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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要成精是极难的。因为树没有欲念。这是身边那棵比她更老的树告诉她的。不过在两百年前,那棵树因为过于年老死去了。临死前它说,白水是那个难得有资质成精的树。因为她有比它们更强烈的欲望。
白水在心里说废话。她以前是人啊,人的欲望怎么可能比草木还低?但话是这么说,为什么她还是没成精?!
啊喂!就算不能成精你让我死掉吧,至少死掉了我能在投胎之前揍一下那个混蛋孟婆啊!老天爷!你为毛要这样对待我,我想死都死不了啊啊啊啊!!
五百年了,五百年了。她等了足足五百年,等到这片老林子被人砍了等到这本是深深大林子的地方周边成了如今热闹的长安城,可既没等到她成精也没等到她死。眼见着成了附近新树的长辈,眼见着身边再无一棵同年树木,她却仍旧是那身苍绿,依旧是那般挺拔,依旧是那块木头!
怨念中的白水忽然觉得一阵奇怪的感觉,往下一望,更觉悲愤——
这让她认识到一个被她反复强调但仍是忘记的事实,她是一棵树,一棵树,一棵树而已而已而已而已……
所以对于现在的小狗来说,她只是一个路标,一个路标,一个路标而已而已而已而已而已……
不错。白水是树。但她上辈子是人。
通常意义上。过了忘川,一个魂魄除了特别执念的,别的都该忘得差不多了,再喝碗孟婆汤,什么执念也就全没了。
——但问题就出在,她没有喝孟婆汤。
她记得。她一直记得。
她不知道排了多久,终于终于排到了奈何桥前。终于可以喝到孟婆汤,忘了前世那个混账女人。她始终不能如何的恨她,没能变成厉鬼的她不得已只好选择了遗忘。这不知多少个日夜的等待,每日挥之不去的记忆简直就是凌迟。而等待是值得的。她终于能忘了她了。她觉得很幸福。这幸福让她不自觉的有些颤抖,这颤抖让她不小心手一抖。
——碗碎了。
她颤抖地望向一脸阴沉相一手按着右太阳穴机械地递着孟婆汤的女子,犹豫了一下才道:“那,那个……”
“……嗯?!”女子捂着脑袋转过脸,她一只手遮住半只眼,面上表情吓坏了白水:“你!你怎么还在这里!还不快去投胎!”她说着一摆手,白水就只觉得一股大力传来,反应过来的时候已跌进轮回井——
所以说,人一旦倒霉了起来。
不但生前走背字,死后还会继续倒运。
很多年以后白水再想起那一天,她觉得这世上也许真的存在命运这种东西。
当霜晓五百年来第一次出现在白水眼前的时候,白水几乎不敢相信她的眼睛,虽然,现在的她的确没有眼睛——
一个孟婆是怎么会出现在人间的?这个问题已经不重要了。那张脸,即使她现在没有如那年一般捂着脑门,她也认得出来——
是她!没错!就是她!
怨念达到了她五百年中的最高。如果目光可以杀无常的话,霜晓已经死过十万零八次。但她只能,只能眼睁睁的哪看那个害她五百年的孟婆从眼前飘过。完全,完全无法做任何事!
——苍天啊大地啊你为什么要这么对待我!!
正在撒尿的小狗儿忽然觉得一阵寒意,抖了抖身子哀叫着跑开了。虽然没有任何外在迹象表明危险,但是动物的直觉让它觉得无比危险。
——如果怒火真的能燃烧起来的话,这片林子乃至整个城已然一片火海。
那天是白水极其重要的一天。
在那天。一棵古老的树终于倒下了。林子里留下了一个奇怪的空位,然后在那个阳春的三月里,迅速被新生的草木覆盖过去。
在那天。长安城来了个新客人。
一身苍色的衣裙,有着大大眼睛的莫约十五岁女孩随着人流进了城。
她眨了眨眼,时隔五百年再一次以一个人的视角看这个世界,她忽然觉得一阵惘然。不过不管怎么说,暂时找不到孟婆,她便到处走走。
临了路过一个算卦的摊子,摊位上的老头是个修行超过七百年的何首乌——所谓大隐于市,大抵如此。
“孩子,你想去做什么呢?不如,来算一卦吧,免费。”同是草木修行的老头对这个方方化形的同类本能的有着善意。
白水想了想,想起了这么一件事。
——她的仇人,的确不止一个。
何首乌有些惊讶的看着眼前少女的侧脸忽然露出一丝狰狞,转头的时候却已是满面清风:“那,我要你帮我算一算,我要往哪走,才能见到我想见的人?”
