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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南蛮边陲杀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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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中的空气格外的清爽,带着一股野山菊的香味。

    密林间古木参天,荆棘和植被将山间小道给淹没,偶尔能够看到一两只山雀被木板车的声音给惊动,从草丛中乍然飞起,落到了一颗大枫树枝之上。

    这山名叫王屋山脉,里面多猛兽大禽,就是被季家姐妹下的那一只麻仓鹰也仅仅只能算中等大小的飞禽,听那季家妹子说她曾经看到过一只长着两只脑袋的大鸟,身子足有十多米长,翅膀就像大风车的扇子一般。

    深山密林多异兽,这王屋山脉也算是一座古山,生活在山下的人们也仅仅只是在山脉的边缘打猎采药,本不敢进入山脉的深处,曾经有艺高胆大的弄潮儿想要到深山之中打猎,但是却一去不复返。

    这王屋山脉到底有多大,就连季家姐妹也说不清楚,只知道她们每次进山打猎,少说也要在山中盘桓七、八天,而且也还仅仅只是在山脉的外围。

    “嗡嗡!”木板车在狭窄而陡峭的山路上缓缓强行,一边是笔直的山壁,一变是深不见底的绝崖,一不小心就可能坠落崖底,摔得粉身碎骨。

    风飞云坐在满是药草的木板车上,旁边就是那一只已经死硬的麻仓鹰,这鹰还真不是一般的大,几乎将整个木板车都给占据,风飞云也只能坐在角落里,伸手将裤管旁边的一把半干枯的药草给捻了起来,拿在鼻尖闻了闻。

    这草也就人的手指那么长,叶片很宽就如水稻的叶子,只是草叶的颜色却是蓝色,三片草叶之间还开着一朵蓝色的小花。

    “这是什么草?”风飞云好奇的问道。

    季家姐姐走在最前面,柔弱的肩膀之上绑着一手指头那么的麻绳,另一头就绑在木板车上,她颇为艰辛的拉动着木板车,额头上滴落下一滴滴香汗。

    这木板车上不仅装着数百斤重的麻仓鹰,更是还有风飞云这个“病号”,加起来的重量,就算是两个大汉来拉动都很吃力,更何况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

    若非她身上带着一丝灵气,恐怕本是拉不到这木板车的。

    风飞云看在眼里,却是疼在心中,若不是浑身一丝力气都使不上来,他是打死都不愿意让一个女孩子来拉他,这份恩情只能默默的记在心中。

    当今这天下,哪还找得到这么善良而又不辞辛苦的女孩子?怕是没了!

    “这是蓝泷草,混乞儿,你别乱碰,这草可贵了,一株就能卖出二十个铜币的高价,我和姐姐在黄土崖壁上采了三天才采到十三株,就算弄坏了一片草叶,你都赔不起。”季小奴看着在前面辛辛苦苦拉着木板车的姐姐,心头对风飞云的怨气更大,一个有手有脚的大男人,却连走路都不能,简直就是一个废物。

    她一直怀疑这混乞儿就是在装病,懒得连路也不想走,就是想要折磨姐姐,拉着他回到镇上。

    季小奴走在木板车的后面,时不时就是咧着白闪闪的牙齿,瞪着风飞云,很想将他给揪起来,人到山沟里喂豺狼。

    “这么贵啊!我若是能够去采几株,那就发财了。”风飞云感叹了一句,然后将手中的蓝泷草放了回去。

    这木板车上不仅有蓝泷草,还有别的药草,全部加起来足有数百株,都是奇形怪状的,有的长得像树,有的长得像蛤蟆,有的叶片是白色,有的叶片是黑色,反正千奇百怪,他也分不出都是些什么药材。

    “这蓝泷草乃是疗伤用的,可以在很快的时间内将人伤口的血给止住,一般这样的药草都是买到军队里,那些军医师出的价格都是很公道的。”

    “这是蜥蜴草,可以解毒,山里多瘴气,蜥蜴草对瘴气的毒有很大的克制作用。”

    “这是玲珑,一般都长在悬崖石缝之间,听说乃是一种药丹的配药,也是价格最贵的一味药了,就这么一小段,怕是得卖出一百个铜币的价格。”

    ……

    走过来悬崖峭壁,木板车停在了一处翠绿的树林之中,这里树叶茂密遮挡住了天上的烈日,显得颇为的清爽。那季家姐姐也是有些累了,坐在木板车的一角,给风飞云讲着每一种药物的用处。

    她依旧还是那么的温柔,手指微微的撩了撩额头上的发丝,手指之上已经沾满了汗珠,她的脸蛋也有些微红,带着一丝疲惫之色。

    风飞云却是本没有听她在讲什么,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她看,只感觉是越看越耐看,手指缩进了袖子里,捏着衣袖,情不自禁的去擦拭她额头上的汗珠,但是手才伸了一半,却又收了回去,这似乎有些不妥,毕竟这动作有些太亲昵了。

