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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是哀求的,跟李子然说:“你想怎么惩罚我都可以,我把我下半辈子都交给你,你愿意咬愿意拿刀捅都随你,
求你别怕我!”
此时的李景行已经不是那么叱咤风云的李老板,而是一个普通的,为情所困的男人。
在他爱恋的女人面前,他就是他,所有的傲慢不过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卑微,为了她,他甚至可以匍匐在地亲吻她的脚趾,只要她愿意。
怀抱着李子然,李景行突然发觉,李子然身上好不容易长出来的肉如今又消失的无影无踪,肩头突出来的骨头硌的他下巴生疼。李景行不愿承认,这一切都是自己自找的。
李子然的小牙已经咬上了李景行的肩膀,她这几天常做这个动作,已经练习的炉火纯青,哪里肉软哪里肉硬几乎不用刻意分辨一下子就能咬到。不过,这个男人好像特别不怕痛,明明快被自己咬烂了,还敢对自己动手动脚。
李子然正咬的开心,突然感觉脖子上又热又湿,感情这个坏人居然在自己脖子上掉眼泪!
李子然不乐意了,使劲儿要推开他,边推边含糊的喊着:滚开,脏死了!
也不知是说李景行的泪水脏还是他的人脏,或者,她是说所有人都脏,包括她自己。
………………………………………………………………………………………………………
李子然现下一副小孩心性,该吃吃,该睡睡,吃饱喝足就起来玩,就和一个普通的几岁小孩没差别。
李景行知道自己出现会让李子然不自在,也就尽量不让她看见,反正有一大堆人照看她,而且他也有很多事情要忙,李氏集团的,李家的,李景骞的。他不能让李家在他手上四分五裂,李景骞拿走的东西,必须还回来。
李景行开始每天去公司工作,风雨不误,但是早午晚三次的电话不论多忙他都会打回来,其实不过是问问李子然的情况,有没有好好吃饭,有没有好点,有没有问起自己。除了最后一条,前面的都没让他失望。
今天,李景行难得没去公司,而是留在了李家大宅,他和李景琛有个约,需要在书房里谈些事。
李景行站在书房的落地窗前,俯视着李宅花园。那里正有一个小姑娘,打着赤脚,故意在一个废弃的鹅卵石鱼池里蹚来蹚去,偶尔用弯□子抠上面的小石头,间或蹦跶一下,溅起大片的水花,看到旁边随侍的人衣服被自己弄湿,小姑娘好像特别开心,哈哈的笑。
小姑娘的声音很有特色,爽朗又不粗犷,稍带着点嘶哑所以谈不上清脆,总之很有特色,叫人忍不住被她感染,想和她一起笑。
李景行嘴角扯出一抹笑意,眼底却是无尽的哀伤。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是不可能三更滴,不过好在字数会有保障,阳今天下午已经写出一千字了,历史性的突破啊。
呜呜呜呜,一下午一千字……
第四十二章(一更)
估计着李景琛快要到了,李景行叫了佣人把李子然带回屋里休息,他没告诉任何人李子然的事,连李景琛都瞒着。
他知道,如果李景琛知道自己对李子然做过的事,即便不和他拼个鱼死网破,也不会再认他这个四哥。对李子然的爱,李景琛并不比自己少,只是李景琛的爱是纯粹的亲情。
李景行有时候也在想,要是李子然真的是自己的女儿,有一天被哪个男人害成了这副模样,自己会怎么反应?杀了他么,不,太便宜他了,五马分尸都不为过。
李景行总是逼迫自己这样想着,没人敢惩罚他,那就只有自虐了。
“我不要回屋!我不要回屋!”
“小姐,求您回去吧,老板吩咐的,您不回去我们就得卷铺盖走人了。”
“老板是谁啊?”
“就是李先生啊。”
“李先生……是那个叫……叫什么来着?李景行么?”
“哎呀小姐,您怎么可以直接叫李先生名字呢。”
“……坏人,你们都是坏人!”
