娘能从村尾排到村口,虽然村子本就不大,但粗略算算也得有二三十个人。
她就不信儿子找不出个可心的。
方婶趁着某天晚上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的时机,把这事给方淳说了,还掰着指头给他念叨,哪家的姑娘长得俊,声音甜,哪家的姑娘身材结实,好生养,叮嘱方淳赶快挑个娶进门,争取让她明年抱上大孙子。
方淳还没说什么,他爹先不干了。
“挑、挑、挑,挑什么挑?你当买白菜萝卜啊?阿淳书读得多,眼光自然和我们不同,他自己的事自己知道,你甭瞎操心!”
方婶听出自家老头是嫌村里那些粗野丫头配不上方淳。可不么?方淳书读得好,人也生得好,性子更是没得说,别人都说是他老方家上辈子积了福了,才得来这么个好儿子。
可儿子再好,总要成亲啊,你又不准他进城谋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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