    这可是一位良家的女孩子,若是真的举止太过,反而让她生出厌恶的感觉。

    “咳咳!季姑娘,以我看这一车的药草和这一只麻仓鹰,加起来少说也要卖出数千个铜币的价格,足以让你们两姐妹用上大半年。既然有这么多的钱,为何不给自己置办一件体面的衣衫,哪怕买一双绣花绢鞋也是好的啊?”风飞云道。

    季家姐姐微微的一愣,旋即苦涩的笑道:“我们都是贫苦人家的女孩子,哪能穿上那些漂亮的衣服,就算是一件首饰也是舍不得买的,至于绣花绢鞋,那也不是我们这些野姑娘可以穿的,只有那青枫镇首富刘家的千金小姐可以穿得。”

    虽然她这般的说着,但是风飞云还是看见她眼中带着一丝憧憬的光芒,显然是言不由心,又有哪个女孩子不希望将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可是你们赚的这些钱,又该如何花销呢?”风飞云越发的好奇。

    季家姐姐道:“打猎和采药卖出的钱财,三层要交给三玄门的总管,三层得上交青枫镇的大老爷,还有三层得交到烽火连城的军队里,而最后剩下的一层才是我们自己的收入。”

    她说得头头是道,显然觉得这并没有什么不妥。

    交到三玄门是为了得到仙门里的仙师的庇护,这个该交;交到青枫镇的大老爷那里,乃是神晋王朝的法规,这也该交;交到烽火连城的军队里,军队可以保卫一方安宁,这也该交。

    但是在风飞云看来,这简直就是活生生的剥削啊!辛辛苦苦的劳动果实,却要将九层的财富都交出去,难怪这两姐妹虽然收获颇丰,但是却依旧贫苦,连一双像样的鞋子都穿不上。

    风飞云有些发怔,道:“这三玄门可是修仙门派,怎么能够向着老百姓伸手要钱?”

    季家姐姐微微的一愣,道:“难道不该吗?我们向仙门交钱,又能修炼到仙门无上的典籍,这已经很满足了。”

    风飞云道:“……”

    这些小门小派还真是会做生意,随便丢出几本最垃圾的修仙残本,就能换来这些黎民百姓的尊从,还主动的送上自己三层的收入,这……真是好手段啊。

    这季家姐姐身体之中的那一丝灵气,应该也是修炼了某种垃圾仙法,难怪她对这个三玄门这般的感激,却不知就算修炼了这种残本,也绝对无法突破灵引的境界。

    这不是在误人子弟嘛!

    “对了,神武军的粮饷,不都是朝廷颁发,怎么你们还要交钱给他们?”风飞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神虎郡本来就位于南太府的南方边陲,连接婆罗国,大食国,罗曼国三个小国,因为处于边塞之地,常年战乱,匪寇繁多,魔人横行,奸人当道,这里方圆千里几乎都以成了三不管地带,就连王朝的军队都不会驻扎在这里。”

    “烽火连城其实并不是神晋王朝的官方的大城,而是一座佣兵古城,凡是来到这片区域的不是穷凶极恶的亡命之徒,就是背负仇恨的逃命者,亦或者乃是被大仙门追杀得无处可逃的凶人。想要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之下活下去,就必须有人来守卫这里的一切,维持这里最简单的次序,而他们就是烽火连城的神武军。”

    季家姐姐说的神武军,自然不是神晋王朝真正的神武军,只不过是无数的雇佣军组建成了罢了。

    只是这些山民因为感激他们对这个边荒的守护,才将他们叫做神武军。

    “神虎郡!烽火连城!”风飞云眉头一跳,神虎郡不是南太府最南边的一个郡衙,这里可是神晋王朝的边塞了,很多在神晋王朝混不下去走投无路的人,都会逃到这里来,因为神晋王朝的正规神武军,是不会轻易的兵临边界的,这会给周围的那些小国造成恐慌,甚至还有可能会造成王朝之间的误会,发生大规模战意。

    也正是因为这样一个特殊的地理位置,真正的神武军也不会追杀到这里来,这里便变成了整个南太府最不太平的地方,小型的仙门,大群的贼盗,狠辣的杀手,杀人不眨眼的魔人,都在这里聚集。

    现在身处在小镇山区还看不出这里的混乱,但是一旦到了烽火连城,那么若是没有一点高超本事,想要活命简直比登天还难。

    民风彪悍,邪魔隐居,贼人当道,维持次序的便是那些大型的雇佣军,这些小老百姓不感谢他们感谢谁?

    “没想到居然已经到了数万里之外的神虎郡,更是来到了传说中的南蛮边陲杀人地,也好,也好,这样就可以远远的避开萧诺兰那女魔头,至少在几个月之内,这场死亡灾难,还波及不到烽火连城这片混乱之地来。”

    烽火连城这些所谓的魔人和凶徒,风飞云是一点都不害怕,再牛逼能够牛得过萧诺兰那女魔头?

    在萧诺兰的手中都能逃生,就算烽火连城再混乱十倍,风飞云也是丝毫都不惧,反而心头还有一点期待!

    风飞云最喜欢的就是黑吃黑,反正现在整个南太府的各方势力都想杀他,来到这样一个边陲乱世,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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