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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们不骂他,不打他就好了……他喜欢上一个男人,就让他喜欢……他也不会钻牛角尖,把自己逼疯了啊……”
方婶喃喃说着自己的悔恨,可李云芳却觉得有些不对劲,
方淳真的是被方婶他们逼疯的吗?
那方淳喜欢的男人呢?
为什么这么多年,他一次也没出现过?
☆、第67章 喜欢
“你就是方淳喜欢的人吧?”
李云芳突然朝司徒毓头来一道凌厉的目光,她素来是温柔和善的妇人,故而板起面孔时看来格外严肃,还稍稍有些违和。
了解李云芳脾气的卓青知道她生气了,将手搭在她的手臂上轻揉几下,讨好地唤道,
“娘……”
李元芳不理,执意盯着沉默不语的司徒毓,似乎在等他的解释。
解释这么多年来,他为什么一次也没来找过方淳。
“对不起……”
司徒毓怔忪良久,终于抖着唇挤出三个字。甫一开口,泪水便从他的眼眶里滚落下来,放在膝盖上的双手紧握成拳,仿佛在忍耐极致的痛苦。
“我都不知道……”
他的声音喑哑得像乌鸦的嘶鸣,带点血色的凝滞。
“我不知道阿淳他竟然为我……吃了这么多苦……”
他一直以为方淳默默离开后,一定是故意躲了起来,躲在他找不到的地方娶妻生子,过没有他却一样幸福的日子。每每想到这种可能,心口就像有一把利刃在细细切割。
可那般锥心刺骨的疼痛,在得知方淳为了自己而疯掉时,都变成了滑稽的讽刺。
在他自以为情深似海,昏茫度日的时候,他的方淳却承受着他永远无法想象的痛苦。
司徒毓撑着桌角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他熬不住了,他要见方淳,必须马上见到方淳,马上……
“啪!”地一声惊响,是司徒毓勾倒了凳子,自己也狼狈地扑到地上。他的身体抖得厉害,手在地上撑了好几下,却没能坐起来。
“司徒先生!”
卓青起身想去扶他,却被宋明曦拉住,李云芳显然也被司徒毓浑身发颤,满脸汗水的模样吓到,刻意摆出的冷若冰霜的面孔闪过一丝错愕和不忍。
“啊!”
端着一碗粥进门的方淳看到半瘫在地上的司徒毓,连忙将碗放到桌上,转身跑到司徒毓身边,抓住他的胳膊要将他拉起来。
“真笨!地上好脏的!芳姨说会把衣服弄不好看,你乖,快起来啦!”
“阿淳……”
司徒毓听着他童稚的语言,反握住他的手,就那样痴痴地看着他,似乎要将方淳锁进自己的眼睛里。方淳被他看得心生怯意,不由往后缩了缩,司徒毓却不准他躲开,欺身上前将方淳揉进怀里。
他拼了命地抱紧他,紧得方淳都快要喘不过气,委委屈屈地红着眼控诉,
“坏蛋!你是坏蛋!痛……”
“对……我是坏蛋……大坏蛋……全天下最坏的坏蛋……”
司徒毓把脸埋进他温暖的颈窝,哽咽着回道。方淳的指责突然停住了,他吃力地挣出一只手,摸摸自己变得湿热的颈侧,歪过头不解地看向司徒毓,忽而眼睛一亮,伸过手去轻触他的眼睛。
“水……”
他疑惑地咕哝道,
“热的水……是……是眼泪……”
方淳混沌的思绪里闪过一瞬清明。李云芳教过他,从眼睛里流出来的温热的水,就叫眼泪。人在感到痛的时候才会流泪。比如他绊到石头摔到地上磕破膝盖那一次,他就痛得掉下了眼泪。
那滋味一点都不好受,就算吃了芳姨特意为自己做的白糖糕,他还是觉得很难受。
而这个人流了这么多眼泪,他一定比自己摔得更痛吧?
方淳用饱含同情的目光看着面前不停掉眼泪的,长得好好看的人。
真是太可怜了……
方淳心里升起一股异样的感觉,有点刺刺的,空荡荡的。
很想用什么东西来填/满。
于是他展开双臂,轻轻将司徒毓拥进怀中,哄小孩一样好声好气地哄他,
“乖哦……不痛、不痛!我给你吹吹,吹吹痛痛就飞走啦!”
说着,他认真地朝司徒毓的眼睛吹了几口气——他之前在厨房偷吃了桂花蜜,呼出的气也带着甜香。
“阿淳……”
司徒毓往前拱了拱,更深地埋进方淳的臂弯里。十多年来累积的不安悔恨与担忧恐惧,都在这一刻得到了熨帖抚慰。
他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慢慢合上眼,软倒在让他格外安心的怀抱里。
“芳姨,他好重!”