第18章 四、狭路相逢勇者胜
寰雾站在南天门门口。有一瞬间的茫然。
神仙到底会不会茫然,这大概只能去问神仙。可惜的是寰雾不是神仙,她顶多是个半仙。
半仙会不会茫然这点寰雾已经知道了。在一瞬间过后,她接着另一个瞬间继续茫然。
唉——
寰雾叹息。她还是想不起来那个女人的样子。虽然知道自己对不起她。
这难道是太上忘情的后遗症?
唉——
她又叹了一下。
一个凡人因她而死。按照天条,她得去赎罪。找到那个凡人,直到她亲口说出“我原谅你。”
飞升之前的事情已经想不起来太多。问了给她传话的小仙,道是没个百年想不起来,等想起来的时候,凡间种种早随风去了,对人对仙都好。话虽如此,对于寰雾而言,倒是头疼得要命了。
有时候世间的事就是如此讽刺。她这才刚当上神仙。
或者是看她这副模样实在可怜,或者是这样的事情做得太多,传令小仙干脆地施了道仙法,但也只令寰雾隐隐想起了一些些。记忆里没有亲眼看到后续,但那个答应好一起私奔的女人已经在吹了一夜寒风被发现逃跑之后无可奈何的也必定带着怨恨的自尽了。
奇怪的是她对此并没有太大的触动。这大概是因为已经忘情了罢。
——只是。天条总归是天条。
耸了耸肩。起码,在被踹下去之前,她还是逛了几天仙界的。寰雾安慰自己。那时,接到这个不亚于晴天霹雳的消息后不久,一个神仙跑过来,稍加了解情况后很好心的带她逛了逛天庭。
五天。好吃好喝——虽说,她不明白为什么修仙的时候要辟谷,成仙之后反而吃喝玩乐样样有——对此,领她玩的神仙是这么说的——因为先苦后甜……
天界的一天比人间的一天要漫长很多,不过天界玩乐的花样也多得夸张,是以寰雾并不觉得无聊。无怪乎世人皆想成仙,成仙果然好处多多。
不过。不管怎么拖延——当然其实也压根拖延不了。她总归得去还债。天上一日地下百
白水在心里说废话。她以前是人啊,人的欲望怎么可能比草木还低?但话是这么说,为什么她还是没成精?!
啊喂!就算不能成精你让我死掉吧,至少死掉了我能在投胎之前揍一下那个混蛋孟婆啊!老天爷!你为毛要这样对待我,我想死都死不了啊啊啊啊!!
五百年了,五百年了。她等了足足五百年,等到这片老林子被人砍了等到这本是深深大林子的地方周边成了如今热闹的长安城,可既没等到她成精也没等到她死。眼见着成了附近新树的长辈,眼见着身边再无一棵同年树木,她却仍旧是那身苍绿,依旧是那般挺拔,依旧是那块木头!
怨念中的白水忽然觉得一阵奇怪的感觉,往下一望,更觉悲愤——
这让她认识到一个被她反复强调但仍是忘记的事实,她是一棵树,一棵树,一棵树而已而已而已而已……
所以对于现在的小狗来说,她只是一个路标,一个路标,一个路标而已而已而已而已而已……
不错。白水是树。但她上辈子是人。
通常意义上。过了忘川,一个魂魄除了特别执念的,别的都该忘得差不多了,再喝碗孟婆汤,什么执念也就全没了。
——但问题就出在,她没有喝孟婆汤。
她记得。她一直记得。
她不知道排了多久,终于终于排到了奈何桥前。终于可以喝到孟婆汤,忘了前世那个混账女人。她始终不能如何的恨她,没能变成厉鬼的她不得已只好选择了遗忘。这不知多少个日夜的等待,每日挥之不去的记忆简直就是凌迟。而等待是值得的。她终于能忘了她了。她觉得很幸福。这幸福让她不自觉的有些颤抖,这颤抖让她不小心手一抖。
——碗碎了。
她颤抖地望向一脸阴沉相一手按着右太阳穴机械地递着孟婆汤的女子,犹豫了一下才道:“那,那个……”
“……嗯?!”女子捂着脑袋转过脸,她一只手遮住半只眼,面上表情吓坏了白水:“你!你怎么还在这里!还不快去投胎!”她说着一摆手,白水就只觉得一股大力传来,反应过来的时候已跌进轮回井——
所以说,人一旦倒霉了起来。
不但生前走背字,死后还会继续倒运。
很多年以后白水再想起那一天,她觉得这世上也许真的存在命运这种东西。
当霜晓五百年来第一次出现在白水眼前的时候,白水几乎不敢相信她的眼睛,虽然,现在的她的确没有眼睛——
一个孟婆是怎么会出现在人间的?这个问题已经不重要了。那张脸,即使她现在没有如那年一般捂着脑门,她也认得出来——
是她!没错!就是她!
