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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地方,只依稀记得那日下电车的时候,瞥见‘总督府’三个字,便一道儿想起薛良均来,可似乎那是很久远的人和事了,她在这里已经住了十日了。
已经十日了,她没有出过这个胡同,又给了房东两块钱做伙食钱,日子过的不能再平淡了。十天来,良时只来过一次,请她出去吃了一顿饭,她也顺便去逛了衣服店,买了两件冬衣和棉鞋,又买了本时下流行的书,名字叫做《春明外史》。书是良时推荐的,可她认得的字实在是少的可怜,磕磕绊绊读了几页,就仍在床头上。
可良时再没来过了,她抛弃一切去换幻想中的爱情,等来的下场看起来并不好,至少没有她在繁乐门里那样的得意。
吱——
窗户又开了,这小平房实在是不大好,窗户上连块玻璃都没有,就用纸糊了一层。这几日也不知是怎么了,外头的风很大,吹的门口那棵大梧桐树哗啦啦的响,这窗户一开,那响声更大了。八艳合起手里的书,起身朝窗户走去,外面铺了一地的梧桐叶,黄棕色的,上面还有梧桐子。想起小时候,娘常带她一起去拾梧桐子,回家来放在炒锅里炒香,抓一把放在嘴里嚼,那滋味不知是香还是苦,她好像已经不记得了。
窗子对面就是良时的屋子,木门紧紧闭着,那辆脚踏车还锁在门口,这样重要的东西就这么放在外边,看来也是粗心惯了的。想起良时的模样,八艳倒有些模糊了,只记得第一回见面他冲着她笑的模样,不过才几日,她的记性果真差到这种地步了?
“外面风大,站在窗户边上做什么?”
突然传来良时的声音,八艳猛的怔住,四下里望去,可哪里有他的身影,这才发现原来他竟躲在窗户后面了。她伸出脑袋,偏过身子朝他笑着,“你怎么躲在这里了?下班了么?”问完也不等他回答,自己赶忙从屋子里出来。
良时道:“你最近住的还好么?还有什么缺的,明天我放假,同你一块上街去。”八艳一听他放假的消息,心里顿时闪过一丝高兴,他在这里没有家人朋友的,放假了也没什么人作伴,那他一定会和她一起的。
“反正有个落脚的地方已经很好了,明天你也难得放假,不如我们去郊外骑车好不好?”八艳心里满是雀跃,抬手指着他门口的那辆脚踏车,提议道。
他们并不算特别熟络的人,说到底才见了几回面,可两人之间总有一种特别的情愫。良时顺着她的手看过去,那辆脚踏车停在那已经好久了,上面的黑漆也还完好无损,到底是德国的东西,质量还是很好的。
八艳瞧见良时只盯着那辆脚踏车看,以为他是不情愿,刚想拒绝却听得良时说道:“好的呀,我也好久没骑了。对了,八艳,你会骑脚踏车么?不会的话,我教你。”
“真的吗?那太好了。你还没吃饭吧,今儿我请你吃饭。”八艳实在是高兴,她从没觉得一个人待着是多么孤单的事情,哪怕有个人同你说说话也好,这么待着几日,她觉得自己快要变成地上的灰尘了。
天还很早,八艳高高兴兴的回去好好打扮了一番,穿上呢子大衣,也围了一条围巾,这样严严实实的穿着已经好久不曾见过了,她想她该要变成一个正常人的。差不多六点半的时候,良时来敲她的门,两人一见面,相视一笑。
良时也换了一件衣服,和他刚刚穿的衣服不一样,里面穿了一件棕灰色的针织背心,外边搭了一件纯黑色大衣,脖子上依旧围着那条围巾,整个人看起来儒雅不少,像谦谦的公子。他起初还有些犹豫,这样的打扮是不是太刻意了点,八艳瞧见了会不会以为他是个不太正经的人,可犹犹豫豫之下,还是穿成了这样。
两人出了胡同,到了大街上,许是明天放假的缘故,街上的人比平常多了起来。八艳不知道哪一家好吃,询问了良时,良时指了街头的一家,两人进去点了三四个菜,价钱倒也还不贵,八艳觉得一定是良时为她省钱才带她来的,既是她请客,也不能让她花费太多才是。一顿饭吃下来,其实是有些拘束的,八艳也不知道到底是好吃还是不好吃,正应了那句食之无味。
