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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爷风光了一辈子,可最终却死在还没开荤的餐桌前。打成了筛子,还没有人愿意为他土葬,而是一把火烧了完事。
所以生和死的定义有时候不是心脏是否跳动那么简单,至少任哥觉得金爷不是真的死了。因为他在火炮身上能看到金爷当年的影子,能看到丘陵城或者蝴蝶城的缺陷与优势,能看到他的宽容,以及如猎人一般伺机行动,却又适可而止的敏锐与缜密。
这些都是活生生的,而或许还会继续活下去。
第76章
回去的路上任哥还走了一段,按照阿胜的话说,任哥是年纪大了,越来越爱走路了,而他还年轻,所以他想坐车。
他对任哥说话的态度开始变得随意,而不知为何,任哥并不为此感到诧异或不满,相反他觉得这有一种久违的亲密。好似他和阿胜早就应该抹消阶级差异了,可偏偏身边的各种事务缠绕着他们,让他们始终不得平等。
他们碰到了两个人,那两个人问金爷的墓是不是在前面。
阿胜说是,不过等人散完了再过去才行,现在人多,过去了也不能靠近。
其中一人说好,然后还真在租赁铁桶和木棍的服务处等。
阿胜打量了一下那两人,年纪比他们还大,身上却有着不少陈年的伤疤。虽然模样是农夫打扮,但看着并不像普通的农夫。
他说任哥,要不要通知一下火炮,他们会不会是来搞事的。
任哥说不用了,“我看他们不像坏人,说不定又是金爷在哪个犄角旮旯认识的老友。”
阿胜想想也是,走了一段,又忍不住问任哥,“任哥,我要是死了,别搞那么大排场。一个人安安静静挺好,要麻烦,你也把我一把火烧了。”
任哥笑起来,他说你走在我前面还是我走在先,这都不一定,“不过我是一定要土葬的,土葬了,我魂就还留在这里,这一点你千万别给我偷工减料。”
那一天阿胜和任哥再次来到了那座天桥上。
天桥下依旧车水马龙,汽车的喇叭、引擎的轰鸣、人群的喧嚣还有不远处酒吧街震耳欲聋的音乐混在一起,让蝴蝶城胡乱地扑扇着翅膀。
阿胜说,好遗憾,我没有给你拿下蝴蝶城。
任哥没接话,他望着川流不息的车辆,片刻之后,搂住阿胜的肩膀。
阿胜以为对方不过是照例安抚他罢了,没想到任哥头稍微侧了一瞬,嘴唇竟在阿胜的面颊上擦了一下。
阿胜吓了一跳,虽然已经让兄弟们都回去,但他还是忍不住四下看了一圈,确定没有熟悉的人在近旁。
“怎么,你害怕啊?”任哥挪远了一点,问道。
“我……”阿胜一时语塞,支吾了半天,才恢复把手肘压在栏杆上的姿势,追着任哥的方向又凑了回去,低声道,“我他妈怕什么,我……我是担心你怕,对你影响不好。”
“你不喜欢?”任哥再问,他的手臂从始至终没有放开阿胜的肩膀。
他不是故意调情,只是觉着这样逗阿胜很有意思。如果光线能再亮一点就好了,那他就能看到阿胜的面颊是不是红了,他的神情是不是闪躲。
“喜欢。”阿胜低头,捏了捏手指,快速地瞥了任哥一眼,重复了一遍,“当、当然喜欢,就是——”
“我们拍拖吧。”任哥没有听完,抢了阿胜的话端。其实他也没有想清楚的,莫名地那话就这么顺着嘴边蹦了出来。
可回头想想,他确实需要拍拖了,否则——“再不拍拖,我就老了。”
阿胜哈哈大笑,他的心脏一下子提起,又一下子放下。他挠挠后脑勺,又抹了一把胡茬,最终点点头,道,“那你追我,你老了,掉价了,你追我的话,我就……考虑一下。”
“七个月前你不是这么说的。”
“那我可以变啊,年轻人想法很多的,”阿胜扭头看任哥,见着任哥没表情,又不安地补充道——“喂,那……你装装样子也要追一下吧,给我个台阶啊,任哥。”
任哥绷不住了,他笑了起来,他说好,我追,“但你别太为难我,我面子很薄的,追不到,说不定我就不追了。”
任哥确实老了,他少说也是奔四的人了,但似乎只要阿胜待在他的身边,他就一点都感受不到时光的流逝和摧残。
第77章
蝴蝶双翼,斩掉一只就不能飞了。但还有很多人相信它不是蝴蝶,因为它正在蜕变,而蜕变之后到底是蝴蝶还是其他的模样,谁也没有定数。
