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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在这里挺好
之后的三天,杨宇都在昏天暗地的赶稿子,每天与咖啡作伴,靠各种音乐提神,基本达到了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境界。所以他也并没有注意到,之前被打劫的那个同楼层的女孩子,已经顺利出院回家了,甚至已经来敲过几次杨宇家的门,想要来感谢杨宇。
等到杨宇再想起那个案子时,是在顺利的把稿子全部发给责编之后,一边吃泡面一边看本地新闻。
这个入室抢劫案要破案其实很简单。
劫匪是本市某城中村的无业游民,初中毕业之后就一直闲散在家,平时偶尔打打散工,收入比较低,又喜欢和同村的人打牌赌博,输多赢少。以前也做过些偷鸡摸狗的事情。
这一次的案子,劫匪原来的初衷是打算闯空门做小偷。那人之前踩了点,知道被害人是个小护士,平时都是三班倒,晚上经常要值班,所以才算好了日子,专挑女人夜班的时候,等到其他住户基本都睡了,才入室盗窃。
谁知道那个女人在劫匪准备下手的这一天,偏偏和同事换了班,虽说晚上也是要加班,但总算是在午夜时分回家了——谁能想到,一回家开门就看见家里有小偷,这才有了一开始杨宇听到的尖叫声。
那男人也是一不做二不休,撞上房子的主人回来,竟然就这么顺水推舟的将一件盗窃案发展成了抢劫案。
见到女人尖叫,劫匪赶紧将人打晕。本以为是有惊无险,结果却冒出来杨宇这个程咬金。
那劫匪之前踩过点,来的时候自然是知道要避开楼里的监控。可偏偏遇上杨宇的阻拦,劫匪慌不择路,逃走的时候是漏洞百出。稍加调查,就能人赃并获。
张奇那天带队现场勘查之后,第二天遇上夏景云,说起案子的时候,顺带着也提到了杨宇。
“没想到这次的目击者正好是你表弟啊,那小子长挺快的啊,都比我高了。”
“表弟”
“杨宇啊,就以前念高中的时候,住你家的那个。”
“你是说,你见到杨宇了”
“是啊,他小子好像就住那一层,是那一间来着”张奇看了一眼夏景云,“你是你亲戚,你都不知道啊”
夏景云没有回答,只是去翻这桩案子的资料。
上一次见到杨宇的时候,虽然是要到了他的手机号,可是无论夏景云怎么问,杨宇都不肯说出自己住在哪里,像是一副不打算和夏景云长久来往的样子。之后是张奇打了电话来催,说是又有新案子,让夏景云赶紧回去,他这才放开了杨宇。
之后,夏景云给杨宇打电话永远都是占线。不出所料的话,应该是被杨宇拉进了黑名单。托人帮忙查了杨宇手机号的登记地址,还是那套没有人的空别墅。
夏景云大约会是个很长情的人。从前他的心里只有李乐,整个漫长的青少年时光,从来不会对别的人动心,即便是李乐的女朋友来来去去那么多,夏景云也是默默的坚持着自己长久的暗恋。
所以,当杨宇真的住进他的心里之后,要再搬出来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五年,夏景云的同事伙伴都知道,这家伙醉心于工作,从来没找过女朋友。就算是刘队长给介绍的小姑娘,也是推三阻四的就给拒绝了。而像李乐这样,知道夏景云取向的朋友,也看到他从来没找过别的伴。
夏景云觉得,遇见杨宇之后,自己总是在后悔。从前是后悔没有把人留在身边,后悔没有及时表明自己的心意;现在则是后悔,已经近在眼前的人,就这么又被自己给弄丢了。
“杨宇。”摸着资料上熟悉的名字,看着名字后面的地址,夏景云总算是把心又放回了肚子里。
杨宇这次的稿子又交得很顺利,内容方面出版社基本没有什么需要大修大改的,只是在装帧和设计上,找了杨宇过去,想要听听他的意见。
杨宇其实最烦这样的碰头会议。先不说自己对于设计这块是没什么想法的,就是编辑部可能都还没达成统一的意见,这会一开就是好几个小时,这么长时间的和这么多人共处一室,杨宇除了头疼还是头疼。
每次杨宇都觉得自己不过是换个地方玩手机而已,真要说给意见,反正最后好像也从来没采纳过。
昏昏沉沉的开了3个多小时的会,听编辑和美工讨论完的好几套方案,总算是在晚饭时间前后顺利的得出了结论,剩下的部分就基本不需要杨宇的参与了。
杨宇将笔记本和一些书面资料都塞进双肩包里,饥肠辘辘的他拒绝了出版社编辑一起吃饭的邀请,他还是不习惯这种扎堆的社交方式。
打了个车回去,杨宇一路思考着今晚吃哪种口味的方便面。
上了电梯,杨宇摸出钥匙,却有个人站在杨宇家门口,正在敲门。
“你找谁”
杨宇家一般是不会有人来拜访的,即便是他的责编也从来没上来过。现在敲门的这个女人,看背影显然不是出版社那个有些微胖的编辑,杨宇脑子里过滤了一遍,也实在没认识几个女性。
敲门的女人听到背后的动静,转过身来,手上似乎拿着一个保鲜盒。
“你回来了!”女人看到杨宇,露出很高兴的样子。
“你是”杨宇觉得这个女人看到自己的样子,像是要兴奋的扑上来。这个女人看上去有些眼熟,可自己似乎并不认识她。
“是我啊!你是杨宇对吧!”女人往前走了一步,一手抓住了杨宇的手臂。
“我好像不认识你吧!”杨宇被女人的热情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将手臂从女人的手里抽出来,不自然的背到了身后。
“你不记得了那天我家有强盗,是你救了我啊!”