怨念达到了她五百年中的最高。如果目光可以杀无常的话,霜晓已经死过十万零八次。但她只能,只能眼睁睁的哪看那个害她五百年的孟婆从眼前飘过。完全,完全无法做任何事!
——苍天啊大地啊你为什么要这么对待我!!
正在撒尿的小狗儿忽然觉得一阵寒意,抖了抖身子哀叫着跑开了。虽然没有任何外在迹象表明危险,但是动物的直觉让它觉得无比危险。
——如果怒火真的能燃烧起来的话,这片林子乃至整个城已然一片火海。
那天是白水极其重要的一天。
在那天。一棵古老的树终于倒下了。林子里留下了一个奇怪的空位,然后在那个阳春的三月里,迅速被新生的草木覆盖过去。
在那天。长安城来了个新客人。
一身苍色的衣裙,有着大大眼睛的莫约十五岁女孩随着人流进了城。
她眨了眨眼,时隔五百年再一次以一个人的视角看这个世界,她忽然觉得一阵惘然。不过不管怎么说,暂时找不到孟婆,她便到处走走。
临了路过一个算卦的摊子,摊位上的老头是个修行超过七百年的何首乌——所谓大隐于市,大抵如此。
“孩子,你想去做什么呢?不如,来算一卦吧,免费。”同是草木修行的老头对这个方方化形的同类本能的有着善意。
白水想了想,想起了这么一件事。
——她的仇人,的确不止一个。
何首乌有些惊讶的看着眼前少女的侧脸忽然露出一丝狰狞,转头的时候却已是满面清风:“那,我要你帮我算一算,我要往哪走,才能见到我想见的人?”
第18章 四、狭路相逢勇者胜
寰雾站在南天门门口。有一瞬间的茫然。
神仙到底会不会茫然,这大概只能去问神仙。可惜的是寰雾不是神仙,她顶多是个半仙。
半仙会不会茫然这点寰雾已经知道了。在一瞬间过后,她接着另一个瞬间继续茫然。
唉——
寰雾叹息。她还是想不起来那个女人的样子。虽然知道自己对不起她。
这难道是太上忘情的后遗症?
唉——
她又叹了一下。
一个凡人因她而死。按照天条,她得去赎罪。找到那个凡人,直到她亲口说出“我原谅你。”
飞升之前的事情已经想不起来太多。问了给她传话的小仙,道是没个百年想不起来,等想起来的时候,凡间种种早随风去了,对人对仙都好。话虽如此,对于寰雾而言,倒是头疼得要命了。
有时候世间的事就是如此讽刺。她这才刚当上神仙。
或者是看她这副模样实在可怜,或者是这样的事情做得太多,传令小仙干脆地施了道仙法,但也只令寰雾隐隐想起了一些些。记忆里没有亲眼看到后续,但那个答应好一起私奔的女人已经在吹了一夜寒风被发现逃跑之后无可奈何的也必定带着怨恨的自尽了。
奇怪的是她对此并没有太大的触动。这大概是因为已经忘情了罢。
——只是。天条总归是天条。
耸了耸肩。起码,在被踹下去之前,她还是逛了几天仙界的。寰雾安慰自己。那时,接到这个不亚于晴天霹雳的消息后不久,一个神仙跑过来,稍加了解情况后很好心的带她逛了逛天庭。
五天。好吃好喝——虽说,她不明白为什么修仙的时候要辟谷,成仙之后反而吃喝玩乐样样有——对此,领她玩的神仙是这么说的——因为先苦后甜……
天界的一天比人间的一天要漫长很多,不过天界玩乐的花样也多得夸张,是以寰雾并不觉得无聊。无怪乎世人皆想成仙,成仙果然好处多多。
不过。不管怎么拖延——当然其实也压根拖延不了。她总归得去还债。天上一日地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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