出了小馆子,外面照例刮起大风,许是屋里太过闷热的缘故,八艳倒觉得凉快起来,呢子大衣没扣起来,两手插兜里,两人并排的走着,从吃饭到出来,统共也没说几句话。
“你应该不是北平人罢,家里都没什么人了么?”旁边的良时突然问起来。八艳一怔,刚刚还觉得太过沉默压抑,没有话题,可一开口必定是要问来历的,可偏偏八艳最怕的就是这个了。
八艳没法,也只得如实说:“我是姑苏人,家里打仗,爹妈都不在了,我一个人辗转到北平谋生活的。”
良时唔了一声,才想起来南方是不大太平,尤其是苏州,沦陷的最早,惊觉起来自己问了别人的伤心事,心下觉得有些难为情起来,一瞬又恢复了沉默。
再往前,就要到胡同了,拐进胡同里,就要各奔东西了。八艳有些舍不得这好不容易得来的机会,风越刮越大,一点也不凉快了,倒有些冷起来,八艳缩了缩脖子,才发现脖子上空空的。呀了一声,抬手捂住领口道:“我的围巾落在小饭馆里了。”
良时也停了下来,道:“出来匆匆忙忙的,应该看一下的,你先回家,我替你去取。”说着就要回过身去。八艳一把拉住他的胳膊,朝着身后看了一眼,道:“算了,那么长的路呢,眼看要到家了,一条围巾罢了,我那还有一条呢。”
八艳坚持不要回去,良时也就作罢,要是非要回去取,人家还以为他刻意挂在心上呢。
两人心里都好似有千言万语似的,可一直走到家门口也没再说一句话,良时看着八艳回了屋,说了声‘晚安’,目送着她一直关上门才作罢。自己在院子里踱着步,来回的走着,踩在梧桐叶上吱吱的响,索性外面风大,听不大出来。瞥见锁在那的脚踏车,回想起来他离开家已经有两年了,父亲死了也两年了,而那人,霸占着他的一切也两年了……
从怀里掏出一根烟来,叼在嘴里,风太大了,火怎么也擦不着,良时抬眼看了看,屋子里的灯已经熄下了,扔掉好不容易点燃的眼,抬脚踏了一下,随即出了胡同。
天越发的深了,风也越来越大了,像是要将一切都吹的干干净净似的,可这风没有方向,倒是吹的一团糟。
八艳回了屋子,脑子里也一团浆糊,她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些什么,她好像失眠了,怎么也睡不着,外面轰隆隆的声音很大,窗户也不顶风,关了就被吹开,来来回回很多次,八艳都懒得下床去关窗了。屋子里黑乎乎的,八艳的眼睛也黑乎乎的,窗户震来震去的声音实在是大,
已经十日了,她没有出过这个胡同,又给了房东两块钱做伙食钱,日子过的不能再平淡了。十天来,良时只来过一次,请她出去吃了一顿饭,她也顺便去逛了衣服店,买了两件冬衣和棉鞋,又买了本时下流行的书,名字叫做《春明外史》。书是良时推荐的,可她认得的字实在是少的可怜,磕磕绊绊读了几页,就仍在床头上。
可良时再没来过了,她抛弃一切去换幻想中的爱情,等来的下场看起来并不好,至少没有她在繁乐门里那样的得意。
吱——
窗户又开了,这小平房实在是不大好,窗户上连块玻璃都没有,就用纸糊了一层。这几日也不知是怎么了,外头的风很大,吹的门口那棵大梧桐树哗啦啦的响,这窗户一开,那响声更大了。八艳合起手里的书,起身朝窗户走去,外面铺了一地的梧桐叶,黄棕色的,上面还有梧桐子。想起小时候,娘常带她一起去拾梧桐子,回家来放在炒锅里炒香,抓一把放在嘴里嚼,那滋味不知是香还是苦,她好像已经不记得了。
窗子对面就是良时的屋子,木门紧紧闭着,那辆脚踏车还锁在门口,这样重要的东西就这么放在外边,看来也是粗心惯了的。想起良时的模样,八艳倒有些模糊了,只记得第一回见面他冲着她笑的模样,不过才几日,她的记性果真差到这种地步了?
“外面风大,站在窗户边上做什么?”