听这个女人这么一说,杨宇总算是想起来了。这不就是那天遭遇入室抢劫被打晕的女租户嘛。
“你没事了”杨宇绕过这位女邻居,想要去开门。
“那天多亏了你!我是来谢谢你的!”这个女租户叫林霞,是市三医院的护士。
“不用谢。”
杨宇开了门进屋,还没来得及转身关门,那个女邻居也跟着进了屋。
“我听警察说,你是作家啊”林霞虽然进了杨宇家,总算还没有自来熟的到处晃荡,只站在门口朝里面张望。
“你要是没什么事情,就回去吧。”杨宇站在门边上,这想关门又关不得。
“我是来谢谢你的呀,”小姑娘把手里的保鲜盒递给杨宇。
“我是做护士的,平时上班时间也是颠三倒四的,今天能遇上你不容易的。我是想请你吃个饭,好好谢谢你,你什么时候有空啊这是我自己包的大馄饨,先请你尝尝。”
显然,林霞对于这位救了自己的作家邻居很有好感,说起话的时候,眼睛亮亮的,说话虽然
☆、住在这里挺好
之后的三天,杨宇都在昏天暗地的赶稿子,每天与咖啡作伴,靠各种音乐提神,基本达到了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境界。所以他也并没有注意到,之前被打劫的那个同楼层的女孩子,已经顺利出院回家了,甚至已经来敲过几次杨宇家的门,想要来感谢杨宇。
等到杨宇再想起那个案子时,是在顺利的把稿子全部发给责编之后,一边吃泡面一边看本地新闻。
这个入室抢劫案要破案其实很简单。
劫匪是本市某城中村的无业游民,初中毕业之后就一直闲散在家,平时偶尔打打散工,收入比较低,又喜欢和同村的人打牌赌博,输多赢少。以前也做过些偷鸡摸狗的事情。
这一次的案子,劫匪原来的初衷是打算闯空门做小偷。那人之前踩了点,知道被害人是个小护士,平时都是三班倒,晚上经常要值班,所以才算好了日子,专挑女人夜班的时候,等到其他住户基本都睡了,才入室盗窃。
谁知道那个女人在劫匪准备下手的这一天,偏偏和同事换了班,虽说晚上也是要加班,但总算是在午夜时分回家了——谁能想到,一回家开门就看见家里有小偷,这才有了一开始杨宇听到的尖叫声。
那男人也是一不做二不休,撞上房子的主人回来,竟然就这么顺水推舟的将一件盗窃案发展成了抢劫案。
见到女人尖叫,劫匪赶紧将人打晕。本以为是有惊无险,结果却冒出来杨宇这个程咬金。
那劫匪之前踩过点,来的时候自然是知道要避开楼里的监控。可偏偏遇上杨宇的阻拦,劫匪慌不择路,逃走的时候是漏洞百出。稍加调查,就能人赃并获。
张奇那天带队现场勘查之后,第二天遇上夏景云,说起案子的时候,顺带着也提到了杨宇。
“没想到这次的目击者正好是你表弟啊,那小子长挺快的啊,都比我高了。”
“表弟”
“杨宇啊,就以前念高中的时候,住你家的那个。”
“你是说,你见到杨宇了”
“是啊,他小子好像就住那一层,是那一间来着”张奇看了一眼夏景云,“你是你亲戚,你都不知道啊”
夏景云没有回答,只是去翻这桩案子的资料。
上一次见到杨宇的时候,虽然是要到了他的手机号,可是无论夏景云怎么问,杨宇都不肯说出自己住在哪里,像是一副不打算和夏景云长久来往的样子。之后是张奇打了电话来催,说是又有新案子,让夏景云赶紧回去,他这才放开了杨宇。
之后,夏景云给杨宇打电话永远都是占线。不出所料的话,应该是被杨宇拉进了黑名单。托人帮忙查了杨宇手机号的登记地址,还是那套没有人的空别墅。
夏景云大约会是个很长情的人。从前他的心里只有李乐,整个漫长的青少年时光,从来不会对别的人动心,即便是李乐的女朋友来来去去那么多,夏景云也是默默的坚持着自己长久的暗恋。
