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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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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同项景昭说:“少爷您先别急,我不跟,也有我不跟的原因呢。”

    项景昭忙问:“什么原因?”

    “那人啊,我即便不跟,也能认出来是谁。少爷您倒猜猜,是谁大白天地跟云鹊在院里私会呢?”

    项景昭又哪里乐意猜这个?他向来是不爱做这样无聊又无用的事的,此时只一个劲地催:“你倒快些说,我外面可摆着饭呢!”

    墨轩这才道:“这人少爷怕是想不到,那人竟是咱们睦州王知府的师爷宋慈呢!”

    项景昭便楞到了当场,久久回不过神来。

    墨轩还在旁边揶揄道:“我倒想不通了,云鹊竟能看上那样的人?那宋慈已有四十了吧?长得跟个骷髅似的,面上无三两肉,一双眼睛邪门地很,这样的人,哪里比得上高大公子那般丰神迥异?这云鹊,也真是瞎了眼了。”

    项景昭已打断了他:“你看清楚了?真是王知府的师爷?”

    墨轩奇了:“这有什么能看错的?少爷又不是不知道那宋师爷的长相,别人或许还能认错了,这宋师爷,满睦州府都认不错他来!”

    项景昭已毫无意识地要仰躺到后面,却忘了自己此时做的是凳子,并无靠背,这样一趟,差点摔下去。

    还是墨轩手快,一把拽住了他,嘴里埋怨:“这是怎么了?竟像是魔怔了似的,可是我说错什么话了?”

    突然又想到高云长是项景昭的兄弟,云鹊又是高云长的通房,虽然高云长平时花得很,秦楼楚馆的姑娘没少碰过,但是此时云鹊与宋师爷有染,高云长面子上挂不住,项景昭自然心里也不舒服。

    想到刚刚自己的八卦嘴脸,墨轩倒有些脸热,暗骂自己怎么将平日里同底下人说的话全拿到少爷跟前说了,一边还补救着:“我平日里看云鹊爱高大少爷爱得紧呢,想来怕是我想错了,云鹊也是个模样出众的,哪能那样轻易就委身宋师爷那样的人?”

    “他们虽在宅子里待了那么会子时间,但我是看清楚的,那宅子里还站了人,又是青天白日的,该不会这样大胆,两人就这样乱搞。”

    项景昭被他这碎碎念搅得心烦意乱,摆手叫他别说话了。

    墨轩看他神色飘忽,有些担心地问:“少爷这是怎么了?可是这消息十分的不好?”

    项景昭却突然笑了起来。

    “这是我今日,听到最好的消息了。”

    ☆、第一百二十五章 白马镇中藏花,白马镇外葬人

    白马镇坐落在睦州府的西边,是一个靠河的小城镇,依山傍水,美得很。

    在景德二十五年以前,这里还是座颇有些富裕的小镇,良田千倾,水美田肥,河中鱼跃,波光粼粼。

    那时候,五岁的小娃光着屁股下河一趟,随便伸手一摸,都能摸到两条三斤重的鱼。

    那时候,水田里的稻子将比人高,地里的土黑黝黝地泛着油光,人们收完春稻,立刻又能接着种秋稻,种一茬白菜,够吃一整个冬季。

    白马镇的百姓出去都说,自己遇着了一个好东家,租子收的不高,人也和善。

    谁都明白,只要上面的人不压迫,底下的人总能靠一双手,挣出一片天来。

    可是后来呢?

    后来也没什么,那东家依然是好东家,人依然是和善人,可百姓们却知道,仅凭自己这双手,真是挣不出来天地了。

    河道决堤了。

    紧靠着河的白马镇首当其冲,一片大水淹死一片人。

    洪水里飘着的,是稻子,是桌椅,是被褥,是死狗,是牲畜,是死人。

    父亲看着儿子的尸体漂远,妻子看着丈夫的尸体沉河,那时候的他们流泪了吗?

    或许吧,只是自己都顾不到了,哪里有多余的眼泪给他们流?

    再后来,瘟疫来了。

    死人终于不用再被洪水冲走了。

    因为他们尸横遍野,因为他们无席裹尸,因为那些千倾的良田,都要葬不下这些人。

    有人问,他们心善的东家呢?他们那收租子少的东家呢?

    死了。

    也是好笑,在生死面前,总算没了这些高低贵贱,该到你死,无论你送多少钱财,还是要死。

    新来的东家,不好,也不坏,与别的地方相比,一个样。

    东家五成的租子,朝廷三成的税,瘟疫横行,也有几个心善的赏他们几口粥。

    白马镇总算熬了过来。

    从几百上千人的大户,熬成了七十八户,老弱病孺相互扶持,从景德年间到顺昌年间,一路搀扶过来,总算保了一条命。

    云鹊便是这群老弱中的其中一个。

    她生在一个只有父亲的家里,父亲原本是爱她的,小时候还会用树棍儿绑成小人给她玩。

    到了三岁,镇上的媒婆找来,为父亲说了一门亲事,邻村的年轻小寡妇,不嫌弃他家贫寒,只要一两银子的聘,就嫁过来。

    云鹊似乎还记得父亲将自己抱到腿上,摇着一个简陋的布娃娃问她:“爹爹给你找个新娘亲好不好啊?”

    云鹊的眼睛盯着布娃娃,随着布娃娃的摆动,跟着点了点头。

    然后女人进门,带着一个镶了芝麻大点玉的簪子,一双凤眼斜飞着,满是风情。云鹊从那女人一进门便喜欢上来,白马镇从没有像她这样漂亮的人。

    可是人怕总是犯贱的,若别人喜欢你,你便不屑一顾,若不喜欢你,你便上赶着倒贴。

    云鹊与她继母,便是这个状态吧。一个不屑一顾,一个上赶着倒贴。

    云鹊大概是从五岁起,便开始洗衣服了,刚开始是夏天,水凉快得很,也舒服地很。

    云鹊洗着衣服,从来都不觉得这是什么苦差事。她总是反反复复地搓着衣服,要将角落里面一丁点儿的灰尘都搓干净了才罢休。

    唯一不便的是,手泡在满是皂角的水里久了,指头便变得木木的。

    到了冬天,继母说,孩子太小,洗冷水要冻坏的。

    云鹊还说:“不会,我身子好,母亲才该小心着些。”

    继母笑了笑,将水热了热,还给她洗。

    到后来……后来没过几天,继母怀孕了,没法烧热水了。云鹊个子矮,够不着烧水的灶台,她在台子边折腾了好久,终于泄了气,回头瞧见那刚从河里打上来的水,想:“有什么怕的?不就是一摊子冷水吗?”

    于是,一直到她被卖进牙行,到她被牙婆子训练着礼仪,到她低着头被高家的主子挑来拣去,到她有幸做了高家二姨太太的小丫头,她都一直用冷水洗着衣服。

    那冰冷的水仿佛从五岁那年,就淌进了她的骨子里,将她的骨头冻得晶莹剔透。她爱惨了在冬天将手猛扎子塞进冰水里的感觉。

    后来她被分过来,分到高云长的院子里,当了二等丫头,不再做洗衣服的活计,可她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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