“……”
走廊里李子然吵吵嚷嚷的声音传来,显然是大小姐还没玩够,被佣人强带回来心情不爽。
李景行轻笑,还是活泼的小丫头比较可爱啊,喜欢叫什么都由她去吧,大不了叫他混蛋好了,只要她高兴就好。
李景琛吊儿郎当的坐在李景行对面,一手支着头一手夹着烟,只差嘴里再叼根牙签,就可以演黑社会老大了。
李景琛好像天生有狗的嗅觉,贼眉鼠眼的往李景行身上瞄了一眼,好巧不巧就看到了李景行白衬衫上渗出来的血迹。那个是李子然之前咬的,李景行不许大夫给他上药,任凭它流血结疤。
李景琛笑道:“四哥,你家啥时候养猫了,瞧那爪子利的。”
李景琛说这话其实意有所指,他身为李家半个当家,李家大宅的事儿就算李景行捂得再严实他那边也能听到点风声。不过那风吹到他那里时拐了几个弯,多少有些扭曲。
李景琛听到的是,他们家老四不知从哪里抢回家一个女人,成天当宝似的藏在屋里,除了他自己谁也见不着。
嘿,这不就是传说中的金屋藏娇么。
李景琛就奇怪了,以前李景行有了女人从来不避讳自己,这次这个,难不成要成正宫娘娘?
李景琛嬉皮笑脸的凑过去,问李景行:“四哥,啥时候让我见见四嫂啊?”
李景行连头都没抬,直接扔给李景琛一沓文件。李景琛看出来李景行不想说,也不自找没趣,赶紧开始工作。
他和李景行正在挖一个坑,坑里装满了雷,只要李景骞掉下去,就再也甭想爬出来。现在唯一的问题是,该如何让李景骞心甘情愿的跳下去,并且做到只有他完蛋,他带走的李家家业完完整整的回到李家手里。
两个人都是忘我工作的人,一旦进入状态就觉得时间过得飞快,李景琛是上午到的,等到他们商量好了要走时,已经是下午三点。
李景琛走到门口,突然听到楼上一阵叮叮咣咣的响动,好像什么东西砸碎了。紧接着他那个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的四哥噌的一下就把书房的门踹开,急匆匆的往里面走。
整个过程也就一分钟不到,李景琛揉揉脑瓜皮,没搞明白怎么回事。
偏巧老管家从
求你别怕我!”
此时的李景行已经不是那么叱咤风云的李老板,而是一个普通的,为情所困的男人。
在他爱恋的女人面前,他就是他,所有的傲慢不过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卑微,为了她,他甚至可以匍匐在地亲吻她的脚趾,只要她愿意。
怀抱着李子然,李景行突然发觉,李子然身上好不容易长出来的肉如今又消失的无影无踪,肩头突出来的骨头硌的他下巴生疼。李景行不愿承认,这一切都是自己自找的。
李子然的小牙已经咬上了李景行的肩膀,她这几天常做这个动作,已经练习的炉火纯青,哪里肉软哪里肉硬几乎不用刻意分辨一下子就能咬到。不过,这个男人好像特别不怕痛,明明快被自己咬烂了,还敢对自己动手动脚。
李子然正咬的开心,突然感觉脖子上又热又湿,感情这个坏人居然在自己脖子上掉眼泪!
李子然不乐意了,使劲儿要推开他,边推边含糊的喊着:滚开,脏死了!