所以,当杨宇真的住进他的心里之后,要再搬出来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五年,夏景云的同事伙伴都知道,这家伙醉心于工作,从来没找过女朋友。就算是刘队长给介绍的小姑娘,也是推三阻四的就给拒绝了。而像李乐这样,知道夏景云取向的朋友,也看到他从来没找过别的伴。
夏景云觉得,遇见杨宇之后,自己总是在后悔。从前是后悔没有把人留在身边,后悔没有及时表明自己的心意;现在则是后悔,已经近在眼前的人,就这么又被自己给弄丢了。
“杨宇。”摸着资料上熟悉的名字,看着名字后面的地址,夏景云总算是把心又放回了肚子里。
杨宇这次的稿子又交得很顺利,内容方面出版社基本没有什么需要大修大改的,只是在装帧和设计上,找了杨宇过去,想要听听他的意见。
杨宇其实最烦这样的碰头会议。先不说自己对于设计这块是没什么想法的,就是编辑部可能都还没达成统一的意见,这会一开就是好几个小时,这么长时间的和这么多人共处一室,杨宇除了头疼还是头疼。
每次杨宇都觉得自己不过是换个地方玩手机而已,真要说给意见,反正最后好像也从来没采纳过。
昏昏沉沉的开了3个多小时的会,听编辑和美工讨论完的好几套方案,总算是在晚饭时间前后顺利的得出了结论,剩下的部分就基本不需要杨宇的参与了。
杨宇将笔记本和一些书面资料都塞进双肩包里,饥肠辘辘的他拒绝了出版社编辑一起吃饭的邀请,他还是不习惯这种扎堆的社交方式。
打了个车回去,杨宇一路思考着今晚吃哪种口味的方便面。
上了电梯,杨宇摸出钥匙,却有个人站在杨宇家门口,正在敲门。
“你找谁”
杨宇家一般是不会有人来拜访的,即便是他的责编也从来没上来过。现在敲门的这个女人,看背影显然不是出版社那个有些微胖的编辑,杨宇脑子里过滤了一遍,也实在没认识几个女性。
敲门的女人听到背后的动静,转过身来,手上似乎拿着一个保鲜盒。
“你回来了!”女人看到杨宇,露出很高兴的样子。
“你是”杨宇觉得这个女人看到自己的样子,像是要兴奋的扑上来。这个女人看上去有些眼熟,可自己似乎并不认识她。
“是我啊!你是杨宇对吧!”女人往前走了一步,一手抓住了杨宇的手臂。
“我好像不认识你吧!”杨宇被女人的热情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将手臂从女人的手里抽出来,不自然的背到了身后。
“你不记得了那天我家有强盗,是你救了我啊!”
听这个女人这么一说,杨宇总算是想起来了。这不就是那天遭遇入室抢劫被打晕的女租户嘛。
“你没事了”杨宇绕过这位女邻居,想要去开门。
“那天多亏了你!我是来谢谢你的!”这个女租户叫林霞,是市三医院的护士。
“不用谢。”
杨宇开了门进屋,还没来得及转身关门,那个女邻居也跟着进了屋。
“我听警察说,你是作家啊”林霞虽然进了杨宇家,总算还没有自来熟的到处晃荡,只站在门口朝里面张望。
“你要是没什么事情,就回去吧。”杨宇站在门边上,这想关门又关不得。
“我是来谢谢你的呀,”小姑娘把手里的保鲜盒递给杨宇。
“我是做护士的,平时上班时间也是颠三倒四的,今天能遇上你不容易的。我是想请你吃个饭,好好谢谢你,你什么时候有空啊这是我自己包的大馄饨,先请你尝尝。”
显然,林霞对于这位救了自己的作家邻居很有好感,说起话的时候,眼睛亮亮的,说话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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