被突来的重量压趴下的方淳惊愕地瞪圆了眼,推了身上的人几下都推不动,转而皱起脸朝李云芳小声抱怨。
他温润清俊的脸上带着与年龄不符的天真童稚,李云芳只觉心里酸涩不已,忍不住撇过脸抹去即将落下的眼泪。
卓青和宋明曦走上前将晕倒的司徒毓扶起来,重获自由的方淳拍着被压得生疼的胸口喘气,心有余悸地瞟一眼低垂着脑袋,双目紧闭的司徒毓。
他的睫毛好长,嘴角也翘得好好看……
方淳捧住自己隐隐有些发烫的脸颊,在看见卓青他们准备将司徒毓扶进隔壁空置的房间时,他已顾不得害羞,撵上去堵住他们,急切地道,
“青儿,我……我要他!”
卓青的脸微微一红,宋明曦亦露出微妙的神色。
方淳的“要”到底是什么意思?
李云芳叹息一声,走过来摸摸方淳的脑袋,问道,
“阿淳喜欢他?”
是她教会方淳说“要”这个字的。
当初方淳的父母相继病逝,临终前将方淳托付给她。她虽应承下来,实则是有些手足无措的。尽管她是出自真心想照顾方淳,但她确实没有照顾过方淳这般情况特殊的病人,难免心怀忐忑。
可没过几天,李云芳就发现自己多虑了。方淳很乖,很听话,也很安静。常常一个人抱膝坐在院子里的葡萄架下,不哭也不闹,当然,也不笑的。而最让李云芳担心的,是方淳似乎丧失了感觉。他对什么都不感兴趣,也不在乎。给他饭他就吃,不叫他,他可以从早上一直发呆到傍晚。他甚至连眼泪是什么都忘记了,第一次摔疼了哭的时候,他被眼睛里流出的泪水吓坏了。
完全就像个初生的婴孩一般,对这个世界全然陌生。
李云芳开始耐着性子一点一点地教他,教他说些简单的字来表达自己的感受,教他什么是喜欢,什么是讨厌。
可很奇怪的,方淳拒绝说喜欢这个词,执拗地用“要”来代替。但凡是他喜欢的东西,他就会用讨好的语气对李云芳撒娇道,
“芳姨,我要这个!”
现在他明确地说他要司徒毓,那当
方婶喃喃说着自己的悔恨,可李云芳却觉得有些不对劲,
方淳真的是被方婶他们逼疯的吗?
那方淳喜欢的男人呢?
为什么这么多年,他一次也没出现过?
☆、第67章 喜欢
“你就是方淳喜欢的人吧?”
李云芳突然朝司徒毓头来一道凌厉的目光,她素来是温柔和善的妇人,故而板起面孔时看来格外严肃,还稍稍有些违和。
了解李云芳脾气的卓青知道她生气了,将手搭在她的手臂上轻揉几下,讨好地唤道,
“娘……”
李元芳不理,执意盯着沉默不语的司徒毓,似乎在等他的解释。
解释这么多年来,他为什么一次也没来找过方淳。
“对不起……”
司徒毓怔忪良久,终于抖着唇挤出三个字。甫一开口,泪水便从他的眼眶里滚落下来,放在膝盖上的双手紧握成拳,仿佛在忍耐极致的痛苦。
“我都不知道……”
他的声音喑哑得像乌鸦的嘶鸣,带点血色的凝滞。
“我不知道阿淳他竟然为我……吃了这么多苦……”
他一直以为方淳默默离开后,一定是故意躲了起来,躲在他找不到的地方娶妻生子,过没有他却一样幸福的日子。每每想到这种可能,心口就像有一把利刃在细细切割。
可那般锥心刺骨的疼痛,在得知方淳为了自己而疯掉时,都变成了滑稽的讽刺。
在他自以为情深似海,昏茫度日的时候,他的方淳却承受着他永远无法想象的痛苦。
司徒毓撑着桌角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他熬不住了,他要见方淳,必须马上见到方淳,马上……
“啪!”地一声惊响,是司徒毓勾倒了凳子,自己也狼狈地扑到地上。他的身体抖得厉害,手在地上撑了好几下,却没能坐起来。
“司徒先生!”
卓青起身想去扶他,却被宋明曦拉住,李云芳显然也被司徒毓浑身发颤,满脸汗水的模样吓到,刻意摆出的冷若冰霜的面孔闪过一丝错愕和不忍。
“啊!”