也不知是说李景行的泪水脏还是他的人脏,或者,她是说所有人都脏,包括她自己。
………………………………………………………………………………………………………
李子然现下一副小孩心性,该吃吃,该睡睡,吃饱喝足就起来玩,就和一个普通的几岁小孩没差别。
李景行知道自己出现会让李子然不自在,也就尽量不让她看见,反正有一大堆人照看她,而且他也有很多事情要忙,李氏集团的,李家的,李景骞的。他不能让李家在他手上四分五裂,李景骞拿走的东西,必须还回来。
李景行开始每天去公司工作,风雨不误,但是早午晚三次的电话不论多忙他都会打回来,其实不过是问问李子然的情况,有没有好好吃饭,有没有好点,有没有问起自己。除了最后一条,前面的都没让他失望。
今天,李景行难得没去公司,而是留在了李家大宅,他和李景琛有个约,需要在书房里谈些事。
李景行站在书房的落地窗前,俯视着李宅花园。那里正有一个小姑娘,打着赤脚,故意在一个废弃的鹅卵石鱼池里蹚来蹚去,偶尔用弯□子抠上面的小石头,间或蹦跶一下,溅起大片的水花,看到旁边随侍的人衣服被自己弄湿,小姑娘好像特别开心,哈哈的笑。
小姑娘的声音很有特色,爽朗又不粗犷,稍带着点嘶哑所以谈不上清脆,总之很有特色,叫人忍不住被她感染,想和她一起笑。
李景行嘴角扯出一抹笑意,眼底却是无尽的哀伤。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是不可能三更滴,不过好在字数会有保障,阳今天下午已经写出一千字了,历史性的突破啊。
呜呜呜呜,一下午一千字……
第四十二章(一更)
估计着李景琛快要到了,李景行叫了佣人把李子然带回屋里休息,他没告诉任何人李子然的事,连李景琛都瞒着。
他知道,如果李景琛知道自己对李子然做过的事,即便不和他拼个鱼死网破,也不会再认他这个四哥。对李子然的爱,李景琛并不比自己少,只是李景琛的爱是纯粹的亲情。
李景行有时候也在想,要是李子然真的是自己的女儿,有一天被哪个男人害成了这副模样,自己会怎么反应?杀了他么,不,太便宜他了,五马分尸都不为过。
李景行总是逼迫自己这样想着,没人敢惩罚他,那就只有自虐了。
“我不要回屋!我不要回屋!”
“小姐,求您回去吧,老板吩咐的,您不回去我们就得卷铺盖走人了。”
“老板是谁啊?”
“就是李先生啊。”
“李先生……是那个叫……叫什么来着?李景行么?”
“哎呀小姐,您怎么可以直接叫李先生名字呢。”
“……坏人,你们都是坏人!”
“……”
走廊里李子然吵吵嚷嚷的声音传来,显然是大小姐还没玩够,被佣人强带回来心情不爽。
李景行轻笑,还是活泼的小丫头比较可爱啊,喜欢叫什么都由她去吧,大不了叫他混蛋好了,只要她高兴就好。
李景琛吊儿郎当的坐在李景行对面,一手支着头一手夹着烟,只差嘴里再叼根牙签,就可以演黑社会老大了。
李景琛好像天生有狗的嗅觉,贼眉鼠眼的往李景行身上瞄了一眼,好巧不巧就看到了李景行白衬衫上渗出来的血迹。那个是李子然之前咬的,李景行不许大夫给他上药,任凭它流血结疤。
李景琛笑道:“四哥,你家啥时候养猫了,瞧那爪子利的。”
李景琛说这话其实意有所指,他身为李家半个当家,李家大宅的事儿就算李景行捂得再严实他那边也能听到点风声。不过那风吹到他那里时拐了几个弯,多少有些扭曲。
李景琛听到的是,他们家老四不知从哪里抢回家一个女人,成天当宝似的藏在屋里,除了他自己谁也见不着。
嘿,这不就是传说中的金屋藏娇么。
李景琛就奇怪了,以前李景行有了女人从来不避讳自己,这次这个,难不成要成正宫娘娘?
李景琛嬉皮笑脸的凑过去,问李景行:“四哥,啥时候让我见见四嫂啊?”
李景行连头都没抬,直接扔给李景琛一沓文件。李景琛看出来李景行不想说,也不自找没趣,赶紧开始工作。
他和李景行正在挖一个坑,坑里装满了雷,只要李景骞掉下去,就再也甭想爬出来。现在唯一的问题是,该如何让李景骞心甘情愿的跳下去,并且做到只有他完蛋,他带走的李家家业完完整整的回到李家手里。
两个人都是忘我工作的人,一旦进入状态就觉得时间过得飞快,李景琛是上午到的,等到他们商量好了要走时,已经是下午三点。
李景琛走到门口,突然听到楼上一阵叮叮咣咣的响动,好像什么东西砸碎了。紧接着他那个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的四哥噌的一下就把书房的门踹开,急匆匆的往里面走。
整个过程也就一分钟不到,李景琛揉揉脑瓜皮,没搞明白怎么回事。
偏巧老管家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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