突然传来良时的声音,八艳猛的怔住,四下里望去,可哪里有他的身影,这才发现原来他竟躲在窗户后面了。她伸出脑袋,偏过身子朝他笑着,“你怎么躲在这里了?下班了么?”问完也不等他回答,自己赶忙从屋子里出来。
良时道:“你最近住的还好么?还有什么缺的,明天我放假,同你一块上街去。”八艳一听他放假的消息,心里顿时闪过一丝高兴,他在这里没有家人朋友的,放假了也没什么人作伴,那他一定会和她一起的。
“反正有个落脚的地方已经很好了,明天你也难得放假,不如我们去郊外骑车好不好?”八艳心里满是雀跃,抬手指着他门口的那辆脚踏车,提议道。
他们并不算特别熟络的人,说到底才见了几回面,可两人之间总有一种特别的情愫。良时顺着她的手看过去,那辆脚踏车停在那已经好久了,上面的黑漆也还完好无损,到底是德国的东西,质量还是很好的。
八艳瞧见良时只盯着那辆脚踏车看,以为他是不情愿,刚想拒绝却听得良时说道:“好的呀,我也好久没骑了。对了,八艳,你会骑脚踏车么?不会的话,我教你。”
“真的吗?那太好了。你还没吃饭吧,今儿我请你吃饭。”八艳实在是高兴,她从没觉得一个人待着是多么孤单的事情,哪怕有个人同你说说话也好,这么待着几日,她觉得自己快要变成地上的灰尘了。
天还很早,八艳高高兴兴的回去好好打扮了一番,穿上呢子大衣,也围了一条围巾,这样严严实实的穿着已经好久不曾见过了,她想她该要变成一个正常人的。差不多六点半的时候,良时来敲她的门,两人一见面,相视一笑。
良时也换了一件衣服,和他刚刚穿的衣服不一样,里面穿了一件棕灰色的针织背心,外边搭了一件纯黑色大衣,脖子上依旧围着那条围巾,整个人看起来儒雅不少,像谦谦的公子。他起初还有些犹豫,这样的打扮是不是太刻意了点,八艳瞧见了会不会以为他是个不太正经的人,可犹犹豫豫之下,还是穿成了这样。
两人出了胡同,到了大街上,许是明天放假的缘故,街上的人比平常多了起来。八艳不知道哪一家好吃,询问了良时,良时指了街头的一家,两人进去点了三四个菜,价钱倒也还不贵,八艳觉得一定是良时为她省钱才带她来的,既是她请客,也不能让她花费太多才是。一顿饭吃下来,其实是有些拘束的,八艳也不知道到底是好吃还是不好吃,正应了那句食之无味。
出了小馆子,外面照例刮起大风,许是屋里太过闷热的缘故,八艳倒觉得凉快起来,呢子大衣没扣起来,两手插兜里,两人并排的走着,从吃饭到出来,统共也没说几句话。
“你应该不是北平人罢,家里都没什么人了么?”旁边的良时突然问起来。八艳一怔,刚刚还觉得太过沉默压抑,没有话题,可一开口必定是要问来历的,可偏偏八艳最怕的就是这个了。
八艳没法,也只得如实说:“我是姑苏人,家里打仗,爹妈都不在了,我一个人辗转到北平谋生活的。”
良时唔了一声,才想起来南方是不大太平,尤其是苏州,沦陷的最早,惊觉起来自己问了别人的伤心事,心下觉得有些难为情起来,一瞬又恢复了沉默。
再往前,就要到胡同了,拐进胡同里,就要各奔东西了。八艳有些舍不得这好不容易得来的机会,风越刮越大,一点也不凉快了,倒有些冷起来,八艳缩了缩脖子,才发现脖子上空空的。呀了一声,抬手捂住领口道:“我的围巾落在小饭馆里了。”
良时也停了下来,道:“出来匆匆忙忙的,应该看一下的,你先回家,我替你去取。”说着就要回过身去。八艳一把拉住他的胳膊,朝着身后看了一眼,道:“算了,那么长的路呢,眼看要到家了,一条围巾罢了,我那还有一条呢。”
八艳坚持不要回去,良时也就作罢,要是非要回去取,人家还以为他刻意挂在心上呢。
两人心里都好似有千言万语似的,可一直走到家门口也没再说一句话,良时看着八艳回了屋,说了声‘晚安’,目送着她一直关上门才作罢。自己在院子里踱着步,来回的走着,踩在梧桐叶上吱吱的响,索性外面风大,听不大出来。瞥见锁在那的脚踏车,回想起来他离开家已经有两年了,父亲死了也两年了,而那人,霸占着他的一切也两年了……
从怀里掏出一根烟来,叼在嘴里,风太大了,火怎么也擦不着,良时抬眼看了看,屋子里的灯已经熄下了,扔掉好不容易点燃的眼,抬脚踏了一下,随即出了胡同。
天越发的深了,风也越来越大了,像是要将一切都吹的干干净净似的,可这风没有方向,倒是吹的一团糟。
八艳回了屋子,脑子里也一团浆糊,她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些什么,她好像失眠了,怎么也睡不着,外面轰隆隆的声音很大,窗户也不顶风,关了就被吹开,来来回回很多次,八艳都懒得下床去关窗了。屋子里黑乎乎的,八艳的眼睛也黑乎乎的,窗户震来震去的声音实在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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