端着一碗粥进门的方淳看到半瘫在地上的司徒毓,连忙将碗放到桌上,转身跑到司徒毓身边,抓住他的胳膊要将他拉起来。
“真笨!地上好脏的!芳姨说会把衣服弄不好看,你乖,快起来啦!”
“阿淳……”
司徒毓听着他童稚的语言,反握住他的手,就那样痴痴地看着他,似乎要将方淳锁进自己的眼睛里。方淳被他看得心生怯意,不由往后缩了缩,司徒毓却不准他躲开,欺身上前将方淳揉进怀里。
他拼了命地抱紧他,紧得方淳都快要喘不过气,委委屈屈地红着眼控诉,
“坏蛋!你是坏蛋!痛……”
“对……我是坏蛋……大坏蛋……全天下最坏的坏蛋……”
司徒毓把脸埋进他温暖的颈窝,哽咽着回道。方淳的指责突然停住了,他吃力地挣出一只手,摸摸自己变得湿热的颈侧,歪过头不解地看向司徒毓,忽而眼睛一亮,伸过手去轻触他的眼睛。
“水……”
他疑惑地咕哝道,
“热的水……是……是眼泪……”
方淳混沌的思绪里闪过一瞬清明。李云芳教过他,从眼睛里流出来的温热的水,就叫眼泪。人在感到痛的时候才会流泪。比如他绊到石头摔到地上磕破膝盖那一次,他就痛得掉下了眼泪。
那滋味一点都不好受,就算吃了芳姨特意为自己做的白糖糕,他还是觉得很难受。
而这个人流了这么多眼泪,他一定比自己摔得更痛吧?
方淳用饱含同情的目光看着面前不停掉眼泪的,长得好好看的人。
真是太可怜了……
方淳心里升起一股异样的感觉,有点刺刺的,空荡荡的。
很想用什么东西来填/满。
于是他展开双臂,轻轻将司徒毓拥进怀中,哄小孩一样好声好气地哄他,
“乖哦……不痛、不痛!我给你吹吹,吹吹痛痛就飞走啦!”
说着,他认真地朝司徒毓的眼睛吹了几口气——他之前在厨房偷吃了桂花蜜,呼出的气也带着甜香。
“阿淳……”
司徒毓往前拱了拱,更深地埋进方淳的臂弯里。十多年来累积的不安悔恨与担忧恐惧,都在这一刻得到了熨帖抚慰。
他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慢慢合上眼,软倒在让他格外安心的怀抱里。
“芳姨,他好重!”
被突来的重量压趴下的方淳惊愕地瞪圆了眼,推了身上的人几下都推不动,转而皱起脸朝李云芳小声抱怨。
他温润清俊的脸上带着与年龄不符的天真童稚,李云芳只觉心里酸涩不已,忍不住撇过脸抹去即将落下的眼泪。
卓青和宋明曦走上前将晕倒的司徒毓扶起来,重获自由的方淳拍着被压得生疼的胸口喘气,心有余悸地瞟一眼低垂着脑袋,双目紧闭的司徒毓。
他的睫毛好长,嘴角也翘得好好看……
方淳捧住自己隐隐有些发烫的脸颊,在看见卓青他们准备将司徒毓扶进隔壁空置的房间时,他已顾不得害羞,撵上去堵住他们,急切地道,
“青儿,我……我要他!”
卓青的脸微微一红,宋明曦亦露出微妙的神色。
方淳的“要”到底是什么意思?
李云芳叹息一声,走过来摸摸方淳的脑袋,问道,
“阿淳喜欢他?”
是她教会方淳说“要”这个字的。
当初方淳的父母相继病逝,临终前将方淳托付给她。她虽应承下来,实则是有些手足无措的。尽管她是出自真心想照顾方淳,但她确实没有照顾过方淳这般情况特殊的病人,难免心怀忐忑。
可没过几天,李云芳就发现自己多虑了。方淳很乖,很听话,也很安静。常常一个人抱膝坐在院子里的葡萄架下,不哭也不闹,当然,也不笑的。而最让李云芳担心的,是方淳似乎丧失了感觉。他对什么都不感兴趣,也不在乎。给他饭他就吃,不叫他,他可以从早上一直发呆到傍晚。他甚至连眼泪是什么都忘记了,第一次摔疼了哭的时候,他被眼睛里流出的泪水吓坏了。
完全就像个初生的婴孩一般,对这个世界全然陌生。
李云芳开始耐着性子一点一点地教他,教他说些简单的字来表达自己的感受,教他什么是喜欢,什么是讨厌。
可很奇怪的,方淳拒绝说喜欢这个词,执拗地用“要”来代替。但凡是他喜欢的东西,他就会用讨好的语气对李云芳撒娇道,
“芳姨,我要这个!”
现在他明确地说他要司徒毓,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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