有人说任哥完了,他失去了蓝莲帮,也失去了权势,很快他就会被胜哥扫地出门,或者忍辱负重地从老大变成小弟,战战兢兢地与其他兄弟一样混饭吃。
也有人说任哥还是大哥,他是带起蓝莲帮的首领。他不需要亲自拿刀出去劈人,不需要亲自走货带回黄金,不需要坐镇看场,也不需要讨好谄媚,因为他有辈分。辈分是让人尊重的东西,是金爷在时一直强调,金爷死后仍不褪色的勋章。
还有人说任哥就算从灰白变成了彻底的黑,那白也饶不了他。一次没把他抓进去,两次不行吗,三次不行吗?他对着干的下场就是这样,黑白道认的是一个理。
很多人想要任哥死,他的存在就是如鲠在喉的那条鱼刺。让资历和他一样的人不舒服,让辈分和他不相上下的看着碍眼。
毕竟他混过官场,又走过黑道,还有一个老大是他年轻时就一起扛枪嫖娼的兄弟,这样的经历不是人人都有的,别人就算想,也模仿不来。
所以他们说他会死在巷子里,哪个人买的刀手不知道,但肯定已经买好了,就等着任哥放松警惕,便几刀把他捅得面目全非,将吃进去的东西全部吐出来。
还说他会死在子弹下,黑市那么发达,就算不是警察也有枪。这可比刀手容易多了,远远地扣下扳机,顶多射个四五发,就算不死也醒不过来。
当然,更有人说他会牢底坐穿。纷纷扬扬传着的都是他的资料正在搜集,他不愿意合作,那就只有找另外的合作的人。他浑身上下都是污点,要有哪个小头目不道义,改了口也正常。
可任哥没有死,他就像蓝莲帮的影子一样,看得见,摸不着。他过着他原本就该一心一意过的日子,好似从未受过那些波折和动摇。
而事实上也是这样,阿胜翻修了那栋别墅,在阳台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花。他和任哥光明正大地同居了,毕竟照顾老大的老大,是他本来就该做的。
他俩偷偷地拍拖着,一起偷偷地出去吃饭,偷偷地看电影,甚至偷偷地逛游乐场,再偷偷地走街。
他们的耳朵里也窜进了那些传言,但到底出来混了那么久,这些传言也不是一两次了。至少他们还好好地活着,过着每一天实实
洪爷风光了一辈子,可最终却死在还没开荤的餐桌前。打成了筛子,还没有人愿意为他土葬,而是一把火烧了完事。
所以生和死的定义有时候不是心脏是否跳动那么简单,至少任哥觉得金爷不是真的死了。因为他在火炮身上能看到金爷当年的影子,能看到丘陵城或者蝴蝶城的缺陷与优势,能看到他的宽容,以及如猎人一般伺机行动,却又适可而止的敏锐与缜密。
这些都是活生生的,而或许还会继续活下去。
第76章
回去的路上任哥还走了一段,按照阿胜的话说,任哥是年纪大了,越来越爱走路了,而他还年轻,所以他想坐车。
他对任哥说话的态度开始变得随意,而不知为何,任哥并不为此感到诧异或不满,相反他觉得这有一种久违的亲密。好似他和阿胜早就应该抹消阶级差异了,可偏偏身边的各种事务缠绕着他们,让他们始终不得平等。
他们碰到了两个人,那两个人问金爷的墓是不是在前面。
阿胜说是,不过等人散完了再过去才行,现在人多,过去了也不能靠近。
其中一人说好,然后还真在租赁铁桶和木棍的服务处等。
阿胜打量了一下那两人,年纪比他们还大,身上却有着不少陈年的伤疤。虽然模样是农夫打扮,但看着并不像普通的农夫。
他说任哥,要不要通知一下火炮,他们会不会是来搞事的。
任哥说不用了,“我看他们不像坏人,说不定又是金爷在哪个犄角旮旯认识的老友。”
阿胜想想也是,走了一段,又忍不住问任哥,“任哥,我要是死了,别搞那么大排场。一个人安安静静挺好,要麻烦,你也把我一把火烧了。”
任哥笑起来,他说你走在我前面还是我走在先,这都不一定,“不过我是一定要土葬的,土葬了,我魂就还留在这里,这一点你千万别给我偷工减料。”
那一天阿胜和任哥再次来到了那座天桥上。
天桥下依旧车水马龙,汽车的喇叭、引擎的轰鸣、人群的喧嚣还有不远处酒吧街震耳欲聋的音乐混在一起,让蝴蝶城胡乱地扑扇着翅膀。
阿胜说,好遗憾,我没有给你拿下蝴蝶城。
任哥没接话,他望着川流不息的车辆,片刻之后,搂住阿胜的肩膀。
阿胜以为对方不过是照例安抚他罢了,没想到任哥头稍微侧了一瞬,嘴唇竟在阿胜的面颊上擦了一下。
阿胜吓了一跳,虽然已经让兄弟们都回去,但他还是忍不住四下看了一圈,确定没有熟悉的人在近旁。
“怎么,你害怕啊?”任哥挪远了一点,问道。
“我……”阿胜一时语塞,支吾了半天,才恢复把手肘压在栏杆上的姿势,追着任哥的方向又凑了回去,低声道,“我他妈怕什么,我……我是担心你怕,对你影响不好。”
“你不喜欢?”任哥再问,他的手臂从始至终没有放开阿胜的肩膀。
他不是故意调情,只是觉着这样逗阿胜很有意思。如果光线能再亮一点就好了,那他就能看到阿胜的面颊是不是红了,他的神情是不是闪躲。
“喜欢。”阿胜低头,捏了捏手指,快速地瞥了任哥一眼,重复了一遍,“当、当然喜欢,就是——”
“我们拍拖吧。”任哥没有听完,抢了阿胜的话端。其实他也没有想清楚的,莫名地那话就这么顺着嘴边蹦了出来。
可回头想想,他确实需要拍拖了,否则——“再不拍拖,我就老了。”
阿胜哈哈大笑,他的心脏一下子提起,又一下子放下。他挠挠后脑勺,又抹了一把胡茬,最终点点头,道,“那你追我,你老了,掉价了,你追我的话,我就……考虑一下。”
“七个月前你不是这么说的。”
“那我可以变啊,年轻人想法很多的,”阿胜扭头看任哥,见着任哥没表情,又不安地补充道——“喂,那……你装装样子也要追一下吧,给我个台阶啊,任哥。”
任哥绷不住了,他笑了起来,他说好,我追,“但你别太为难我,我面子很薄的,追不到,说不定我就不追了。”
任哥确实老了,他少说也是奔四的人了,但似乎只要阿胜待在他的身边,他就一点都感受不到时光的流逝和摧残。
第77章
蝴蝶双翼,斩掉一只就不能飞了。但还有很多人相信它不是蝴蝶,因为它正在蜕变,而蜕变之后到底是蝴蝶还是其他的模样,谁也没有定数。
有人说任哥完了,他失去了蓝莲帮,也失去了权势,很快他就会被胜哥扫地出门,或者忍辱负重地从老大变成小弟,战战兢兢地与其他兄弟一样混饭吃。
也有人说任哥还是大哥,他是带起蓝莲帮的首领。他不需要亲自拿刀出去劈人,不需要亲自走货带回黄金,不需要坐镇看场,也不需要讨好谄媚,因为他有辈分。辈分是让人尊重的东西,是金爷在时一直强调,金爷死后仍不褪色的勋章。
还有人说任哥就算从灰白变成了彻底的黑,那白也饶不了他。一次没把他抓进去,两次不行吗,三次不行吗?他对着干的下场就是这样,黑白道认的是一个理。
很多人想要任哥死,他的存在就是如鲠在喉的那条鱼刺。让资历和他一样的人不舒服,让辈分和他不相上下的看着碍眼。
毕竟他混过官场,又走过黑道,还有一个老大是他年轻时就一起扛枪嫖娼的兄弟,这样的经历不是人人都有的,别人就算想,也模仿不来。
所以他们说他会死在巷子里,哪个人买的刀手不知道,但肯定已经买好了,就等着任哥放松警惕,便几刀把他捅得面目全非,将吃进去的东西全部吐出来。
还说他会死在子弹下,黑市那么发达,就算不是警察也有枪。这可比刀手容易多了,远远地扣下扳机,顶多射个四五发,就算不死也醒不过来。
当然,更有人说他会牢底坐穿。纷纷扬扬传着的都是他的资料正在搜集,他不愿意合作,那就只有找另外的合作的人。他浑身上下都是污点,要有哪个小头目不道义,改了口也正常。
可任哥没有死,他就像蓝莲帮的影子一样,看得见,摸不着。他过着他原本就该一心一意过的日子,好似从未受过那些波折和动摇。
而事实上也是这样,阿胜翻修了那栋别墅,在阳台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花。他和任哥光明正大地同居了,毕竟照顾老大的老大,是他本来就该做的。
他俩偷偷地拍拖着,一起偷偷地出去吃饭,偷偷地看电影,甚至偷偷地逛游乐场,再偷偷地走街。
他们的耳朵里也窜进了那些传言,但到底出来混了那么久,这些传言也不是一两次了。至少他们还好好地活着,过着每一天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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